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h. 不能加入以色列人之会的人(二十三1~8)   耶和华的会(qahal)召开,有好几个理由︰为战争、为一年一度的节期等。各种圣洁的仪式,都在这个宗教性团体聚集时进行,崇拜是重要的一项(四10,九10,十4,十八16等)。必须是体格健全、不是任何不正当结合的后代,才可以成为会中的成员。亚扪人和摩押人也被摒除。冯拉德318从1~8节中把一组绝对性律法分解出来,并且提出这些律法的目的,是要界定以色列公民之会的限度,并且阐明他们和邻邦的关系。

  1. 生殖器官受毁伤的男性──换言之︰太监──因为有瑕疵而被摒除。利未记二十一6~8,似乎显示能否进入会中,原本是基于宗教的理由(参︰申十四1),虽然对自然或生命的尊重,可能也是重要因素(二十二6、7)。另一个可能,是因为迦南宗教的圣所人员,有些是必须接受阉割的(参17、18节);这种做法在以色列人中是被禁止的。以色列后来会认知到,忠于盟约的太监能够在肢体健全但违背盟约之人以先,在神家得到尊荣的地位(赛五十六3及下;参︰徒八27、38)。

  2. 私生子(mamzer)也同样受到摒除。照着古代近东常用的措辞,这禁令直到他第十代的子孙,依然有效。私生子的确实意义并不清楚。部分的后期犹太解经家319,用这个字来形容犹太人乱伦婚姻所生的子女。其他人则认为这些私生子,是指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亚九6)、亚扪或摩押人(尼十三23)结婚所生的混血子女。

  3. 以色列在传统上,一向敌视摩押和亚扪(创十九30~38;士十一4~33;撒上十一1~11;撒下十;以及先知书中无数的段落)。所以这两个国家,与太监和私生子并列。

  4~6. 这几节并非法律风格的经文,加在古代定言段落之间,是要解释摒除亚扪和摩押的理由。经文追溯旷野流浪的经历,那时亚扪和摩押不但拒绝对以色列人授予通行权,摩押人更聘请了巴兰来咒诅他们(民二十二~二十四)。这三节显示了申命记的另一个特色。简单的律法首先道出,接着以解释和训勉的话来阐明。摩押和亚扪不但被摒诸以色列的会外,以色列人更直到死时,都不可做出任何有利于他们幸福或好处──即平安(salom)和利益(toba)──的事。这里用第二人称单数来称呼以色列,禁令是永远有效的。耶和华因为爱以色列,使巴兰的咒诅变成祝福,是再次强调的一点。

  7、8. 以色列人却应该以比较温和的态度,对待以东人和埃及人。他们在以色列寄居三代以后,其子孙就可以加入以色列的会。这种对以东的看法,肯定来自被掳之前。被掳时以东受到最严厉的谴责(诗一三七7~9;赛六十三;耶四十九7~22;结二十五12~14;俄)。憎恶(tieb)这个动词,字根和名词「可憎之物」(toeba,和合本通常译作「〔耶和华所〕憎恶的」)相同;通常都是指礼仪上的不洁。这动词就是「视为礼仪上不洁」的意思(参七26)。这种对以东的优待,因缘在于以东是以色列的弟兄。根据创世记二十五30和三十六1、8、19,以扫又称以东。以色列和以东虽然多次发生不愉快事件,以色列却经常不忘彼此血缘上的关系(申二4)。

  以色列同样也不可憎恶埃及人。虽然以色列曾经受过埃及的欺压,她却曾经在埃及作过寄居的(ger),是埃及的客人。后来更有先知,为埃及的将来提供了很大的盼望(赛十九18~25,四十五14)。

  i. 营中的洁净(二十三9~14)

  本段的资料与二十章及其他讨论圣战的段落同属一类。执行圣战时,必须满足某些祭礼上的要求。在营中与自己子民同在,又和他们一同出战打败敌人的耶和华,要求除尽一切不洁之物,免得祂离营而去。

  9. 诸恶(ra)所指的,并不是道德上的邪恶之物,而是不洁或不合体统之物。这个字旧约用得很多,有很广泛的含义。本段举出了两个例子320。

  10、11. 梦遗使人不洁。这人必须留在营外直到晚上,洗过澡后才可以进营(参︰利十五16)。这条律法无疑和生命及繁殖在宗教上的重要性有关。本节的律法以「若……就要……」的条件形式表达。

