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祭司圣职之授任(八1~十20)
利未记的第一个部分和出埃及记中讨论选立亚伦家为供职祭司之家族(出二十八1)、他们所穿的圣服(出二十八2~43),并膏立他们的方式(出二十九1~46)等篇章有相当密切的关联性。这段素材紧接在那些针对旷野会幕之设计和建造所提出的初步指示(出二十五~二十七)之後,而继之其後的则是圣约法令(出三十~三十四)以及会幕最终被建立和命定之方式的描述(出三十五~四十)。此刻,讨论祭司被授任其重要的中保地位的段落,是利未记的主要部分,这乃是按照出埃及记第二十九章所说明的方式进行,完成了该经文之指示。初看之下,似乎在描述这些礼仪条例之同时,亦说明祭司们圣职之授任,如此安排的次序较好;然而,献祭体系的内在结构,要求在祭司们真正授任和会幕一切的事奉开始之前,必须先将这些不同类别的献祭方式列举出来。因鉴於摩西在授任礼仪中代表祭司们先献上祭物的这事实,并且只有当祭司们拥有完整的献祭手册,亦拥有运行这手册上指示的权柄之际,他们方能完成被授任之职务;由此看来,利未记中所采用的记载次序是相当合宜的。46在这些记载中,没有任何一个阶段偏离礼仪规矩这明显的强调重点。
A 膏抹前的预备(八1~5)
1~2. 在提到关於献祭体系中许多不同供物的资料後,神给予以色列人关於圣职授任仪式的指示;因此这指示意味着属灵和道德层面最高的权柄。这经文乃是回顾出埃及记二十九4~37的记载,并记述了履行这素材的方法。圣服包括了胸牌、以弗得、外袍、杂色的内袍、冠冕和腰带(出二十八4)。在此论及的外袍乃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亚伦和他的继承者所穿的,而在古代的风俗文化里,任何寺庙或皇室宫廷中都是一样穿着华丽,与这里所提到大祭司华丽的外袍无异。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圣服被称为圣(出二十八2);换句话说,就是特别为了在会幕和稍後的圣殿里之服事所准备的,除此之外,这几种圣服并不具特殊的崇拜或仪式之意义。由於年代久远,使得我们已经相当难了解一些字眼所描述的为何,因此,一些解释充其量必须视为是一种颇具推测性的说法罢了。因为这原来的文献乃是源自作者当时代的背景,因此作者假设他的读者和那些後来跟从他们的人都相当熟悉所讨论的课题。经过数个世纪不断重复、观看,这课题当会经由经验的累积而在人心中被强化;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并没有占这优势。
就拿以弗得来说,若与其他祭司所穿的细麻布以弗得比较的话(参:撒上二18),亚伦所穿的是一件用许多镶边装饰的布料做成的袍。它是以二条皮带穿过双肩,适得其所地穿戴在身上,至於这以弗得是否遮盖胸膛、腹部或是二者兼有,则不得而知。这肩带上的红玛瑙石刻有以色列众支派的名字。在以弗得的顶端,有一个小袋或称为「胸牌」(希伯来文 ḥōšen),其内装有乌陵和土明,此二者明显是用以掷签的圣物。以弗得这个字眼偶尔也被用来描述一个「偶像」(参:士八27,十七5),这偶像在家庭崇拜中使用;然而,到底为什麽一个偶像竟然会用一个显然是以色列会幕崇拜里的物件名称来命名,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这「胸牌」是一块以精巧手工镶边的方布,其上镶嵌着一些四方形的石头。因为它根本是一个小袋子,所以将 ḥōšen 这个字译为「护胸甲」(KJV、RV)或是「胸牌」(RSV、NEB)等译法,完全都是出於猜测罢了。这项物品或许可以拿来与在比布罗斯(Byblos)这地方所挖掘到的一面华丽之金制护胸甲相比,这面护胸甲是在铜器时代中叶一位统治者的坟墓中发现的。47
出埃及记二十八4、31~34里的外袍是紫罗兰色的,而且很明显是穿在以弗得的里面。以镶边的石榴精巧地装饰着,袍的底边装有小小的金铃铛。这外袍似乎是用一整块布料编织而成的,相当像基督在祂被钉十字架时所穿的那一件。如果真是如此,那麽约翰福音十九23所论及的就可以这麽解释──它暗示基督乃是那位尊荣的大祭司,为了世人的罪,献上祂自己作为无与伦比的供物。通常在近东地区,那些有点社会地位的人会穿着格子花纹样式的外袍,这种外袍是用长条状的布料或是编织成图案样式的布料做的。至於腰带,更正确一点的描述是一条围在腰间的饰带,在埃及常被法老王、政府官员和祭司们穿戴。正如今日的作法一般,冠冕是指用一块布围在头上,而在前额上系有纯金的小牌子,上面刻有「归耶和华为圣」(出二十八36)。
