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箴 言
注释
六 1-19 呼吁不要怠惰,并批评那些散布纷争者
在第 1-5 节,那人似乎是替一个不履行责任的「外人」,作「朋友」的保证人。「外人」一词通常指「陌生人」(五 10 、 17 ,二十 16 ,二十七 13 ),因此,那人可能是为一个已失踪的陌生人承担作保证人的责任。无论如何,若希望能自然解决这困境,是愚蠢的想法。你要马上脱离这种缠绕,即使那是一件丢脸的事,要主动去求你的朋友怜悯(参十一 15 ,十七 18 ,二十二 26-27 ,看如何避免这种缠绕;及二十 16 ,二十七 13 ,看你若是那位朋友,如何采取主动。)虽然人要对穷困的家族成员,或甚至社群的成员存怜悯之心,但绝不可以鲁莽,不顾自己的经济能力──并最终因而失去个人的自由。
在第 6-11 节,作者以嘲讽的态度,也许不存希望地劝谕那个懒惰的人(参二十四 30-34 的注释),从蚂蚁身上学习智能(参三十 24-28 ,看另一个从动物世界所得的教训)。
那「布散分争的人」是第 12 至 15 节及 16 至 19 节所谈及的。第 12 至 14 节的描述以这句话为高潮。在运用数字上,如 16 至 19 节一样,凡 7 样的东西都是同等重要,有重要的意义,但 16 至 19 节的真正重点,当然是在最后的一个(比较三十 18-19 、 29-31 )。这里有两个教训:人要为此付上代价( 15 节),并且神特别厌恶这种行为( 16 节)。这里用眼、舌、心和脚,对比四章 23 至 27 节的劝告。
六 20-35 呼吁人勿犯奸淫
我们又再看见那熟悉的说理形式,开始时呼吁人专心谨守( 20-21 节),并附以应许( 22-23 节)。继而不知不觉地转为劝导人勿犯奸淫,要小心 媚的话和吸引的外貌( 24-25 节;参二 16-19 及五章的注释)。其后是详述个中原因,这部分占了本段的大半篇幅( 26-35 节)。作者把重点放在金钱的代价上,以在众人面前的耻辱,而被伤害之丈夫的怒气,更不用说了。在在都表明付上这样高昂的代价去发展婚外情,是不值得的。
论点藉 3 项比较来表明。首先,你可以把发生婚外情与去见一个妓女作比较──对存着浪漫态度去看这事的人来说,那只是羞辱( 26 节)。那妇人可能被称为娼妓(虽然她实际上并非娼妓),或是她被人比作一个娼妓,因为人会为她付上更高昂的代价;事实上,那是要付上一切。第二,发生婚外情,就好像玩火一样;你不能避免烧伤( 27-29 节)。这几节采用了相关语,因为在希伯来文中,「火」与「妻子」两字十分相似。第三,发生婚外情就好像偷窃一样( 30-35 节):因为「饥饿」,所以拿取别人的东西。若是普通的盗窃,你只需要赔偿;但偷了别人的妻子,就不是那么简单。这里视婚姻为「财产」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正是这样看婚姻,虽然那丈夫的反应也许暗示他感到那样的淫行比侵占他的财产影响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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