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诗篇   注释 

  第七十五篇 「地上最高的审判者」 

  在第 1 节中,我们遇见一个充满感谢的群体。 神借着祂「奇妙的作为」显示出祂与祂的子民「相近」(三十四 18 ),正如祂的「名」所宣告的。 像祂子民的亲属,神愿意肩付祂子民的需要。神的话或许借着先知(代下二十 13-17 )临到他们,向他们诠释过往的经历。 

  第 2-5 节  神说:当所有事物看似动摇的时候,祂仍然坚定不移( 3 节)。神责备「凶恶人」争权夺利( 4-5 节)。 

  第 6-8 节论到神的作为,统治权不在人的手中,是在天上的神手中。祂掌握命运,并且叫「凶恶人」喝他们命定的份。 

  第 9-10 节 最后,另一把声音说话。正如一○一篇的庄严誓言,说话的是王──他要赞美( 9 节),并且致力建造一个公义的社会( 10 节)。 

  此诗的背景是甚么呢?是否在大卫经过押沙龙的谋反后复位之时呢(撒下十五至十九)?是否在希西家和他感到诧异的人民,经历过西拿基立被打败之后(王下十八至十九)?我们不知道答案。但是,我们对伟大真理的理解,不是建基在事件的本身:轰天动地的事件也不能动摇全能者立定大地根基之手( 3 节)。「神仍在宝座上」。不管恶人看似多么强横,神发声攻击他们( 4-5 节),他们也注定被毁灭( 8 节)。他们不属于神,也必归于无有(徒五 38 )。神的奇妙作为应该带来人的称谢( 9 节),并且神所宣布之价值观( 4-5 节)也应在地上延续下去( 10 节)。 

  附注   

  第 2 节「审判」( 7 节同):伸张正义,解除不公。第 4 节「角」象征强横的力量。第 5 节「高举」:有与天对抗之意。「颈项」:一种骄傲的姿态。 

  第 8 节 「杯」(参六十 3 ;赛五十一 17 ;约十八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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