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第二十七章
e. 以色列充满世界(二十七1~13)
这一段经文总结了以赛亚对历史的鸟瞰。与它相近的经文(见十三~二十七章的注释引言,书版138~140页)为十九1~25和二十三1~18,主题都是世上万民(十九24~25,二十三18,二十七12~13)。在以赛亚的清唱剧中(二十四~二十七章),这是最后一场:二十六20~21提到,信心的子民虽已在救恩的城内,却仍在等候神来施行最后的审判。现在便是要观赏这一幕。二十七1~13中央有一段信息(7~11节),谈到过去的宽容(7~8节)、未来的救赎(9节),和最终的倾覆(10~11节)。这段信息的两头,各有两段「到那日」的段落(1和2~6节,12和13节)。这几段互相呼应:神在天上的胜利(1节)配称祂在地上的欢欣(13节)、葡萄园的百姓(2~6节)配称收成的百姓(12节)。如此(正如本系列第一则神谕中,十四1~2是十三1~十四27的中心)便显明,神为祂百姓所定的计画,乃是祂对全宇宙的工作、和末世的作为之中心。
1. 神在天上的胜利:大刀。以赛亚偶尔会用异教的神话来作图喻(见五十一9),但却不涉及其教理。在这到那日的第四个结果中(见二十四21~23的注释),利维单(和合:鳄鱼)是水中的动物,可能指是真物,也可能是一种想象(伯四十一1;诗一○四26);在诗篇七十四14,它是埃及的象征;在约伯记三8,「惹动利维单」是指带动超自然的毁灭力。利维单代表无穷的能力,包括超自然、与造物主为敌的力量。不过在这里,神秘的利维单之名转变为实质的蛇,指被造物的力量。怪物(tannîn;和合:大鱼)可能是海中的活物(创一21)、蛇或鳄鱼(出七9;诗九十一13),或指拥有极大能力者(耶五十一34)。盘旋(和合:快行)可能是描述实况(在扭动),或道德(扭曲),或兼指两者。蛇是 nāḥāš,如创世记三1,这里的用法显然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利维单……蛇……怪物,这三重形容词,与对神大刀的三种描述相配称:刚硬(坚硬、无情)、大(可以运行一切任务)、有力(必胜)。敌对的超自然能力在受造界中出没,或盘旋在陆地上,或在海中吓人。罪已经将神视为「好的」工作(创一31)败坏了,但是,无论它们的力量多么大、行踪多么隐秘,到那日,神的刀必会将它们找出来,把它们杀灭。
2~6. 葡萄园子民。二十四至二十七章清唱剧的最后一幕,与五1~7的葡萄园之歌类似。那首歌强调神的子民如何糟蹋了祂的葡萄园;这里则是讲到神会把他们变成怎样的情形。
2. 他们是神所喜悦的。当那日:第五个结果(见二十四21~23的注释)。盛产的(和合:出酒的)葡萄园,意思或是「令人喜悦的葡萄园」,或是按某些抄本,意为「出酒的葡萄园」。前者与五5~6的敌意反向;或者与五2、4不可饮的酒相对。
3. 他们在神的照管之下。这里描述神全面的工作:看顾(看守,「保存」)它的美好、加上养分(浇灌)、并且予以保护(看守,与前面的动词相同,但是指向外观看,防止人入侵)。这一切眷顾乃是时刻……昼夜在进行中。
4. 神很安详。我不,(直译)「我没有忿怒」;ḥēmâ 是忿怒的感觉。以赛亚书五5~6和二十六3、12讲到信徒所享受的平安;这里的平安则是在神的心中。惟愿:神渴望有机会将祂为葡萄园的热心表达出来;只要有野草敢出来!