大祭司的胸牌
虽然这些圣服的制作是这麽地精巧,特别是当我们知道它们是起源於以色列人漂流旷野的时期,更是如此;然而,它们的功效乃是要提醒以色列人──在这位身穿圣服的祭司持续地与神连结的范围之内,一位全权、圣洁和正直的神真是与他们同在。将这些精巧的圣服联想到一位神只,这种方式也是迦南人异教崇拜的一个传统观点,譬如说在乌加列(Ugarit),这地方有一位女神亚拿特(Anat),她的袍被称为 'epd。在圣经里,这些圣服并非用来为大祭司这职分或是其他崇拜的主祭人员增添光彩,而是藉此陈明当我们敬拜那位创造宇宙万有的独一真神的时候,是附带有某些清楚明确的标准的;并且只有藉着一些特别的方法,我们才能够亲近神。48尽管在其他近东国家的崇拜礼仪中可能会有仓促、随便或没有秩序的敬拜,在古代希伯来民族的信仰生活里是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敬拜西乃山之神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因为祂是那独一永活的真神,祂能够即刻并且确实地对付犯罪者,即便是祭司家系里的一些成员也很快就会被发现,无所遁形。希伯来民族礼仪的定规形式和祭司们的服装,满足了在圣约百姓中维持其崇拜特殊性,达到这重要的目的;同时也防备从异教引介进来的一些改革的可能性。不幸地,在希伯来民族历史的较後几个时期里,连这些预防方法都行不通了。
为亚伦和他後代圣职授任所预备的膏油(参:出三十22~33)是由香料调配师(AV:「药剂师」)取一些昂贵的香料混合而成的,这些香料大部分来自阿拉伯或印度。这特别的混合物仅限於膏立祭司之用,若拿来作其他用途的话,将构成严重的罪行(出三十32~33),因为这是神圣之物。其成分包括液状没药──可能是从没药树(Commiphora myrrha)这种灌木提炼出来的;甜肉桂(Cinnamomum zeylanicum);甜菖蒲──这是 Cymbopogon 这种植物当中的一种,有可能是在埃及生长的 C. schoenanthus L. 这种从坟墓中长出的植物;桂皮,很有可能是桂树(Cinnamomum cassia)这种和甜肉桂相当接近的树种;并且用橄榄油作为溶剂。被献上为祭的动物是一只赎罪祭的公牛(参:出二十九10~14)以及二只公绵羊(参:出二十九15~22),根据出埃及记後来的记载指出,这二只公绵羊是属於肥尾羊种的。为膏立所作预备的最後一项要件是一筐无酵饼,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九2的记载是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二者均由细麦面粉做成。
3~5. 一旦准备就绪,摩西就招聚会众到会幕门口。因为,为了神圣的事奉所按立和授任祭司职分的仪式,将会影响到以色列中的每一位成员,所以整个礼仪是公开的。摩西,这位主祭者的责任均会在会幕范围内运行,或许是在众长老面前完成的。余下之以色列百姓为要竭尽所能取得最佳角度观看此仪式之进行,他们可能是站在西乃山山脚下的一些高地观看,在这时期他们正是紮营於此。
在此我们必须留意摩西在神所要他进行的活动里地位为何,这是相当重要的。虽然摩西担任仆人的位分,但是他仍然是照管神全家的人(民十二7;来三2),因此他能够与基督的顺服和真诚并列,基督也曾成为一位仆人(腓二7),为要成就那新的约。基督徒在团契生活中亦是如此,为首的必须作众人的仆人,这是可以做得到的(参:太二十27,二十三11;可十44);这个观念使得在团契中任何形式的等级区分成了一件相当肤浅的事。摩西身为西乃山启示的承受者,且作为神所拣选的领袖,神托付他去完成在旷野时期组织百姓们的宗教和社群生活之任务。身为全以色列最高的运行官员,在接下来给人深刻印象的圣职授任典礼中,他充任神可见的代表。
