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第六十四章
神为何不行事?(六十四1~3) 希伯来文的文法要求第1节指过去的事:「惟愿你已经裂天……!」以赛亚前面在回顾过去的悲剧(17~19节),其实可以不必如此;神只要同在,一切便都会不一样了!裂天、震山,与火,是传统用来表明那位圣者临到的方式(诗十八7以下,四十六1以下)。不但自然界在祂面前无能为力(1b节),列国(2节)亦是如此。这已是陈年的老问题了:我们过去岂不是徒然挣扎,不服祂管理世界的方式?──其实祂可以何等轻易就使事情完全改观!
或许现在再怀希望已经太迟?(六十四4~5) 这一段退出时,面对最严峻的事实,所提的问题十分悲哀。这是全诗最中心的一段,提出的问题亦最关键。神的确可以轻而易举的便处理一切难题(1~3节),但是,这样一位神为何要管像我们这样的人呢?在希伯来文,古时(4节)和继续(5节;和合:仍)是同一个字;神继续长存──但罪也是如此!这个极大的难题没有答案。要蒙祝福有两个条件(4d、5ab节),但他们从来没有达到过。无论是历史的轨迹(古时)、相通的资料(耳闻)或看法(眼见),都没有再把另一位神带进这幅图画中。那位独一之神有祂的原则和步骤。第一,祂为等候祂的人行事。等候(√ḥāḵâ)与期待(√qāwâ)(3节;和合:逆料,参四十31)为同义词;两者最单纯的意思,都是指耐心、把握、期待的信心、真正「单一」的信心,绝对信靠神的应许,毫不动摇。第二,为道德的要求,必须行义(5ab节)。一方面,完成式,前来(和合:迎接),表达出固定的性情;另方面,欢喜(直译:喜乐并且)行义内的分词表达出不改变的状况,包括内心与生活、情绪与实际的顺服。动词犯罪和发怒是完成式──你已经铁定心要发怒,而我们则继续要犯罪。这两者的冲突何等大!救恩还有可能实现吗?
罪孽与无助(六十四6~7) 在第1b和2d节中,在你面前隐指神的「脸面」。祂所需要作的,只是露出脸来,列国便将无能为力。但事实乃是,我们渐渐枯干(
不改变的神(六十四8~9) 神因圣洁而与罪和罪人为仇,在这方面祂不会改变,但是祂的恩典和怜悯也同样不会改变──而这就是能继续祈求的理由。父亲(8节)与孩子的关系是永远的;家庭生活会有起伏波折,但关系本身无法抹杀。窑匠不能不承认他所作的瓶──这瓶所以会存在,全因为他的制作──艺术家(你的手)也不能不承认他的艺术品(工作)。同样,这里也不是将我们的失败怪罪于神,而是要肯定一份永存的关系──父亲的爱、窑匠自主的决定、艺术家的技巧。孩子总是可以要求要回家,瓶子总是可以在窑匠的手中重作。在第6节,我们都……我们都,两次用同样的希伯来文来认罪;在这里,我们……都,是两次祈求。超过度量(和合:大发):(直译)「到太多太多」,意为「按照它本身所有的能力」,即,「不要让的怒气完全发作」。过去的退出──道德反应(震怒)的改变、记忆(记念)的抹除──与神新态度(垂顾)的开始、神圣记忆的恢复(我们是你的百姓)相呼应。
爱是否还能抑制?(六十四10~12) 这里提到荒凉的城、焚毁的殿、荒废的美物,看起来似乎像从巴比伦被掳归回之人所处的情形;当时的确如此;但是12节的祷告不是他们所能说的。他们能够归回,便证明了神没有克制自己,也没有保持沉默。他们怎能祷告说,刑罚已经过度?因为他们的回归便证明了刑罚已经退出。此外,被掳后刚归回的人,所面对的问题不是神不行动,而是人不行动──因他们不关心,圣殿才无法重建(该一2~3)。另一种解释的方法与六十三18~19相同:这或许是被掳之人的祈求,或许是以赛亚式的默想。我们在三十九章已经提到,巴比伦的预言并未说明日期,但的确有可能在以赛亚还活着的时候实现。因此,他必须面对(别人也会让他面对)自己预言的严酷状况。在那未知的将来,这样的一首诗正可以作为日后的引导。因此,这些动词最好视为确定的完成式:「的圣邑必将变为……」等等。
12. 在……之后(和合:有)暗示时间的顺序(即,在这些事发生之后),但是希伯来文的意思是「回应这样的不测事件」。动词忍得住出现在六十三15,本诗的第一段中。在那里,代祷者知道,他们本身便是「忍住」的原因,但是随着诗的发展,罪孽遭揭发,人以悔改来寻求神。悔改的奇妙为,它会产生功效──而神如今岂不是会跳起来行动,制造新的情况,超越从前的荒废光景?以赛亚在最后两章,便转向这个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