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 从加低斯到摩押平原(二十1~二十二1)
关于米利暗之死的简短讣告(二十1),引进了出埃及─民数记第三个,亦即是最后一个的旅程。第一个旅程记叙从红海到西乃的路程(出十三~十九),第二个从西乃到加低斯(民十一~十二);如今最后一个则概述从加低斯到外约但之旅(民二十~二十一)。导论已经提过,194三个旅程中一再出现了某些主题,如:与敌军作战(出十四,十七8~16;民十四45,二十一1~35),埋怨没有饮食,然后得到神迹的供应(出十六~十七;民十一,二十2~13),信心不足(出十四31;民十四11,二十12),摩西、亚伦、米利暗的角色(出十五20~21;民十二,二十1)。
但这些记叙都各有不同的发展。第一个以埃及人被击败,摩西和米利暗在红海旁边高唱凯歌(出十五),百姓相信耶和华和祂仆人摩西(十四31)作为开始。然后百姓埋怨缺乏饮食,故事的气氛亦随之而改变。第二个旅程开始时也很好:云柱火柱带领他们朝着应许之地迈进(民十11及下)。然而百姓和米利暗的怨言,以及探子叫人泄气的报告,令得征服迦南延期进行,最后更在何珥玛被迦南人击败。第三个旅程的发展颇为不同。它以忧愁开始,其结尾虽然低调,欢乐的心情却很实在。第二十章记载米利暗和亚伦的逝世,和摩西因为不信而被摒诸迦南门外。但按照第二十一章,跟着发生的却是在何珥玛大胜,从前以色列就在此地惨败(参十四45)。接下来打败希实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战役,都附有庆贺的诗歌(二十一14~15、17~18、27~30)。与这三次胜利和庆祝的诗歌遥相呼应的,正是摩西和米利暗在出埃及记十五章所歌颂的最大胜利:红海旁边首次击败埃及。这个最末的旅程如此就颠倒了上两个的模式。上两个描述凯歌怎样变成悲剧,本段则记叙悲剧变为凯歌的经过,重燃进入应许之地的盼望。
i. 米利暗卒(二十1)
由于摩西的姊姊米利暗是出埃及故事的女主角,记录她逝世是很合宜的(出二4~9,十五20~21;民十二)。本段亦同时提醒读者,出埃及的一代无人能够进入迦南,又预表同样的命运,将要临到她的弟弟亚伦和摩西(二十12、24~29;申三十四)。经常有人论到新约的女性中心人物,也是以米利暗为名;马利亚是这名的简称。195
寻的旷野邻近加低斯,尼革沙漠(和合本:「南地」)大部分都包括在内。正月间:虽然没有经文证据,年分佚失的可能性仍然很大。按照三十三章38节,亚伦死于出埃及之后四十年(参二十22~29)。故此各支派大概是在流浪时期退出之后,于同年较早时再度在加低斯集合(参二十22~29)。
ii. 米利巴(二十2~13)
这是另一个典型的怨言故事:百姓投诉说没有饮食,摩西亚伦遵神命令供应给他们(参:出十五22~十七7;民十一4~35,二十一5~18)。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本段很像出埃及记十七1~7所载,百姓第一次投诉说完全没有水喝的故事。百姓两次都是聚集攻击摩西,问他为何逼着我们出埃及。摩西两次所得的指示,都是要用杖使水从磐石流出来。两处地方都因该次事件而称为米利巴(13节)。
因此有人提出说,出埃及记和民数记其实是重复记载同一件的事迹。可是有几个理由证明,这似乎不是民数记作者对这故事的理解。
首先,出埃及记十七章只提到摩西,民数记二十章提到摩西和亚伦。其次,民数记的故事反映了第十七章亚伦的杖发芽的记载。第二十章3节很清楚是指第十七章12~13节。摩西照吩咐从耶和华面前取杖(二十8~9),也是回应第十七章9~10节。但两者间最明显的分别,却在于摩西击打磐石的行为。在第一个记载中这是神的命令,在第二个记载中却构成了他不顺服的理由。
按照上文下理(1、14节)和申命记三十二51,这些事件都在加低斯一带发生。但学者一般把加低斯‧巴尼亚监定为库代拉特泉,这一点却构成了问题,因为这泉水源充足。所以我们在本段所面对的,可能不是十三章26节中的加低斯(加得斯泉被监定为米利巴‧加低斯,这泉虽然靠近库代拉特泉,流水量却大为逊色),并且可能更涉及水量上的反常波动。196
