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Ⅰ 神子民预备进入应许地(一1~十10)
A 人口统计(一~四)
民数记一书的主题,是前往应许地迦南的旅程。开首十章所记叙的,只是短短五十天的事,摩西怎样组织以色列,从西乃行进到应许之地。要领略这几章在神学上的重要性,必须回顾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两卷书,并且前望攻取迦南。出埃及记记述神怎样把以色列从在埃及为奴中拯救出来,又与他们在西乃立约,祂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祂的圣民(出十九)。这个盟约的关系表示神真会住在他们中间;因此以色列得到指示,要建筑一座合他们神圣君王使用的宫殿,那就是会幕。民数记开始之前一个月,这会幕才刚刚分别为圣,并有神的荣光降于其上(出四十;参:民七1,九15)。
利未记的主题是神的圣洁。所以它所形容的,是如何藉着献牲畜为祭来崇拜圣洁的神(一~七章)。它提到任命大祭司,来领导全国敬拜(八~十章)。又指示如何从百姓和会幕之中,消除一切罪的不洁(十一~十六章)。作结时,更解释圣洁家庭生活、睦邻、济贫等道德上的要求(十七~二十五章)。
利未记中较少记叙,法律规条占据全书。民数记情况则恰恰反向:史实至为重要,律法较为罕见,并且所讨论的大致都是在旷野所遇到的问题。开首的这十章表明了利未记圣洁的原则,如何在全国的组织上实行。象征在此十分重要。会幕立于全营的中央,神把宝座安置在其至圣所中的约柜之上。环绕着它安营的祭司和利未人充当守卫,以色列平民未小心作好准备,便不得进入。在利未人圈外扎营的是平民的支派,按照阵营编排,合乎神子民的身分。住在营外的则是不洁、患了皮肤病或漏症之人,这些人不得来到神的面前。
不论是驻扎还是行进,阵营的安排都是耶和华同在和王权的象征。显示何时起行,及前往何处的是神。「云彩几时从帐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几时起行;云彩在哪里停往,以色列人就在哪里安营。」(九17)
民数记开首的这几章并非完全按照时间次序安排。第一章1节把第一至六章的规条定在二月初一日,而第七章1节至九章15节则发生在正月初一至十四日(参:出四十2)。将第一至六章放在第七至九章之前的目的,大概是解释后者的重要性。例如指定利未支派各宗族职责的第四章,就解释了第七章1~9节为何奉献车辆。第三章解释了第八章5~26节利未人分别为圣的目的。利未记可能也是按照同样的方式编排。在描述祭司膏立的第八至九章之前,是献祭的律法,使膏立所献的祭能被了解。45
i. 百姓的人口(一1~19)
摩西和亚伦得到指示,要统计所有二十岁以上,身体健全的男丁(2~3节)。每支派都要任命一人,负责收集该组人的数目(4~16节)。第17~19节复述了某些细节,借以强调这命令经已严格运行。
1. 耶和华……说 这话在五经是如此的常见,其重要性很容易便被忽略。救恩史以神的话开始(参:创一3;利一1)。在西乃的旷野 赐律(出十九1)之后一年,以色列仍在圣山西乃附近。按照传统,这山是在今日西奈半岛南部的摩西山(Jebel Musa)。有关其地点更详细的讨论,可参看关于以色列人行程的增注。希伯来语中旷野(miḏbār)一词是指供放牧的土地,有少许植物和疏落的树木,并非完全干旱的沙漠。这些地区的每年只有几英寸的雨量,不足为耕作之用。
会幕 (AV 作 tabernacle「帐幕」,RSV 等则按希伯来原文 ʾōhel môʿēḏ 译作 tent of meeting「会面的帐棚」)是指充作流动神殿的圣幕,安放约柜、金灯台、香坛之处,出埃及记第二十五至四十章有详细的描述。46它虽然是安置这些最神圣物件的所在,又在里面以色彩缤纷的幔子装饰,外部却盖着山羊毛的罩棚,使它看来和今日贝都因人(Bedouin)所用的黑帐棚没有两样。但它不只是个供人崇拜的所在而已;它是会幕(即「会面的帐棚」),因为神昔日在此对摩西说话,而前面的大型燔祭坛,也是献上祭牲之处。故此在启示和崇拜的背景下,「会幕」是最贴切的名称(参:出二十九42~43)。
