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C 立王的问题(八1~十二25)

  有些学者习于为经文寻找根据的来源,他们找到了许多迹象,认为撒母耳记上八~十二的材料是出自不同的来源。举例来说,这一点可从对君主政体的不同观点看得出来;威尔浩生将之区分为 a 来源(撒上九1~十16,十一1~11),是偏好君主政体的,以及 b 来源(撒上八1~22,十17~27),认为君主政体是雅巍所弃绝的(b 来源经常被等同于申命记派的编者)。

  一旦将材料区分开来,就有可能指明记载之间的不一致:立王之地有不同的名字(吉甲,撒上十一15;米斯巴,撒上十17);撒母耳在撒母耳记上八4仍是全以色列公认的领袖,但扫罗与他的仆人却只是含糊地意识到他的存在而已(撒上九6~10)。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扫罗与他仆人出去寻找父亲失落的驴这故事(撒上九1~十16),与撒母耳在拉玛所说的话完全反向,撒母耳在那段话中强调君王会带给他们重担(撒上八11~18)。然后扫罗在米斯巴被神圣之签选中,并且显出他是一个不情愿的候选人,群众对于他是否适合君王职分也有分歧的看法(撒上十26~27);而在基列雅比之战后,所有以色列人却都因为有扫罗作他们的王而大大欢喜。在其间掌管一切事情的撒母耳,最初似乎站在某一边,后来却又站在另一边。

  尽管底本来源理论多年来大受欢迎,解释撒母耳记上八~十二章的不同方式仍然深受喜爱;举例来说,蔡尔兹就以威尔浩生的 ab 来源开始,并且指出它们是这样交替出现的:b(撒上八)、a(撒上九1~十16)、b(撒上十17~27)、a(撒上十一)、b(撒上十二),引出的结论是:「编者并未刻意隐藏任何一种传统,而是充分保留了每一种传统的原样」。87每一个观点都被认为是很重要的,然而最主要的题旨,却是撒母耳针对背道所提出的警告。葛登(Robert Gordon)提出五个段落的戏景(tableaux),每一戏景都有份于构成这个影响深远,却引起高度争论的新发展之故事。88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圣经作者不像我们一样关切故事的协调,他们喜欢「多重的视角」,偏爱「在一段言论中融合各种观点」,因为他们要发挥的「一种文学形式,是可以容纳题材复杂的特性」。89为要如此,就必须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以注意不同的文学模式,并且监赏它们暗示之意义的细微差异。

  撒母耳记上七章表露出撒母耳之领袖职分的颠峰时期,他已经在米斯巴藉着宗教改革带领全国悔改,而称为以谢以便的那块石头就变成一个记念碑,说明耶和华答应了撒母耳的代祷,使他们打了一场重大的胜仗,击败了非利士人。「到如今耶和华都帮助我们」(撒上七12)将往日的得胜带入现存这一代的经历中,宣告神的恩典已经恢复了。在撒母耳担任士师的时候,一切都稳妥无虞。

  但是变化即将要发生。在基甸胜过米甸人之后,第一次有人想要建立起一个王朝,但他却坚持以色列的神权政治传统:「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士八23)。自从摩西顺从耶和华的呼召以来(出三1~12),以色列的领袖都是神任命的,并且都是神亲自授权的。此后并没有引起建立王朝的问题,直到基甸从他的妾(一个迦南妇人)所生的儿子亚比米勒(士八31)试着进行这实验,但却是一个昙花一现的王朝。然而,「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士十八1,十九1)这个解释,以及士师记十七6与二十一25特别附加的叠句「各人任意而行」,在在都说明作者的观点是:君王可以压制不法,建立秩序。

  撒母耳记上八~十二章的故事,反映出互相冲突的观点。撒母耳认为立王的要求是对他的领袖职分,所发动之个人攻击,他从未与这个新成立的政体和谐相处,尽管他接受了神的引导,膏立了一位君王。他重视以色列人的传统,信赖不可见之神领导的见证,认为采用迦南人的君王模式,并没有什麽好处;然而神却指示他膏立扫罗,而在建立扫罗职任的不同阶段上,从头到尾都是撒母耳主持的。因着舆论的压力,耶和华将以色列人所求的王赐给他们,撒母耳提出了适当的警告与劝勉。尽管以色列人在请求立王的事上背道了,耶和华仍然积极地作工,以达成祂终极的旨意。

i. 请求立王(八1~22)

  1~3. 撒母耳年纪老迈,标示出环境的变迁,撒母耳自己与国人都察觉到了。他为将来预作准备,指派两个儿子约珥与亚比亚担任以色列人的士师,在别是巴的圣地任职。他们显然是在以色列领土极南端这座城镇担任他的代理人;此地远离了撒母耳正常的巡行范围(参:撒上七16~17)。撒母耳这两个儿子事先就已显出不够资格担任此一职务,因为就像他们之前以利的儿子一样,他们对于中饱私囊,远比对主持正义更为关切。

