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哈巴谷书第二章   Ⅴ 等候答覆(二 1 ) 

  哈巴谷在质问神及对神的信实抱有信心的情况下,用了军事术语,等候神的回应,看耶和华对我说什么话。 他立在望楼上观看 (参∶赛二十一 8 ;结三十三 7 ),守着这位置为要保持警戒状态(参∶诗五 3 ;弥七 7 ),等候神的回应。这种守望是先知角色之一,他就像个步哨兵一样,要看守神的百姓和他们的领袖,以免他们偏离神的约的范围(参∶撒下十二;王上十七~二十二;摩七 8 ~ 9 )。然而,哈巴谷所观望的却是另一个方向。他等着要看的是∶神将如何按照圣约条例而行动,因为神也是约的其中一方,这约规定犯罪必须接受刑罚(申二十八 15 ~ 68 )。先知不只是等候神的答覆,他也等着要看看自己会如何反应,自己在与神的对话中将如何向祂分诉(或作 回答所疑问的 , RSV 作“回答”)。有修正经文提议,读作“寻求看神自己要如何回答”,但这提议没有经文证据支持,因此也就没有什么价值(参 BHS )。 

  Ⅵ 耶和华的第二个答覆(二 2 ~ 20 ) 

  就着哈巴谷的质问∶使用一个强暴、异教的工具来刑罚神的百姓是否合适?耶和华宣称巴比伦的毁灭即将临到。祂藉着一个异象( 2 ~ 3 节)来说明,这异象包括五首歌,都是嘲笑和侮辱迦勒底人的。 

  A 异象(二 2 ~ 5 ) 

  i. 宣告(二 2 ~ 3 ) 

  正如哈巴谷所期待的( 1 节),神答覆了他──但却不是只为着先知的益处,也是为了别人可以得知此信息。神告诉哈巴谷要将这“异象”( RSV 、吕译;和合本作 默示 ; NIV 则作“启示”) 明明的写 下来,以致它可以保存下来,也可以传达出去,因为它的信息并不是立刻生效的(参∶赛三十 8 )。它将要在 一定的日期 (吕译作“等候它的定期”)发生,这日期是神所选的,未到期之前事情不会发生。神的计划要在历史事件的进程中继续不断地、按着次序地揭露出来。历史不是循环的,不是一连串无意义事件的重复;历史是直线的。它向着主的日子和神国度的建立迈进。特殊的历史事件,或如这里的指定时刻,在朝向这一终极目标的进程中特别具有意义。虽然神的这信息不会立刻实现,但哈巴谷确知它必要在神自己选择的时候发生。 

  这信息要写在 版 上,这是巴比伦人常用的书写工具,在以色列中也为人知晓(参∶出二十四 12 ;申四 13 ;王上八 9 )。选择这工具是因为它坚固耐用,正适合可能迟延应验之所需。写下来的目的,是要“使读的人可以跑”( NIV 边注;和合本作 容易读 ,小字作 随跑随读 ),但这句话的意义很不确定。它可以指路过的人,经过时能够读到这信息,并且把这信息传给遇见的人;它也可以指 传令员 ,他特别的职责是要把这信息散播遍地( NEB 、 NIV )。以前后文来看,提及粗暴之巴比伦人的压迫,和神的百姓因此而意气消沉,这句话必定是充满盼望的激励信息,要复兴下沉的人,叫他们可以 跑 ,就如另一段经文中,面对巴比伦人的势力时,神的能力与同在所产生的安慰一样(见赛四十 31 )。 

  这个信息的内容并未清楚说明,但它必然包含令读者鼓舞的盼望。针对它的内容,曾有不同的提议 68 ,但没有一个是确定的。很可能现存哈巴谷书的整个预言,是基于神的属性而给神的子民盼望一个信息 69 。 

  先知要抑制不耐(参一 2 ), 等候 神在祂所定的时间,按祂所定的方法采取行动,就像一个人等候审判(参∶番三 8 )或祝福(参∶诗三十三 20 ;赛六十四 4 )一样。虽然迟延,神话语的 应验 \cs8 (和合、 JB ; NIV 作“结局”)仍是确定的(参∶彼后三 3 ~ 9 )。 

  68 见 Johnson, 'Paralysis of the Torah', p.

  259. 

