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西番亚书 注释
一 1 标题
耶和华──以色列立约之神(出六 2-6 )──是这预言的终极来源。作者在此用了极普遍的词汇,称之为耶和华的「话」;而宣讲耶和华这信息的人是「西番雅」。他的族谱在先知书中是最长的(参耶三十六 14 ),远溯至犹大国第十四任君王希西家(主前 716 至 687 年;参导论)。作者把这不寻常的详尽家谱放在这里,目的可能是要避免人误会西番雅的父亲是来自埃提阿伯(希伯来文是古实);这国家是书中神谕针对的其中一个对象(二 12 )。依照规定,埃及人与埃提阿伯人的第三代子孙才可加入以色列群体(申二十三 7-8 )。
不过,更可能的解释是作者欲说明自己与其正义的君王先祖的连系。由于在约西亚王之前的君王犯错连连,这点便显得特别重要;而约西亚王与希西家同样是忠于耶和华信仰的(参导论)。
一 2-6 神的审判
在标题之后,作者不再赘言,马上写下耶和华宣告的恐怖信息,是关乎悲惨的审判的,这审判不单包罗整个世界( 2-3 节),更特别针对犹大和她的首都耶路撒冷( 4-6 节)。耶和华不是在遥远的地方操纵此事,而是亲自伸手攻击。
一 2-3
耶和华在此警告说,祂要「从地上除灭」所有先前的创造物,包括:「人和牲畜,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从列出的项目看来,神是要把整个创造除灭。这些项目的表列次序与创造时的原本记载是刚好倒置的(创一 20-28 ),而且这毁灭更甚于洪水火灾(创六至九),因为在此连鱼类也感受到神燃烧的愤怒。整个大自然的创造都因人类的罪而受苦(参罗八 20-21 ),而人类在此更被圈点出来,两次提及,被形容为引动神震怒的「恶人」。他们将要被「剪除」或灭绝( 4 节;参王上九 7 );「剪除」一词原本是指违法者所受的死刑(出三十一 14 ),用在这里与上下文配合,甚为贴切。
作者向读者保证这里严厉的说话是千真万确的,因为「这是耶和华说的」(参一 10 ,二 9 ,三 8 、 20 )。祂不单说话,而且必然要付诸行动,从「我」字在原文 2 至 4 节中出现 6 次便可反映出来。
一 4-6
纵然整个创造都要受苦,但犹大和她的首都耶路撒冷特别被圈点出来。他们是神的约民;是自愿与神立约,向祂誓忠的,他们要负更大的责任。神的子民在万国中为首,在阿摩司书一章 3 节至二章 16 节中亦有相似的说法。耶稣曾把这思想演化成一个普遍的原则;祂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 48 )。神要向以色列「伸手」,不是像以前那样伸手帮助他们(例如申四 34 ),而是要惩罚他们,有点儿像亚伦向埃及伸杖发动十灾一样(出七 19 )。
从「这地方」(若不是指耶路撒冷本身,就是指圣殿,圣殿确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或居所;申十二 5 )被挪去的人,都被列出他们的恶行。有些仍敬拜「巴力」,「巴力」这称号原意是主或主人,这称号不单用于异教神明身上,同时也用于耶和华身上(出现在代上十二 5 的名字「比亚利雅」,名意是「耶和华是巴力」)。神在此谴责的可能是他们敬拜迦南人的生殖神哈特( Hadad )(参士六 25 ;王上十六 31 、 32 ,十八章),或是亚述神明彼勒( Bel )。有些人认为约西亚在主前 621 年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已完全遏止了异教敬拜,但事实上还有「剩下」的人仍在拜巴力,证明这刚开始的改革运动已经开始奏效,却仍未大功告成(参导论)。「基玛林的名和祭司」(新国际译本作:异教和拜偶像的祭司;王下二十三 5 )也被除去,甚至他们的名字亦被删除。他们敬拜的对象是「天上万象」(参申四 19 ;王下二十一 3-5 ;耶八 8 ),以色列人应该知道天上万象都是耶和华的创造物(创一 14-17 )。
