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

  人而神者:受苦的观察与误解(五十三13 这一段肯定了有关仆人的两项真理:一方面,他是上主的膀臂(1节);另一方面,他是真正的人(2~3节)。

  1. heʾemîn le)意思是指相信某人所说的话,不过此事件中,声明还不够,这真理还需要启示(和合:显露)出来。虽然可以听到(所传的)、看到(容貌;和合:看见的时候,2节),但是若没有启示,就无法相信。启示(√gālâ:揭示事件(撒上九15:揭示真情;和合:指示)或领会(撒上二十12,直译:揭开你的耳朵;和合:告诉你)。需要神如此揭示的真理,与上主的膀臂相关。在五十一9,「上主的膀臂」是神自己,在出埃及的时候,祂亲自出马;在五十二10,膀臂已经露出,袖子已经卷起,准备行动,因为神又决定要亲自上场。我们大可如此意译以赛亚的话:「谁会相信这就是神的膀臂?」,即,是神亲自来施行拯救,如五十二10的应许。

  23. 在注视仆人的时候,第一件令人难以相信他是神膀臂的事,是他在上主面前生长。他和神不同(在祂面前)。他看来完全是人,经过自然的成长过程(嫩芽),可以找到祖先的族谱(根出于干地)。此外,他外表并不出众(无佳形……吸引人)。他简直就是个普通人,可以用一般的佳形(「外表长像」)、美容(「令人印象深刻」),和外貌(和合:美貌)等尺度来衡量──而成绩欠佳。他不是神(在祂面前),不如期待(像根出于干地),又不特别(佳形……美貌)。惟有得到真理之启示的人,才能看出这是上主的膀臂。因此他遭人回避(3a~c节)、误解(3d节)。痛苦之人(和合:多受痛苦):痛苦将第3、4节衔接起来,而直到第4节,我们才发现,他的痛苦与忧患并不是由于外形丑陋,而是因为他将我们的忧患担负在自己身上。尊重是「会计」用语,计算价值。他们只看见一个普通人(2节),世人会称他是个「不幸的人」(3b节),因此不会选择要跟随他(3a节),会回避他(3c节)。他们评估自己所见的一切,觉得毫无价值(3d)。

  代替:痛苦的解释(五十三46 这几节是此段仆人经文的中心:前后的括号为出生与生活(1~3节)、受审与死亡(7~9节),以及前言(五十二13~15)和结论(五十三10~12)。这里所强调的是,仆人所作的,乃是他独自完成的:强化的代名词4a节),把他所作的事和我们区别出来;我们和他在思想方面截然不同(4cd节);他是运行者,我们是受惠者(5节);神将他独自分别出来,去完成一件惊人的任务(6节)。

  4. 仆人是运行者,我们只是不了解的旁观者。诚然ʾāḵēn):这个连接词强调出乎意外(如:四十7)。……我们:是强调语法,「在他那一面/是他」……「然而至于我们,我们……」。拿起(和合:担当)……背负:这个意象取自利未记十六22,那里用到此处的第一个动词。「拿起」(√nāśāʾ)是将一个担子抬起来;「背负」(√sāḇal)是「肩负」,把担子视为自己的而挑起。软弱(和合:忧患)……痛苦:这两个字都来自第3节(前者在 NIV 译为 suffering)。第3节中,忧患似是仆人个人的事,让人回避他;在这里,忧患被误解为神的责罚(神的不悦直接针对仆人而发)。前面提到,仆人本身(一位真实的人,同时又是神的膀臂)是人不能理解的,除非得着启示,同样,若要明白他受苦的真相,也需要启示:这乃是他特地「背负」的,其实原来是我们所当受的。马太福音八17(参:启二十一4)指出,这一节应验于主耶稣的医治事工,的确如此,因为我们全人的救赎,包括灵魂和身体,都是从祂而来,由于祂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而在新天新地中,地上的疾病也会像罪一样,完全消失。不过,这里的重点是强调罪所带给我们的损害(软弱)和灾难(痛苦)。

  5. 代名词又是强调语,将仆人清楚呈现在我们面前──「他(而非别人)」。被刺(和合:受害):正如五十一9;当他们呼求神的膀臂来对付拉哈伯,给牠致命的一击,他们不知道,自己所求的乃是让那膀臂死亡。压伤:用来指受虐的呻吟,直到死去(哀三34)。……:介系词 min 意思是「来自」,指一件事出于另一件事,有因果关系。我们的过犯是因,他的受苦至死是果。正如第4节一样,这一节惟有透过代替的观念才能了解,而代替又要加上「受刑」的形容词。过犯pešaʾ),定意背叛(一2、28,四十三25,四十四22,四十六8,五十1);罪孽ʿāwōn),人类堕落性情的倒行逆施,「弯曲性」(一4,五18,六7,四十2,四十三24,五十1)。刑罚mûsār):以言语或行为「纠正」,「管教」。「平安的约」(五十四10)的意思既然是「应许并保证平安的约」,因此,「我们平安的刑罚」(直译)意思是指这刑罚保证了我们能从神得平安。这个平安是由于不顺服而失去(四十八18),而既然它是恶人所不能享有的(四十八22),仆人便挺身而出(四十九1),将我们带回神面前(四十九6)。这正是他藉由代替的刑罚之苦所成就的事。:与利未记十六21~22为同一个介系词。(和合:因):是价格的虚词,「因付上价钱」。ḥabbûrâ;和合:鞭伤):用于一6,指未加治疗的伤口,所以可指实际受到的鞭笞。医治:「有医治给我们」(直译),所成就的实质为整全的恢复。

