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   注释 

  十三 1 至二十三 18 对列国的预言 

  尽管某些细节暧昧不清,这些篇章教导了一个基本而重要的真理:神的国乃在普世。这不仅是一句口号,分析来说,正如本段落所作的,这主权并非有名无实,而是确实和严厉的。 

  这些神谕是在不同时候宣告的(参十四 28 ,二十 1 )。它们合在一起,成了二十四至二十七章有关普世之异象的前奏,也成了一至十二章预言亚述危机及二十八至三十九章危机来临的中段。 

  十三 1 至十四 23 巴比伦 

  这里清楚记录:「亚摩斯的儿子以赛亚」(十三 1 ,参一 1 )预言「巴比伦」是他们的大敌,这是一至两个世纪后发生的事;这记录对于四十至六十六章的作者问题有重要的提示(参导论)。 

  艾伦臣( S.

  Erlandsson )对此提出异议 [The

  Burden of Babylon ( Lund,

  1970 ) ] ,他指出「巴比伦」不过是以赛亚时代的一个城市,尚未成为帝国,而这里提到它的覆灭是在主前 689 年,由它的霸主亚述造成。但是,这看法只能解决这里 45 节经文中直接跟巴比伦有关的 6 节经文;又以十四章 1 至 2 节论到以色列从被掳之地归回之事,与被掳巴比伦无干;并且把十四章 4 至 23 节的嘲弄对象认为亚述的西拿基立,因他也称为巴比伦王。这理论很是动听,但很难叫人明白为何以赛亚时代的巴比伦城,可引致这关涉普世的论述,除非这巴比伦是与被掳及以色列第二次之「出埃及」经历有关。最重要的,十三章的论述,把巴比伦视为已经毁灭(十三 19-22 ),若把十四章视为嘲弄亚述,则使这个解释为强加之意,不能使人信服。 

  十三 1-16 耶和华的日子 

  这诗歌一开始就描写战争的场面,有各种旗帜、呐喊,却原来这是神的审判( 4-5 节)。「我所挑出来的人」( 3 节;直译:「献给我的人」,他们作为神工具,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这词在这里并无道德含义。 

  「巴比伦」是本章的焦点( 1 、 19 节),但它也代表更大的东西,因这里所用的希伯来字:「地」( 5 、 9 、 13 节;原文是不同字,可解作国家、土地等),也有「世界」之意( 11 节)这是一个普世性的灾难,新约也以此描述末日的情景(参 10 、 13 节,比较太二十四 29 )。 

  是十三 17-22 巴比伦的倾覆 

  「玛代人」( 17 节),是古列建立的玛代波斯帝国的主要伙伴,他们被命定于主前 539 年,在古列的率领下,攻陷巴比伦。他们的勇武( 17-18 节)推翻了巴比伦帝国,却在攻占巴比伦城时,不费吹灰之力。这是巴比伦之国的开始。 

  第 19-22 节预见此城的没落,此事在主前 4 世纪末,西流基尼加铎( Seleu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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