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以西结书
注释
三十三 1-20 责任的范围
这宣讲的开始,与三章 16-21 节的内容相似。以西结要作以色列的守望者。这工作有它的责任和刑罚。(宣讲中却无提及有何赏赐。)以西结要向以色列人复述这任务的性质。
这宣讲继而指斥以色列所犯的两方面。第一、宿命论( 10-11 节)。他们认为自己已深陷于罪恶之中,甚至神也乐于看着他们从此堕落(换言之,既然神也这样看他们,他们便毋须改变自己了)。这观念受到严斥:神不喜悦恶人之死,主要在于他们肯不肯改变他们的行为。
第二、他们自以为储备了大量功德(参十八 21-32 ),而以为这些功德可抵消他们的恶行。这种想法一方面推论那些一生为恶的人将毫无盼望,因他们没有足够的功德去抵消恶行。另一方面,那些自以为有足够功德的人,可以随意犯罪,只要不超过分量便可以。这观念自然也受到斥责。不管人犯了甚么罪,只要他真诚悔改,必得赦免。恶行却不能以过往的功德来抵消。
第 1-6 节以西结要向他的同胞宣告:「若一个国家正受到战争的威胁,某人受命作守望,警告敌人的攻击( 2 节)。当攻击临近,守望者响起警报,事后若有任何伤亡,责任由国民自负( 3-5 节)。但若攻击临到,却不闻警号,则国民伤亡的责任就要追究守望者了( 6 节)。」
第 7-9 节以西结已受命作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他要向他们宣告神的警告( 7 节)。若他没有向任何人传达神的警告,则这人遭受恶果的责任必向他追讨。若他已发出警告,则可救自己免除责任( 8-9 节)。
第 10-20 节神透过以西结进一步向以色列人宣告:「你们说你们被罪的重担压得要死。其实我并不喜悦恶人的死( 10-11 节)。若一个义人转离义行,作奸犯科,他从前所行的一切义行都不能救他,他将因他的罪而死( 12-13 节)。若一个坏人转离罪行,秉公行义,他过去的罪行将不被记念,他可以存活( 14-16 节)。以色列啊,你们埋怨我的原则不公正,其实是你们歪曲了正义。你们每一个人都要按自己的行为受审( 17-20 节)。」
附注
第 2 节「守望的」:参三章 16 至 21 节附注。
三十三 21-22 以西结不再口哑
这里记述的事件十分独特,以西结今次领受预言的经历(「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并非是见异象或听见神谕,而是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就是在衪开始先知事奉时失去的(三 26-27 )。
这事件的时间性十分重要。翌日,消息传来,耶路撒冷已经沦陷。以西结的警告应验了。
附注
第 21 节「十二年」:耶路撒冷是于主前 587 年被攻破。有部分版本及抄本则作「十一年」。若这异文是正确的,而这年份又是指西底家在位之年,则耶路撒冷的沦陷跟报讯者向以西结报告的时间距离,约为 6 个月。参以斯拉记七章 9 节,那里指出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的直接行程,需时 4 个月。
三十三 23-33 以色列不法的业权
围困已经过去,耶路撒冷已被攻破,犹大国土一片荒凉。多人被杀,余下的人或是被掳,或是逃亡。然而,国中仍有幸存者。
灾祸不一定引出人性中的优点。于主前 597 年,耶路撒冷首次被围之后,城中一批幸存者却沾沾自喜,密谋占夺高位(十一 2-12 )。而在第二次被围之后,国中大部分人口被掳。剩下来的人不仅没有转向神,竟仍然拜偶像。尤有甚者,他们霸占邻居的财产和土地,更玷污人妻( 24-26 节)。以西结的宣讲警告他们,因他们的恶行,犹大将会继续荒凉。
在宣讲结束时,以西结也受到警告,这也是众多传道者需要提防的。民众喜欢听他,却没有把所听的行出来。传道者可能广受欢迎,却并不一定表示他的话会被听从。
损失也像灾祸一样,不一定引出人性中的优点。困迫的境况有时会激发非常的行动,对此我们必须存理解的态度。但是,也有像这宣讲描述的情况,混乱和祸害竟成了一些贪婪、无耻之人的机会。
第 23-29 节耶和华对以西结说:「那些留在已遭毁坏的以色列地的人,自以为是那地的主人( 24-25 节)。你要向他们宣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所行异教和残暴的作为──这地岂可作你们的产业?( 25-26 节)因你们所行的一切,这地将必荒凉。这样,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27-29 节)。』」第 30-33 节第 30-33 节耶和华又对以西结说:「你的同胞将以你为话题。他们聚集来听你的话,却只是口中答应。你好像是供他们娱乐的人。不过,当你的宣告应验时,他们就知道有一位先知在他们中间了。」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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