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   注释 

  八 1 至九 31 所罗门的威荣 

  本部分与列王纪上九章 10 节至十章 29 节的许多重点十分接近。但历代志作者忽略了列王纪上十一章,因为所罗门后期的愚昧和妄为,会破坏他作理想君王的图画。作者处理戴维的数据也一样(参代上二十九 21-30 之注释);他再一次暗示,这对父子可谓好坏参半,就像一个钱币的两面。我们要留意他们两人都不是一个个体,而是被看为与以色列民一致的,后者透过他们得着祝福(比较七 10 )。 

  八 1-10 所罗门的势力 

  假设列王纪上九章 10 至 14 节是人所熟悉的(那里称这些城是所罗门送给希兰的),而历代志作者并非在此要补充列王纪不完整的版本(如一些人所认为的)。 

  第 1-2 节最简单的解释是,所叙述的是希兰把这些城退回给所罗门。从列王纪中知道希兰并不乐意接受这些城,而本段所罗门也承认这些城需要修筑。 

  本段经文显出,所罗门是为了国民的利益而使用权力。 

  第 3-4 节这「和平之君」的唯一一次战役,显示边境是设于遥远的地方(在尽南面红海上建设的海港, 17-18 节,可能与此相呼应,而所罗门领土的范围,已在七章 8 节中有提示)。 

  第 4-6 节提到的地方,又显示了一个军备充足、具防御性和资源充足的国家。所罗门使用国中剩下的迦南人当苦工,强烈对照真正生为以色列人的自由和自主( 7-10 节)。在这样强大的国君之统治下,神的子民都得蒙祝福。 

  八 11-16 所罗门的敬拜 

  本段描述「所罗门建造耶和华的殿」的一切工程( 16 节),记载比列王纪上九章 25 节更详尽。那一节可能是二章 1 节的答案,因而成了结论,记述了建殿者所罗门之故事的主干(差不多有 7 章的篇幅)。此处提及他那埃及裔的王后,由于她太接近圣殿中的「圣地」,会引致危险,因为「凡与约柜有关的,都是圣洁的」(而不是「约柜所到之处」, 11 节);圣物可能引发的危险,在戴维时代,乌撒的故事中已有表明(代上十三)。历代志没有具体说明她的危险在于她身为一个外邦人,还是因她是一个妇人,或只是(像乌撒一样)一个未经授权的人;此处针对的并不是她,而是圣殿。然而,所罗门虽不是祭司,却有权在圣殿中行事( 12-15 节)。他顺从摩西的命令( 13 节)和戴维的律例( 14 节),但此处提及这些威严的名字,只表示他自己的吩咐( 15 节)是与前人的命令同具权威的。他所设立的一切,目的是为子民敬拜神的生活设立典范。 

  八 17 至九 12 所罗门的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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