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   注释 

  二 1-47 在耶路撒冷的五旬节 

  第 1 节五旬节是犹太人的重要宗教节期,又称为「七七节」。这节期所庆祝的是麦子的收成,在某些犹太传统里,此节日亦与律法的颁布、圣约的更新有关连。其时外来的犹太旅客群集耶路撒冷(参二 5 )当中有些人将要面临另一种的收获庆典与盟约更新! 

  第 2 节在希腊文中「风」与「灵」是同一个字(在希伯来文中亦如是),这两个概念有密切的关系(参约三 8 )。第 3 节在西乃山上(出十九 18 ),山上的火焰代表神的临现,或许在此「舌头如火焰」亦有神临现的意味,因为门徒「都被圣灵充满」。 

  第 4-13 节另一种「语言」(和合本译作「别国的话」)是圣灵赐下口才让门徒说出来的,从第 6 、 8 和 11 节看来,最自然的可能性是指地方语言或乡谈。在这一室之内混杂着各种地方的语言,很难想象他们居然可以辨认出自己本国的话。虽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所针对的是教会信徒所用的非人间言语(十二章和十四章),但保罗表明他懂得两种言语(林前十三 1 )。当这人用言语来表达这恩赐时,它的目的是为了赞美,而非向外传福音(「讲说神的大作为」; 11 节)。彼得宣讲福音信息的时候,马上转过来用普通的言语宣讲。十四章 8 至 20 节的故事就记述当时的传道人如何突破言语的拦阻,而用不着神直接的介入。 

  常有人说这一段经文是巴别塔故事的逆转,事实上是更令人侧目。犹太教本身已经逆转了巴别塔的咒诅;敬畏神的人在节期中,从天下四方八面前来聚集在一处敬拜,这事实已经逆转了分散和变乱口音的咒诅。然而基督教所带来的逆转有其新的一面;在基督教里,人用不着回到某一固定的中心来敬拜,而基督教的道理却传播到天下四方。更重要的是:涉及的内容不单是言语,而是所赐下的圣灵。五旬节的中心意义与道成肉身的意义有共通之处,两者都是表明神在人堕落的境况中,临到人间,而不是说人终于可以用己力靠近神。巴别和伊甸的咒诅并非解除,而是人被赎回,除去了那恶果。 

  第 14 节这是使徒行传中众多伟大讲辞中的第一篇,不过这些讲稿极可能不是一字不漏的直录。若是直录,这讲稿的篇幅在这场合中显然太短,而且,就我们所能辨认的写作风格和词汇,一般来说,都是属于作者本身的。故此,这些讲辞该是路加听了讲章后,自己所写的摘要。路加在这方面的处理办法与当代的一般历史家没有两样。他们的作品中都常有好些讲词出现,作者的宗旨都是用提纲挈领的方法,设法保留事件和演说者的特征。路加似乎也是沿用这方式,他保留了彼得在这篇演讲中的主题信息,同时亦保存讲者其它记录下来的演讲中之一贯作风。不过有关这保存的问题,仍是争议纷纷的〔进一步的讨论可参 I.H.

        Marshall, Acts  ( IVP,

        1980 ) ,

        pp.39-42 〕。 

  第 15-21 节虽然群众都听懂了在灵里所说的方言,但彼得不认为这是传福音的工具,而是一种征兆,有待解释(参林前十四 22-23 )。彼得所引述的约珥预言出自约珥书二章 28 至 32 节。那里所描写的时期称为「末后的日子」(复数词),从圣灵浇灌之日(即五旬节)起,一直无限期伸延到耶和华「大而明显的日子」(单数词),亦即我们通常称为审判的日子。第 17-18 节构成一单元,原文中「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两句前后呼应,夹在中间的是「末后的日子」和「那些日子」,还有「要说预言」等词组都表明它们属同一单元。从这架构看来,在「天上」所「显出」的「奇事」,和「地下」所「显出」的「神迹」都要等到「大而明显的日子」来到才发生的。彼得看这些事,有如这审判日马上来临,我们也应该如此。 

