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哥林多后书
注释
二 1-2 保罗两次探访带给他许多的「忧愁」,都是因为遭受个人的攻击。但若进行第三次探访,也务必带给他忧愁,只是别有原因──对哥林多教会执行纪律管教以致他们忧愁,就没有人能叫保罗喜乐了。
第 3-4 节所以与其进行所承诺的第二次探访,他写了封严厉的信,「恐怕我到的时候,应该叫我快乐的那些人,反倒叫我忧愁」。这封信是保罗在「心里难过痛苦,多多的流泪」的情况下写的,内容包括对哥林多教会相当严厉的教训(参七 8-9 )。可是,他写信的目的「不是叫你们忧愁,乃是叫你们知道我格外的疼爱你们」。面对困难的问题需要真正的爱心,这需付上痛苦的代价,但比躲避敷衍来得好。保罗避免自夸,但为使事情有清楚的了断,他却预备面对被评为自夸的危险。当我们要调解冲突,我们也应预备这样做,同时避免自以为义。若在神的子民当中发生冲突,所牵涉的过于个人的名声,除非处理得妥当,否则只有让撒但得益(参二 11 )。
附注
「良心」这字词出现在保罗书信的次数比其它新约书卷的总和还要多。不像斯多亚派( Stoics )的观念,保罗并不把良心当作人内里神的声音,也不像当代普遍希腊思想中把它的功用限制在审断过去的行为(通常指坏的方面),保罗所谓的良心,是指人内里评断自己行为(无论是已进行或是在意念中)和其它人的能力,它依据个人主观所能领略的最高标准评断人的行为。既然人类已被罪所侵蚀,主观的良心(人的本能之一)准则和效用,也受到罪的侵蚀;基于这个原因,良心决不能成为评断个人行为的绝对标准。良心通过的未必能得到神的许可;相反,良心斥责的,有可能是神容许的。因此,最后的审判是属于神的(参林前四 2-4 )。可是,抗拒良心的声音将导致灵命上的灾难(参林前八;提前一 19 ),但我们可以调整提升这所谓良心的准则,以达至与我们所不断领受的真理相合。
二 5-11 赦免犯罪者
第 5 节在保罗请求哥林多教会原谅和安慰那敌对他的人之前,保罗提醒他们这样的冒犯不但令保罗忧愁,也令整个哥林多教会忧愁。
第 6 节但是,「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由此我们可知哥林多教会终于按着保罗的指示处罚那犯罪者(参七 11-12 )。
第 7-8 节保罗关心的是那受罚者,担心他因受处罚而「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并要哥林多教会向这个悔改的受罚者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
第 9-10 节他指出他写信不但是要求处罚犯罪者,也是考验他们的顺服。他们已经证明是顺服保罗的指导,现在保罗请他们赦免那犯罪者。
第 11 节 这样的赦免和安慰是必要的,「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也即是因其中一个肢体被掳而占了教会的便宜,也利用道德的失败促使犯错的一方离异。保罗对犯罪者的处理方法,提醒我们不应当忽略或宽容犯罪肢体公然或声名狼藉的罪行。为了教会和神荣耀的名,纪律行动是在所不免的。保罗的处理方法也提醒我们这纪律行动的最终目的是让犯错的一方得着安慰。所有宣讲和好信息的,也得付诸行动,而不应满足于惩罚犯罪者,而是准备好在他们悔改时,即向他们显出坚定不移的爱。
二 12-13 等候提多
保罗在那次痛苦的探访后,回到以弗所,也在他发出「严厉」的信之后,他取道往特罗亚,期望在那儿遇上提多,并从他那里接到哥林多的消息。当他抵达那里,他发现「主也给我开了门」去传福音,但因他无法找到提多,他「心里不安」,所以他前往马其顿,希望可以和提多相遇。保罗选择离开那已打开的福音之门,正反映出他等候提多带来的消息之焦虑。保罗在马其顿见到提多后而得释放的经历,在七章 5 至 16 节里描述,在这之前,他离开主题转入另一个分题(二 14 至七 4 ),讲述他事工的性质和如何在患难中被神托住。
二 14-17 神帅领我们得胜
这时,保罗所写的都集中于他在事奉中忍受的患难。他述及在亚西亚所受的苦,遭人批评他的品格不正直,以及在哥林多遭受的苦楚,并无法在特罗亚传福音。似乎为了要平衡这样的分诉,保罗接着发出积极的心声,描述神如何随时随地加力量给他,使他的事奉有果效。
第 14 节在艰难中,保罗能够说:「但感谢神,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保罗绘出一幅像得胜罗马军队操步游行的图画,他把自己想象成一名由神率领着夸胜的兵士。在此,这幅得胜的图画与「威风主义」并不相称,因在保罗的观念中,受苦即是一种胜利。在这种步操游行中,少不了以芬芳的香来拜祭偶像,而保罗则以神「以我们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来作出比较。
第 15-16 节那些宣扬好消息的,就像在神面前的「馨香之气」;对那些听从福音的是「活的香气」,但对那些不听从的则作了「死的香气」,对于未听过福音的人,宣扬福音有这么不同的影响,传道者的责任十分重大,所以保罗问:「这事谁能当得起呢?」(直到三 5 我们才找到答案:「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甚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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