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d. 亚玛谢的结局(代下二十五25~二十六2) 

  如果较早讨论的年代次序正确,这个最后的段落涵括亚玛谢末后的二十四年,当时他的儿子乌西雅与他共同治理(二十六1),其中有九年的时间他自己被约阿施所掳(1节)。至于他在什么关头离弃不跟从耶和华(27节)并不清楚。有可能是敬拜以东人的神明(14、20节),在那情况之下,导致他死亡的背叛发生在许多年之后。或是,整个第27节是指到在他生命终结之时,某种不为人知的事件。然而在历代志里神的审判通常是发生在后来的日期(参二十一~二十三章),以致武断决定事件发生的时间是不智的作法。举例来说,亚玛谢最后十五年,大部分时间可能在拉吉这座在犹大西南边的山寨城市寻求庇护。他的遗体用马驮回的意义不详。犹大城(28节)在旧约圣经是独特的,虽然它出现在亚述和巴比伦的来源,大部分的英译本用了更通常的大卫的城(与王下十四20和VSS)。163 

  当百姓(二十六1)参与设立一个新的国王时,通常表示国家有难(参二十二11,三十三25,三十六1),或许这里与亚玛谢的战败相关(参二十五21~24)。然而君王能够被百姓的意愿所选择的概念,从来没有在犹大中完全丧失。以禄(REB、NEB、NRSV、RSV)或是「以拉他」(NIV、GNB、JB)是一个重要的港口,位于亚喀巴海湾北边的尽头,非常靠近以旬迦别,就是所罗门和约沙法存放船只的地方(代下八17~18,二十35~37)。乌西雅再次将它收回归属于犹大,凸显两件事情。把亚玛谢尚未完成的以东事宜告一段落(代下二十一8~10,二十五11~12),并且象征繁荣的开始,而且是在犹大中自从所罗门年日以来无可堪比的繁荣。 

iii. 乌西雅(代下二十六3~23) 

  「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乖僻。」(二十六16) 

  二十六3~4,参:王下十五2~3 

  二十六20b~23,参:王下十五5~7 

  除了介绍和结论的段落外(3~5、22~23节),乌西雅的统治清楚地分成两部分,都松散地根据列王纪中简短的记载。乌西雅对外的成就(6~15节),合并了列王纪下十四22,十五3、6散见于不同处的评论,不过关于神降皮肤病在他身上的故事(16~21节),是从列王纪下十五5发展的。这是三个连续的统治,以不顺服和灾祸收场的最后一个(二十四~二十六),并且似乎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拦阻犹大和他们的国王落入罪恶和惩罚里。拜偶像、拒绝先知、暴力和骄傲不时发生,竟然成了常规,非常可怕。这个情况由于这些国王都曾在神面前行过正事,而显得更为严重(二十四2,二十五2,二十六4),他们竟然没有一个能够逃避致命的缺陷(参:罗三23)。即使有耶和华的帮助(7、15节,参二十五8),犹大仍然缺少对可见的未来稳妥的保证。 

  除了周期化的写作方式,本章展现出历代志作者风格中许多典型的特色。举例来说,每一个段落都有熟知的主题。乌西雅的兴盛是由他的名声、能力和神的帮助三个主题象征,特别是在第15节(也在7~8节)。那样的力量也凸显第16节的转捩点,但是力量在那里却发展出黑暗的骄傲个性。自此,关键字就是乌西雅不忠实(参吕译,16、18节,「干犯」、「犯了」)。他的冒犯有个重大特色,就是发生在圣殿中(16、19、21节)、香坛之前(16、19节),神降灾给他的结果是他得了一种皮肤病(麻疯,19、20、21、23节)。 

