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西番亚书 注释
二 1-3 该作甚么?
西番雅描写耶和华的日子对全球的影响之后,再把犹大圈点出来(参一 4-13 )。在神的烈怒「未到以先」( 2 节),人民若以正确的态度响应耶和华对他们生命的期望( 3 节),说不定可以减轻神的烈怒。在可怕和该受的审判下,仍有蒙怜悯的可能性。
第 1-2 节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正在逼近,故此这神谕延续上一个神谕。神对子民的不悦,不只以烈怒来表达,也在对他们的称谓上表现出来。他们被称为「国民」( goy ),这称谓通常是用来称呼异教人民的,因选民的恶行与异教徒没有分别。这国家在神面前变成祂的「羞耻」,是祂所不悦纳的(和合本作「不知羞耻的国民」)。神原本把这些人聚集在西乃,使他们成为祂所爱的一群,但如今他们要「聚集」在一起,如同无价值的禾草(出五 7 、 12 ),等待神愤怒的来临。
第 3 节在神子民中的「谦卑人」,就是「心灵贫乏」的人(参三 2 ;太五 3 ),他们素来都服从神,将会有机会完成盟约的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倚靠混合主义的宗教,也不可靠赖财富或势力,他们要「寻求」 3 件事情:第一是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与他们立约,又被多人所弃绝的神(一 6 )。此外他们还要寻求公义,照神所指引的途径过正直的生活。最后以色列人要寻求舍己谦卑的生活形式(参民十二 3 ;箴十五 33 )。
惟有这样完全抛弃自己和自己的计划,以神的旨意为旨意,才可得救,避过神的愤怒。「或者」这一个含蓄的字眼,警告以色列民不能乐观地假设这一切都必定成就(参出三十二 30 ;摩五 15 )。西番雅似乎没有信心去相信这些人会一同悔改响应(三 7 ),故此他认为此事的结果不在乎子民,而是在乎神。祂的公义和圣洁要求人必须认罪和接受惩罚,但祂还有其它的特性,其中包括怜恤、恩慈和仁爱,当人真诚悔改,这些属性便促使神赦免人的罪(参出三十四 6-7 ;申三十 1-10 )。「或者」这词在此是保卫神的主权,而不是犯罪的许可证。我们不能把神的赦免看为一种「廉价的恩典」,容许人犯罪而不受罚(罗六 1 )。另一方面,面对真诚的悔改时,神都赦免。我们既知道祂恩慈的属性,就可以安心让神照着祂的本性作合宜的回应。
二 4 至三 8 列国也受审判
先知向犹大和邻国宣告审判的神谕,希望藉此激励犹大以服从来响应神的呼召( 1-3 节)。在希伯来原文中,第 4 节以「故此」一词开首,把这一段连于上文 1 至 3 节,可惜在和合本不易看出来。此神谕的结构是先从各方面向犹大攻击(二 4-15 ),最后才针对京城耶路撒冷发言(三 1-8 ;参摩一 3 至二 16 ,也有同样的结构)。
二 4-7 腓尼基
非利士由 5 个城邦组成: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前 4 者在地理上的排列是由南到北,作者以毁灭和荒凉来警告她们。文中没有提及迦特,可能暗示此时的迦特已经被灭(参导论)。「正午」之时有猛烈的攻击;可能是指烈日之下的一次突袭(参撒下四 5 ;耶六 4 ),也可能指一方所向无敌,半日之内已定胜负。袭击之后居民被赶逐出城。
第 5 节非利士人是「海上民族」的一部分,从爱琴海迁徙过来,有一部族来自革哩底(故此在撒上三十 14 和结二十五 16 称之为「基利提」人)。他们无法定居埃及,便于主前十三世纪北迁至地中海沿岸,多年来成为以色列边陲的一根刺。在这段经文中,他们被称为迦南人,这称呼是旧约圣经所独有的,因他们居住之地算为迦南人之地(书十三 3 )。神在这降祸神谕中直接向他们说话(参摩五 18 ,六 1 )。宇宙的创造主耶和华既然有「话」与他们「反对」,他们怎可不惧怕,尤其是耶和华的话保证他们必被毁灭。
