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斯帖记第十章   ⅩⅡ 恢复正常生活(十 1 ~ 3 ) 

  本书开始于亚哈随鲁,如今也以他统治控制一般老百姓的简短出现作结,特别述及他辽阔帝国疆域的边陲地带。 

  1.  老百姓的生活品质,不但视庄稼收成而定,更在乎皇家征收的税项;税项是用来作民政军事的运作,同时亦供应宫廷及朝臣的食用及其他资源,使宫廷和文武百官得以保持生活的奢华。单单一句“ 亚哈随鲁王使……进贡 ”,就含义甚深远。旧约的进贡(希伯来文作 mas )通常是指强迫性的劳务工〔如王上五 13 (希伯来文版的五 27 )〕。到了波斯时期,可能仍有这样的情形,不过这时代已可以用钱币纳税,或用货物代替;如此,这个字就囊括了所有征收的利润了。 旱地和海岛的人民 ,表示国王统管这一切疆域;海岸一般是指地中海东岸,及其间的海岛。 

  这些地区虽然遥远,但它所蕴含的财富如此丰厚,历代征服者均尽量掠取。各省分中,重税是必然的民生担子,只是按奥姆斯特德( Olmstead )所引述的,波斯本身已停止收税多时了 173 。收税的方法已是历代沿用不误的,就是每年指定某一段日子,各省要供应统治者的需用(参∶王上四 7 )。例如巴比伦每年十二个月中要负责四个月的税收,在例行进贡之外,供应所需。亚西亚其他地区则负责其余的八个月 174 。这样的进贡,成为民间极重的负荷,使各省人民渐趋贫穷。虽然短短几句关于贡献给国王的话,已足描绘出当时人民为糊口的艰辛;不过,这并不表示他们对王不效忠。 

  2.  读者的注意力延伸至其他的资料,提及国王的权势何等广大。这里提及的“ 玛代和波斯王的历史 ”,与圣经里的列王纪、历代志都符合,也是引用古旧的文献作证(王上十四 19 ,十五 7 、 23 、 31 ;代上二十七 24 )。问题是∶这里所引用的是波斯文献中的官方历史,抑或犹太人的记录?(后者似乎更易获取)看来,后者更有可能;不过,如果末底改地位仅次于国王,而官方对亚哈随鲁王的统治记载,竟没有提及他的名字,那就真难以置信了 175 。再看二章 23 节,六章 1 节的记载,从上下文的背景看来是朝廷上每日例常的行事记载,而不是什么官方重大历史,如当前这一节所说的。 玛代和波斯 是按时间先后的两个王朝(参∶但八 20 ),实际上,也许包括了几个世纪的史事。本书作者把波斯放在玛代之前(一 3 、 18 ),乃是反映出当时波斯权势高于一切的局面。 

  3.  在这位高权重的帝王背后,竟有个犹太人的幕僚,实在神奇。这里虽没有明说,但他是个敬畏神的人,在国事上执行正义。谁能想像在被掳的犹太人中,竟有代表站在影响力极大的位置?他的权力足以保障不受虐待欺凌,并且在他有生之年,不再有灭族之险。他并不为自己的利益争取爬升,他乃为全犹太民族争取好处(希伯来文作 to^b[ ), 向他们说和平话 (希伯来文作 s%a{lo^m ),指所有的福泽、健康、安全、富裕、和谐的关系 176 。为他们谋求幸福,是他对全国犹太民族的目标,也是他对整个国土的目标。这样的领袖必然受百姓欢迎与尊敬,不但是自己的民族,而且是全体百姓都爱戴他。 

  哈曼的恶计失败,全国进入和平福乐的阶段,是因亚伯拉罕后裔而带来的(创十二 3 )。当然,还有更深远的祝福,透过这个预言带出来。 

  173 HPE , p. 291. 

  174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i. 193. 参∶王上四 22 ~ 28 。 

  175 AB , p. 99 有相反的见解。 

  176 s%a{lo^m 一字在外交纷争协议的用途,可阅 D. J. Wiseman, ' "Is it peace? " ── Covenant and Diplomacy', VT XXXII. 3 (1982), pp. 311 ~ 326. 

  增注∶以斯帖与犹太人 

  本书自始至终,都有一项假设的基础,就是以斯帖时代犹太人得拯救,与近百年来的事件──犹太人归回巴勒斯坦之最终高潮,有直接的关联。本附录的目的,正是要讨论这一项假设,虽然可能会犯了过分简化之嫌,也希望可以寻得其中蕴含的线索。 

