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十一章
F 结束与开始:巴别与迦南(十一 1 ~ 32 )
巴别(十一 1 ~ 9 )
上古历史的巅峰,是人类体察到自我的新能力之后,便团结努力,预备荣耀自己,巩固自己,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故事的各项要点,刻划出历世历代世界的精神。所定下的计划总是宏伟无比;大家兴奋得争相传告,好像这将是人类最终极的成就──现代人对于太空计划的得意,与此极为相仿。同时,他们聚集要保存他们的名,掌握他们的财富( 4 下),也透露出他们缺乏安全感。
这个故事传神地表达出此事件的荒谬和严重。不仅如第 3 节所示,那些建材不过是代用品,而且建造的人更是软弱。他们匆忙喧嚷着:“来罢……来罢……”,神则以讽刺语气回应说:“来罢,我们下去……”;而结果却是反高潮:“他们分散……。”这座半途而废的建筑,太适合作人类这方面的记念了。
可是这件事很看重。第 6 节下完全切合现代人:“这只是起头……;现在他们所要作的事,没有不可能成就的了”( RSV )。这句充满预感的话,流露出创造主与天父的关怀,而不是以对头的身分说的;正像我们的主所说:“他们既向青翠的树如此行……”(路二十三 31 )。此处显明,合一与和平并非终极的善:分散比集体背叛还好一些(参路十二 51 )。
这事件的终局显明神对人类决定性的干预。不错,互不了解会由自然因素造成,第 4 节(这句话正像现代国家主义的口号!)所流露的骄傲与恐惧的态度,正可能促成这点;但是最终而言,这是神对不守规矩的族类恰当的管教。
五旬节为这故事开启了新的一页;使同一个福音透过许多方言传讲出来。最后翻转这事的,为西番雅书三 9 的应许:“那时,我要改变万民的言语,成为纯一的言语,使所有的人都能求告上主的名,并且同心合意事奉祂”( RSV )。
1. 一样的话 ( AV , RV ;直译为“一(种)言语”)比 RSV 的 少数言语 更可取,虽然两种译法都有可能(见希伯来文的以西结书三十七 17 及创世记二十七 44 )。这事件可能是在洪水之后不久发生(参十 5 等),否则就是局限在某一种人当中,如果这里的 天下 ( earth )是翻译作“一地”的话。(由 2 、 4 节下看来,这是一定居下来,怕遭到攻击之人,因此第二种解释也不无道理。)
9. 巴别 (巴比伦)自称为 Bab-ili ,“神的门”(这可能是将它原来的意思再夸大的解释) 193 ;可是圣经却以文字游戏为它加上更真实的称号: ~ba{lal (“他混乱”)。圣经中,这座城愈来愈成为不敬虔社会的象征,它自命不凡(创十一章)、逼迫杀害(但三章)、负图享乐、犯罪作恶、充满迷信(赛四十七 8 ~ 13 )、财富万贯、最终灭亡(启十七、十八章)。这城的名景之一,是那巨大的 西古拉特 ( ziggurat ),一座顶上有寺庙的人工山丘,其名字,伊特门南奇( Etemenanki ),意为天与地相连。不过她“达于天”(启十八 5 )的,乃是她的罪。在启示录中,她与“从天而降”的圣城成为对比,圣城敞开的门则与万国结合(启二十一 10 、 24 ~ 27 )。
193 见 I. J. Gelb, JIAS , I, 1965, pp.1-4 。
朝向选民(十一 10 ~ 26 )
现在,藉述及蒙拣选的族裔,故事自旧世界进入了列祖的世界。在十 22 以下的名字中,惟有希伯的祖先重复出现;其后代则从法勒开始,不像十 25 以下以约坍为首。这里共计十代,也许是要配合自亚当到挪亚的十个名字;但是单从第十章所载各邦国的发展,就可显明其中的间隔应当更为久远,其他方面的佐证就不用提了 194 。
人的寿命逐渐递减 195 ,从大洪水之前的长龄,降到亚伯拉罕的一百七十五岁,以致约瑟的一百一十岁。更重要的事,从以撒诞生的应许来看,能生育的年龄已经降至与目前相差无几的情形了。
194 见第五章的增注 。
195 见第六 3 的注释 ,及第五章的增注 。
朝向应许之地(十一 27 ~ 32 )
约书亚记二十四 2 显示,他拉和他的祖先是“事奉别神”的;他的名字和拉班、撒莱、密迦,都与月神有关,那可能是当地最着名的神只。吾珥和哈兰皆为崇拜月神的中心,这可能解释了为何他们迁徙到那里便停了下来( 31 节)。他拉离开吾珥的动机,可能只是出于谨慎(以拦人约在西元前 1950 年毁灭了该城) 196 ;但亚伯拉罕则已经听见神的呼召(徒七 2 ~ 4 )。
31 节下与十二 5 节下比较,显示哈兰因没有异象,便失去坚持的意愿;希伯来书十一 9 、 10 提出的教训是:惟有信心能持续到底。因此,本章以两个极适切的重点,将人类早期历史作了结束,一为人的自我努力所带来巴比伦的混乱,一为这里所提的妥协。人类凭着自己,再也不能超越这两点。
32. 他拉死的年龄是个难题,因为他的长子那时将已经一百三十五岁( 26 节),但亚伯兰不过七十五岁而已(十二 4 ,及徒七 4 )。一个解决法是假定亚伯兰为么儿,比长子晚生六十年,但于十一 26 、 27 排于首位,是因为他的名声(正如以法莲被置于玛拿西之前)。另一种可能,是采取撒玛利亚经文,那里记载他拉死于一百四十五岁。这说法似乎较好,因为若亚伯兰的父亲一百三十岁才生他,他就不太可能会作出十七 17 的宣称。
196 Albright, FSAC 2 , 1957, p.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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