  6. 仆人所作的,乃是神所作的。第4~5节集中在仆人身上,而这里主词的改变让人感到惊异;同时,这里如此注意我们和我们的自我意志,与第4~5节如此看重仆人的拯救之工,堪为比较。这一点与新的主题一并来看,便等于在惊讶地说:「他竟然会为我们这种人作那样的事,真是不可思议!」最前面的我们都,与最后的我们众人相呼应,这正是针对需要的药方。……各人:一般人的罪,个人的责任。如羊走迷:罪的愚昧、欠思考,所导致的危险,就如无牧之羊可能有的遭遇。偏行:罪的执着。而上主:以赛亚用这个加强的主词来修正「被神击打」(5节)的误解──启示可以修正不解:他真是被神击打,但是目的却出人意外,是要将我们的罪放在他身上。罪孽:如第5节。归在:「使相遇」(直译),描述神的动作,使归于一处,将所有罪人──就是神要拯救之人──的罪,加在那代替的牺牲者身上。仆人是上主解决罪人需要的办法。

  自愿接受死亡(五十三79 这一段与第1~3节的「叙事」面呼应,以赛亚在此记录了来到行刑之处(7节)、行刑(8节),与埋葬(9节)。第7节强调自愿的接受,第8节强调不公平,第9节强调终结性。

  7. 欺压:参,出埃及记三7。受苦是4d用过的动词,而那里指强加于身,这里则讲甘心接受。此处动词的形态(反身 niphal),加上强调的代名词,意为「但是他,他却亲自将自己交出来」。不开口……无声……不开口:动物不明白自己是被牵去宰杀,还是剪毛,但是仆人早已明白一切(约十八4),他面对自己的死安静无语,这不是表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乃是表示已经将心思与口舌都交出来。羊羔……:前者是用于献祭(创二十二7~8,等),但后者不是,不过这不干紧要。第4~6节已经陈明,我们应当从利未记式的献祭来了解仆人之死。这里的要点,是无知之安静与刻意自约之安静的对比。不过,此处表明了献祭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4~6节首先指明了我们的罪(4~5节),然后显明,这是我们共有的愚昧(6a节),也是个人有罪的抉择(6b节)。换言之,罪包含了意志在内。而在这一方面,动物只能作我们所需要之物的图喻,并不能真正代替我们:牠们并不知道正在进行的事,本身也没有刻意表明甘心同意。终极来说,只有人能够代替人。这正是第7节所强调之要点的重要性:仆人是自愿的,他甘心接受羞辱,并刻意保持沉默。

  8. 因受欺压和审判可有不同的译法。NIV 的译法指出审判过程被利用,作为欺压的手段;「没有约束、又没有权利」可描写被害者的情形;「没有约束、又没有公平」表达出极度的不公;「从被捕/下监与审判」,只是讲论事实而不加批评──所发生的乃是如此。谁能讲论他的后人?(和合:至于他同世的人):这个译文太过自由,意思是仆人在盛年去世,没有家室;而「谁将说明他的世代?」(NKJV)可能含义亦相同。但是,更好的译法为,「他同一代的人中谁曾想到……」(NIV 小字),亦即,他的受苦又雪上加霜,因为周围的人完全缺乏同情与理解。剪除:「割去」(√gāzar),这动词表达手法暴烈(王上三24)。从活人之地:参三十八11;诗二十七13,一一六9,一四二5等。如果「剪除」一字还不足以显示仆人已被处死,后面所加的字也要求如此。min):如第5节,「因为」。罪过:「叛逆」。受鞭打:以赛亚又在修正第3节的误解。NIV 和 NIV 的小字(原本当受击打者)都说得通。这两种说法的基本概念都是代替,当然,小字的译法更明确。

  9. 恶人……财主:前者是复数,后者是单数。如果以赛亚只是要将莫大的羞辱与高贵的埋葬作对比,他用两个单数就可以了。一个复数、一个单数的写法,表示他不是在讲类别,而是在讲实际的个人。他没有加以说明,在事情应验之前,也没有任何解释:在福音书里只有马太特别提到,亚利马太的约瑟是位「财主」(二十七57;参:可十五43;路二十三50);约翰则将人所期待的(十九31)与耶稣埋葬的事实状况(十九38以下)作了对比。而正如以赛亚的预言,「人使他与恶人同埋,但是他死的时候是和财主在一起。」,原文为复数,应视为尊贵的复数,「他至尊贵、至奇妙之死」。128虽然,或「因为」:前者指出所发生的事(7~9b节)与所当得的(9cd节)之间的对比;后者说明了他出乎意料的尊贵埋葬。强暴是主动侵犯人(如:创四十九5;箴十6、11);诡诈是内心的状况:口中特别指言语的罪(太十二34)。这些放在一起,肯定了仆人在思想、言语、行为上都没有罪。如此,以赛亚完成了仆人的图画,他是我们的代替,因为一切所需要的品格,他都具备:是那位震怒之神能接受的(6节)、不受我们的罪玷污(9节)、与我们的需要认同(4~5节),并甘心代替我们(7~8节)。