因着这资格,他所做的一切全然与献祭体系之准则相符,祭司们乃是按此准则被奉献进入这献祭体系当中事奉,他们基本的职务是传递神的怜悯。在经文中陈明,摩西按着神命令他的一切完成其任务,这暗示了其重点乃是:强调所有的程序和所需遵守的条规都是正确的。就在圣职授任典礼之前,摩西以一句庄严慎重的话,「这就是耶和华所吩咐当行的事」,要求百姓们遵守议会规则。因而,这宣告使我们清楚明白整件事情完全是由神主导的。因此,当摩西授任一位与他相当亲密的家庭成员为大祭司的时候,没有人能够藉着控诉他所做的是持有特权或是出於徇私之心来抵挡他;因为这是神的选择。一旦那事实清楚地被建立起来後,整个仪式就可以用一个完全民主的方式进行;而且,因着这针对所有与会者的命令本身,是正统并具权威的,所以它能够要求他们忠於且支持如此建立起来的祭司职权。然而,还是很快地有人不顾这些警诫,抗议亚伦家族站在这有特权的地位上(参:民十六1~35)。
46参:O. T. Alli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Revised, p. 148.
47关於此手工艺品,参:P. Montet, Byblos et l'Egypte (1928-29), pp. 162-163,以及金属版93、94。
48关於祭司圣袍象徵性的意义,参:S. H. Kellogg, The Book of Leviticus (Expositor's Bible), 1891, pp. 192-201; A. E. Crawley, 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nics, 5 (1912), pp. 65-66; J. R. Porter, Leviticus, p. 63. 关於古代风俗中各种颜色的象徵,参:Philo, De Vita Mosis, 3:6; Josephus, Ant. Ⅲ. 7. 1.
B 膏抹的仪式(八6~13)
6. 当摩西领着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到会幕的入口时,就为这伟大的圣职授任仪式揭开了序幕,走到铜制洗濯盆的东边,这洗濯盆是用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们之镜子做成的,至於这些妇人们的工作则未清楚载明(出三十八8)。
在此,摩西用水洗了亚伦家族的人,为要象徵性地洁净他们的罪。这可与新约圣经中成人的洗礼作个比较,洗礼是基督命令信徒们遵守的二个圣礼之一。一些犹太解经学者仍然主张亚伦和他的众子之洗是全身浸在水里面的,正如大祭司在赎罪日时必须做的一样(利十六4),但是这在经文中并未清楚载明。身处在一片极少有良好水源供应的土地上,用水来洗一个人的全身是相当少有的事;然而,除了绿洲以外,在沙漠或是旷野这种缺乏水源的环境里,这样的举动更显为重要。实际上,对於游牧民族或是半游牧民族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认为马马虎虎地洗一下那些暴露在外的部位就已经足够了,然後特别是在女人们在意之处,他们会辅以大量的香水和膏油。当希伯来祭司们在会幕里开始他们的事奉时,他们通常只是清洗他们的双手和双脚(出三十19~21);反之,埃及的祭司们却为他们的百姓订下了一个清洁的标准,就是每天必须清洗全身三次。
7. 一旦完成了亚伦和祭司们象徵性的洁净後,使大祭司穿着圣服的典礼随之进行。在此提到这些圣服的次序似乎是按着被穿上的顺序排列的,这可能显示出被保存下来的是一份目击证人的叙述文件,这份文件描述得相当详细。这过程是整个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由是,大祭司得以就任他崇高的职分,因为藉着这方法,在全国人民面前服事的标记正式地授予他。在赎罪日的那日,他将穿上圣服,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为以色列众百姓犯下疏忽的罪行代求。因此,他所着的圣服就描述出──在神的任命之下,他被赋予特权得以代表圣约之民行使他的职务。虽然他的圣服制作得相当精巧、令人注目,但是却不会成为一个导致个人骄傲的源头,而是提醒他和百姓们──他所在的职位乃是全以色列主要的祭司仆人。
这圣服将一可见的独特性加诸亚伦身上,使得他和他的同袍有所区别,他乃是全国的属灵领袖并道德之指导者。虽然这样的地位可能很吸引人,然而,从见证的一致性和活出圣洁生活的立场看来,这地位的确带有其必须尽的责任,而这也对每一世代的信徒发出挑战。亚伦献身於他的职分之看得见的印证,就是在他的冠冕前面适当地系上那面金牌,金牌上刻有「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的祭司们必须确保他们的生活方式一直都是与神的旨意和谐一致(来十三21),并且在每天的生活里要试着去证明圣灵所给的恩赐。
