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诗篇
注释
第七篇 无亏的良心所带来的祝福
我们不知古实是谁,却知道以色列王扫罗为便雅悯人(撒上九 1 ),常有许多便雅悯人在他身旁侍立(撒上二十二 7 );亦知道他被谗言煽动,要对付大卫(撒上二十四 9 ,二十六 19 )。类似如塞缪尔记上十八章 18 至 24 节记载之情景,足以让这世上众多的「古实」有机可乘,以谗言激发扫罗对大卫产生无理性的畏惧。然而大卫深知有关他对扫罗不忠的指控尽皆不实,即使站在神的审判宝座前( 6 、 7 、 10-13 节),他亦可问心无愧( 8 节下、 9 节)。这数节亦是全篇的中心点,召唤神的子民,务要保守自己良心无亏(徒二十四 16 ;来十三 18 ;彼前三 16 )。
A ( 1-2 节)向神祷告,寻求保护
B ( 3-5 节)罪及其报应
C ( 6-8 节上)公义的神
D ( 8 上 -9 节)无亏的良心
E ( 10-13 节)公义的神
F ( 14-16 节)罪及其报应
G ( 17 节)感恩及赞美
本篇的行文环绕一个熟悉的主题:祷告化解危机并产生对神的赞美。第 3 至 5 节和 14 至 16 节表明,罪与其报应相连。大卫此刻愿意面对最严格的公义审判。罪本身就仿如有意志的回力刀,叫人自食其果( 14-16 节)。然而罪的报应之所以会归回犯罪者头上,全仰赖那位公义( 6-8 节上)及向恶人发怒( 10-13 节)的神。祂恒久不变,随时预备向不悔改的人施行刑罚;而各人亦终有一天要站在祂面前接受审判。深切认识罪的大卫在这样一位神面前力陈自己无罪:这就是无亏的良心和所带来的祝福。
第 1-2 节 向神祷告,寻求保护 「投靠」:拯救尚未出现( 17 节),但神的保护却是眼前的事实。「一切追赶我的人」( 1 节)于第 2 节变为单数(直译:「恐怕他」),意指大卫虽有众多仇敌,但主要的却是一位,正如本篇标题所示。
第 3-5 节 罪及其报应:大卫的见证 「交好」( 4 节):受友好条约所约束的。非但没有还以颜色,大卫更曾以善报恶(参太五 43-48 ;罗十二 17-21 )。在扫罗王图杀大卫多年后,大卫仍为他奏琴驱魔,并数度效忠服侍他(撒上十八 10-13 ,十九 9 ,二十 1 ,二十四 10 、 17 ,二十六 18 、 23 )。「使我的荣耀归于灰尘」( 5 节)即公开破坏我的名声。
第 6-8 节 上公义的神:最后审判 「众民的会」意指最后的审判。尽管今天神或许会因着祂的慈爱暂时宽容罪恶,但到那日祂必追讨。然而大卫对自己的清白无罪充满信心,甚至要求神现在便施行审判!
第 8 上 -9 节 在神面前常存无亏的良心 「公义」( 8 节)并非指全然无罪、无可指摘,而是指在某项指控上是清白的。「心中的纯正」( 8 节)指大卫的公义并非单单墨守成规,而是全人的趋向。参「心肠肺腑」( 9 节):包括思想、意念、感受和反应。
第 10-13 节 公义的神:拯救者及审判者 神是我的盾牌,是我的保护者。「回头」( 12 节),即悔改。尽管面对这样公义的神( 9 , 11 节),悔改使人免去审判。
第 14-16 节 罪及其报应:必应关系
第 14 节以「试看!」开始,表明罪和报应是因果定律,绝无例外。
第 17 节 预先感恩与赞美 无亏的良心使大卫对前景充满信心。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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