  大部分这些特色,都出现在历代志额外加添的经节中(5~22a节)。除了历代志作者本身所陈述的(22节),这些新的材料来源不详。大多数的注释家对于第6~15节大部分内容的历史性都有信心,但是却没有如此看待第15~21节,因为常有学者认为这段经节是历代志作者本身对于列王纪下十五5的诠释。即使从先知著作和考古学只找得到支持第6~15节的证据,这两段的不一致还是很难自圆其说。不过,我们对于乌西雅的认知却极为倚重历代志,并且本章包含关于犹大在主前第八世纪重要的历史资料。 

  本章主要的重点是乌西雅的心高气傲,这是他成功的后果,也是他失败的原因(16节,参:代下二十五19,三十二25)。当然这不只是旧约圣经中的难题,因为基督徒也如同其它人一样软弱,会落入诱惑,诚如乌西雅发现到的,在飞黄腾达的时候诱惑更大,并且都是关乎信心的课题(参:申八10~20;林前八1,十12,十三4;西二18;提前三6)。乌西雅的问题是他并不以神所赐给他的权威为满足,而希望在他君王的权能中增加祭司的功能。绝对的权能,在神的国度里却毫无地位,至少有两个理由。有果效的圣经领导总是认为领导是恩赐,而不是霸占拥有,而且总是一起同工或团队事奉。因为这些理由,耶稣本身的领导乃是以作顺服的仆人为特色。不幸的是,乌西雅的兴盛却使他目盲,无视于神一向如何慷慨对待他,因此当他尝试霸占本来就不属于他自己的领导恩赐时,连他原有的也被夺走(参:路十九25)。 

a. 乌西雅寻求神而成功(代下二十六3~15) 

  虽然乌西雅统治五十二年(3节),他的统治却包括与他父亲亚玛谢(可能是二十四年)和他儿子约坦(十年之久)共同治理的时期。他整体上的执政日期算法各有不同,在主前七九二至七四○年(Thiele)和七八七至七三六年之间(Begrich),不过这个阶段的年代次序特别困难。164在历代志里他被称作乌西雅(参:赛一1,六1等),但是列王纪里称呼他亚撒利雅(王下十四21,十五1及下)和乌西雅(王下十五13、32、34)。这两个名字是从两个紧密相关、可以互换的希伯来文字根而来。在这里用乌西雅,是为了与大祭司亚撒利雅有所区分(17、20节),而亚撒利雅并没有出现在列王纪。他可能大约在主前七三九至七三八年,以亚撒利雅这个名字,身为反叛亚述团体的首领,出现在同时代亚述的统治者,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编年史里,不过位置和日期都造成困难。165 

  这里对乌西雅有着明显的双重介绍,因为第1~2节其实是总结亚玛谢的统治(参:王下十四21~22)。乌西雅的记载开始于第3~4节,而历代志作者曾在一个额外的经节加添他本身的材料(5节)。乌西雅行……正的事……效法他父亲亚玛谢(4节),并不是对于这两位国王全盘性的嘉勉,就如列王纪和历代志两者所认知的。这个片语原本出现在列王纪下十五3,历代志作者事实上提供更多关于乌西雅正面的证据,尽管对他的晚期有所批评(16~21节)。 

  第5节的补充延续这个正面的看法,但是用了历代志作者典型的语言:神使乌西雅亨通,因为他寻求神(后者的动词出现两次)。乌西雅的态度与致使他父亲垮台的态度正好反向(二十五15、20),但更重要的是显出他的生活是顺服耶和华(参如:代下十五2、4、12,十七4,三十19),至少当他还在不为人所知的撒迦利亚的教导之下时。后者可能是某种「宗教上的参谋」(GNB),就如耶何耶大之对于约阿施(代下二十四2),不过他真正的身分却不清楚,乌西雅所受到的教导是什么也不确定。不过英译本提到敬畏神(新译,古译本;「寻求」,和合),这个片语在历代志里是独特的(甚至「敬畏耶和华」只出现在代下十九9)。大部分希伯来文抄本的读法是「看见神」或是异象(NIV边注),也不能够简单地被忽略。「异象」是预言的另外一个字词(如:赛一1;鸿一1;代下三十二32),也是历代志的核心。历代志作者也依靠以赛亚作为记载乌西雅的一个来源(22节),因而可能导致他对以赛亚的属灵洞见有兴趣(如:赛六10,二十九18,三十五2;参:耶二十三18),因而用字也受到以赛亚书六1、5「看见神」所影响。「看见神」因此可以意味顺服神的先知性话语,并感知到神在圣殿中。 