5. 神邀请第4节所假想的野草到我这里来得庇护(和合:持住我的能力)。葡萄园的会员籍向所有的人敞开,正如曾向摩押敞开一样(见十六5)。
6. 神应许,在祂照顾下的葡萄园将充满全地(诗八十)。将来可能是对「要来者」的正确翻译。不过这里是呼喊,「它们正在来的途中!」,这句话也可能指回应第5节邀请的人。以果实充满世界(即,「充满地面」):这里的字与「以他们的城覆盖地面(即「充满地的表面」)相同。巴比伦的计画是要把世界组织起来,不理会神。但是神的目的却完全不同,而且是会实现的(十一9)。
7~11. 神的作为。这一切将如何发生?第一,神对以色列从来不像对他们的仇敌那样严厉(7~8节),祂的怜悯将藉救赎展示出来(
7~8. 第7节的希伯来文有韵律,十分优美,但意义却不清楚!「他击打他,是像击打那击打他的吗?」即,神击打以色列是否和祂击打那些击打以色列之人一样?第二个问题也类似:「而他杀戮,会像杀那个杀他之人一样吗?」即,以色列曾否有如此高的伤亡率,像神加在那些被祂击败的人身上一样(如,三十七36)?藉争战(和合:相机宜):saʾssâʾ,在别处未出现过(NIV 是根据七十士译本的揣测),但按同源的语言,或许是动词「呼喊撒撒」、「藉呼喊吓走」──如我们所说「嘘走」。这与掳走(和合:相争)相配,这个字的意思是「打发走」──不是专指巴比伦的被掳,而是泛指敌人入侵、带走俘虏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之下,神的忿怒原本可以让以色列饱受刑罚,但是祂的忍耐出来干预──即使在最大的被掳事件中,仍然有回归的应许作为缓冲。管教的确是祂的强风(和合:刮东风),绝对不可忽视,因为神的忿怒是真实的,而神的标准是不可妥协的。
9. 在乎此,是回顾刚才所提到的:神的百姓配被治死,但神克制自己的行动,保全了他们。因而:「所以」(和合:全);在救赎的事上,神的作为也是运用同样的原则。罪孽(ʿāwôn):见五18,六7,二十六21,五十三5。赎(√kāp̄ar;和合:赦免):见六7。神会为罪性(罪孽)和罪过(ḥaṭṭāʾt)──实际的过犯(五18,六7,五十三12)──的除掉,付出赎(遮盖)价;而当那些蒙赎之人毁掉祭坛、除去柱子(和合:偶像)之时,果效才全部彰显出来。祭坛代表所有由神授权的宗教表达方式,柱子与香坛(和合:日像)则是不合法、外来的宗教用品。因此,首先,献祭用的祭坛也不需要了(来十12、18),而雅各布会承认这点,甚至将它的石头磨成碎片,像白粉(和合:灰石)一样。第二,赎罪祭会洁净错误的宗教习俗。亚舍拉的柱子:见十七8。香坛可能是 ḥammānîm(结六4以下)的正确译法。这个字并非指神授权建立的香坛(出三十九38),而是指与巴力(代下十四5)和「高处」(利二十六30)相关的坛。
10~11. 因此,以赛亚并没有忘记赎罪祭的根基(9节),就是本书这一大段(六~三十七章)的基础(六7),不过,他从第七章之后就转到「王」得胜的主题,而这里的笔法也相同。其中提到城,使这则神谕特别与世界之城和它的倾倒(二十五1~5;二十六5~6)相关。以赛亚并没有说明这件事如何发生,不过,未来赎罪(9节)的时刻,将成为那坚固城倾倒的时刻,而野兽进来的画面(10节),同样表达那里再无人居住。游荡的牲畜吃到只剩光秃的枝条(11节),但就连这些也成为柴火烧尽。因为说明了严厉审判的原因:无知(参二十六10)使他们失去神的怜恤和恩宠(罗一28;弗四18~19)。知是强调丰富的复数(bînôṯ,一3),「真正的辨识力」。怜恤(√rāḥam,十三18,十四1)是母亲对儿女的那种爱。恩宠(√ḥānan)是「恩惠」,神所赐下的恩慈,是人不配得的(创六8;诗五十一1)。造成的是「陶匠」,「那塑造他们的」(创二7)。母亲般丰厚的爱不再临及,都是由于罪的缘故,尤其是人的心思不发挥功用,不去领会、捕捉、持定真理。
