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iv. 征服迦南的圣战(七1~26)   承认了耶和华的主权,占领迦南的圣战便可以开始(参︰导论Ⅷ B 「历史的神耶和华」第一段,原书80页)。第五、六章列出了盟约信心的基本要求,强调神的主权,和绝对顺服的重要。说明了这几点,申命记接着便指示以色列人当存甚么态度对待迦南人,并他们的神庙和偶像。站在应许之地大门的以色列人或当问︰他们将会遇到甚么危险,成功的机会又有多大?面临这个新历程时,以色列对自己的看法又当是怎样?本段要解答的,是这些问题。

  a. 以色列对当地人、神庙、偶像的态度(七1~5)

  1. 本节所录的七个民族,不承认耶和华的主权,又住在祂赐给自己百姓的地。而且,他们全都是耶和华所不能容忍的他神的信徒。故此,他们是圣战合适的对象。本段所列的敌人虽有七个,旧约其他地方却列举了三至十个不等(参︰创十五19~22;出三十四11;民十三28、29;士三5)。圣经以外,没有有关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这三个民族的记载。耶布斯人显然是住在耶路撒冷附近山地的迦南人。比利洗人似乎是无城墙乡村的居民,约但河东西两岸,都有这些人定居(三5b原文可能也有提到比利洗人)。旧约好几次提及革迦撒人(创十16,十五21;申七1;书三10,二十四11;代上一14;尼九8),根据埃及文献的记载,他们似乎是赫人的友邦。希未人(或何利人),有可能亦即是呼利人(参二12的注释)。赫人(hitti)这名字的确实意义并不清楚。后期亚述和巴比伦文献,统称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为「哈提」(Hatti)地。这里所讲的民族,很有可能亦即是创世记十15的赫人。根据「万国图」(Table of the Nations,创十)的记载,赫是迦南的儿子。故此赫的后裔赫人,实际上是在巴勒斯坦居住了几个世纪的一族迦南人213。无论如何,神都要消灭他们。

  亚摩利人和迦南人这两个名字,旧约用得十分概括,以致很难给它下确实的定义。然而不能确定这些人是谁,并不影响记载的实在性︰以色列进入应许地,将要面对比她更大更强的民族。宣告这些事实的目的,是要夸饰耶和华的大能。祂若要成就对以色列的应许,没有甚么能力,是祂不能控制的。

  2、3. 耶和华领导祂子民进行圣战,势如破竹地打败敌人。得胜后人民把战利品献给胜利者耶和华。这些战利品包括了男、女、孩童、牛羊、财物(书六17~18;撒上十五3)。战利品有时要全部灭绝,有时妇女、孩童、牲畜,可以存留性命。但以色列的责任,却是把一切所得全献给耶和华,来表示他们承认胜利属祂,战利品也属于祂。祂有权让战利品存活,也有权将它毁灭。把要被毁灭的献给耶和华,称为「黑雷姆」(herem,和合本作「当灭的物」)。神若没有其他的指示,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战利品,都禁止被人使用,要被毁灭。第2节译作「灭绝净尽」的动词,也是源自「黑雷姆」这个名词。圣战可能没有完全杀尽所有的敌人,因为进一步的指示,禁止以色列人和当地居民立约或者结亲,免得削弱以色列对耶和华的效忠。导论第Ⅷ节B项,讨论过有关圣战的其他特点,如神为何利用种族灭绝的手段,来审判邪恶的国家,以及救赎祂的子民214。约书亚记和士师记,记载了把整个的城巿和人民献给神作「黑雷姆」的实例(书六21;士一17,二十48;参︰士一25;撒上十五)。

  4. 这里谈到和当地人民妥协结盟有甚么危险。最终的结果,就是神因其叛盟而审判他们。

  5. 本节和第3节都是说,即使未能胜过迦南人,以色列依然要和他们分开。以色列人不可和迦南人结婚,又要毁坏他们的庙宇(参︰出三十四13~16)。有些研经家认为第2节的命令只是一个理想,不能每次都付诸实现。申命记把它留在这里作为诫命,只是要令以色列人清楚看见,一定要完全拒绝妥协而已。请参第2、3节的注释。对以色列来说,和不承认耶和华的人完全分别,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她的信仰和邻邦有天壤之别,绝对不能被他们冲淡。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以色列分别出来,专为祂用。