  撒迦利亚的引导清楚地带来亨通,这是历代志典型的表达。亨通的实质层面,详细记载于第7~15节,主要是寻求神的结果。在历代志他处,顺服律法(代上二十二13;代下三十一21)和先知(代下二十20)带来兴盛,而不顺服先知或拒绝神却导致灾祸(代下十三12,二十四20)。但是这里的神学并不是在乎物质层面,而是盼望在今生看见顺服的结果。虽然如此,眼见的成功必定不是机械性的。顺服的君王也经常经历不当有的麻烦(代下十三8、13~14,十四9~11,三十二1),不过在这些情况下,信靠神经常带来成功的结局。 

  6-15. 乌西雅的成功在三方面:战争(6~8节)、建筑和农事(9~10节),以及军队(11~15节)。他与南边和西南边的三个对手打仗,因为他可能志在掌控当地的贸易路线,就如占据以禄所暗示的(2节)。首先,非利士人丧失他们两个主要的城市迦特和亚实突,以及雅比尼。后者先前是犹大的雅比聂(书十五11),后来成为雅尼阿(Jamnia),就是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毁灭之后,公会再次形成之处。第6节最后的片语有时候被省略(Ackroyd、Williamson),但是从REB、NEB的「在亚实突境内和非利士人中建造城市」(参NRSV、RSV)可以理解这个句子的用意。第二,亚拉伯人,是对像米乌尼这些游牧团体的一般性称呼(7节)。他们接近非利士人与埃及的边境(8节,新译),也在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碑文被提及,表示他们被安置在犹大的西南方。166姑珥巴力(7节)则不为人所知,并且经常被修改成姑珥(=亚兰文字母 Gari),或是基拉耳(参 Tg.)。第三个团体是米乌尼(7节),其名字可能是取代亚扪人(8节),因为后者与埃及的边界没有任何关联(不过参二十七5)。167乌西雅成功的主要原因是神的帮助(7节,参15节)。这是历代志的一个特殊字词(例参:代上十二19;代下十四10,二十五8),其意义等同于新约圣经中圣灵的帮助工作(参:罗八26;提后一14;参:徒二十六22;帖前二2)。有两个好处加给乌西雅,第一个是名声(8、15节),特别使他与大卫有关联(参:代上十四17,十七8),而第二个是他甚是强盛(8、15节)。后者经常是统治前期的特色(参:代下十二1,十七1,二十七6),而在这里可能是在乌西雅的名字上作文章(它的意思是「耶和华是强盛的」)。 

  乌西雅在耶路撒冷(9节)和在犹大(10节)的建筑工作,是神赐予成功的第二个象征,有考古学的资料佐证(参 Myers、Williamson)。在耶路撒冷的修复工作是必要的,因为在先前的政权时代所受到的破坏(注意二十五23特别提到角门),和有可能毁于地震(摩一1;亚十四5)。国家被分成三个区域,旷野,就是南地,山脚(参GNB;「高原」,和合)或示番拉,和平原,就是非利士平原的犹大部分。后者被乌西雅夺回并重建(6节),在这个上下文中不可能是外约但的「高地」(JB)。肥沃的土地(现中;「佳美之地」,和合)实际上是迦密,一个犹太人的城市,位于希伯仑南方七哩,是大量羊群牧放的地方(撒上二十五;参:书十五55)。农夫和修理葡萄园的人(REB、NEB、NRSV、RSV)是在王室的产业上工作(参:代上二十七25~31)。有些臣仆负责管理这些工人的证据,来自带有乌西雅 / 亚撒利雅名字的印玺,其中一个实际上是在Tell Beit Mirsim的贮水池(新译;「井」,和合)发现的。168他喜爱土壤(NIV;「他喜悦农事」,和合)这句富有情感的表达,在圣经中是独特的。 