  仆人的得胜(五十三1012 以赛亚并没有用「复活」一字,但是这几节显明,仆人在「受害之后活着」(徒一3)。不过,不是像旧约所指死人在阴间里有「半活」的生命。十四9~12那些从前君王的虚荣,和尊贵伟大的这一位之间的对比,强烈到了极点。死去的人(9节)现在活了(10节),被定罪的(8节)显为公义(11节),无助者(7节)成了胜利者(12节)。

  10. 这一节的开始与末了都以上主的旨意(和合:定意)……上主的旨意(所喜悦的事)为题材。神藉祂仆人的受苦,完成了祂的旨意(10a节);仆人继续活着,来兴旺(和合:亨通)神所完成的事。或者,另一种说法为:仆人的受苦完成了救恩;如今仆人是他所完成之救恩的运行人。神安排他受苦;他活着是要发挥其成就。而虽然(和合未译):这一行有三种主要的译法。(a)「当你使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NIV(其虽然显然是错误的翻译)把这种译法稍微修改,指明「你」就是神。意思是说,在仆人拯救之工的背后,神是真正的运行人,所以,救恩在客观的结果上(后裔10c节)和主观的奖赏上(延长),都能见效。(b)「当他的灵魂成为赎罪祭」:拯救之工最宝贵、最核心的实质,乃是仆人本身(「灵魂」)。因为他如此独特,配成为代替者,因此他的拯救之工才能成功。(c)「当你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这里的「你」是指亲近仆人的个人,以他作为遮盖己罪的祭,亦即对仆人所作的事作出个别、亲自的回应。这三种译法在翻译上都说得通,在真理上也都很有意义。如果连我们都可以在以赛亚的字里行间看出不只一项含义,那么以赛亚也一定可以,换言之,他是故意这样写的。赎罪祭可参利未记五1~六7。这个祭的特点,是坚持罪和补赎一定要完全相称。我们不妨称它为「满足祭」。用在这里,重点不在肯定仆人背负并除去了我们的罪,而是说,他所作的完全符合所需要行的。后裔:我们走迷时如羊,回头时却成为儿子。仆人所成就之工为「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而由于这件事是完全按照上主的旨意行的,结果亦延长了他自己的生命──正如罗四25所说的复活。

  11. 之后(和合未译;NIV 放在「自己劳苦」之前)是介系词 min(如5、8节中),应当是指「因为」(参:来二9)。看见生命之光(和合未译后半):这是 MT 和 Qa 真正惟一重大不同之处。前者为「他将看见……满足」,后者为「他将看见光」。NIV 将其扩展为「生命之光」。如果「光」的读法是正确的,就喻意而言,意思可为「喜乐」,快乐的结果。但这也正是MT的意思:「他将要看见,他将要满足」(直译)是一个片语的说法,意思是「他将要因他所看见的而满足」。这一节接着说,让仆人喜悦的是什么事:因他的认识,即,因为他完全知道拯救罪人需要什么,我的义,即「那公义者,我的仆人」,强调神的称赞,将称许多人为义(把希伯来片语作了特殊的旋转),即「将为许多人预备公义」。「许多人」是以赛亚的钥字,指仆人意图拯救的人,就是耶稣所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约六37)。他把自己的义袍披在这些人身上。我们不单是家人(10节),而且有家人的样式。并且:具常出现的说明意味,「你看」。担当:「肩负」(见4节)。所有的好处与祝福都来自代替之工。

  12. 伟大的(和合:位大的),实际上是「许多」,又是指仆人意图拯救的人;但是在伟大的人中……与强盛的一起,这译法不可能是正确的。这位会「兴旺」、会三重高升的仆人(五十二13)、君王在他面前都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五十二14)、从死里复活、是神计画的运行人(五十三10),怎么可能会与任何一位分享他那至高的地位?根据这点,再仔细观察希伯来文,便产生了「所以我要将许多人分给他」(又可参:约六37)、「他会将强盛的分配作掳物」等译法。因为:这伟大的胜利是根据四项事实。(a) 他倾倒:仆人甘愿献上自己,到死的地步(腓二8以下);(b) 被算在(和合:列在):他与需要拯救的人认同(我们可以译为,「他让自己被算在」);(c) 他担当多人(即,所有他意图拯救之人)的罪:他是有效的代替者;(d) 代求,或许更好的译法为「调停」,不过,这当然可以指他的居间代求,以致能「救到底」(来七25):指他担任中间人的工作。不过,后面这个动词曾用在第6节,意思是「使相遇」(和合:「归在」)。神曾将他放在中间人的地位,而他亦亲自视之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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