  以色列人被掳前四周的各国,老早已经失去了踪迹;惟独犹太人(这名字出于他们被掳后,所住区域的名称),经过其中许多世纪,仍保持他们独特的民族特质,散居于欧洲、北美及西亚各地。他们的历史里,贯串着对“本土”的强烈亲情,每年逾越节的呼喊∶“明年踏足耶路撒冷”,维持他们的盼望不止,还有每天的祷文,都祈求归回耶路撒冷。“同样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分散各地的犹太人对巴勒斯坦本土的维系,从不间断;那地方不但是虔诚朝圣之地,且经常是犹太人生活的中心。……巴勒斯坦在耶路撒冷被毁后,经过一段惨淡的时期,却产生了米示拿( Mishnah );五百年后,又从巴勒斯坦产生了希伯来圣经的马索拉抄本( Masoretic text )。” 177 虽然经过十字军的征战,及以后回教徒的统治,犹太人的社群,一直都生活在巴勒斯坦。后来更不断有国外回归的犹太人,在逼迫中无可再忍而回归的。也许回归巴勒斯坦的人,带来不少建树与贡献,犹太社群的活力复苏起来。“十九世纪时,犹太人开始寻找可安居之地,巴勒斯坦是他们惟一感兴趣的地土。” 178 这里是他们的家乡,他们所有持守的珍宝,都从这里发源。 

  犹太人有周而复始的节期、守安息日、行割礼,历代以来,这些节期礼仪成了维系他们的重要因素。庆祝普珥日时,必在家里诵读以斯帖记,对犹太人将来的盼望,占了十分重大的影响力。以斯帖记述及犹太人在外国地土受异邦君王的统治,所蒙受的威胁,再清楚不过了。虽然书中没有提及犹大地或耶路撒冷,但暗地里所指的,是希望在本土里自由生活,可以毫无惧怕地实践他们的信仰。 

  犹太人得以建立自己的家国,原是值得人同情的,在经历了多少世纪的苦难与颠沛流离之后,也该从人道角度替他们称庆。可是,犹太人寻回家园,却使其他民族无家可归,或要受他们统治(如不少的阿拉伯人),而这些人也坚持他们有权住在巴勒斯坦。本书强调哈曼逞计谋的结果,证明了神掌管这件事情,透过末底改和以斯帖为正义主持公道。同样,神的手也必然掌管历史一连串的事件,以致犹太人得再归回巴勒斯坦。不过,这并不是说一切事情都完全合神心意,没有任何不义之举,并不是说犹太人的国务全以神的话为依归了。以色列国有些伟大的代言人,视复国为倒退而非迈进,因为“纳粹党人同样以生理及种族问题作为争端的症结,纳粹党引发火药味极重的努连堡法( Laws Nuremberg ),成了以色列复国后,官方对犹太人身分定义的根据基础” 179 。此外,还有别的相反见解。一位名叫犹塞毕契( Yosef Becher )的拉比说他和其他拉比反对犹太人立国,因为那不是“全能神的旨意” 180 。他看立国只是暂时的。因此,不单是无关痛痒的旁观者如此认为,他们自己也认为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彼此对立仇视,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如此的对立引起更多逼害和苦难。 

  亚达月十四日以斯帖在书珊城的请求(斯九 11 ~ 15 ),要将仇人杀戮流血这件事,无论袒护她的人怎样申辩,多半解经家都认为是过分的,是该指责的。不过,无论如何,这就是人类历史的真相。若不是犹太人性命先遭受威胁,也就不会产生这杀戮的后果了。现代的形势也是如此,所谓基督教国家产生反犹太人主义,从而兴起了锡安主义;若犹太人可以在他们中间和平共处,也就不会造成武力主义了。被压迫的人,一旦大权在握时,很难抑制自持的。一般舆论都会同意,“他们有什么理由抑制?”但同时又指控他们凶残无道,断送人命。双方见解很难和平共存,所以要达成公正的判断,是极之困难的。 

  神一直保存犹太人,有祂的用心,祂保存他们在埃及,在巴比伦,在波斯,圣经里都有印证。广义来说,是预备这个国家,以迎接神的儿子驾临。以斯帖在她的年代,救了本国免遭毁灭。耶稣一旦来到,神藉着祂招聚万有的作为,就此开始(加三 28 ~ 29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都很难接受这个基督教所传扬的事实,就是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只有在基督里实现∶“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 3 ) 

  177 Denys Baly, Multitudes in the

  Valley, Church and Crisis in the Middle East (Seabury Press, New York, 1957), p. 22. Colin Chapman 引用于 Whose Promised Land? (Lion Publishing, 1983), p. 35. 

  178 Denys Baly ,由 Colin Chapman, Whose Promised Land? p. 36 所引用。 

  179 Haim Cohen ,是以色列高等法院的法官,由 Colin

  Chapman, Whose Promised Land? p. 192. 引用。这书研讨“应许地”归属权的正反问题,又从圣经看其中的应许。书中陈述宣称持有这应许的人各种不同的论调与角度;同时亦提出一位亲身经历这问题的人的判语。亦见 R. T. France, "Old Testament Prophecy and the Future of Israel ", Tyndale Bulletin 26 (1975), pp. 53 ~ 78. 

  180 Colin Chapman, Whose Promised Land? p. 193.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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