8. 在这节经文里,记载了这些神谕石块之名称。乌陵这字眼是一个复数名词,至於它从何字衍生出来,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它曾与一个希伯来文名词相连接,意义为「光」;它也与 ʾārar 这字根相连接,意义为「咒诅」。同样地,我们也无从得知土明这个字的起源,在圣经经文里,此字总是与乌陵同时出现。在意义上,它与 tāmam 这个字根有关,tāmam 意思为「完全的」;因此,一些释经学者认为这二件物品乃是表明「光」(或是「咒诅」)和「完全」之意。然而,充其量这些意义都含有相当高的推测成分在内,而且实际上可能容易使人误解。我们最好将这二个术语视作标明圣签之意,而不带有任何更进一步的详细叙述。一个字以希伯来文字母的第一个字母起首,而另一个字是以最後一个字母起首,因此我们就认为它们表明了某种起始──终结的总体概念,这种想法最有可能只是纯属巧合罢了。以色列人一直使用这二件物品作为他们确定神旨意的一个方法,直到君主政体的初期(参:撒上十四41),但是至於以色列人如何用它们来得着讯息,确定神的旨意,其明确的做法在此并未提及。一般认为它们的用法就像掷骰子或有记号的小竹签一般,当它们落地的时候,掉落下来的方式或是所呈现的样子,就以某种方式向人启示神的旨意为何。一个较礼仪化的解释就是,将这二个物件视为大祭司有权在那些需要解决的课题上直接寻求神的忠告之记号。如果我们将乌陵和土明视为一种神谕的工具,为要帮助那些寻求的人能够在他们所期盼的事物上,寻得一个直接同意或否定的答案,这可能是最适切的看法。但是,也有一些时候,神谕的确没有给予回答(撒上十四37,二十八6)。圣经在第一次提及这些礼仪物件的时候(出二十八30),就认定以色列人已经对它们很熟悉了,因为在那段经文里,并没有对它们的本质和功用作任何的解释。它们看来似乎是大祭司世袭的财产,因为亚伦将它们传给了以利亚撒(民二十28)。在旧约圣经中最後一段提及它们的相关经文是尼希米记七65。49在基督徒的律法中,神圣灵直接的指引已经取代了「掷签」的做法。
9~12. 随着亚伦穿上圣服之後,紧接的是用膏油抹会幕与其陈设物,使之成圣;以此作为亚伦本身膏立的序曲。摩西担任主祭,他用至圣的膏油在坛上弹了七次,膏抹其器具和洗濯盆;如上已述,这膏油仅限於在祭司们的圣职授任典礼上使用。接着就举行膏立亚伦的仪式,摩西把一些膏油倒在大祭司的头上。到底为什麽在古代风俗里是膏立头,而非双手,我们不得而知。现代的学者提议,膏立头乃是表示一个人的心智已经奉献给神,不过这种说法对古代的希伯来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并不了解头脑的本质或功能为何,而是将心看作是理智、决心和意志之所在。亚伦被膏立这事实暗示着他已经被神拣选,并且神委任他行使一项特别的职务。在冠冕前钉上的金牌(NEB:「金制的蔷薇形花饰」)可能是一片带状的金片,在前额的高度上围绕着头巾,以组成所谓的圣冠(9节);这个字眼有各种不同的翻译,例如﹕「圣冠」(JB、NIV),和「神圣奉献的象徵」(NEB)。诚然,这头巾成为在以色列中,大祭司就任圣职的一个高可见度之标记。这膏立的程序和冠冕乃是王权之象徵,因此,二者至今仍是英国君主登基仪式中的一部分。圣职就任仪式给人深刻印象、威严和神圣的感受,适切地配合了这接受者的身分和责任。在此,并没有任何的文字记载摩西和亚伦之间互换的制度,也没有记载为以色列这新任大祭司所作的任何祝福。
13. 随之进行的是圣职授任仪式中较无详尽叙述的一部分,摩西带了亚伦的儿子们来,给他们穿上内袍……腰带……和裹头巾。前面二项服饰可能没有像上述命令为大祭司所做的圣服那麽地精巧,然而却相当适用於一般祭司们的活动,其中包括了教导(申三十三10)、掷签(出二十八30)、在圣所下判决(出二十二8),以及在祭坛上运行献祭之职务等等。那些较次要的祭司们戴的是简单的头巾,这头巾可能是由一块折起来的布,用一些带子固定在头上;而大祭司所戴的则是冠冕。这项小小的佩戴物,就实用性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当祭司在户外献祭的时候,它能够保护他的头部免受太阳之热所伤害,有时一次献祭可要在户外站上几个小时呢!
