21世纪圣经注释

十九 1-26 罗得一家被救离所多玛   第 1-3 节虽然比较简略描绘罗得的好客,他对客旅的热情一如亚伯拉罕(十八 2-8 ),但只有罗得一人而无其它人招呼客旅,这事似乎带有不祥预兆。 

  第 4-11 节所多玛的恶名很快就被证实,所多玛人(注意「城里各处的人」都参与)不欢迎他们的访客,反倒要强奸他们。他们要强迫访客作同性恋的行为,这是对东方传统上好客的态度一个极大的蔑视,绝对不可思议的。古代社会多接受两个成人自愿的同性恋行为,但是强奸,尤其作在客人身上,永远是错的。罗得对访客的态度是全心全意的,这点可以在他愿意交出女儿一事上显明出来。可是,这个提议被群众拒绝,天使伸手击打他们,使他们暂时失明。 

  第 14 节正如和合本的小字所指出的,在这里「女婿」一词的原文没有明确说明到底他们已经与罗得的女儿成婚或只是订亲。这些所多玛人再一次证明自己是自取灭亡,因为他们拒绝了罗得叫他们一同逃走的呼吁。 

  第 16-26 节甚至罗得和他的家人也未了解情况紧急,以致天使们要拉着他们逃离那城。到今天,死海一带地区仍然弥漫着硫磺的味道,在那里,岩石的奇怪形状提醒我们有关罗得妻子的命运,她似乎比罗得更加舍不得那城(路十七 32 )。 

  十九 30-38 罗得的女儿们 

  这些经文描写出一个悲惨的结局,就是一个义人与世界妥协所引致的。罗得的女儿渴求生育儿女过于一切(她们的行为干犯了乱伦的条例和孝道)。她们设法要与父亲交合,从此便生下了后来的摩押人和亚扪人──两个以色列人的近邻。亚扪人住在约但河东,摩押人则在死海的东北方(参民二十一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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