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伯记   注释 

  九 1 至十 22 约伯第三次发言,承认自己不能强逼神公平待人 

  在这两章经文中,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深度。当中我们听到约伯用至目前为止最强烈的措辞来表达自己的无能感(例如九 3-4 、 14-20 、 30-31 ),和身陷困境的感觉(九 15 、 20 、 27-31 )。最重要的,是我们看见他认为神表面上对他的一切关顾,并非真的为了他的好处,而是想加速降罪于他。「你待我的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里 …… 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十 13-14 )。对于约伯在总结他这段发言时,再次表示他宁愿从未出生(十 18-19 ;参三 3-13 ),以及要求神在他死前仅有的短暂日子不要再理他(十 20-22 ;参十七 16 ),一点也不令人感到奇怪。 

  不过,这段说话也不是纯粹重复。因为约伯在这里亦开始提出他如何可以证明清白的问题──即是终究能公开表明他是义的。他承认要神宣布他是无罪,是一件相当不可能的事(九 2 ),而到了发言的终结,这种没有希望得以证明清白的心情,将他丢进黑暗的绝望中(十 15-16 )。但它已经变成了一个目标,是他如今不会去抗拒的,随着本书的发展,它对他的吸引将愈趋强烈(参十三 13-23 ,十六 18-21 ,十九 23-27 ,二十三 2-14 )。 

  约伯不是说神不公平,虽然他有些说话可以解释为这个意思(九 16 、 20 、 22 、 24 、 30-31 ,十 15 )。反之,他是想指出,人绝不可能逼神做任何事情──即使是按他应得的,证明他确实是清白无罪。他目前的苦况已经成为邻舍的一个无声证据,表明他必然是一个可怕的罪人;因为他们就像他的朋友一样,相信报应的教训,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结果。因此,约伯要求和渴望得到的辩白,并非口头上宣布他无罪,而是公开恢复他在社会上的身分,医治他的疾病和归还他的产业。 

  九 2-13 「我不能强逼神证明我清白」 

  当约伯问「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的时候,他的意思并非正如保罗想要表达的──罪人如何能在神面前「称义」或被称为义人──却是说义人如何才能获神「称义」或公开证实他无罪。那是因为神就是神,祂不是人;祂有无限的智慧和能力( 4 节),从祂掌管宇宙一事中便表明出来。约伯将较多焦点放在神显出能力的负面例证上──「把山翻倒挪移」、「使地震动」、「封闭众星」( 5-7 节)──不是为了将神描述为制造混乱的神,而是要强调祂有行事的自由,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神的自由使祂变得不可理解(「行大事不可测度」; 10 节),无需要向人负责(「谁敢问他:『你作甚么?』」; 12 节),和不受控制(「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气」; 13 节) 

  第 3 节这是一幕法庭的场景,原告提出指控,而辩方则利用问题反驳。用比喻的说法,即使约伯可以带神到法庭,他也害怕自己不能回答神的反问和论据。 

  第 9 节我们不能肯定认出这里提到的四组星,但它们显然属于天上最闪亮的众星之一。 

  第 13 节「拉哈伯」(就如「鳄鱼」一样)是传说中制造混乱的海兽之名字,根据希伯来人的民间传说(圣经没有记载),神在创世的时候曾与它争战(参二十六 12 ;诗八十九 10 ;赛五十一 9 )。 

  九 14-24 「即使在法庭,神也不会证明我无罪」 

  约伯想象带神到法庭,然后强逼祂公开宣布约伯「无罪」。但实际上没有这个可能;因为人又岂能选择「言语」或与神「辩论」呢?即使人有办法与神进行法律辩论,他又怎能肯定神真的会听,因为祂在那一刻正在用暴风打击约伯( 16-17 节)?即使约伯自知无罪,他却清楚感到他可能说过一些不适当的话,因此他「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 20 节)。 

  九 25-35 「是否要接受审讯?」 

  此刻独白变成了对神发言。当约伯开始回想自己不幸的日子( 25-26 节),他便认识到他的受苦是要经常提醒他,神认为他有罪( 27-28 节),而且,不管约伯做甚么来证明自己的无辜,祂仍是继续定他的罪( 29-31 节)。那么,他可以做甚么呢?他可以尝试忘记受苦的感觉( 27 节),或是,他可以尝试起誓证明自己无辜,而为自己清除罪名( 28-31 节)。可是,这两种行动却难有成功的希望,于是,他又回到与神起讼的念头( 32-35 节)。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