在这部分的礼仪程序中,膏立的仪式给基督徒读者一些暗示,而这些暗示都是非常重要的。除了祭司以外,先知(参:王上十九16)和君王(参:赛十六13等)也是经由按立而就任的。这三项职务最终结合在弥赛亚一人的身上,弥赛亚这称号是源自於「膏立」这字根。「基督」这字眼是希腊文(Christos)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意义相同。因此,若说耶稣是「基督」,亦即承认祂是神所拣选的仆人──那位长久以来应许的弥赛亚,祂不只是在旧的圣约传统底下用油被膏立的(赛十一2,四十二1),祂更是特别被圣灵所膏立的(太三16;路四1、18、21;约一32~33),祂证实了祂是我们最伟大的大祭司。
49乌陵和土明,参:A. Jeremias in H. V. Hilprecht Anniversary Volume (1909), pp. 223-242; H. G. May,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56, 1939, pp. 44-69;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1961), p. 352; J. Lindblom, VT, 12, 1962, pp. 164-178; E. Robertson, VT, 14, 1964, pp. 67-74; I. Mendelsohn, IDB, 4, pp. 739-740; G. Fohrer, History of Israelite Religion (1972), pp. 83, 115.
C 承接圣职之献祭(八14~36)
虽然会幕和其中所有的器具业已用膏油膏抹,成为神圣之地;但是,为了能够完全地洗净他们的罪,亚伦和他的儿子们仍然需要献上三项赎罪祭。这些礼仪对於整个膏立和圣职授任的仪式来说是必须的,而且它们三者都是同样重要的。因为正如在利未记中所表达的一般,神对以色列的目的乃是要他们成为一个圣洁的国度;如果想要达到这个目标的话,无论是在敬拜或是群体生活中,只要有任何玷污的情况都必须被除去。由是,整个会幕所涵盖的范围必须先使之成圣,然後在那里所献上的敬拜才会蒙神悦纳。因此,亚伦乃是在一个礼仪上洁净的地方承接圣职,并且他的儿子们也是在同样的环境中就任其神圣之职务。祭坛本身已经被洁净了,没有任何祭物会造成污秽,使得圣所和社群的圣洁瓦解。在较後的时期,神因着祭司们在祂的祭坛上献上污秽的祭物而责备他们(玛一7),这导致整个敬拜的概念失去功效。於此,再次强调了礼仪规矩的重要性,祭司们在宣称自己代表其他以色列人获取赎罪的功效之前,必须按着规矩先为他们自己取得赎罪之功。在任何时代均没有一位祭司能够引领跟随他的人,达到一个他自己先前从未达到的属灵发展地步。
14~17. 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按手在赎罪祭的公牛上(14节),以视自己与那将要代替他们被杀的动物相同;接着,摩西以主祭者的身分按照已经订下的赎罪祭献祭程序(四1~五13)献祭。他将血抹在燔祭坛上四角的周围(参四25、30、34),使坛洁净;然後把余下的血倒在坛的底部,使之成圣,为其赎罪。至於脂肪组织则按照平安祭和赎罪祭标准的型式处理(参三9~10、14~15,四8~9等等),在经文中我们可发现它们的措辞一致。这献祭动物余下的部分被搬到营外一洁净之处,亦即神圣之地,依照赎罪祭的条规焚烧(参四12)。
18~21. 接着献上一只公绵羊为燔祭,其程序乃是按照利未记一3~13的指示而行,在这献祭中,这些新上任的祭司们马上可以亲身观察学习。摩西宰了那头动物,把牠的血撒在坛的周围,并将头和其他肉块连同脂油都烧了。腿和脏腑用水清洗了後,也一同焚烧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21节)。在这献祭中,祭司们表达了他们对神旨意完全顺服,并且宣告他们愿意更新和维持与祂的团契。