  此处的军队描述(11~15节),是历代志里的最后一个,除了一个之外(二十五5),全部都代表神的祝福(参十四8,十七14~19)。军队虽然一如往常,包括由「族长」(12节,REB、NEB)所领导的支派征兵,但是现在由国王的将领监督,并且组织成为分队(11节)。数目(13节)是三百个军事单位,由七千五百人所组成。帮助王(13节,NRSV、RSV)这个措辞是刻意呼应神的帮助(7、15节),并且与大卫(代上十二1、18、21~22)、所罗门(代上二十二17)、希西家(代下三十二3)得到的类似协助相对照。 

  乌西雅不但多才多艺,似乎也像个发明家(15节)。他的(字义)「发明」可能是保护性的盾牌,或是防卫城墙的掩蔽物,使得弓箭手和其它人能够在比较安全的情况来运作。169这种解释比「机械」(RSV、JB)或是机器(NIV、NRSV、REB、NEB)更有可能,也暗示这是某种投石器,但是后者在主前第五世纪之前人们还不知此物(参 Williamson)。第15节与7~8节藉着重复三个关键字词,名声、得了……帮助、甚是强盛(15节)密切相连,是这段经文的特色。这个副词「不可思议地」(NRSV、RSV)或是「奇妙地」(REB、NEB;「非常的」,和合)一向暗示神才是主词,参GNB「他从神所受到的帮助」(参:赛二十八29,二十九14;珥二26;诗三十一21)。 

b. 乌西雅的骄傲和败落(代下二十六16~23) 

  乌西雅的力量也是他的软弱,「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毁灭」(16节,NRSV;「以致行事乖僻」,和合)。骄傲和毁灭是两个重要的字词,曾经用在亚玛谢身上(二十五16、19)。后者的另外一个形式就是约坦治下「邪僻的事」这个字(二十七2)。乌西雅早期忠心,仍然不能避免犹大逐渐毁灭,不过完全的后果直到亚哈斯的统治(二十八)才感受得到。问题的严重性藉由两个片语表示。首先,骄傲在这里和二十五章19节是「心」被「举高」的问题(如和合本所译)。根深柢固,可说是心的毛病。第二,乌西雅不忠实(参吕译;和合在16节译为「干犯」、18节译为「犯了罪」)。在历代志里这是对罪最重要的措辞,能够拖垮王朝(代上十13),或是使国家被掳(代上五25,九1;代下三十三19,三十六14)。这个辞汇自从罗波安的时代以来并没有出现(代下十二2),但是从现在直到本书的末了,却成为一再重复的主题(二十八19、22,二十九6、19,三十7,三十三19,三十六14)。虽然乌西雅的骄傲并没有造成被掳,不过却是为什么被掳至终会来临的极佳例证。从现在开始,犹大的结局已是指日可待。 

  乌西雅的干犯不触犯礼仪规则,而是像在他之前的乌撒(代上十三),没有认知到神圣洁的真正性质。实际上,他侵犯了敬拜的两方面,是神保留给亚伦的祭司和利未人的:进到耶和华的殿(16节)并且企图在香坛上献祭(16b~19节)。圣殿是属于祭司和利未人的。所罗门和亚哈斯确实曾经在圣殿献祭,但是他们在外院的坛上(代下六12~13,七7;王下十六12~15),而年幼的约阿施是藏在周围房间的住宅区,或是因为他的生命受到威胁而有破例的待遇(二十二12,二十三11)。在殿里的坛上向耶和华烧香并不是乌西雅应做的事(新译),只有承接圣职的祭司才可以(18节;参:出三十1~10;民十六40,十八1~7)。 

