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第十四章   E 犹大的亚玛谢(十四 1 ~ 22 ) 

  i. 王朝总评(十四 1 ~ 7 ) 

  接下来的历史记载显明作者如何按照他的计划自由取材。简介包括犹大君王通常有的资料( 1 ~ 6 节),接下来便是有关与以东争战的简短报告( 7 节)以及由以色列角度记载有关约阿施的事迹以及他入侵犹大之事,可能采用北国的资料来源( 8 ~ 14 节),接着便是约阿施王朝的结束公式( 15 ~ 16 节)。最后有关亚玛谢生平的其余事迹及他在约阿施死后被暗杀一事( 17 ~ 21 节)。许多解经家认为这是后来的改编,因此有许多个人的观点出现,例如提及先祖( 3 节)、摩西律法( 6 节)及预言的应验( 25 节, DtrP ),但此叙事为一完整的整体。值得注意的是,由头到尾作者均偏袒亚玛谢过于同时期的以色列王。 

  1 ~ 2.  若在此加入亚玛谢与其子亚撒利雅于主前约七九一年开始共同执政的二十四年( 21 节;参十五 1 ~ 2 )更合乎此处的年代。亚撒利雅共作王五十二年,因此二十四年的共同执政不算过分。有些解经家企图将 二十九年 读为“九年”,但却与第 17 节不合。一如犹大君王惯有的记录,他母亲的名字 约耶但 ( Jehoaddin , MT K#t[i^b 及希腊文)也被记录在此(见:导论Ⅵ A “前言公式”第 7 段 a. )。有些版本及约瑟夫(《犹太古史》 ix.9.1 )则按历代志下二十五 1 读为 Jehoaddan “ Yah(u) 大为喜悦”( NIV 边注)。 

  3.  虽然对他的评价是 行……为正,但不如 ( MT raq ,“只是”)一词,使人忆及大卫(“除了赫人乌利亚那件事”,王上十五 5 ),历代志下二十五 14 ~ 16 也提醒我们亚玛谢并没有真正自异教崇拜之风中脱离出来。他对神的忠心无法与他前任的亚撒及约沙法相比(王上十五 11 、 14 ,二十二 43 )。 

  4.  邱坛还没有废去 。见:列王纪上十五 14 。 

  5 ~ 6.  显然亚玛谢如同所罗门一样必须力求控制大局(参:王上二 46 ,该处之动词为“坚定”,此处则为“强大”)。他最终处死了暗杀他父之人(王下十二 20 ),这是近东风俗,王所有的藩属及臣仆都必须起誓参与执行(如:以撒哈顿之属国条约,主前 672 年,Ⅱ 302 ~ 315 )。亚述人的风俗是整个家族都受到牵连。然而,以色列的律法却更为人道,禁止人因父亲的罪(单数,申二十四 16 )处死儿子。这里提及的 摩西律法书 并非后来申命记传统的添加,而是必须对这种异于当时风俗的行为提出的解释。跟随神的律法而行的人应当是与众不同的。 

  7.  此处记载犹大如何重得在约兰治下所失丧的以东治权(八 20 ~ 22 ),但未提供历代志下二十五 12 的细节,该处暗示 一万人 被杀,那是一整个军团(参:王下十三 7 )。 盐谷 位于北部的亚拉巴,在死海以南,是长年争战之处。大卫在此击败以东(撒下八 13 ;代上十八 12 ;诗六十篇首标题)。 西拉 (“石头”)并非距死海以南 八十公里 的以东首都彼特拉,可能是位于 Buseirah 西北、俯视王道的 Sil` 349 。将掳获之地改名为 约帖 ,表示对其有控制权。这种情况在以色列极为少见,例如迦南人拉亿于被占领后被改名为但(士十八 29 ),基纳被改名为挪巴(民三十二 42 )。 

  349 J. R. Bartlett, 'The Moabites and

  Edomites', POTT , p.253 , 55 页。铁器时代遗物至今仍在此出土。 

  ii. 以色列与犹大争战(十四 8 ~ 16 ) 

  作者记载此以色列事件,却未提供任何背景。亚玛谢于战胜以东之后,掳获以东神像,将之融入耶路撒冷宗教中,因此导致神的怒气及审判(代下二十五 14 ~ 15 )。也有可能犹大军队攻打以东时所不需要用的佣兵洗劫了撒玛利亚或以色列(代下二十五 13 ~ 24 )。作者并未按照惯常的手法来描述叙事中主要人物的作为,只是清楚地显示他相信亚玛谢犯了胜利后心高气傲的错( 10 节)。 

