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诗篇 注释
诗篇卷三
第七十三篇 「在主里不是徒然的」
我们「信神,全能的父」,但我们自己或别人的经验却叫我们质疑神的全能(因为其它能力似乎也有支配权)、神的父性(因为这人生的实况跟一位爱的神的存在似乎相冲),和对很多人来说,祂的存在:「怎可能有神存在,当 …… ?」诗篇的特点在于它面对人生,而非逃避人生。卷一以一个敬虔者的亨通作开始(一 3 );卷二开始却提到,在真实生活中,善行与赏赐两者不一定有直接关系,而敬虔人亦不一定亨通(四十二 3 、 5 、 9-10 );卷三却以一个不客气的问题作开始:敬虔是否真有价值?还是浪费时间( 13 节)?既然其它人尽享欢乐( 4 、 5 节),而我们却尽是倒霉( 14 节),为甚么不放弃敬虔,并加入那快乐的大多数人当中( 10 节)?亚萨留给我们的诗篇,宝贵之处在于其写实性──面对残酷的人生时,它的建议是如此实际;提出另类观点时,又是如此振奋人心。事实上,亚萨回答自己绝望的「实在徒然」时( 13 节),用了保罗的伟大宣告:「在主里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 58 )。
本诗篇用了重复手法突出这主题。
A 1 (第 1 节) 真理陈述:神是美善的。
B 1 ( 第 2-14 节 ) 可怜的我!
C (第 15-20 节) 新观点
B 2 (第 21-26 节)富有的我!
A 2 (第 27-28 节)真理重新确认:是的,这原是好的!
第 1-14 节 真理受冲击
1 与 13 节开始了此诗的两个段落,两者都以「实在」开始。真理( 1 节)与经验( 2-14 节)冲突起来。真理说明神恩待祂的子民;经验是神子民遭遇苦难( 14 节),而恶人大享亨通( 3-5 节)。神的美善受挑战的,并不是祂普遍性之恩慈(一四五 9 ),而是承诺给神的子民的福气──条件是:信靠和敬畏(三十四 8 、 9 )、祷告(八十六 5-6 ,一○七 6-9 ),并这里( 1 节)所说的清心。然而,持守道德,竭力维持内里( 13 节上),并外在( 13 节下)之洁净,只带来灾难与惩治( 14 节)。难怪这情况激发起一份不平之心──狂傲人( 3 节,不懂思索、不会忧虑的人)并「恶人」享受「平安」。他们死时没有疼痛( 4 节),也不是死于绝症。他们享受无灾无苦的日子( 5 节)。骄傲是他们性格的标记,而剥削别人(「强暴」)则是他们行为的标记( 6 节)。他们处处显示自我放纵,从不放弃所爱欲的( 7 节)。他们的舌头(在圣经中品格的量尺)显露他们的自大──他们自以为有权放松道德约束( 8 节上,「恶意」),刚愎自用( 8 节下),甚至不把天地万物放在眼内( 9 节)。有人跟从他们,愿在他们福荫下共享繁荣( 10 节,新国际译本:「所以他们的党羽归到这里,喝尽了水」),甚至认同他们的神观,认为神是不理世事的( 11 节)。「恶人」尽管如此可恶,事实反映他们却是「常享安逸」,财富亦不断增加( 12 节)。
第 15-20 节 新观点 在人生不公平的困惑中,浮现了 3 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则。 1. 在任何境况下,宜对神的子民忠诚,维护他们的福祉。 2. 维持敬拜的生活。由于亚萨不能向神的「众子」倾诉自己的问题,这会令他们困扰( 15 节),他惟有独自挣扎,但问题实在太沉重( 16 节)。幸而他似乎领悟到毋须独自一人承担,只要前赴敬拜( 17 节上)──往「圣所」去,圣所乃主应许与人相会之处,在其间必可寻见主面。 3. 放眼永恒:他们的「结局」可悲( 17-18 节);他们会发现自己才是傻子(「沉沦」, 18 节),不但「荒凉」,也惊恐( 19 节);至为严重的是,在神眼中他们根本毫无价值( 20 节)。
第 21-28 节 真理终于得胜 此诗篇的两个作结的段落,长短不一,而前后都有清晰的标示经文:知道自己是「愚昧无知」并且「如畜类一般」( 21 、 22 节)的人,发觉「亲近神」,以「主耶和华」为「避难所」,是有益的( 27 、 28 节)。在他所有的悲哀之中,他仍然是一个富有的人:他有神──一份稳妥的礼物( 23 节);将来( 24 节上)与永恒( 24 节下)──一份属天也是属地的财富( 25 节);越过今生的力量和基业( 26 节)──一些因神的愤怒而灭亡的人所无法享有的好处和保护( 27-28 节);相对 15 节之沉默而言,是一些可夸之处( 28 节)。第 21-22 节意译:「我的心思发酸,感情被刺伤之时,我表现得彷似从未在灵里学习,彷似我活在黑暗中,在你面前如同畜生!」(参四十九 12 、 20 )。第 23-24 节 4 倍的财富:与神和好(「我常与你同在」);神的保守(「你搀着我的右手」);神对未来的计划(「引导」);和「以后 …… 荣耀」。在第 23 和 24 节上,思路之发展说明 24 节下的「以后」乃指超越此生。而这「以后」跟 17 节的「结局」(直译:「他们的以后」)成一刻意的对照。这带进 25 、 26 节所强调的「天上」与「福分」,后者是永远属于诗人的,纵使他的外在(「肉体」)和内在(「心肠」)生命有一天会终结。第 26 节「福分」:利未人亚萨(代上二十四 30 至二十五 1 )根据乔舒亚记十三章 14 、 33 节和十八章 7 节所尽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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