  69 见一章 1 节,那里以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来描写这本书。 

  ii. 生与死(二 4 ~ 5 ) 

  信实的凯旋与不倚靠神之人傲慢、不安且缺乏成就感,恰成对比。信心的中心地位在新约中随处可见(参∶罗一 17 ;加三 11 ;来十 38 ),也刺激马丁路德重新审查自己的神学(见 51 页 ),以及继之而起的重大改教运动。它也回答了一章 13 节提出的道德问题。 

  4.  这里将 义人 (见一 4 、 13 )和 心不正直 ( AV 、 JB ; NIV 作 欲望 )的无名氏对比,后者已脱离了道德的规范(参∶申十二 8 ;诗三十二 11 ;赛二十六 7 )。根据上下文,后者是指欺压犹大的巴比伦人,他们已经变得 自高自大 (吕译“自吹自大”,参 RSV 边注、 NIV )且自傲 70 (参一 7 、 10 ~ 11 )。巴比伦人的自义,寻求自己的目标,不仅导致下一节经文所说的狂傲和犯罪的举动,并且也能导向死亡(参∶箴十四 12 ,十六 25 )。这死亡暗示出他们那未加说明的结局,恰与义人所要得着的生命相反。犹大人若显出他们的 信 ,在耐心的确据中等候神按祂在第 3 节的应许而行动,必要保存生命。尽管巴比伦看来充满力量,面对他们似乎毫无胜算,神却要赐祂百姓生命,为他们伸冤,这生命是今生的(与那即将要从世界舞台消失的巴比伦人相对,见 48 页 ),同时也是末世的。所以,在上下文中,应许的生命乃是政治、国家的,与压迫者迫在眉睫的国家覆亡相对。 

  希伯来文并未明确指出这是谁的信心或信实。最直截了当的读法是从上文而来,上文是以义人为主词,显出信心的是这些义人。另一个解释则是指神的信实。生命得以存留,是因神的约应许要保守祂的百姓。这种读法可能就是导致七十士译本将代名词改变的原因。在神对先知说话的上下文中,这句话译作“我的信(实)”。七十士译本的另一读法则以代名词修饰主词,读作“我的义人”,他们必要因信(信实、忠心)而活。希伯来书作者显然就是如此理解这句话,他鼓励那些因着基督迟延回来而沮丧、无法坚忍的人(来十 38 ),要相信神,那“要来的”(来十 37 ,是将哈二 3 的母音修改 71 )最后终必要来。哈巴谷书与希伯来书对这来临都有共同的急迫感,但前者指较一般的信息,而后者则将之人格化为弥赛亚。 

  在保罗书信中有两处引用这节经文。在罗马书一 17 ,保罗讨论到神所赐的义(见 NIV )只能在信的根基上。这就是开放给所有人的福音、好消息(罗一 16 )∶一个人因着相信神,深信祂约中的应许是可靠的(见哈二 4 ),这人就被视为义人(见罗三 22 ,四 11 、 13 ,五 1 ,及别处),并得赐生命。对义指涉的含糊仍存在于罗马书的文法结构中;但根据上下文,它在这里是清楚地指神的恩赐,而不是神的属性;这字在此并未论述神的特性,而是论到神的赐与。 

  这种含糊在加拉太书三 11 变得更清晰,因为保罗在那里比较义的不同可能来源。这不是试图藉着敬虔的举动──即称人为义的“律法”而来的自义(就是说,没有人可以因守律法,在神面前而称义)。义的真正来源乃是信心,全心倚靠神的信实。这句话的意义如此清楚,保罗甚至不用代名词──只是信心,神的儿女对祂有信心,就能发出果效。 

  尽管哈巴谷书中有着潜在的含糊,但信心的必须──心中的态度,而非外在的行动──这个概念在旧约圣经中却不陌生(参∶创十五 6 ;摩五 21 ~ 24 )。所以,保罗如此勤奋传扬的福音,是属于旧约的一部分,正像它是新约的一部分一样。“旧约=律法;新约=恩典”这种错误的二分法,事实上是种错觉。 

  5.  在忠信之人活着的盼望这段插曲( 4 节)后,哈巴谷再次(吕译作“还有呢”,参 RSV )看到他们的对头,那 狂傲 ( RSV 、 NIV ;参∶箴二十一 24 )、靠自己势力而纵酒的骄傲国家(参一 7 、 10 ~ 11 、 16 ,二 4 )。巴比伦醉 酒 ,这是战利品之一(参∶撒上三十 16 ;王上二十 12 、 16 ;赛五 11 ~ 12 、 22 ) 72 。她酒醉的状态(包括字面和喻义的),连同那冲昏了她头脑的胜利,虽然使她的“英雄”勇气大增,事实上却削弱了他们,证实酒只不过是“卖国之物”( NEB ;参∶箴二十 1 ,二十三 21 、 29 ~ 35 ;赛二十八 7 )。在别的地方,巴比伦总是和酒及醉酒连在一起(参∶耶五十一 7 ;但五 1 ~ 30 )。征服他国的目标是要扩充空间,把自己的羊群和牛群牧放在那里,使它们可以繁增。然而,巴比伦必不能安居,也不能“发现牧场”( NIV 作“安息”; RSV 则作“安居”) 73 ,所以她的目标必要被神拦阻。 