  乌西雅的行动反映三个较早期的旧约圣经事件,包括亚伦的儿子(利十1~3)、可拉(民十六1~40)和耶罗波安(王上十二33~十三1)。亚伦的儿子曾经以不圣洁的方式烧香献上,而可拉和耶罗波安是平常人,却尝试如同祭司一般烧香献上。亚撒利雅和勇敢的祭司八十人(17节)反对乌西雅,与摩西(民十六4及下)和列王纪上十三1~3不知名的神人所扮演的角色类似,特别是亚撒利雅的话语是先知性的警告(18节,参十二5,二十四20,二十五15~16)。这与民数记十六章的关联也特别接近,不只表明乌西雅应该知道得很清楚,也是当神的圣洁被践踏的时候,祂并没有等闲视之。特殊的关联包括乌西雅的麻疯(19~23节)和降与百姓的灾难(民十六46~50)、惩罚忽然从耶和华迸发出(19~20节;参:民十六35、46)、需要尽快防止疾病扩大蔓延(20节;参:民十六46),还有神的荣耀(JB)已经离开冒犯者(18节,参:民十六19、42)。从后者的对照来看,第18节最后的片语应该是「神将不会对你显示祂的荣耀」(Ackroyd,参JB、GNB)而不是「带给你任何尊荣……」(RSV等)。 

  尽管乌西雅过犯重大,神直到乌西雅发怒的时候(REB)才采取行动。这是个强调性的字,在第19节中出现过两次。神的义怒只有对人类反叛的怒气才爆发。作者使用先前的经文描述乌西雅的惩罚:请比较(字义上)「亚撒利雅……转向他,看见他得了大麻疯」,与民数记十二10:「而亚伦转向米利暗,看见她得了大麻疯」(RSV,亦参:王下五27)。这个疾病并不是今天所知道的麻疯病,乃是对于各种类型皮肤病一般性的称呼。 

  列王纪的记载以一个附注重新开始,就是国王永远被局限在一个隔离的房子(21节,新译)。这可能意思是一个「自由的房子」,就是免除各种统治的责任(参REB、NEB、GNB),不过意思也可以是「腐败、污染的房子」,是以乌加列文意指地府的一个同源词为根据。乌西雅与耶和华的殿隔绝(21节)是按照律法的要求(利十三46;民五1~3)。不过,既然其它的国王受到严重疾病所苦,也还运行某些治理的功能,所以乌西雅也有可能如此行(参:代下十六11~13,二十一18~19)。同时,王室行政工作的责任(管理王的家,21节,吕译;参:赛二十二15),几年来是交给他儿子和摄政者约坦,直到乌西雅死亡(参在3节)。王的儿子担任这个职位,证实在后来的王国中这个责任越来越重要。170约坦角色的特殊性质,藉由动词治理来表达(参NRSV、RSV),在士师记中更经常用在统治者身上。 

  历代志作者的来源第一次提到一个正典先知(22节)。因为以赛亚蒙召是在乌西雅死亡的那年(赛六1),以赛亚可能已经收集过较早期的材料(也在代下三十二32)。这个工作可能反映在许多上述一些提到借喻以赛亚的记载(5、15、21节)。关于埋葬的记载(23节)可以解释列王纪下十五7何以提到乌西雅生平的疾病影响了他死后埋葬的地点。此处提到一个分别的埋葬地点,可能藉由哈斯摩宁时期一个藏骨穴的碑铭所确定:「犹大王乌西雅的骨头被带来这里,不可移动。」171但是没有人能够绝对地确定,这碑铭完全没有受本节经文影响。 

143R. Borger, 'Die Waffentrager des Konigs Darius', VT 22, 1972, pp. 385~398. 也注意到在NIV、JB翻译代下九16希伯来文 magen 为「小的盾牌」,和在这里「大的盾牌」之不确定性。 

144R. D. Haak, 'The "shoulder" of the temple', VT 33, 1983, pp. 271~278. 

