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伯记
注释
三十二 1 至三十七 24 以利户的发言
三十二 1 至三十三 33 以利户的第一次发言:「苦难是神的警告」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以利户的 4 次发言,是约伯记后加的部分。奇怪的是,序幕完全没有提过以利户,但作者可能是想蓄意留待在后面,出奇不意地介绍他出场。可是,更奇怪的,是在结尾部分虽然提到其它几位朋友,却又完全没有提及以利户(四十二 7-17 )。而且,以利户的发言阻延了神对约伯的回应,那是我们预期在三十一章「约伯的话说完了」(三十一 40 )之后紧接而来的。到了神确实作出响应的时候(三十八至四十一章),彷佛中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似的。因此,一般都认为以利户是后来某位虔诚的作者所编造的人物,该作者既不满意约伯的几位朋友无法响应他的争论,又不满意神响应的方式没有带来明确的结论。
也许,以利户的说话可以理解为在约伯与他几位朋友的不同立场之间,提供了一条中间出路。几位朋友都指出,神是公义的,约伯受苦证明他犯了罪,受苦是神惩罚他犯罪的结果。约伯否认这两个论点,坚持他的受苦不是犯罪的结果,所以神是不公平的。以利户对约伯和他几位朋友的话都不表赞同(三十二 10-12 ,三十三 1-12 ;参三十二 2-3 ),他指出,苦难是一种管教。他的意思是,苦难未必是一种用以处分已犯的罪的惩罚,反之,它可以是一种预先的警告,阻止人去犯罪。
三十二 1-5 以利户的自我介绍
年轻的以利户显然是非常愤怒(「发怒」这个字分别在第 2 、 3 、 5 节出现了 4 次,经文略去了第 2 节的其中一次)。他向约伯发怒,因为约伯「看自己比神更加公义」( 2 节;参新英语译本)。这种批评,比出现在新国际译本(译注:及和合本)的更为严重,那里说他「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以利户的解释是,按照约伯所宣称的推论,在与神争辩中他是站在正确的一方,那么,就等于神是站在错误的一方。约伯绝对没有说过这句话,不过,这是一个合理的推论。以利户亦向那 3 个朋友发怒,因为他们「想不出回答的话来」驳斥约伯( 3 节),亦即是,他们不能说服约伯接受神没有做错。
三十二 6-22 以利户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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