  其次,一连四个子句的第一句是个关系子句,以“他”( who , JB 、吕译)开始,进一步描写那倨傲的人。他极贪婪, 不能知足 ( NEB 、 JB ,吕译与 NIV 作“永不满足”,参∶箴三十 15 ~ 16 ;赛九 20 ;结十六 28 ~ 29 ),好像死人所居之地的 阴间 ( NEB 、 JB ; NIV 作“坟墓”;参∶民十六 30 ;诗四十九 14 ;赛五 14 )般吞灭仇敌,又 如死 一般(参∶箴二十七 20 ;结三十一 14 )。这种不知足表现于他们征服 万国 和 万民 ,如同收割时堆积榖物一样(参∶出二十三 10 ;申十一 14 ;得二 7 )。这种扩充及征服的欲望,是取自一章 15 ~ 17 节,将在二章 6 ~ 17 节更详细描述,并定罪。所以这节经文是连接到神给哈巴谷之信息的下一部分。 

  70 见民十四 44 ,用同一字根动词形容傲慢的放肆。这里所用之希伯来字的阴性或与“心”一致,故此 BHS 提议的经文修正根本没有必要。 

  71 马索拉经文的二 3b 是 ba{~ ya{bo{~ ,“必然临到”。希伯来书中的元音方法则是将不定词改作分词( ba{~

  ya{bo{~ ,“那要来的就来”),使其形式人格化。 

  72 死海古卷读作使人背叛的“财富”(参 JB 、思高、现中),这适合本节经文贪婪的上下文,但“酒”既然也读来合理,就没有必要修正经文。将经文改作“有祸啊”( BHS 、吕译)的证据更少,不过一个类似的希伯来文形式,在本章中用了五次( 6 、 9 、 12 、 15 、 19 节)。 

  73 这个动词在圣经中只用了这一次,但同一字根的名词常用来指牧场和居住之地(参∶撒下七 8 ;诗二十三 2 ;赛三十二 18 ;耶十 25 ;摩一 2 )。巴比伦必与这些无分无关。 

  B 讥刺诸祸(二 6 ~ 20 ) 

  这里连续用了五个“有祸了”的默示,来嘲弄巴比伦。犹大不是在为她的霸主危急败落而举哀,反倒是用挽歌的文学形式来讥刺她。哈巴谷说这些话的时候,巴比伦尽管被视为所向无敌,但神的大能却要在主前五三九年把她拉下来(见 48 页 )。每一个默示都详细叙述她所犯的罪孽,以及针对这些罪孽而有不同反应。 

  i. 掠夺者(二 6 ~ 8 ) 

  6.  作为以下几个默示的引言,第一行说明这些默示的语调乃是“讥刺”。这里所用的三个字── 象征歌、讽刺谜语、嘲弄 (吕译;和合本作 诗歌、俗语、讥刺 )──较常用在智慧文学和教训上。所以这里的巴比伦人可以作为一种箴言式的实用教材,用来训诫那些越过神的限制之人。 

  头一个默示真正的起点是第 6 节第二句,其记述的特征是 祸哉 ,也出现在其他四个默示中( 9 、 12 、 15 、 19 节)。它经常用在葬礼的挽歌中(参∶王上十三 30 ;耶二十二 18 ,三十四 5 ,四十八 1 ),本段五个默示即属这类挽歌的讽刺诗文(亦见赛十四章,这章圣经虽没有“祸哉”这两个字,却在第 4 节称之为“讽刺诗”──思高;和合本仅作“诗歌”) 74 。 

  第一个灾祸是针对那些不诚实地获得财物的人。这里提及两种获取财物的方法,是运用希伯来文的字技,这是希伯来的智慧讲论的特点之一(见 6 节第一句)。第一个是人“聚敛”(思高、 JB ;和合本作 增添 )不属自己的财物,其手段则是抢夺或欺骗,所用的字技是同音异义字(见一 6 ) 75 。第二个方法则是堆积别人的 当头 ( RSV 、 NEB 、 JB ;参∶申二十四 10 ~ 13 )而 敲诈勒索 ( NIV )。这是用来确保贷款人不致拖欠债务的物件。这些当头(抵押品)经常贸然地被债主没收,而未考虑到借款人的需要。这个作法有时会导致那些必须贷款的穷人作奴隶(参∶尼五 1 ~ 5 ),因为他最后所能交出而被没收的当头或抵押品乃是自己。“当头”也可以读成两个希伯来字的复合词,意思是“尘土之云”(见 AV 的“厚土”;死海古卷亦支持此读法),这也是个字技,将罪的不洁比作有黏性的泥泞,强迫负债者进入一种不易得解救的状态。这里用激动的呼喊“ 要到几时为止呢 ”,来表达这种敲诈勒索的可憎。 