但形容它的,还可以有另一个字眼:「帐幕」(英文 tabernacle,希伯来文 miškān;如:民一50~53),直译的意思是「住所」。在部分经文中,这字似乎是指会幕的里面,但在很多地方,它们却是可以交替使用的字眼。帐幕一词可能是强调云和火柱的象征:神永远住在祂子民中间(出四十34~38;民九15~23)。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第二年二月初一日(参:出十二2,十六1,十九1,四十2;民十11) 学者通常都把出埃及的年代,监定在主前十三世纪的上半。47
2. 计算 直译的意思是「计算总数」。本次似乎是旷野流浪时的第二次人口调查。第一次的用意,不过是计算二十岁以上的人数,以便向每一个人课取半舍客勒的税款,来建筑会幕(出三十12~16;参三十八25~26)。这次调查所需资料较多:按……家室、宗族、人名的数目。家室(希伯来文 mišpāḥāh)译作「宗族」更佳。它是主要的社会单位,介乎支派和本节所译的宗族之间(书七14)。而本节的宗族则宜译为「家族」(和合本:「父家」),它是比我们所谓核心家庭稍大的单位(参:士六15)。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字眼的用法颇有弹性(民四18,十七2)。
3. 这次的人口调查有军事上的用意:它是要数点以色列中……能出去打仗的人数。这句话在本章一再出现(一3、20、22、24等),强调现时组织国民,是要征服应许之地。因怀疑和胆怯而求退出是大罪(十四1及下;参:申二十3~4)。凡二十岁以外的男丁都有参与的责任。按照利未记二十七3~4,二十岁至六十岁的人定价最高,显出古以色列视之为壮年时期。男子通常不足二十岁便已成婚,但申命记二十7和二十四5,亦容许订了婚和刚结婚的人免服兵役。
4~19. 第5~15节列出了十二个平民支派(利未人不被数点)代表人的名字。这些大都是「神名结构」(theophoric)的人名,换言之,它是神某个名字的复合。例如以利蓿(Elizur)的意思是「我神(El)是磐石」,示丢珥(Shedeur)是「沙代(Shaddai「全能者」)是光」,示路篾(Shelumiel)则为「神(El)是我的拯救」之义。值得留意的一点,是这里没有一个名字包含「耶和华」的成分。这是名单来自远古的证据之一,因为根据出埃及记六3,列祖称神为全能的神(El Shaddai),并不认识耶和华之名。48另一个名单具有历史性的标记是名字的形式,合乎源自主前一千至二千年间的人名。49
这些人在第七章再次出现,他们大概各为本支派的首脑(参一16)。「宗族」(和合本:军,希伯来文 ʾelep̄)直译是「千」,似乎是第2节称为「家室」之社会单位的另一个说法(士六15;撒上十19),而起码在某些情况下,是指宗族中能够作战的人(参:民三十一3~6)。50
ii. 统计的结果(一20~46)
以色列人的数目按支派列出。每次的公式几乎都是一样,并且强调所点的是战士的人数。
战士的总数是 603,550 名(46节),和第一次统计的结果相同(出三十八26);四十年后的第三次统计,总数是 601,730 人(民二十六51),亦与之相差不远。然而在这段时期之内,全国的总人口虽然大致不变,各支派的人口却颇有波动。例如在这期间,西缅支派战士的总数从 59,300 人消减到 22,200 人(一23,二十六14),而玛拿西支派则从 32,200 人增添到 52,700 人(一35,二十六34)。妇孺和利未人并不包括在内,如果把他们也加上,以色列的总人口必然高达两百万左右。庞大的数目对历史学家构成了问题,因此有人为这些数字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以求消除其中的困难。本章结尾的增注〔庞大的数目〕将进一步讨论。这个历史学难题的答案不论对的是哪个,本段的神学信息仍是清楚明了的。以色列中每一个男丁都要作好准备,在神的军中打仗。神所拣选的人每个都录在生命册上:但他们仍须透过谱系的证明,以及在国家的职分之中登记,来与这选民认同(出三十二32~33;诗八十七6;赛四3;但十二1;玛三16)。
这个人口统计很容易令人联想到福音书开首的几章。马太福音一开始便追溯耶稣──新以色列──的家谱,而路加福音则提到祂所以在伯利恒出生,是因为祂父母要前往当地接受人口调查(路二1~7)。路加究竟有没有把这件事,视作民数记中神子民经历的重演,已经无法确定。可以肯定的是,福音书的作者在主耶稣的生命和以色列旷野经历之间,列出了很多平行之处。最大的分别,是受试验时以色列往往失败,耶稣则常常得胜。