  4~6. 以色列的长老全体一致,经过彼此充分联络后聚集在拉玛,请求撒母耳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希伯来:gôyîm,这里的含义是:外邦人)。这句话令人回想起申命记十七14~15,那里预见了百姓会想要模仿其他国家,并且神也容许他们(但并不是赞许)。撒母耳根本就不赞成,却仍然询问耶和华。撒母耳的角色是长老与耶和华之间,并耶和华与长老之间的居间者,这是本章的特色。

  7~9. 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以色列人异口同声的要求将得允许,这点说明了两次(参9节)。耶和华对祂的百姓有祂的理想,但在这远离理想的现实世界中,祂却修正了祂的旨意,并且充分默许以色列人设立一位君王,甚至将君主政体纳入祂自己赐给以色列人的启示中。君王职分很快就要成为旧约圣经中的主要题旨,但另一个题旨却是开始于出埃及时,拒绝顺服耶和华的治理之模式。

  他们……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母耳感觉自己被人厌弃了,但这基本上是因为他是被人等同于耶和华,就如贺兹伯(H. W. Hertzberg)所解释的:

这里浮现出世界历史的一个基本特色:人类挣扎抗拒神──在创世记三章已经开始了──根据圣经中呈现之一般概要看来,这挣扎的根源乃在于创世记一章赋予人类的特殊地位。所经历的,也正是摩西、先知,甚至耶稣所经历的:「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路十九14)。90

神并没有强迫人接受祂的治理,然而他们终究无法逃脱,因为君王是祂设立的。

  10~18. 虽然耶和华批准了君王政体,却仍然预先警告以色列人,将要为这新制度付出代价。回顾到目前为止在以色列人中盛行的社会理想,是件有趣的事,能帮助人了解经文。在长老的领导之下,每个家庭都是独立自主的,不受任何人看管;但在国王统治之下,征募人从事军事与耕种的工作,将会限制以色列人的自由;连家中的妇女都难幸免,因为她们得为王家制造香膏、作饭烤饼。征税原是前所未闻的,将会变得愈来愈难忍受的重压,直到百姓实际上无异于奴隶,并且呼求自由为止。但以色列人刻意选择这政府体制,就得在它严厉的要求之下生活。

  「王的道路」(RSV;吕译「王、其制度是这样」;和合:王必这样行;参9节)可以译作「王的公平」(希伯来:mišpaṭ;有双关意义)。在这双关语中可能有讽刺的因素,尤其是从下面所说的话看来,更是如此。然而对王的要求所作的描写并未夸大其词;事实上,它们若与现代国家的要求相较,算是轻微的了。当以色列人在支派领袖率领下组织松散时,没有任何人受到威胁;但是一旦组织成君主政体,它就变成政治地图上的一部分,是统治权势斗争中的竞争者,国家为了要有力量就得征募军队。91这些发展早在大卫作王时就已出现了(撒下六1,八15~18),虽然这制度是在所罗门时期才变成难以忍受的重担(王上十二4),并且导致北方众支派弃绝了所罗门的继位者。

  他的臣仆(14、15节)是宫廷中的大臣,国王将国内上好的土地,从别人那里没收来送给他们。在乌加列的拉斯珊拉(Ras Shamra)文献中,北方的君主以财产赏赐给他们个人的门客,以赏酬他们对国王的服事。92这样的习俗早已经和君主政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了。

  「他必取……你们最好的牛」(吕译、RSV;参:思高、现中、今圣),在和合、AV 中(根据希伯来经文)译作「你们……健壮的少年人」(参:吕译注、现中注)。「牛」是七十士译本的读法,代表希伯来文的 bāqār,以取代 bāhûr,比较为人接受,因为这张清单似乎需要这样的含义。

  19~22. 撒母耳所能说的事,无一对以色列人的长老有任何影响力,因为他们的心意已决。他们是否期望当中有一位可以成为第一个君主呢?他们是否有任何提议呢?若是如此,那他们可就失望了,因为他们没受邀请提出提议。撒母耳惟一关心的,是要寻求以色列人的耶和华引导,因为既然耶和华已经指示他,不要犹豫去进行此事,为他们立王,这件事就退出了。这场会议已经完成了议程,长者可以回家去了。

  从以色列人最早的时候开始,神就亲自引导祂的百姓,启示祂的命令,并赐下合适的领袖。虽然君主政体将会引来不愿见到的社会变迁,百姓自然权衡了三个因素:i. 他们要像列国一样,具有影响力与地位;ii. 他们希望有王治理我们,其职责与地方领袖截然不同,提供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首领;iii. 他们想要有一个人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这是一个焦点人物,是已经被人接受的,所以可以立刻准备率领军队抵挡任何入侵者。但神的教训会告诉我们什麽呢?

  整个族群集体的抉择受到严肃的处理。社会中有些「运动」是需要自己发展实现的;神的百姓在此发现,自己处在传统与新局之间的张力中;但在君主政体中,新局面不应该被弃置不理。「立王──即发展一个国家──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虽然也非常清楚知道有多重的危险,可能会造成神学上的混乱。」93基督徒处在这种进退两难之境是司空见惯的事。理想不是可以选择的事物,因为它可能得不着支持,所以就必须选择另一个方式,这就牵涉到妥协。耶和华就像下西洋棋时的控棋者一样,尽管人类的计画与政策会暂时阻碍祂要作的事,但祂终必达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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