  木偶原文是 aserim,相信是代表女神亚舍拉(asera)的木柱。这些木柱在迦南人崇拜的地方(出三十四13),立在巴力的祭坛旁边(士六25、28)。考古学家在夏琐、米吉多、拉吉、亚拉得、伯珊各地,发掘到庙宇、祭坛,和不少祭礼的用品。这些考古学的证据,都证实了以上的看法。比如说,米吉多发现了一个祭坛,考证为主前一千九百年左右建造。这个祭坛高六尺,直径二十九尺,有石阶上到坛顶。坛旁有一石柱,可能是巴力的代表。柱旁有一个柱洞,学者相信是用作插木柱之用。考古学文献又可以找到其他的例证。

  b. 以色列的特性(七6~16)

  以色列为甚么要做这些事呢?下面几节说出了原因。她是圣洁──即「分别出来」──的民,神拣选了她,召她与祂立约。这事实把以色列从天下万国中分别出来。妥协便等于是放弃自己特殊的身分,是不能想象的。

  6. 这句以因为(ki)开始的句子,解释了耶和华的要求,为甚么绝不容许妥协。以色列已经归耶和华……为圣(qados),特作〔祂〕的子民(sgulla,产业、珍宝)。这措辞显然是来自出埃及记十九5~6(看导论第Ⅷ节C)。圣洁,基本上是神的属性,这属性把祂和一切被造之物分别开来。无论 q-d-s 字根背后的意义如何,这个辞总是形容神独特之处。但神也可以把这种属性的一部分,授给分别出来,完全为祂所用的人或物。从此「圣洁」一辞,便有了「分别」这个从属的意思,表明「为圣」的人或物,是分别出来,专为神用的。以色列迥异于当时一切人民,就在于此。她是神的珍宝(sgulla),是祂从万民之中拣选出来的。「拣选」一辞特别用来形容以色列,申命记十分常见。然而,这个用法很久以前便已存在了(创十二1~3;民二十三19~24)。还在祖先亚伯拉罕身内之时,以色列已经蒙神拣选了。

  7、8. 以色列为甚么蒙耶和华拣选呢?这是不可测度的。以色列没有伟大的文化,也没有特别的优点。她没有甚么特长,能够让神拣选她。拣选彻头彻尾是神的作为(约十五16)。拣选最终的原因,是神爱的奥秘。神爱以色列、拣选以色列的事实,便成就了祂对列祖的应许。祂临到这群被埃及王法老奴役,贫苦受压的人那里,施行一连串拯救的作为,把他们释放出来。救赎(pada)一辞在非神学的用法中,往往是「赎回」之义。然而我们不应过分执着于这个隐喻,坚持要问所付的赎金是甚么。它的重点在其结果,就是人民得到自由。如此,以色列的特性究竟是甚么呢?她是个列祖曾经领受过耶和华施恩应许的民族。她所以蒙拣选,是因为耶和华对她的爱。耶和华曾经施行大能的作为,把她从埃及地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明白了这些事实,以色列便会了解她实在是圣洁的珍宝了。任何弃绝这特殊身分的意图,都可责至极。

  在此我们也要提及,新约也承袭了这个想法。基督徒也是神所拣选的(约十五16)。这拣选完全出于神的恩典。神藉着基督临到被罪捆绑的世人,把他们从黑暗的权势中释放出来,把他们迁进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14)。

  9、10. 旧约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措辞(参︰出二十6,三十四6、7);这些措辞在形式上,很像崇拜公式以及古代的信条。这些句子在甚么时候成形,我们可能永远不能知道。本节的崇拜公式,是摩西昔日形容耶和华的高贵字眼,加以扩张修饰而成,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这公式现有的内容十分重要。耶和华被形容为信实(neman)的神,换言之,祂是可靠、可信任、守诺言的。他不但遵守盟约,更施行慈爱(hesed)。慈爱一辞在旧约出现凡二百四十五次。这辞一般的含义,是指一种内在的品格。这品格驱使神或人在律法规定以外,向别人表现仁慈、慷慨、信实。而表现慈爱的范围,则特指有共同责任的情形,如协定或盟约的关系等215。