第 6-7 节非利士人聚居的中心将空无人烟,只有零星的「牧羊人」在那里放羊,这些人将会是犹大的余民。余民在神学上的重要性有好几重意义;有时候这词是指神的审判如此广泛,只有少数人剩余下来(参创七 23 ;赛十七 6 )。另一方面,这词又暗示了希望,因为毁灭之力虽强劲,却并非绝对消灭,起码还有若干剩余的生还者。这观念在先知书并不陌生(耶二十三 3 ;弥五 7-8 ),它同时指出神圣洁公义的一面和祂慈爱恩典的另一面。
这一篇预言显示神赏罚的相对性。在此,犹大的仇敌的惩罚给犹大带来复兴(参三 20 ),这复兴的观念,很多时候是指被掳归回的经历(耶二十九 14 ),在此是指在耶和华日子的复兴,也就是神治权的最后展开,以前所有的复兴都是指向这一终局。
附注
第 6 节「基利提人」(参 5 节)在第 6 节中显然亦被提及(参新国际译本旁注),在希伯来文,此字之元音转变一下就成为草场一字,「草场」之意与上下文亦甚衔接。
二 8-11 摩押和亚扪
这两个国家位于约但河东,其种族是源于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创十九 36-38 )。他们与以色列常有争执。例如:以色列在进占应许之地时,他们拒绝给飘流的以色列人过境(民二十二至二十五)。在别的神谕中,分别论到摩押与亚扪(例如赛十五至十六;耶四十八 1 至四十九 6 ;摩一 13 至二 3 ),这一段是唯一一次把她们合并在同一个神谕中。
第 8 节这两个国家曾以言语攻击犹大,「毁谤」「辱骂」她(参结五 15 ,十六 57 );此外她们又「自夸自大」(参结三十五 13 ),恐吓神的百姓(同样的手段参尼四 1-3 )。
第 9 节神以祂的权能和令人敬畏的名号起誓,这些人的惩罚将会是何等严重和确定。祂是「万军之耶和华」,是神圣战士,天使天军的统帅(参哈三参哈三 8-15 )。祂不单大有能力,而且是可亲近的,祂与犹大有亲密的关系,自称为「以色列的神」,单是这事实就足以使摩押和亚扪踌躇了。他们辱骂神的百姓就等于辱骂神。
她们的惩罚有如「所多玛、蛾摩拉」,这两个死海附近的城市,因恶行被灭(参创十九 24-26 ;申二十九 23 ;赛一 9 )。其毁灭甚为彻底,连所有可用的植物也都死去,地上的「盐坑」只容许无用的刺草生长。约但河东的国家不单丧失地上的农作物,甚至他们的领土也要失去,落在他们所讥笑的人手中,就是神子民中「余剩」的人,这些余民将要承受第 7 节所说的福分。但神的子民以色列(广义上是指教会)最终的福分还要等待将来,当整个创造享受堕落之前的福祉时才完全实现(罗八 18-23 )。
第 10-11 节神总括前两节,指出罪的根由出于骄傲(参 15 节;赛十三 11 ),神要为祂的子民伸冤,藉此回应列国对全能真神的毁谤,祂要毁灭他们无效无能的神明以表彰神自己的真正能力。后果将会传遍「列国」,他们都要认识真神,并且敬拜祂,耶和华不受地域限制,其权能及地位将要遍及全球。
二 12 埃提阿伯在
犹大西南边,埃及在主前第八世纪末期至第七世纪初,曾一度被埃提阿伯(又名古实)第二十五王朝所统辖。这名称对伟大的埃及王国来说可谓是过去一度被征服的羞辱,也可说是暗示他们未来的类似的命运,他们将要落在一位更强大者手中,就是以色列的神。神亲自以神圣战士( 9 节)的身分出现,挥动祂的「刀」,带给他们毁灭与死亡。
二 13-15 亚述
耶和华向北转,对抗犹大最顽强的敌人亚述和她的首都尼尼微(参那鸿书)。这残酷强盛的国家几十年来操纵中东,她将要被以色列之神的「手」(或能力;参一 4 )所「毁灭」。他们一向繁忙的首都将要成为「荒凉」、「干旱」的「旷野」。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