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   注释 

  三 1 至四 34 所罗门的伟大和智慧 

  三 1 与埃及结盟 

  为了强调所罗门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也巩固自己的势力,作者接着叙述他怎样与埃及结盟,并以迎娶法老女儿来保证这个盟约〔这法老也许是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西亚门( Siamun );参导论〕。所罗门与古代近东这个超级强国结亲,必定使他的地位提高不少。然而,他这个政治行动有另一面:与非以色列人通婚,是违反申命记七章 3 节的条例。列王纪上十一章 1 至 6 节指出他多次重犯这罪。 

  三 2-15 所罗门在基遍 

  这是耶和华 4 次向所罗门说话的第一次(参六 11-13 ,九 1-9 ,十一 11-13 )。作者感到他必须解释这事件何以在「极大的邱坛」──基遍──发生:王与百姓都在那里敬拜,因为圣殿仍未建成( 2 节)。为免读者怀疑所罗门有任何失败,作者也表明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戴维的律例( 3 节)。 

  经文两次指出,神是在梦中向所罗门说话( 5 、 15 节);这种沟通的形式在某些经文中(申十三 1-5 ;耶二十三 25-32 )以怀疑的态度视之,但在别的经文(如约瑟和但以理的故事)却又推崇备至。耶和华首先只是问所罗门有何要求。我们会预期所罗门面对创造主这样一个提议,会先用一些时间去思想,但他的回答却似是实时的。这样最少也跟所罗门一直以来果断的处事态度相符,但他的要求却颇为出人意表。我们不会估计到满有自信,而其智慧又蒙戴维赞赏(二 6 、 9 )的所罗门,竟会缺乏一个能「辨别是非」的心。也许他已认识到,要公正地带领神的子民,只有灵巧和精明的头脑是不足够的。面对这个重任,他感到自己只是一个「幼童」,他也知道以色列民是神的子民,而他就是神的「仆人」(在希伯来原文的第 7 至 9 节中,「你的民」和「你仆人」分别出现了 3 次)。 

  因此,所罗门祈求一个明理的心去治理以色列民。这在希伯来原文带有判断和审判的观念。这与当时实况相符,因为以色列的君王本身就是终审法院(撒下十四 4-17 ,十五 2 ;王上三 16-28 ),并且对于提倡公义有特殊的责任。因此,在诗篇七十二篇 1 至 4 节里,诗人祷告说:「神啊,求你将判断的权柄赐给王,将公义赐给王的儿子。他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 …… 他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穷乏之辈,压碎那欺压人的。」在以赛亚那幅未来理想君王的图画中,以公义审判和为穷苦人伸冤也是一个重要的部分(赛十一 3-5 )。每当我们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时(提前二 2 ),也当为他们有这些素质而祷告。 

  神赞赏所罗门先以这事为念,便赐他智慧,远超常人。此外,神也应许把他可以求却没有求的赐给他,就是富足、尊荣和长寿(若他继续行神的道的话)。 

  所罗门醒来,便立即回到耶路撒冷,站在约柜前献祭,又摆设筵席,以庆祝这重大的事件。显然有些东西是邱坛,即使是基遍「极大的邱坛」,所缺乏的。 

  三 16-28 尽显智慧 

  在两名妓女争夺一个婴孩的故事中,所罗门这个新的恩赐马上得到证明。 

  所罗门建议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把孩子劈成两半,那两个妇人便可各得一半。这个判决的残暴使人感到震撼,听来好像是一个法官因两个妇人的相争而感到厌倦疲累,因而作出这冷酷无情的反应。这故事实际上是可以这样去理解的。然而,两个妇人极为不同的反应,却让所罗门判别出谁是孩子真正的母亲。孩子的性命得以保存了,而所罗门的声望也大增。众民毫不怀疑地认为,所罗门能公正地断案,是因为他心里有「神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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