  8.  你来,与我面对面相见 ( NIV ),并非仅是个人见面的邀请。“面对面”的确包括这个意义在内,通常被用来作为与神相遇的挑战(创三十二 30 ;出三十三 11 ;申五 4 及林前十三 12 ), NEB 则将之口语化翻译为“开会的提议”( REB 作“对质”)。有解经家将此解释为提议立约,藉着联姻结盟以确立此约,这个解释乃以后面的寓言为基础。这种解释会将犹大带回约兰及亚哈谢的情况(八 27 ),因此不大可能。更好的解释是宣战的挑战,因为在冲突开始出现时往往会有这种的辱骂(撒上十七 4 及下)。 

  9.  这是个寓言(亦即并非建基于事实故事,与比喻及象征相近),出现于许多古代文学文献当中,通常以动物、树木、植物为比喻,一如此处的用法一样。有些解经家视此为城市之间的纠纷。主前十三世纪拉斯珊拉的一封信便是箴言谜语形式写成的,是迦基米施及乌加列王之间的通信 350 ,其形式可与约坦的寓言(士九 8 ~ 15 )相比。其他的例子包括以赛亚书十 15 ;以西结书十七 3 ~ 8 ;十九章 1 ~ 9 。约阿施视自己为强壮的香柏树,视亚玛谢为脆弱易折的小蒺藜。 

  10.  大胜以东“冲昏了你的头”( NEB )。 因你的胜利而夸口 ,但别把我牵连进去,这解释较 你以胜利为荣耀 更生动。从约阿施的回答中可以看出这个寓言的意义为警告他若“参与斗争”(希伯来文为 ga{ra^ ,参:“自找麻烦”)将会“惹祸”( NEB ),殃及犹大王及人民。历代志作者暗示亚玛谢不肯听取这个警告,导致一连串的连锁反应,神容许这些发生以使他败坏(代下二十五 20 )。 

  11.  这里的 伯示麦 ( Tell

  er-Rumeilah )位于耶路撒冷以西约 三十二公里 处(王上四 9 ),在靠近但边界(书十五 10 ;撒上六 9 )的 犹大境内 ,并非拿弗他利境内的伯示麦。伯示麦(毁坏程度为 IIc )可能便是在此时被约阿施劫掠。 

  13 ~ 14.  耶路撒冷受侵犯。本段经文并未告知王于何处被擒、为时多久。可能他的儿子便是在此时被任命为代理执政( 21 节)。 

  耶路撒冷在此时的地形如何不详,但 以法莲门 应当在北墙(尼十二 39 ),相当于现代的大马士革(示剑)门, 角门 位于西北一百八十哩破口处以外(耶三十一 38 ;亚十四 10 )。经文并未记明此时自圣殿中被劫掠之物为何,但自从哈薛(王下十二 17 ~ 18 )及更早期的示撒(王上十四 25 ~ 26 )的掠夺之后,应当已经所剩无几了。 

  人质 ( 14 节;希伯来文 b#ne{ hata`@rubo^t[{ 只在这里及历代志下二十五 24 的平行经文中出现)应当并非指要求战争赔偿的抵押(此在旧约时代极为少见),而应当是将高级臣仆掳去以保证南国将来的行为不越轨。若被掳作人质者包括圣殿人员在内,则可能其中有些圣殿歌手被掳到北国,他们盼望回到神的殿中,因此写作了诸如诗篇四十二至四十三篇的诗篇。 

  15 ~ 16.  约阿施王朝的结束公式可以在此重复出现一次(见十三 12 ~ 13 ),提醒读者他在遭祸之后得到暂时的减轻。 

  350 J. Nougayrol, 'Textes

  Sumero-Accadiens des Archives et Bibliotheques prive*es d'ugarit', Ugaritica V , 1968,

  pp. 108 ~ 109 No.35 ;参: D. Daube, Ancient Hebrew Fables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 . 

  iii. 亚玛谢去世(十四 17 ~ 22 ) 

  此节与前面有关他的记录( 7 节)相连。结束公式始于 18 节,因记录亚玛谢所遭到的灾祸而中断。叛党之人的名字不详,但显然是出于首都,因为亚玛谢首先逃到 拉吉 (现代的 Tell