然而比较令人迷惑的一点,却是摩西的行为为甚麽在这事件之中受到谴责,因为他在利非订时所做的没有甚麽不同,却没有受到处分。第12节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但部分解经家却觉得摩西所做的事,很难解作有不信的成分。问题的关键在于神对摩西的指示,和他怎样付诸实行。五经记述神的命令一丝不苟地运行时,经常给人食古不化或重复累赘的印象(参25~26节和27~28节)。但在本段里面,神的命令和人的行为有很明显的出入。摩西所得的指示,是拿着杖去,召聚会众,然后向磐石说话(8节)。实际上他取了杖,召聚会众之后,却是向他们而不是向磐石说话,然后击打磐石(9~11节)。水虽然还是出来了,却不是按着神的意思产生的,所以算是违背神的命令(24节)以及不信的行为。基督教神学家按照自己推测的保罗想法,往往把信心和行为划分得一清二楚,但这种对立在旧约是不存在的。信心是人对神话语的正确回应,这话语是应许是命令都没有关系;所以诗篇一一九66可以说:「我信了你的命令。」信心的反向是悖逆和违命(如:申九23;王下十七14)。故此未能运行耶和华指示的摩西,和只肯接受探子悲观报告,不肯相信神应许的百姓(民十四11)一样,都是同等不信的行为。两者所受的惩罚,都是被摒诸应许之地以外。亚伦帮助摩西(8、10节),也被判同样的刑罚(12节)。
摩西从对百姓的说话(10节)──「摩西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诗一○六33)──和两次击打磐石宣泄出来的怒气,使他的不信益加严重。戴沃尔197认为击打磐石有亵渎的成分,因为这是神的象征。召集百姓的严肃会(10节),和在约柜或会幕面前的集会一模一样,神又要摩西对这磐石「说话」(8节,和合本:「吩咐」)。其他经文经常把神比喻为磐石,是支持这说法的又一个论证(如:诗十八2,三十一3,四十二9等)。这个对于磐石的理解,十分吻合他尔根(Targum)和保罗的教训。后者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
摩西违背了神的指示,并且对神同在的表征有失恭敬;这是神说摩西不尊祂为圣的理由。换言之,摩西没有公开确认神是纯洁不可触犯的。不圣洁的人胆敢冒昧来到神的面前,神必然要施行审判,以自显为圣。这审判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延缓运行(13节;参:利十3)。亚伦二子献上神所没有吩咐的凡火,就当场死亡。摩西亚伦所受的判决虽然较轻:他们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12节),但亦足以显明神的圣洁(13节)。祂显为圣(wayyiqqāḏēš)这句话,显然是加低斯(qāḏēš,意思是「圣人」或「圣地」)一名的双关语,这事就在这个地区发生。
先是米利暗死亡,接着两个弟弟被判死刑,本段因而成为民数记最黑暗的段落之一。但这几节经文亦使读者不忘神的圣洁、人的罪性(参:林前十4~12),和信靠顺服的必要性(来三7~四13)。我们藉着耶稣就能得到「活水的江河」(约七38;参四10~15),叫我们能够进入所应许神子民的安息中(来四)。
iii. 与以东的冲突(二十14~21)
进入应许之地的第一步十分安静,以色列请求穿越以东的领土。但要求被拒,只得绕道而行(二十一4;参:申二1~8)。圣经说得虽然清楚,要断定以色列人从加低斯到摩押所走的是哪条路,依然很困难。无法肯定所提地点的位置是其主因。第16节说加低斯位于以东的边界上。如果这个加低斯就是加低斯‧巴尼亚,本节就表示以东的疆界从亚拉巴以西,一直延伸到尼革北部。但如果把米利巴‧加低斯监定在别的地方(请看前面,第2~13节的注释),这样扩张以东的疆界就没有必要了。以东的心脏地带很明显是在亚拉巴东边的山区,从死海往南延伸到阿卡巴湾的山脉里面。穿过东面这列山脉的「王道」(17节和合本小字;参二十一22),大概就是大马色前往亚拉伯的通商路线。按照申命记二8和士师记十一15以下,以色列人似乎是绕过以东的东界前往摩押旷野。基于上述理由,假定摩西不是在加低斯‧巴尼亚,而是在此地东面的另一个加低斯差遣使者去见以东王(14节),应该比坚持以东控制地区西达加低斯‧巴尼亚更为合理。