  第 22-24 节接着彼得转过来谈最近发生的事情;耶稣生前的事迹,和祂的死与复活。在此,彼得和他当时的听众都意会「神」这名词是指「父神」。虽然此时完整的三一神论还未整理出来,但门徒已知道耶稣是敬拜的对象,他们也常把旧约对神的称谓应用在耶稣身上(例如上述 21 节极可能是其中一个例子,并可参二十一 36 、 38-39 )。故此当彼得说:「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新国际译本作:拿撒勒人耶稣是神所委任的人)之时,他无意否认耶稣是超乎常人这事实。其实此处的经文显示彼得对其听众有所了解,他有意要说明耶稣不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不过他先从听众所不能否认的事实说起,这些事实就是:「在你们中间」所「施行」的「异能、奇事、神迹」,这些都是「你们自己知道的」,这些事可以证明耶稣不是凭自己力量行事,而是「神借着」祂作工。 

  彼得如此诠解耶稣的行动,别人显然可以提出抗议说:「耶稣不可能是神的使者,因为他失败了,而神的计划是永不可失败的。」彼得的回答是:神的计划原是要把耶稣交在人的手里,神的判决不是十字架,而是复活。第 23 至 24 节的文字架构是:「你们 …… 杀了,神却 …… 叫他复活」;神对耶稣的判决是为祂申冤。 

  「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 …… 杀了」,这一句似乎暗示一般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在这事上都有份,不过他们不像某些无法之人那么恶毒。「无法之人」究竟是指犹太领袖?还是罗马人?经文没有清楚说明,但犹太听众极可能以为他是指罗马人而言。 

  彼得又说:「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他的意思并非说耶稣在被钉的时候没有痛苦的感觉。犹太人通常认为人死的时候,灵魂与肉身分离,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种思想在哥林多后书里反映出来(林后五 1-8 ),那里保罗针对这种死的观念,指出死亡好像脱去衣服。 

  第 25-31 节彼得引用诗篇十六篇 8 至 11 节这段经文来说明他对耶稣复活的了解。最主要的一句在 27 节:「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彼得要提出的问题是:究竟这「圣者」是指谁?听众的答复很可能是:「戴维自己。」彼得指出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来回应这个答案:「他(戴维)死了,也埋葬了,并且他的坟墓直到今日还在我们这里。」然后彼得反过来说:戴维是一位先知,他预言弥赛亚不会留在坟墓里,必要复活。 

  第 32-35 节在这一段讲词里,彼得回头来讨论当时吸引群众的这现象。这一群人并非喝醉了,他们是神使耶稣复活的见证人。所以耶稣就是戴维所预言的弥赛亚,然后他再引述诗篇一一○篇 1 节来解释弥赛亚现时被高举、升天的地位。 

  第 36 节这一节把上述的讲辞作一个总结,这一段所强调的是:不管外表看来如何,也不管他们采取甚么行动,但神对整件事情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对他们来说,耶稣是一个罪犯,神却「立」这同一个人「为主,为基督」,正如路加福音二章 11 节所记载,天使早就如此宣告了。 

  第 37-40 节讲词的下半段是针对群众的反应而发,说及听众该如何把所听到的道理付诸实行。第 38 节是回应 21 节的刻意描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只是「主名」现今改为「耶稣基督的名」。「求告」的步骤扩展成两部分:「悔改」和「受洗」;同样,「就必得赦」成为:「叫你们的罪得救」和「领受所赐的圣灵」。 

  第 41-43 节这篇讲道引致奇异的效果;教会从 120 人增长到了 3,000 人以上。使徒继续在那里「教训」人,并且「行了许多奇事神迹」。新归信的人不只是在繁忙的生活中添上基督信仰而已,他们全心全意恒切地委身于基督徒的经历。第 42 节是对一个基督门徒的缩写。 

  第 44-47 节这几节经文描写在五旬节之后的日子里,基督徒群体的生活状况。信徒对财产表现出很慷慨的态度(参下文四 32 至五 11 的注释),但是却没有盲目地赶快抛弃一切私有财产,好像拥有私产是一种罪那般。他们只是「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信徒在财务上的困难,并不因成为基督徒就自动神奇地解决。甚至在初期教会的这段「黄金时代」里,仍然有人是缺乏的(虽然因为他们凡物公用,这些有缺乏的人通常不会长久缺乏,参四 34 ,六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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