宗教混合( syncretism )又是另一个问题。第 5 节的希伯来文说这些人指着他们的王玛勒堪起誓,可能是指这些人不单敬拜耶和华(以祂的名起誓),而且也同样对待祂在地上的代表人。虽然这种做法在以色列中找不到甚么证据,但是在古代近东其它地方却很流行。另一方面,这节经文亦可能是指玛勒堪(即米勒公,和合本、新修订标准译本、七十士译本以及其它译本都如此翻译),也就是亚扪人的神明(王上十一 5 、 33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综合以上两种解释:这些人虽然表面上敬拜耶和华,以祂为王,但骨子里却是服在异教的米勒公的权势之下。姑勿论如何,这里所描写的是子民含混的敬拜,把真神和无价值的混在一起(出二十 3 ),正如杰里迈亚书指责的一样(耶二 12-13 )。耶和华对犹大人转离真理,跟从虚谎,感到十分惊讶。
一 7 至三 8 那日的审判
灾祸的警告引进了末日的最后审判,这题目成为本书以后经文的主题(参导论)。这日子以双重性质出现,既是痛苦的审判日(一 7 至三 8 ),又是福泽和希望的日子(三 9-20 )。它的影响波及列邦(一 14-18 ,二 4-15 )和犹大(一 8-13 ,二 1-3 ,三 1-7 );涉及迫近的历史事件(二 4-15 )和末期的巨大变动(一 14-18 ,三 8-13 )。这日是「耶和华的日子」,因为只有祂在其中行事,不但以圣洁的能力和正义行事,同时也施行慈爱和恩典。
一 7-13 犹大受审判
一 7
作者嘱咐我们闭口,「在主耶和华面前」(参哈二 20 )「静默无声」。在母亲的怀抱中,人可以感到满足安静(诗一三一 2 ),但是这里的滋味却不一样,这里的静默是指受造物在宇宙的创造主、护佑者、审判者面前的敬畏。正如法庭开审,法官上庭,庭警宣告「众立」时,所要求的尊敬一样。现在耶和华要来临了,「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快到」了(参 14 节;赛十三 6 ;结三十 3 ;珥一 15 ;俄 15 ),众人要肃静。
耶和华为这日子的来临已亲自作了准备,从这节经文的行动和 8 、 9 、 12 、 17 、 18 节的「我」字可见。祂像一位祭司把「祭物」或祭祀的筵席预备好(参耶四十六 10 ),祂也把祂的宾客「分别为圣」,预备作特殊的用途(参利二十一 8 ; 撒下八 11 )。作者在此语带相关,使读者领悟到所邀来的宾客要不是预备好参加祭筵,就是成为祭物。那些与耶和华为敌的人,将要成为祂审判的祭物。
一 8
同一日,就是「耶和华献祭的日子」,第一个审判要临到国家的首领,皇室和随从「外邦」风俗者;「穿外邦衣服的」很可能是指随从外邦宗教风俗者(参王下十 22 )。约西亚的名字没有提出来,或许这段写于约西亚在位早期,他的政权仍由其它官员操纵(王下二十二 1 ),而这里所指的便是这些官员。
一 9
显然另一宗教上的腐败行为是「跳过门坎」(这词在旧约中单用于殿宇;撒上五 4-5 ;结九 3 )。此处的意思最可能是指非利士人的异教风俗,他们认为人不可踏在大衮神庙的门坎上(撒上五 4-5 ),这也是渗入以色列之耶和华信仰的异教习俗之一。另一解释是以此节经文的下半部来解释上半部,依照这解释,此处所谴责的不是宗教上的腐败,而是社会经济上的罪行。首领本应以正直公义的律例来保卫社会,但他们却以强暴(参哈一 2-3 )和诡诈行径充斥王宫。不管我们采纳哪一种解释,作者在这经句里表明耶和华并不以这些罪行为小过,祂看其分量与上述引致洪水时代「还原到创造之前」的罪同等(参一 3 ;创六 11 )。
一 10-11
作者以地理环境来表达耶和华的日子之审判。耶路撒冷三面环山,所以从北面进取比较容易。故此「商民」多以此为天然的贸易路线,军队攻城也同样从此入手。此处所提及的首两处,地点都是可考究的。「鱼门」可能是城北的主要城门(代下三十三 14 ;尼三 3 );「二城」(即第二城)或作新城在圣殿以北,顾名思义,这是新近加建的部分(王下二十二 14 ;尼十一 9 );「山间」是一般的形容词,但亦有可能指城北一处地形;「玛革提施」(和合本的音译,意思是臼砵,参新国际译本附注)是指城内市中心的商业地带,这名字反映这区域坐落在凹陷的地区,可能是特别挖掘成臼砵状的地方(参士十五 19 ;箴二十七 22 )。
