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
注释
十二 1-6 救恩之歌
在提及出埃及之后(十一 16 ),很自然地会想到摩西之歌(参 2 节下及出十五 2 上,另 5 节上及出十五 21 上米利暗的回应)。
前文九章 12 节、 17 节等一连串笼罩以色列的「怒气」,终于收回了,这诗歌庆贺不再与神不和( 1 节)、惧怕( 2 节)及缺欠( 3 节)。这里又提出以赛亚之教导的特色:默然「倚靠」神( 2 节),在被掳之后有神的安慰( 1 节,参四十 1 ,六十六 13 )。但神自己才是这诗歌的中心:神与歌者的关系( 1-2 节);神的作为把祂显明( 4-5 节),还有祂的名字,也就是祂的自我宣告〔注意第 2 节不常见的组合:「耶和华,耶和华」(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主耶和华」,强调了祂在出三 14-15 中宣告的祂的名字;还有以赛亚特别的名称「以色列圣者」, 6 节)〕;最重要的,是神的权能出现:「乃为至大」( 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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