22. 随着这献祭之後的是仅限於圣职授任典礼所献上的祭(参:出二十九19~20)。在这仪式中,摩西将第二只公绵羊,也就是承接圣礼之羊取来(22节),当祭司们按手在牠的头上之後,他宰了那羊,并将一些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上。接着按照相同的步骤将血抹在亚伦的儿子身上,然後余下的血则洒在燔祭坛的周围。「承接圣礼」这个字眼是源自一字根有「装满」的意思,在出埃及记二十九9里,这个字被译为一个法律上的表达方式「盛满双手」。这片语也曾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传统里一些源自马里(Mari)的文献中,这些文献的写作日期大约是在公元前一七五○年,其中所引述的似乎是指那些征服者之间战利品的分享。希伯来文的这个字眼,可能暗示着圣所的祭司们已经被赋予权利能够分享带来会幕献上之祭物,但是如前已经清楚地提及,在献祭体系中供应祭司们的需要这件事是一重要的要素。NEB 的利未记八22如此翻译「祭司们就任之羊」,这译法传达了认可此职分的权利和特权之意。这种译法看来似乎和原来「盛满双手」的意思有相当大的差距,「盛满双手」似乎是指在祭司们圣职授任的时刻,祭司们的双手盛满祭物,而圣职授任典礼乃是授予他们运行祭司职务之权柄。这二者之间的差别就好比在按牧的时候将一本圣经放在接受按立者的手中,以及後来任命那人从事一些牧养的职分并告诉他伴随着这职分当有的权利和薪金,此二者间的差别一般。
23~25. 在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身上的几个特定部位抹血,是一个具有高度象徵意味的行动,这行动直接与祭司和其工作有关。这做法象徵着整个身体都已经完全献予耶和华的事奉上,而且祭司藉着接受这抹血的仪式,认知其在象徵意义中固有的义务为何。此後,他必须留心听神的宣言,以至於他能够正确地宣告。他的双手必须完全专心於从事那些与耶和华事工相关的事上,这麽一来他才不致因受试探而行恶。他的双脚总要受神所引导,使得他能够持续地走在神的道路中。这抹血的礼仪乃是要将祭司由世俗的思虑中分别出来,并将他完全地献予神的事奉上。这特别的程序对所有基督徒所组成的祭司国度来说,含有丰富的意义,信徒乃是藉着耶稣基督的血得此圣职,为的是要听从神的话、从事恩典与怜悯之工作,并要跟随着主的引导而行。
26~29. 摩西将这只公绵羊所有的脂油并牠的右腿(RV边注:「肩膀」)放在亚伦和他儿子们的手中,只有在圣职授任的供物上才如此做。这是我们所能见到正式的「盛满双手」的仪式,而且祭司们业已被指定就任的这职分之神圣,藉着祭物甚至包括了那些仅属於神所有的那至圣的部分在内,都交由他们管理的这事实,公诸众人面前。与这些献祭部分一起献上的是从盛无酵饼的筐子取出来的供物(26节),从那筐子里取出一个无酵饼、一个和了油的饼,以及一个薄饼。将这三个饼放在祭牲的脂油和右腿上,然後再把这些上选的部分交还给摩西之前,祭司们向着祭坛作出摇祭的动作。接着摩西将它们置放在坛上焚烧作为燔祭,古老的措辞将此礼仪表达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28节)。因为此刻摩西的职责乃是大祭司的代理者,所以他必须为自己向神献祭。整只承接圣礼之羊的前四分之一是归摩西所有的部分,而这也必须在被烧之前取来,作为摇祭献给耶和华。承接圣职的供物,就像平安祭供物一般(参七15~18),那些为自己献上这供物的人可以取来食用,但是这里的规定再次强调,祭司们并不能够食用为他们所献上的祭物。当那前四分之一的肉因着摩西身为暂时主祭者之缘故归予他之际,神指定大腿肉代表了归祭司们所有的部分。一旦这些部分被焚烧之後,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可以食用余下的祭物。正如礼仪的其他方面一般,摩西小心翼翼地遵守这些程序,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29节)。