iii. 利未人的特殊角色(一47~54)
这个统计的重点是确定可参战壮丁的人数,因此并不包括利未人。利未人有不同的角色,他们要负责运输、支搭、护卫会幕。他们要在会幕四围扎营,免得未曾作好准备的平民擅进。因为这样做就会惹动神的怒气,向祂子民发作(53节)。实际上为了防止这种灾难,神甚至授权他们处决一切接近会幕的人(51节)。这个极端措施所突出的,是帐幕中神临在的真实性。当神在西乃山显现之时,也有类似的预防措施,免得有外人接近(出十九11~13、21~24)。新约亦同样坚持人必须存敬畏的心,才能来到神前(太五23~26;徒五1~5;林前十一27~32;来十二18~29)。
增注:庞大的数目
如下表所列,民数记各章的人口统计数目,庞大得十分惊人。
民数记一章 |
民数记二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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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便 |
46,500 |
43,730 |
||
西缅 |
59,300 |
22,200 |
||
迦得 |
45,650 |
40,500 |
||
犹大 |
74,600 |
76,500 |
||
以萨迦 |
54,400 |
64,300 |
||
西布伦 |
57,400 |
60,500 |
||
以法莲 |
40,500 |
32,500 |
||
玛拿西 |
32,200 |
52,700 |
||
便雅悯 |
35,400 |
45,600 |
||
但 |
62,700 |
64,400 |
||
亚设 |
41,500 |
53,400 |
||
拿弗他利 |
53,400 |
45,400 |
||
利未(三46) |
22,000 |
23,000 |
||
总数(利未人除外) |
603,550 |
601,730 |
按照民数记三43,以色列长子的数目是22,273。
应当留意的是,这些数目是互有关联的。总数当然是各支派人数的总和。半舍客勒的税一共收得了 100 他连得另 1,775舍客勒,即 301,775舍客勒 = 半舍客勒 × 603,550(出三十八25~26)。此外圣经又记载长子的人数,比利未人恰恰多了273名(民三46~50)。
接受现有数字的困难有四。第一,这麽多人四十年之久可以在西乃旷野生存,是难以想象的事。加上妇女和儿童,统计数目显示总人口约有两百万。即使把天赐的鹌鹑、吗哪,和几次给予食水的神迹计算在内,供给这麽多人一切的生活所需总是十分困难。何况他们还要在会幕四周整齐安营(民二),并且行止如一等等呢?现代西奈一带的贝都因人只有好几千名;而且在近代犹太人移民回到以色列之前,远比西奈辽阔富庶的巴勒斯坦,人口也不过是稍逾一百万而已。
接受这些数字的第二个困难,是它显然有内部的矛盾。最明显的一点,是成年男子和长子的比例大约是27比1。这数字的意思,是以色列二十七人当中,只有一个是家中的长子。换言之,每家人平均不但有二十七个儿子,更大概有二十七个女儿。而普通一个母亲,就有超过五十名儿女了!51如果多妻制度在以色列是十分普遍,并且只有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才算是长子的话,这数字当然会减少。然而其他的史料,却证明了两妻制度旧约时代并不常见,多妻现象只限于极度富有的人。
第三个困难,是因为其他经文显然承认以色列起初的人数,并不足以一次占领应许之地(出二十三29~30;申七6~7、21~22)。可是二百万以色列人,却是足够住满当地有余了。其实在士师时期,但支派只有六百名战士而已(士十八16;参:民一38~39)。
第四点是个数字上的奇异之处。它算不上是什麽证据,但却表示这些数字内中可能别有乾坤。大部分的数目都调整到最近的百位,而这些百位数也有集在一起的倾向:这些数字只有200、300、400、500、600、700,而000、100、800、900却从没出现。百位数集中在200至700之间,表示总数并不是随意记录,有异于正常的人口统计。
以上的困难有四个解答:
一、这些数字是正确的。例如凯尔就辩称头生男子的数目,是指出埃及之后出生的人。52以色列若有600,000对已婚夫妇,十三个月之内有22,273个男婴出生并非难事。至于其他的反证,则当不忘古时当地比今日富庶,而且神亦施行神迹供应以色列之所需。接受这些数字真实性的学者中,最近期的是吉斯彭(W. H. Gispen)。53笔者虽然不会否定以上的论证,却依然觉得这麽多人在旷野行进是难以想象的事。例如考古学家发掘过的圣经城镇,人口都是数以百计而非数以千计。按照亚玛拿信柬(el-Amarna Letters,主前十四世纪)的记录,迦南地的君王也只是召集几百人参军。超级强国埃及和赫人在加低斯的大战(主前十三世纪),双方的兵力也不超过两万人。
二、数字是正确的,但所反映的是后期,可能是大卫时代的人口。这是狄尔曼(A. Dillmann)54和较近代奥伯莱(W. F. Albright)55的看法。这看法有两个问题。第一,这些数字对联合王国时代来说,依然太大。56第二,西缅支派此时经已和犹太支派合并为一。但这里的统计依然假定西缅独立而强盛。
三、经文中的数字出现了讹误。本来细小的数字在抄写过程中,误被较大的数字取代。修改可能是意外的──所抄录的古卷可能不易看明;但也可能是故意的──文士自以为明白原意,而改写经文加以澄清。
好几位学者都接受了这种解释。第一位提出这个解决方法的是皮特里(Flinders Petrie)57。他认为把流便支派人数翻成四万六千五百(原文作「46千及5百」),是误解了「千」字(ʾelep̄)的意思。这字可以译作「家」,也可以译作「千」;而它在民数记第一章的意思是「家」。如此,流便支派有46家人,男丁共500名。后世的文士把 ʾelep̄ 误以为「千」,于是便造成了以色列有603,500男丁的总和。他其实应该分别计算「家」和「百」的数目。这样,第一次统计的总数就是598家、5,500男丁,而第二次则为596家、5,730男丁了。皮特里认为,这个数量的人在旷野居住,就颇为可信了。
皮特里也知道自己的论证,在利未人方面有一个弱点。在支派人数的细目中(民三21~34),「家」和「百」的比例极高,远超平民支派中的比例。他认为利未支派的统计是来自征服迦南之后不久,人口已经大增的另一个时代。
皮特里的意见最近又被曼登豪(G. E. Mendenhall)58所接纳。曼氏指出马里(Mari,主前十八世纪)和亚拉腊喀(Alalakh,主前十四世纪)文献中的人口统计,也是列出可服兵役者。而且被征入伍者的总数和军队单位(ʾelep̄)的大小,都和本章所述的相若。但曼登豪又辩称,这是役龄男丁的统计,并非如皮特里所说,是总人口的数目。这正是民数记本身的宣称(如:一3),亦符合其他古代社会的做法。曼氏相信这些统计源自士师年代,而非旷野时期。
按照皮、曼二氏的假说,一个家可以少至西缅支派的五人(300÷59),亦可多达迦得支派的十四人(650÷45)。克拉克(R. E. D. Clark)59和笔者父亲温咸(J. W. Wenham)60假设 ʾelep̄ 可以解作「家长」或「千」,以求改进家的数目和支派大小之间的比例。如此,流便支派46,500的总数,其实是45位领袖、1,500人。克拉克藉此方法,把以色列的总人口缩减至140,000,温咸推算为72,000。相较之下,皮特里的估计是5,550,而曼登豪的方法则可求得20,000人。
评估这些对立方案,必须把皮特里意见之简洁,以及把克拉克与温咸在数学上的一致性彼此衡量。笔者与曼登豪意见相同之处,是各「家」的大小,没理由不可以有大幅度的差别。和他意见不同的则是,这些数字没有什麽理由不能源自旷野时期。但如果采取上述经文批判学上的解决方法,就必须同时假设希伯来原文经过彻底的修改。随着应当解作「军队单位」或「家」的 ʾelep̄ 被误解为「千」,经文中就加插了一切的总数,而有关的数字也受到修改来与之协调。由于撒玛利亚五经和七十士译本(简称 LXX)都大致支持马索拉经文(简称 MT)的读法,这些修正必然不会发生在主前五世纪以后。
四、数目是象征性的。如此解释数字最初的尝试,是用数目诠释法(gematria),即把数值赋与每一个希伯来文字母。按照这个方法,「以色列众子」一词加起来等于603,而「以色列全会众……的数目」(民一2)一语的总和则是 603,551。以上数字当然和民数记一46的统计总数十分接近。但这系统只能满意地解释一个数目。