  ed-Duweir ,位于耶路撒冷西南 五十五公里 处 351 )。 Yeivin 认为亚撒利雅(乌西雅)可能也有参与,因为他并未惩罚叛党 352 。 

  21 ~ 22.  亚玛谢的儿子亚撒利雅的被立可能是指较早时,当他仍然被囚之时,“犹大众民已经立……亚撒利雅……作王,那时他年十六岁”。若译成“已经”,这个“回顾”可以将这段经文与十五章 1 节所载有关他更加完全的故事相连。这个选立显然是基于民意的拣选(参:王下十一 14 )。 以拉他 在亚喀巴湾西南,在 Tell el-Khaleifeh 发现的一块印,上刻有“属于约坦”,证明这块地属于犹大 353 。那是一个有防御工事的古代港口,对当时的犹大极端重要,一如其对现代的以色列同样的重要。由在伯特利发现的一块南阿拉伯印,可知此地与南阿拉伯保持贸易的关系 354 。犹大对以拉他港的控制很快地便于约主前七三○年丧失于亚兰人之手,亚兰人后来将之拱手让给与他们联盟的以东人手下(十六 6 )。 

  351 这已经证实,但请见 G. I.

  Davies 所提出的质疑 'Tell ed-duweir: not Libnah but Lachish ', PEQ 117, 1985, pp. 92 ~ 98. 

  352 S. Yeivin, 'The Divided Kingdom', WHJP IV, p. 160. 

  353 以东印 lytm ; N. Avigad, 'The Jotham Seal from Elat', BASOR 163, 1961, pp. 18 ~ 22 ;参: N. Glueck, 'The Third Season of Excavation at Tell Kheleifeh', BASOR 79, 1940, pp. 13 ~ 15 ,图 9 ;“以利以谢之子约坦”印,载于 P. Bordreuil 及 A. Lemaire, 'Nouveaux sceaux he*breux et arame*ens', Semitica 29, 1979, p.75 ,图 IV.7 。 

  354 R. L. Cleveland , 'More on the South Arabian Clay

  Stamp found at Beiti^n ', BASOR 209, 1973, pp. 33 ~ 36. 

  F 以色列的耶罗波安二世(十四 23 ~ 29 ) 

  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是以色列最辉煌、任期最久(主前 793 ~ 753 年)、最富强的王,作者对他的记载却非常有限,显见作者在写作时是有选择性的。耶罗波安二世是耶户王朝第四王,他接续约阿施大胜亚兰王便哈达三世(王下十三 25 )的余威乘胜追击,实现约阿施激进的扩展政策,因为亚大得尼拉力三世之役使得亚兰人联军闻风丧胆,同时亚述人转至乌拉图(亚美尼亚)争战,使得约阿施(亚述人称之为向亚述称臣纳贡的仆人,见:王下十三 10 )有足够的空间成为地方强国,使以色列的北方边界恢复至大卫时代的版图。 

  然而,随之而来的富强却被误用于奢华享受及欺压贫穷之上,导致当时先知的斥责,特别以阿摩司(二 6 ~ 7 ,八 4 ~ 6 );以赛亚(三 18 ~ 26 ,五 8 ~ 13 )及弥迦(二 2 )为然。他们看出国势强大是不可倚靠的(摩六 1 ~ 8 ),并对以色列国空虚流于形式的宗教仪式直斥其非(摩五 21 ~ 24 ) 355 。 

  亚述在亚述坦三世(主前 772 ~ 754 年)治下国势日衰,这成为耶罗波安二世这个王朝的重要背景 356 。既然免于外力的侵扰之忧,国家经济便有增长,由撒玛利亚出土的瓦片 357 所描述的税收情况显示国库收入的增加。其中所记载的人名显示背道情况日益严重,因每十一个带有 "Yah" (“耶和华”)在其中的人名,现在就有七个是加带有“巴力”在其中。 

  历史记载的形式如常,简介( 23 ~ 24 节)接下来是有关境界扩展的记录( 25 节)及神使用耶罗波安二世拯救以色列人( 26 节)。解经家认为这些记录源自不同的编者,但实际上很可能是由当时不同的来源(包括先知)获得资料(见:导论Ⅴ C  2.  “预言来源” )。此王朝的总结记载于 28 ~ 29 节。 

  23.  若耶罗波安二世与约阿施曾经共同执政,则 亚玛谢十五年 与第 1 、 17 节及十五章 1 节没有冲突。这里所记载的是他独自作王的开始,包括共同执政共计 四十一年 ,约由主前七九三年至七五三年。 

  25.  新收回的地区包括曾属亚兰/大马色的哈马口,为以色列与哈马王国之间的北界,亦即在 Lebanese

  Beqa` 山谷的 Lebo ( Labweh ),介于利巴嫩及背利巴嫩山脉之间。就历史而言,这是以色列最理想的北界(民十三 21 ),一如大卫及所罗门时代的国境一样(王上八 65 )。南界乃是 亚拉巴海 (河),若这里便是“柳树河”( ` @rabim ,赛十五 7 , RSV )或盐谷(见: 7 节),则耶罗波安控制了摩押地及整条王道 358 。阿摩司书六 13 ~ 14 印证这方面的成就。 

