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士师记   注释 

  十六 1-22 参孙与大利拉 

  这章开始时,记载参孙自愿下到迦萨( 1 节),结束时,他成为囚犯,被人带到那里( 21 节)。这章情节的发展,围绕着他与两个女人:一是无名的妓女( 1-3 节),另一是大利拉( 4-22 节)。虽然经文没有清楚交代,这两个女人都可能是非利士人。参孙跟妓女一起,纯粹因为情欲,但他跟大利拉一起,则是因为爱情──至少参孙认为是这样( 4 节)。第一件事,记载他跟无名妓女的故事,证明参孙的力气惊人;第二件事,交代参孙力量的来源。参孙在两件事上都处理得没有理智,也不果断,但是,两事的结果(指最后,不是实时)都是令非利士人战败受辱( 3 、 23-30 节)。所以,虽然参孙明显没有遵照耶和华的吩咐行事,耶和华仍然使用他去达成祂的目标。 

  参孙跟大利拉的故事特别显明这点,尤其是当参孙最后「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她」( 17 节)。参孙并非不知道他的蒙召,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拿细耳人,以及他力量的秘密在于他跟神特别的关系(头发只是记号而已)。可是,他从来没有达到他分别为圣的要求。他经常暗暗想享受世俗人的生活(这引诱对今天的基督徒肯定司空见惯)。在大利拉身上,他看见一个机会,或者是他最后的机会,可以享受他向往已久的快乐。参孙答应大利拉的要求,实际上等于放弃作拿细耳人,还俗作个普通人。这是他梦寐以求的( 17 节)。但很矛盾的,是这事的结果不能使他如愿以偿,反令他重回战线,与非利士人正面交锋( 20-21 节)。耶和华袖手旁观,不理会参孙,当参孙战意再萌时,耶和华又使用他。 

  第 22 节「他的头发,又渐渐长起来了」 清楚指出将要发生甚么事( 23-30 节)。参孙可能想过要效法其它人,但耶和华不许他这样做,正如耶和华不许以色列效法列国。参孙为他的呼召而挣扎苦斗,正如以色列人整体的挣扎一样。 

  附注   

  第 1 节「迦萨」参一章 18 节,三章 3 节,六章 4 节的注释。第 2 节那时代的典型「城门」,结构精密,高至少两层,有卫兵房,设于圆拱形的通道入口后面。那些等待参孙的人住在城内,当参孙搬走城门时,他们可能正在睡觉( 3 节)。第 3 节「希伯仑」位于犹大山区,迦萨东面 38 哩( 60 千米)。参孙弃置城门的山,可能位于希伯仑和迦萨的某处(参一 10 注释)。 

  第 4 节「梭烈谷」(意即「酒醡之谷」;参十五 5 )位于耶路撒冷西南 13 哩( 21 千米)左右。 

  第 5 节「一千一百舍客勒」约等于 28 磅( 13 千克);参十七章 1 、 3 节。 

  第 7 节「未干的青绳子」可能是制造中的绞索。第 13 节参孙作为拿细耳人,分别归神为圣,最明显的记号,莫过于他的 7 条「发绺」( 17 节),参十三章 5 节的注释。大利拉用古代的织布机,有两条直立的柱固定在地上,把参孙的发绺与纬线同织。「橛子」是扁平的木块,用来敲打新织的线,把它与旧织的线紧结一起。第 21 节「剜了他的眼睛」使参孙受辱和失去能力(参王下二十五 7 )。「在监里推磨」可能是用手推动的磨,因为当时较大的磨通常是用驴来推动的。 

  十六 23-31 参孙之死及在迦萨的胜利 

  参孙的故事在最后一幕(也是全书的中心部分)达到高潮,令人目瞪口呆。在整个士师时代,以色列人基本的问题是,他们被异邦偶像吸引(二 10-13 ),以致犯罪。参孙对神计划的伟大贡献,在于他展示了耶和华有至高的权力,是其它神明(这里以大衮为代表)不能比拟的。参孙在这方面的成就,跟伊莱贾在迦密山的功绩(王上十八 16-40 ),不无相同之处。 

  重复宣称「他们的神」把参孙交在他们手中( 23-24 节),是极大的讽刺,因为实际上是耶和华把参孙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为要消灭他们。参孙在第 28 节的祈祷,令人黯然神伤,大大哀痛,他之前向神求生(十五 18-19 );现在,他向神求死。但是,即使他向神求死,其动机也不纯净,目的只为个人恩怨,并非为了荣耀神。不过,参孙至少在最后也能完成神把他分别出来要他完成的工作。这次胜利无疑是属于耶和华的。以色列人日后跟非利士人还有更多战争,但是,以色列人能够确认惟独耶和华是神,是以色列再蒙拯救的基础。参孙确实作了一个重要的开始(参十三 5 )。 

  参孙的故事,开始和结束的地点相同。为他忧伤的家人把他运返故乡下葬。参孙的家人至少会因他不是白白牺牲而得到安慰,不过,我们比他们更容易明白这一点。无论参孙怎样失败,他仍是耶稣的先锋。耶稣借着死打败我们的劲敌,立下拯救的基础。这拯救的丰荣还有待日后彰显(来二 14-15 ;彼前一 3-5 )。 

  附注   

  第 23 节「大衮」(意即「谷物」)是迦南地的农神,非利士人明显是移居迦南地后信奉了这神明(参三 3 的注释)。据塞缪尔记上五章 1 至 5 节,在亚实突有另一座大衮庙。第 25 节可能非利士人要参孙表现力大无穷的技艺。第 26 节考古学在该地区发现同类建筑的庙,庙顶由木柱支撑,木柱安在基石内。庙中央有表演场,四周环以看台,看台上有平顶盖,下面坐的是达官贵人,平民则在平顶上围观。第 28 节「主耶和华」直译是「我主耶和华」。「耶和华」一名特别叫人想起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和祂跟以色列人在西乃立约(出六 1-8 ,二十 2 )。 

  参孙像以色列人一样祷告,诉诸他与神立约的关系。正如在旧约所常见的,此处的「眷念」不单是回想,更是有所行动(比较创八 1 ,十九 29 ;出二 24 )。第 31 节至于「琐拉和以实陶」,参十三章 25 节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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