12~13. 欢乐的收成:大发角声。第六个结果(见二十四21~23的注释,书版第212~213页)是由两则到那日的神谕构成,而这个结尾与前面的开头相同。第一则(12节)是(正如2~6节)一幅撒种与收割的图画;第二则(13节)为大发角声来招聚,与「大刀」(1节)的胜利相呼应。
12. 神收成时是一一收集。到那日:见二十四21~23的注释,书版第213页。打:√ḥāḇaṭ 的确有打谷的意思(申二十四20),这样翻译颇能配合这里所强调的「一一」。畅流的幼发拉底河(和合:大河)与埃及小河是应许之地传统上的边界(创十五18;出二十三31),代表神把每一个真正属于祂的百姓,「以色列之子」,都集合起来。
13. 第五十(禧)年(利二十五8以下),是在第四十九(安息)年之后,因此,在这一年里无需准备收成。所以,这一年是完全倚靠神的一年。正如二十五6~10a,当那日,神会预备一切所需(五十五1~2;路十四17)。禧年的角声是在赎罪日发出(利二十五9),和第9节的赎罪相连。大发角声,参:撒迦利亚书九14;马太福音二十四31;哥林多前书十五52;帖撒罗尼迦前书四16。亚述……埃及:这是指住在外邦境内的人,将世人都招聚来。被掳(√nāḏâ;和合:被赶散的)是指以色列人被赶离故乡(八22),不过也可以泛指「游荡者」(申二十二1),因敌人而流离失所的人(十六3~4)。这里的思想不是从以色列地被「掳去」,而是在异教环境中受到欺压、心里烦燥的情形(诗一二○)。不过这一切最后都会经历到十九24~25的奇妙。埃及……亚述:末世的审判将临到真人身上(如摩押,二十五10),同样,末世的祝福也会临到真人身上。以赛亚把末世的情形放在他当时所知的世界地图上,从最厉害的压迫者境内(从前是埃及,当时为亚述),也会有人因角声而得到自由,回到锡安的家。所有的人都将在圣山上敬拜上主,完全参与在神圣的团体中,而且在耶路撒冷,成为这坚固城内的居民(弗三6)。
57从全能者来的毁灭(6节),足以代表以赛亚运用音韵的技巧(šōḏ miššaddāy)。以全能来翻译 šaddāy,非常配合上下文,但这个字本身的意思不明确。以它作为神的称呼,主要用于创世记十二至五十章中,而其内容要求「一位全能者(能持守祂的应许)」。祂的能力不像人的能力会摇摆不定;人总是有力不能逮的时候,但神无论何时都能。在目前的上下文中,它是指神有全能,凡是祂要作的事都能作到。见 J. A. Motyer, The Revelation of the Divine Name (Tyndale Press, 1959), 29-30页.
58见 D. J. Wiseman, 'Some Historical Problems in the Book of Daniel', in Wiseman et al. (eds.), Notes on Some Problems in the Book of Daniel (Tynadale Press, 1965), p. 9-16.