有一严重的灾祸临到这些地方的居民,以致他们哀号、悲鸣。「大破裂的响声」在别处也被译作悲哀的呼叫(例如赛十五 5 ;耶四十八 5 ),正好与此处的上下文吻合。部分的灾祸与经济破产有关,此处又见外邦坏影响的另一例证,因为「商民」一词直译是「迦南人」,他们以行商的才能出名,后来以「腓尼基人」的名字着称于世。
一 12
耶和华好像警察突击检查赃物一样,要来一次挑灯「巡查」。祂的目标不是寻找诚信的人(参耶五 1 ),而是要捕捉那些不讨祂喜悦的人,向他们施惩罚。这些人的罪不是公然行恶( 4-11 节),而是不去行善,完全自满自足。先知以酿酒的过程来作比喻,酿酒时较重的杂质若不把它搅动,必沉淀在 底。这些沉淀,就是「渣滓」,可产生凝结作用,把整 酒弄得不能饮用。这等人否认神的作为,他们的冷漠被神定罪,正如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斥责这世代所言:「在这世代中,我们最要痛悔的,不是坏人所犯的恶行,而是好人保持可怕的沉默。」
一 13
神将要显明这些冷漠的富人过往所做的是何等的错误。他们扭曲了以色列历史观最基本的神学根基,就是神主动介入人类历史,带来祝福与审判。将神学扭曲的罪至少与错误的行为同样严重,他们的惩罚是被挪去他们得权势地位的途径(申二十八 30-42 ;摩五 11 ;弥六 13-15 )。
从新约的观点,透过基督来看神的爱,很容易使我们忘记神的性情中还有圣洁和公义的一面。在旧约中,神的恩典源源不绝地赐给那些遵行祂的启示和旨意的人;而在新约中,祂神圣的愤怒也不会向那些背弃启示的人隐藏。假若人在生活和人际关系中没有表现出与神旨意相称的行为,尽管有神子民的身分,也不足以抵挡祂的怒气,这情形就像神在西番雅书中对待冷漠的犹大人一样。
一 14 至二 3 耶和华的日子
西番雅在此开始用诗的形式来描写耶和华日子的灾祸。这日子不单影响祂自己的子民,甚至祸延整个世界。若说在这日子里神单单赐福其子民以色列,却审判敌对神和祂子民的人,这说法就未免太天真了(参摩五 18-20 )。以色列忘记了拣选也附带着责任(摩三 2 ),与神和好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其出身的国籍,而是建立在其服从的态度上。如果选民不尊敬神,他们也要像外邦一样受苦;正义的人,不管他是甚么种族,也一样可以蒙福。这日子的双重意义和普世性,在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时将达致巅 。这耶和华日子的终极来临(帖后二 2 )亦将会是普世性和带着双重意义的(太二十四 3-33 ;启十九至二十二)。
一 14-18 普遍的征兆
第 14-16 节 「耶和华的大日」必要来临,「临近而且甚快」,这主题对先知来说是很重要的(参 7 节)。他警告的不是远在将来的日子,而是目前;它也不是能以欢呼心情来迎接的日子。勇士的痛哭和呼号(或是杀人流血的呼号,或是恐惧惊惶的呼号)将会为这局面加添混乱。
作者以一连串的短句来描写这恐怖的日子,这些句子分成 6 部分,对应起初的 6 个创造日。从耶和华的角度来看,这日子是充满「愤怒」的(参结七 19 ;何五 10 ;哈三 8 );至于它对人的冲击,先知则用 5 对同义词来描写。人的情绪是「急难困苦」,加上物质上的损失:「荒废凄凉」;还加上心理上的压力:「黑暗幽冥,密云乌黑」。在阿摩司眼中,这是神审判的征兆(摩五 18-20 ;参赛八 22 ;珥二 2 ),同时也令人联想到创造以前的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一 2 );那时神大能的光还未照射其中。这一切恐怖景象,加上「吹角呐喊」,是神显现的典型描述。神这位全能的创造主、宇宙的审判者,要对抗祂的创造物(参出二十 18 ;申四 11 ),甚至坚固城也不能拦阻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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