30~36. 摩西已经领导了整个在亚伦和其他祭司们身上抹血的仪式,象徵性地将他们分别为圣,并确认他们将全力投入耶和华的事奉里。尽管如此,身为主祭者,摩西将膏油和血的混合物弹在亚伦与他儿子们所穿的礼袍上,以此作为圣职授任典礼的附加行动。於是祭司们在他们的职分上得着属灵方面的安全保证,因为他们蒙祭牲的血所保护,正如以色列人在埃及欢庆第一个逾越节所经历的一般(出十二23)。因为基督已经献上自己成为我们逾越节的羊羔,当信徒按着祂的旨意而活的时候,祂的血除去他们的罪并赐给他们永远救恩的确据。
圣职授任典礼以摩西对亚伦的一些训令作为退出,摩西提醒亚伦要在会幕入口以外的地方烹煮祭肉,并吃无酵饼,这才是恰当的处理方式(31节)。这是一个象徵性的方式,藉此神和祭司们之间所要订立的圣约就在全会众的面前签订了。自此,祭司们将单单专心致力於事奉耶和华以服事以色列全国。他们并不从事劳力的工作,也不受其他世俗思虑的支配,这些世俗思虑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和精力,使得他们不能够专心於神的事上。他们的生活费用将完全来自会幕的祭坛,并且他们将被分别出来管理属灵的事务。保罗为信徒们留下了一个榜样,他坚信自己是神特派传祂福音的,这是他的工作(罗一1)。在接下来的七天当中,摩西吩咐这些希伯来祭司们不可出会幕的门,这象徵着在将来的日子里,他们必须从世俗的事务中分别出来,并且他们所承接的乃是在会幕中事奉的圣职(33节)。只有等到一周过後,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们才能够将自己视作已经真正被按立了的。藉着被限制在会幕这一小范围的场地之中,於任何一方面祭司们都不可能被玷污,也不可能在祭司的职分上分心,这职分是按立过程中的一部分。
第35节指出,在接下来七天中的每一天,摩西都要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们献上同样的祭,以作为这伟大圣职授任典礼的标记(参:出二十九35~36)。这个程序带有在平安祭或称作为得着安宁所献上的祭中业已订下的程序的一些修正;平安祭的祭肉是可以留至献祭後的第二天食用(七15~16)。在这与按立和圣职授任有关的特殊情况下,任何剩下的肉和无酵饼都必须在献祭当日用火焚烧(32节)。至於祭司们在他们被拣选的这呼召本质上,是否有任何机会去调停纠纷,在此并无记载;然而,献祭礼仪本身的特性为他们提供了悔改、认罪和对神崇敬的机会──祂的怜悯不断地临到一切属於祂的工作上(诗一四五9)。凡是那些对祭司们的规定,都必须小心翼翼地遵守,免得他们因不顺服而招致死亡。祭司的职分其本质是极富责任性的,因为凡拥有这职分的人,将会影响国家得祝福或是遭灾祸,正如其後在希伯来历史中,大家有目共睹的史实一般。为此缘故,祭司们定期地受到警告──他们若不理会神的规条的话,将会有严重的後果不断地发生在他们的身上。顺服既是旧的圣约之核心,也是新的圣约之核心;而且神对跟随祂的人最主要的要求不是爱,乃是顺服。圣经中力劝基督徒要将所有的心意夺回,以致顺服基督(林後十5),并将顺服视作是成圣人格的一个标记(彼前一2)。在这阶段里,亚伦和祭司们合而为一,立志恪遵神的指示,并且开始了祭司对全国事奉之历史──一段漫长、时常不甚稳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