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注释
四十八 1-47 审判摩押
摩押是以色列人的一个世仇(士三 12-14 ;王下三 4-27 )。她是西底家的盟国之一,企图合谋对抗尼布甲尼撒(二十七 3 )。但其实她出兵协助巴比伦与西底家为敌(王下二十四 2 )。本处的神谕记述的事情大概是发生在主前 582 年,尼布甲尼撒平服摩押的背叛。
本章中常出现的地名是在摩押境内的各地,在死海的东边。有一些地方是在乔舒亚征服迦南的时候,由耶和华划分给流便支派的(民三十二 3 、 37-38 ;书十三 15-19 )。这里虽然没有明说这是摩押受罚的因由,却可能暗示这是迦南地圣战的成全。
神谕在开始时( 1-6 节),描述一个国家在忍受着被侵略的痛苦,正如犹大曾因巴比伦而受苦一样(比较四 19-31 )。随之便用讽刺的口吻来描绘错误信赖的后果,就是被掳的耻辱和敌人得胜。战败国的神明,它便是摩押人所敬拜的基抹,是所罗门离开耶和华时曾经敬拜过的(王上十一 7 、 33 )。用这种方法来显示被战败之神明的软弱是古代战争中一件常有的事。那「行毁灭的」( 8 节)大概是指巴比伦。
第 10 节所提及的咒诅是借用了在圣战中的语言,因为它要求全然的毁灭(比较撒上十五 3 、 11 )。摩押被巴比伦毁灭是出自耶和华对她的刑罚。
开始时,摩押被描述在自满之中突遭巨变(所用的意象为成熟的酒突然被倒出来; 11-12 节),继而她在骄傲中被降卑( 14-17 节)。令人注目的是耶和华在这里自称为「君王」(同样出现在四十六 18 ),为要强调惟有祂有权处置人类的事件,而非摩押王或尼布甲尼撒,后者不过是祂的仆人(二十五 9 )。随后有更多毁坏的事情发生( 18 节;比较十四 1-12 对犹大的形容),描述中包括了全地( 19-25 节)。此处指出摩押的骄傲是她特别的罪恶,尤其是对以色列人的态度( 26-30 节)。摩押因骄傲而堕落( 28 节)。在她的苦痛中,先知为她哭泣,正如他为他的百姓悲哀一样( 31-32 节;参九 10 ;亦比较四十八 33 和十六 9 )。摩押最后也像犹大一般,成了人讥讽的对象( 39 节;参二十四 9 )。
最后的神谕( 40-47 节)重复一些重要的主题,那「鹰」是指尼布甲尼撒( 40 节)。无法逃脱的刑罚的图画( 44 节),使人想起阿摩司书五章 19 节的辩论。最后的耻辱是被掳( 46 节),第 45-46 节是引用一个古代的神谕,它首先记述希实本国王西宏被征服的事迹(民二十一 28-29 ),这事情将要再次出现。
在谈及审判之后,最后是救恩的来临( 47 节;比较四十六 26 下),其中所用的语言是引用在安慰之书中有关犹大复兴的描述(二十九 14 ,三十 3 等)。审判的神也是恩慈的主,祂的恩慈不单在一个国家里彰显,它甚至会恩及祂的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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