  12、13. 人类的粪便,必须小心掩盖。这是个人卫生的规矩,又是祭礼或宗教上的要求。人必须到营外指定的地方,用家常器具中特别的掘土工具(yated)321,掘一个洞来掩盖粪便。

  14. 本节说出了礼仪上洁净的理由。耶和华在营中行走,保护祂的子民,又把敌人交在他们手中。所以营中必须保持圣洁(qados),免得耶和华离开他们。耶和华在营中的象征是约柜,约柜面前不能容忍不圣洁之物。在未有永久安放之处以先,它是神同在可见的记号。约柜抬到以色列营,非利士人就说︰「有神到了他们营中」(撒上四7)。约柜被夺,就是失去了神的同在(撒上四22;参︰民十33~36;撒上四~七;撒下十一11)。所以约柜在营中,就代表了同在的耶和华322。

  j. 不同的祭礼及社会律法(二十三15~25)

  本段包括了五个互不相干的律法,每个律法都是用第二人称单数说出。申命记前面把有相同主题的律法收集,再加上劝诫注解的做法,似乎已被放弃。

  15、16. 奴隶难民。这些奴隶难民显然是从外邦逃来的。不然便会造成法律上的纠纷,因为奴隶是贵重的财产。这种人应当可以在他自己拣选的地方,在你那里与你同住。这些逃脱的人不可再受欺压,也不可以再度沦为奴隶(欺负 yana 一辞,可参︰出二十二21;利十九33)。这条人道的律法,保障这些人不会受到剥削。非以色列人法典的规例比较严竣。根据《汉摩拉比法典》,窝藏逃亡奴隶的人可以被判死刑323。逃亡奴隶在以色列当然不能成为会中的成员。有时这些奴隶在以色列也会构成问题(撒上二十二2,二十五10)。

  17、18. 庙妓。虽然以色列把任何形式的娼妓都列为可憎,邻邦习以为常的庙妓,所受的谴责却是特别的严重。这里讨论的庙妓,包括了女性(qdesa)和男性(qades)(17节,和合本分别译作妓女和娈童)。伊施他尔/亚舍拉(Ishtar-Astarte,这是同一女神的巴比伦及迦南名字)的崇拜仪式中,就会用上他们。这种做法在迦南宗教里,有普遍的例证(民二十五1~9;王上十五12;王下二十三7;何四14等)。

  把金钱带到圣所来雇用这些庙妓,是严禁的行为。第18节把女性的庙妓称为娼妓(zona),把男性的称为狗。狗这个专门的用法,旧约之外也有例证324。

  19、20. 收取利息的贷款。古代近东贷款的利率高得惊人。例如主前十五世纪亚述北部的努斯(Nuzi),就有一些利率高达百分之五十的合同。主前十九世纪米索不达米亚南部伊施嫩纳(Eshnunna)的法典,就管制利率325。以色列在这方面,超出邻邦很多。历代以来收取利息的行为,都备受非议(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6、37;诗十五5;箴二十八8;结十八8等)。

  19. 在以色列地,向同在盟约家庭之中的以色列人收取利息是禁止的(利二十五35及下)。无论如何,人通常都是在穷困需要济助之时,才需要借钱;对神的子民来说,同胞的需要不能成为得利的机会。

  20. 但是对外邦人(nokri),情况就不同了。他们通常是贸易或经商的,不像大部分以色列人都是农夫。本节不反对向这些外邦人收取利息。是以这个禁令,是只限于以色列家族之内。

  21~23. 许愿。任何人都有自由,向神许特别的愿(neder),他也有自由不许。人许了愿,还愿就不可拖延。这律法强调在神面前必须完全诚实。人不选择许愿并没有罪。但自愿说出的话,都必须执行。十二章6、11、17、26节所提到的祭礼中,也包括了还愿的祭。

  24~25. 对邻舍农作物的处理。这条律法为一个到今日依然有效的古老传统,订立了限度。近东的人不论今昔,都有殷懃款待过客的义务。在以色列地,访客可以在邻人的葡萄园或农田之中饱餐一顿,但却不能带走任何葡萄或者榖物。因为这样做就是利用别人的殷懃,抢夺他的财物(参二十二1~12,二十四19~22)。后期犹太教的解释,却抵消了这条律法的真义。耶稣因为门徒在安息日摘取麦穗,和当政的人发生了冲突,因为法利赛人认为这样做是非法的。耶稣引用大卫的从人拿了神殿中之陈设饼充饥这件事例,来反驳他们(可二23~28;太十二1~8;路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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