  先知约拿曾经预言这个扩展,因此引发鼓励以色列人采取行动。阿摩司未被提及,因为他的信息攻击以色列国的属灵状况。“约拿属于以利沙传统,而不是阿摩司的。” 359 他同时也承担要他去到以色列未来敌人亚述之腹地的一项国外使命。虽然大部分的解经家认为约拿书并非写成于此时,但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亚述坦三世是约拿去到尼尼微事奉时的亚述王 360 。 迦特希弗 在西伯仑境内(书十九 13 ),位于拿撒勒以北(在 ez-Zurra` 或 al-Meshed ),是约拿的出生地(参:拿一 1 )。 

  26 ~ 27.  以色列人历经亚兰人(十 32 ~ 33 ,十三 3 ~ 7 )、摩押人(十三 20 )及亚扪人(摩一 13 )的逼迫,现在神给他们一段恩典时期,是要给他们悔改的机会。见:十三章 23 节。然而他们却继续不断地叛道,以致引向最终的审判(摩四 2 ,六 14 ),“以色列人用她缓刑的时间自掘坟墓,编织将要吊死她的绳索” 361 。 

  第 26 ~ 27 节乃第 25 节的演绎。 

  28.  在耶罗波安二世长期统治中的 其余的事及凡他所行的 包括在得撒的许多建筑,修理城门及地方首长有石头地基的大型王宫建筑。在米吉多有一个可容 12,800 蒲式耳谷物的极大型储物坑( 7 哩长 × 11.4 哩宽)亦为他所造。撒玛利亚出土的瓷器碎片可能是出于他的年代(而非米拿现时代),其上的碑文显示当时的富强使他们有能力自附近国家进口油及酒,以致他们藉这些及其他物品增加许多税收。 

  神使用不同的方式来宣扬祂的救恩,参:十三章 5 节。希伯来文的“属犹大的……归以色列”( MT )导致许多不同的解释。耶罗波安二世将版图扩展至哈马及大马色,那是亚哈曾拥有的经济立足点(王上二十 34 )。因此可能的解释之一是这些可能“曾经属于犹大”( RSV ),更可能的解释是这些曾经属于 Yaudi ( NIV )。在 Sam~al ( Zenjirli )出土的一段亚兰经文中记载一个名为 Y~dy 的国家,有些人认为这是指“犹大的亚撒利雅”。但同一段时期中有两个统治者名字及境界相似的国家( Azriyau ma{t Yaudaia )似乎是一个不寻常的巧合 362 。 

  29.  撒迦利雅 登基,应验了耶户支派将会有四代的预言(十 30 )。有关犹大的亚撒利雅之治,请见:十五章 8 ~ 12 节。 

  以色列及犹大的历史最终的指标始终都是神学性的。因此亚撒利雅(乌西雅)虽然是大卫之后最伟大的犹大王,但是作者却仅用极少的篇幅来记载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这一章涵盖了约五十年的时间,包括了二位犹大王(约主前 790 ~ 732 年)及五位以色列王。 

  此时我们必须假设犹大与以色列同样地享有富强的国势,因为他们尚未开始感受到亚述的压力。这几位君王的简介评估、历史短评、结束公式均一一被记载下来。 

  355 J. Bright, A History of Israel ( London:

  SCM Press, 2 1981 ) , pp. 238 ~ 248. 

  356 M . Haran ,

  'The Rise and Decline of the Empire of Jeroboam ben Joash',  VT 17, 1967, p. 279; D. J. Wiseman,

  'Jonah's Nineveh ', TynB 30, 1979, p. 46. 

  357 DOTT , pp. 204 ~ 208; ANET,

  p. 321. 

  358 Y. Aharoni, The Land of the Bible: A

  Historical Geography ( London: Burns & Oates, 2 1979 ) , p. 344; B. Oded,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the SyroEphraimite War Reconsidered', CBQ 34, 1972, p.

  158. 

  359 Jones, p. 515. 

  360 D. J. Wiseman, 'Jonah's Nineveh ', TynB 30,

  1979, pp.29 ~ 51 ;有关现代的评论见亚历山大( T. D. Alexander )、贝克( D. W. Baker )等人所着之《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校园, 1999 年), 82 ~ 87 页。 

  361 Robinson, p. 133. 

  362 H. Tadmor, 'Azriyau of Yaudi', Scripta

  Hierosolymitana 8 ( Jerusalem: Magnes Press, 1961 ) , pp. 232 ~ 271.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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