145对「手镯」的一个修正(参:撒下一10;赛三30),起先由Wellhausen所提议的,现在一般上不被考虑,部分是因为所建议的形式之罕有,对于此处的撤消带来很小的信心。 

146对于后者,参 T. N. D. Mettinger, King and Messiah (Lund: Gleerup, 1977), p. 287; Hobbs, p. 141. 

147如果王下十一15的「命令」(14节,REB、NEB)读成「带出来」(RSV;「叫出」,JB、GNB)的话,会更清楚。MT容易受到接下来的动词影响是很可能的。 

148应该可能读成(与大部分的EVV)「和利未人」(18节,REB、NEB、GNB)而不是「利未人的祭司」(NRSV、JB)。 

149MT有「工头」(12节,JB),但复数一般是在EVV,与VSS和王下十二11(EVV)=十二12(MT)找到的。 

150Cogan and Tadmor, p. 138. 

151进一步见 A. Malamat, 'Longevity: biblical concepts and some ancient Near Eastern parallels', Archiv fur Orientforschung, Beiheft 19, 1982, pp. 215~224. 

152「犹大和耶路撒冷遭受」(REB、NEB)是一个不适当的翻译,因为既然 qeṣep,「愤怒」在这里并不是明显地与神相连的,在历代志中只用在神的愤怒(参:代上二十七24;代下十九2、10,二十九8,三十二25、26)。 

153我们不可能确定这些名字的准确形式,特别当列王纪的经文存有内里的混淆时。 

154JB「重税加诸他身上」代替「许多关于他的预言」,多半是由于LXX(L)和王下十二18,而不是因为此处的上下文。 

155参 Jones, II, p. 507. 

156进一步见 Thiele, pp. 113~116. 

157因此不必读成一个犹大的地名,诸如米矶仑取代撒玛利亚(Rudolph、Myers、Williamson),特别是对于这样的一个改变没有经文上的支持。 

158F. M. Abel, Geographie de la Palestine, I (Paris: Gabalda, 1933), p. 407; J. Simons, The Geographical and Topographical Texts of the Old Testament (Leiden: Brill, 1959), p.221. 

159参 J. Bartlett, Edom and the Edomites, JSOTS 77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9), pp. 187~207. 

160参 B. Meissner, Babylonien und Assyrien, 2 (Heidelberg: Winters Universitatsbuchhandlung, 1925), p.128. 

161参 M. Cogan, Imperialism and Religion (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4), pp. 9~41, especially pp. 15~21. 

162有两处关键经文,要避免过于牵强地与列王纪协调。因此我们宁取「你说,『看,我打败了』」…(NRSV;参JB,与EVV),和后来在经节中的「矜夸」的读法(NRSV; 参NIV;与MT),而不是「享受你的胜利」(REB;参NEB、JB)。 

163例参 A. K., Grayson, Assyrian and Babylonian Chronicles (Locust Valley: Augustin, 1975), p. 102 ( = D. J. 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ean Kings, London: British Museum, 1956, p. 73); G. A. Smith, Jerusalem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1 (London: Hodder & Stoughton, 1907), p. 268. 

164另外一个提议是降低他的统治到大约二十六年左右,就是,七七二年至七四七年,参Hughes, pp. 219~222. 

165参 Cogan and Tadmor, pp. 165~166. 

166参 I. Epha'al, The Ancient Arabs (Jerusalem: Magnes Press, 1982), pp. 75~81, 91. 

167这改变包括颠倒两个字母。经常的表达是「亚扪的儿子」。「亚扪人」,就如这里,是非常罕见的。 

168AASOR 21~22, 1943, pp. 63f., 73. 

169参 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London: Weidenfield & Nicolson, 1963), pp. 325~328; A. Mazar, Archaeology of the Land of the Bible (New York: Doubleday, 1990), pp. 430~433. 

170参 S. C. Layton, 'The steward in ancient Israel', JBL 109, 1990, pp. 633~649. 

171在 J. M. Miller and J. H. Hayes的翻译, A History of Ancient Israel and Judah (London: SCM Press, 1986), p.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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