59有关本诗的作者曾引发争论,其实并无必要。Erlandsson, The Burden of Babylon, 128页提到,这里所用的字,83%都出现于公认为以赛亚的作品中。其余的23个字,17个用在被掳之前,而6个所谓「后来」的用字,在字细查验之下亦非如此。
60在第4节,强暴(NIV: fury)的希伯来文 maḏheḇâ 意义不明确。Qa 读为 marheḇâ,这个读法虽然在别处都未出现,但却可追溯到动词「骄傲」,见三十7。七十士译本可能自行发明了希腊文 episoundastēs,意思为「努力向前的人」。
61在以色列之前住在迦南的人,有些被称为「利乏音人(Rephaim)」(申二11、20,三11),他们以勇猛着称。因此,这个字与「如影之人」的拼法相同,一定是巧合。请与伯二十六5;诗八十八18;箴二18对照。
62乱队的(31章)意思不明。直译为「……无一人靠自己/在他所指定的时间独自站立/在他所指定的同伴中」。有些人建议,这个字(bôḏēḏ)或许指「被遗弃者」。Qa 也没有帮助。
63这两处 Qa 都读作「底本」,而非「底们」。
64第3节的动词很难理解。经文抄本有差异,第一个动词或许是第二人称复数,或许是第二人称单数阴性;第二个动词是第二人称复数,第三与第四个动词是第二人称单数阴性。若将全部动词都视为第二人称单数阴性,就很容易解释,即向锡安所称的话(见 BHS)。如果前两个动词应当视为第二人称复数,就可以代表摩押领袖之间的讨论。
65「五」是否指五个特定的城,还是指「少数」的意思(十七6,三十17)?以赛亚是否在想,约书亚的战役以所攻下的五座城(书十22~43)代表完全的胜利?当然,以赛亚十分擅长作类的引用,可是这种说法似乎太过模糊。此外,是否只有一城被称为灭亡城,还是这里的「一」乃是片语式用法,指「各个」之意(如:出三十六30)?还有,灭亡(MT: heres)在别处都没有出现。Qa 读为 ḥeres,「太阳」。七十士译本为「阿瑟德克之城」,可能只是将希伯来经文 haṣṣedek「公义的」加以音译(或许是假定为这个字)。但是这个字既然这么普遍,为什么要用音译?在这一切(对我们而言)不明朗的探讨中,只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将被称为(参四3,六十一6)──新的名字代表神所命定的新状况。
66以这个异象指亚述在主前六八九年对巴比伦的毁灭,而非主前五三九年波斯的征服,所根据的理由与详细的讨论,参 Erlandsson, The Burden of Babylon, 页 91。
67参 O. Kaiser, Isaiah 13-39 (SCM, 1974), 128页。不过,Kaiser 把1~10节与巴比伦在主前五三九年的陷落相连。但我们必须问,古列既在没有流血的情况下征服了巴比伦,怎么能与这里「恐怖的异象」相提并论?而以赛亚在向他的同胞宣告这个消息的时候,为何觉得是这项任务令他如此惊恐、慌张?
68Erlandsson 建议,海旁旷野可能等于希伯来文的 māt tamtim(「属海的地」),指波斯湾一带,即米罗达巴拉但的住所。这可能是此一神谕和其出处的关联。
70从第三人称(16~18节)转到第一人称(19~
71Clements, Isaiah 1-39, 182页以下;O. Kaiser, Isaiah 13-39, 136页以下。这两位注释家都提出相当复杂的新架构,我们要谨记,这种作法并无抄本依据,也没有客观的证据,而是他们在解释上的努力,试图解决经文本身的难题。
72Skinner, Isaiah 1-39, 162页以下;A. S. Herbert, Isaiah 1-39 (CUP, 1973) ,各段。
73见 D. J. Wiseman, 'Shebna', in IBD, vol. 3, 1431页。
74见 J. A. Thompson, 'Tarshish', in NBD, 1153页(《圣经新辞典》下册,667页)。
75经常有人强烈主张,征服死亡的想法,在希伯来人思想中很迟才出现。这是很奇怪的结论。许多专家认为,等到大卫王朝崩溃,才产生旧约弥赛亚的思想。若盼望能生于灾难的灰烬之中,人总要死的实况岂不更有价值?永活的神可以胜过死亡,这思想显然是旧约信心最早的结论之一。
76E. J. Kissane,
The Book of Isaiah (Browne and Nolan, 1960) ,认为这里只是指「国家的复起」。H. H.
Rowley, The Faith of
77参:但十二2。按进化的假设,旧约的思想起初十分粗浅,后来逐渐发展,终于到深湛的结果;由此而得的结论为,这类死亡与复活的教义一定很晚才出现。但这种说法何等不切实际!在以赛亚之前好几个世纪,埃及人就有复杂的死后生命神学。而迦南人的宗教尽管非常粗野,却也是以巴力每年胜过死亡为主轴。这些人只凭虚拟的渴望、自然的宗教,就达到这样的结论,而以色列既有又真又活的真神为信仰的根基,又以神的启示为宗教的根本,难道不会有这样的看见?按照逻辑,这实在是可想而知的!特别可参照 J. Mauchline, Isaiah 1-39 (SCM, 1962), 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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