巴鲁安(M. Barnouin)提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61美索不达米亚的数学和天文学,在远古之时经已十分发达。太阴年、太阳年的长度,以及各行星的会合周期,62都经过颇为复杂的过程,以六十进制系统准确地推算出来。
人口统计的数字除以一百,都可以和这些天文周期带上关系。例如便雅悯支派的人数是 100 × 354,即短太阴年的日数(民一37)。这是简单的案例。至于其他数目,一对一对的统计数字,合起来与各个天文学的周期相等。在第一次的统计(民一)中,以萨迦(544)+ 以法莲(405)= 玛拿西(322)+ 但(627)= 拿弗他利(534)+ 亚设(415)= 949 = 太阳年(365)+ 金星的周期(584)。在第二次的统计(民二十六)中,西缅(222)+ 亚设(534)= 756 = 2 × 土星的周期(378)。人口的总数也有天文学上的重要性。第一次统计的总数是 603,550,第二次则是 601,730。这可以是所有支派的总和,但巴鲁安却指出这些数字本身亦有其重要性。长太阴年共有 355日。173 = 长太阴年(355)- 2 × 太阳年的四分之一(91)。6,000 对 60 进制的系统而言是个重要数字,同时亦等于 365(太阳年)+ 378(土星的周期)+ 2,257(所有行星──金、木、水、火、土──周期的总和)总数的两倍。
巴鲁安举出了好些理由,来支持统计数字和天文周期关系并非偶然的信念。旧约其他地方,也有数字显然具象征意义的经文。创世记中洪水前列祖的年岁,也可能与天文周期有关。如是者以诺活了 365 年(创五23),该南的年岁是 910 = 四分之一年日数之十倍(创五14)。再者,亚伯拉罕所得应许之一,是他的后裔将会多如天上的星(创十五5)。圣经亦多次将天上的万象比喻为神的天军(如:申四19),以色列的兵团则是祂在地上的军队(书五14及民一全章)。地上的会幕是神天上居所的副本(出二十五9、40)。两者都有耶和华的军队侍卫。最后,创世记三十七9将雅各和他众子(十二支派的祖先),比喻作日、月、星辰。这些统计数字是以色列圣洁本质的肯定,提醒我们: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已经实现。而神的圣民亦蒙召在地上为祂争战,正如众星在天上为祂作战一样。
巴鲁安的理论极具吸引力,但也有些无法排除的疑点。笔者的倾向,是同意他对这些数目之神学象征的理解,但却觉得他透过天文周期来产生数目的方法过于复杂,未敢苟同。他的方案尤其不能为利未人的数目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固然,其系统在此遇上困难的,也不只是他一人。最后不能不问的问题,是古以色列究竟有几多人能够体会到这些统计数字,是和天文周期有关。
巴鲁安强调这些数目的象征价值,从而避免了讨论其历史性的问题。然而,数字象征性,并不表示它就不能具有历史性了。例如耶稣在福音书中拣选了十二门徒,后来又差遣了七十人出去;祂复活后,门徒捕到了一百五十三条鱼。这些数目兼具历史性和象征意义,是没有疑问的。但另一方面,启示录无数的数字却是纯粹的象征。象征性的数字是否真实,得视乎文学形式而定。
由于圣经说这些数目是统计数字,自然的假设是当按字面解释,其象征意义是来自神超自然的安排。但将它按字面解释所构成的困难(请看增注开首的几段),却显然逼使我们视之为纯粹的象征──除非我们假定原有的统计数字,在每处地方都加大了一百倍。但即使是这个做法也有难处:迦得在第一次统计中多了五十人,流便在第二次统计中多了三十人。简言之,这些统计数字所构成的疑问,并没有明显的解决方法。
此外,巴鲁安又提出了一个问题,象征性诠释表示以色列具有天文知识,这些知识从何而来?他认为他们被掳到巴比伦时,学到了所需的资料。这当然不是没有可能,但却不是他所引述之证据的必然结论。很多天文学上的资料,63主前二千年之后几百年间已经为人所知。而广被视为圣经最早期诗歌之一的底波拉之歌,亦描绘天上的星宿与以色列支派的军队并肩作战(士五20)。可见很久以前,将以色列军队和天上星宿相提并论的想法已经存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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