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诗篇 注释
第一一二篇 神子民的品德与操守
这诗篇有清楚的题目:头 4 节属于第一类,其它 6 节属于另一类:
1. 第 1-2 节个人与家庭:每个人因内心敬畏神,表现出乐意的顺服( 1 节)。独特的祝福会临到这种品德与操守──孩子得到认可( 2 节上;参箴二十 7 ),而这祝福又世世代代延续下去( 2 节下)。
2. 第 3-4 节幸运与不幸。「公义」是两面的:一方面与神关系良好,另一方面不断地持守生活上的公义。这样的人虽然不能避免人生中的黑暗面,但却是富足有余的( 3 节上;参一 3 ,七十三 23-26 )。当黑夜来临,他们以信心等待必临的黎明。在黑暗延续时,他们仍持守「正直」和「公义」的品格,对人仍然有「恩典」及「怜悯」(参一一一 4 )。
3. 第 5-6 节慷慨和保障。正如在黑暗中总会出现光明,「事情顺利」是必然的──但我们得注意诗人仍强调那坚定不移的特质──一个喜欢「施恩」的灵( 5 节上;与 4 下及一一一 4 下中的「恩惠」是同一个字词),能自由地施予(「借贷」),并生活公正,就是透过正确的决定应用公义的原则。
4. 第 7-8 节威胁与信靠。义人的一生不是花香常漫。当「凶恶的信息」传来(不是 4 节下的黑暗,而是 8 节下的人的敌视),也无损平安。由于信靠神,所以「心」仍「坚定」;这不是短暂的情绪,而是一个坚持的态度,直至威胁消失。「看见敌人遭报」:「直看着敌人」(直译),可能是「见他最后一面」的意思,不过,这绝无幸灾乐祸的意味。
5. 第 9-10 节品格、行为和命运。两节都有其表达次序:在与神和好及行为纯正的生命里显出的慷慨,令人得着尊荣( 9 节;罗二 10 );仇恨和恶毒使人自毁( 10 节),最终归于「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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