本段的重点是证明以色列愿与邻邦和平相处。对付迦南本地(即约但河西)的居民手段必须强硬,但河东诸国则须以礼相待(参:申二十10~18)。以东是以色列的弟兄(14节;申二十三7),因此更要小心处理。按照创世记二十七30和三十六1,以东人是雅各(以色列;创三十二28)兄长以扫的后代。
以色列人的请求是用外交公文的措词作成,模式很符合近东文书的习惯,马里、巴比伦、亚拉腊喀(Alalakh)、亚玛拿等古代文献中都可以找到案例。这请求包括了几个标准的成分。其一是受书人:以东王(14节)。其二是一句公式化的这样说。其三是发信人的名字以色列和阶级你的弟兄;外交公文通常会用「你的仆人」,但本段采用了另一个称谓。其四是述及以色列当前的困境和作出要求的动机(15节)。最后一点是请求的本身(17节)。
以色列对以东的请求不过是主要公路的通行权,以东不但一口拒绝,更乘机展示武力。这事可能有令人回想起以扫昔日亦曾有武装迎见雅各的用意(创三十二6及下)。两次冲突都融洽收场,和后来激烈的战争大异其趣(王上十一15~16;王下十四7;诗一三七7;俄)。
iv. 亚伦之死(二十22~29)
圣经冷静而客观地记录了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的去世,直至第29节为止,都没有流露丝毫的感情。圣经低调处理这回事,反而突出了因米利巴悖逆所受的审判,亚伦总是无法逃脱(24节;参12节)。相较他早期的祭司事工,亚伦的结局就更令人恻然(参:出七及下,二十四,三十二;利八~十)。
22~23. 何珥山 依照早期如约瑟夫时代的传统,何珥山就是彼特拉(Petra)附近的内比‧哈伦山(Jebel Nebi Harun,阿拉伯语,即先知亚伦山)。现代学者大都否定这看法,而将何珥山的地点定在加低斯‧巴尼亚东北的地区。理由是彼特拉在以东领土之内,因此圣经说是在以东边界上(23节)的何珥山,就不可能是哈伦山。但当时代的以东疆界既然无法确定,这个反传统论证的说服力就大打折扣。申命记十6说亚伦在摩西拉死亡安葬,摩西拉大概就是摩西录(民三十三31),即何珥山之前第七站(民三十三38)。由于我们亦无法肯定摩西拉和何珥山的地点,要推断这些经文之间的关系,也不过是胡乱臆测而已。
24. 归到他列祖那里 是描述义人寿考而终的惯用语。圣经用以形容亚伯拉罕、以实玛利、以撒、雅各、摩西(创二十五8、17,三十五29,四十九33;民三十一2)。反之,不得葬埋、不被「收殓」(耶八2,二十五33;结二十九5;「归」原文直译是「被收集」,和合本在这三处经文译作「收殓」),则是被神审判的可怕记号。但这句话不只是委婉语而已,它是描述旧约一个关乎来生的中心信念,人到了死人所在之处阴间,就能与家人团聚。正如拔示巴的婴儿死后,大卫说:「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十二23)换言之,死在应许之地以外,虽是亚伦摩西在米利巴犯罪的结果,他们的刑罚却不超过这个范围。二人死后的地位,与列祖和旧约众圣徒相当。
25~29. 亚伦下台不再作大祭司,是以色列生命中极具关键性的一刻,亚伦必须按照礼仪脱下大祭司的圣服,任命儿子以利亚撒,来象征这个转变。大祭司是神和以色列之间的至高中保,华美的圣服表达出职位的高贵。他是否尽忠职守,对于国民生活有直接而真实的影响。故此大祭司去世被视为一个纪元的终结,民数记第三十五章甚至暗示对于某些罪,他的死有赎罪的功用。意外杀人的处分是拘限在逃城之内,大祭司死亡时误杀犯就可获释(民三十五28)。大祭司是神在以色列中的代表,其地位使他成为国民生活的化身,无意杀死同胞以色列人的人,可以在他死亡时自由离去,重新享受生命。
在新约的眼中,亚伦是主耶稣祭司事工的预表。旧约祭司的救赎果效并不完全,而基督的死亡、复活,和天上的代求,却成功地使亚伦一系的大祭司永远地彻底作废(来四14~十18,特别是七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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