  人和耶和华之间有了爱的关系,便会发现耶和华遵守盟约,忠于应许。最奇妙的一点是︰虽然以色列的懈怠和叛盟,解除了祂履行对以色列约定的责任,祂却没有因此而止住祂的信实。相反地,恨如果取代了爱的关系,人拒绝耶和华,向祂不忠到一个地步,以致不顾祂、反抗祂,他们便要因为背约和忘恩负义,承受对叛盟之人而设的审判。神是嫉妒(忌邪)的神,不能忍受任何对祂主权的挑战(六10~15)。

  11. 基于这些原因,以色列必须彻底履行她盟约的责任。

  12~15. 神把盟约的祝福、信实和爱,赐给顺服的人。神的祝福要临到蒙福者所有的一切,以致以色列在人口、耕作、牲畜上,都会丰足的增长。人民和牲畜都不会不育。一切的病症,如埃及人所受疾病,不但不会伤害他们,更会临到他们敌人身上。

  这段落和旧约不少的地方一样,把人和土地之间的关系,看得极为密切。顺服的人蒙耶和华祝福他们的地土,而不顺服神的人,则有咒诅临到他的田地和牲口。这个简短的祝咒,以及二十七章11节至二十八章68节、利未记二十六章,都很有警诫的作用。这些段落中的咒诅和祝福,与主前二千五百至六百五十年间的近东条约中的祝咒,十分相近216。

  16. 这些祝福的最后一项,保证以色列人必然能够在这个新的土地上,胜过一切仇敌(参1、2节)。本节总结「分别」和「为圣」的概念,又再次强调以色列必须成为耶和华神顺服的器皿,除灭崇拜他神的人民。

  c. 圣战的难处和信心的必须(七17~26)

  乍看之来,本章开始时所提到的仇敌,似乎都是不易抵挡的劲敌(17节)。惟有记念祂昔日在埃及所施的拯救,和一直以来所行奇妙的作为,才能帮助神的子民面对将来的艰难。

  17~19. 解救恐惧仇敌的良方,就是记念耶和华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记念神的拯救,是新旧两约一再强调的主题。它把人从内心思维的恐惧之中,提升到客观的层面。对以色列来说,有了耶和华作他们的元帅,他们将要进行的圣战,便必然能够得胜。神无论如何都会成就祂的旨意。

  20. 神所要打发的黄蜂,代表祂用来除灭以色列敌人的强力器皿(参︰出二十三28;书二十四12)。这用语的确实意义引起了很多争议。这句话可能真的是指一群群螯人的昆虫,帮助以色列人攻击敌军。部分学者则认为这是指以色列人进攻迦南之前,已有埃及军队不时侵略这地。因为几位法老的标帜,包括了一个品种的大黄蜂。另一个可能是,黄蜂是一个象征。正如黄蜂叮人,神也会在以色列人进入之时,差派祂的器皿,刺伤迦南地的居民。

  21、23. 圣战的一个特点,是耶和华会在仇敌中间制造惊恐。以色列人的敌人会无端恐慌,以致因盲目行动而自我毁灭(23节;书十10;士四15;撒上五9,七10等)。故此参与圣战的人数并不重要,耶和华使人得胜,不在乎人多人少(士七2、3;撒上十三15、16,十四6等)。耶和华是伟大的神,也极为可畏(21节)。

  22. 本节实际上是个插注,目光看到圣战之后。耶和华会逐步赶出仇敌,免得野兽的数目过多,失去控制。以色列和迦南人分离的速度,需要藉实际的理由来调节。虽然在身分上以色列不属「世界」,她却不能与世隔绝。征服迦南,的确需要时日。但士师记二20~23告诉我们,不顺从耶和华、不守祂的盟约,却会使这个年日更加悠长。耶和华有时会利用以色列人的仇敌,试验他们是否行在祂的道中(士二22)。

  24~26. 圣战之时不论人、物,只要是能让他们离开耶和华,不再向祂绝对效忠的,以色列人都必须除灭。这个命令特指带领人民和以色列人争战的君王,他们甚至连名号也不能受人记念。同样,当地人一切的财物和祭神的用具,也都列为「黑雷姆」,即「当灭之物」(参导论Ⅷ B 「历史的神耶和华」第八段,原书83页,和七2、3的注释)。这些物件,一样都不可进入神子民的家中。免得他们沾染了这些物件的性质,自己也被列为「称圣当灭之物」──「黑雷姆」。这就是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的意思(26节)。亚干在艾城私取违禁物品的结局(书七),便是这段经文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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