  7.  刑罚正与其罪孽相当,而 被害人 ( NEB 、 JB 、 NIV )将会变成得胜者。这种勒索将会变得极大,以致他们最后必 忽然 抖去他们无动于衷的昏睡状态,亲自“摇撼”( NEB ;和合本作“ 扰害 ”;参吕译“大大搅动”)那压迫者。这里将那些被害人界定为 债务人 (和合本作“咬伤你的”;吕译“那被你索取利息的”;思高作“你的债主”,参 JB 及 NIV 边注的 creditors ),指第 6 节中被人剥削的贫穷人,他们曾被索取过高的利息(参∶申二十三 19 ~ 20 )。在此用来表达这种利息概念的是“紧咬住某人不放”(参∶和合本译法);何其不幸,这种概念和词句对今日世界实在太熟悉了。 

  8.  罪孽与刑罚之间这种一报还一报的关系,在此用抢夺之人被人抢夺来叙述。所有曾经受过伤害而存活下来,虽然只是各国 剩下的民 (参∶现中“那些劫后余生的人”),其中包括第 7 节中所说的那些债务人,将要起来抵抗那些摧残城巿和其中所有居民的人。这可以包括字面上的强暴和杀人流血,或者也可以喻指放高利贷的吸血鬼行为,如现代的用法一样。 

  ii. 阴谋者(二 9 ~ 11 ) 

  第二个默示所定罪的,不仅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做的剥削行为,也是针对国家或王朝的野心扩张。 

  9.  这个 有祸了 (见 6 节)是针对那些寻求 致富 (现中)的人;之所以有祸了,并不是因为致富本身不对,因为财富的观念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参∶伯二十二 3 ;诗三十 9 (希伯来经文第 10 节);弥四 13b ;玛三 14 〕;之所以有祸,是因为致富的方法经常都是 不义 的(和合、吕译; AV 、 RSV 作“邪恶的”;参∶撒上八 3 ;箴一 19 ;耶六 13 )。这里使用了重复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的字技 76 ,获取利益是为了 本家 或“王室”,显明这罪乃是国家所犯的。这个字同时具有王朝的承继及较通用的肉身安居两种意义〔参∶撒下七 5 、 11 、 16 ,以及近代英文中 'house' 的用法(译按∶有住宅及王室两种意义)〕。这个居所不易受到伤害,就像高处的 窝 一样(参∶民二十四 21 ;伯三十九 27 ~ 28 ;俄 4 ),为的是要安稳、免除各种 灾祸 (吕译、思高; NIV 作“毁坏”),但这些灾祸却是他们想要加诸他人身上的。 

  10 ~ 11.  这阴谋不仅要达到其不受伤害的高傲意图( 9 节),更想要“灭绝”别国之民,图谋 剪除 他们的生命,使他们无法生存,为要剥削他们的土地和持有物,结果却使自己的“王室”( 家 ,参 9 节)蒙羞,因这罪正是为这王室而犯的。 

  他们想要伤害别人,却使自己的性命陷于危险的处境。这里所用的动词 h]a{ta{~ ( NIV 作 丧失 ,吕译“赔上”,和合本作 害 )意指因某种缺欠(参∶箴八 36 )以及所导致的罪孽(参∶创四十三 9 ;王上八 46 )而犯了错。甚至连无生命的受造之物,物质的建筑物“房屋”(见 9 ~ 10 节的“家”),也要大声抗议那为了它的利益而做的不义之事(参∶耶二十二 13 ~ 17 )。 

  74 这两段经文更详细的比较,见 D. E. Gowan, The Triumph of Faith in

  Habakkuk ( John Knox Press, 1976 ) , pp. 61 ~ 62. 

  75 一种使用音相近而字不同的文学技巧,这里所用的是 lo{~ lo^ . 

  76 bo{s]e{a` bes]a . 

  iii.  助长暴力者(二 12 ~ 14 ) 

  12.  整个社会的核心基础竟然建立在流人的 血 ( NEB 、 NIV ;参 8 节;鸿三 1 ,特别指尼尼微;弥三 10 ,指耶路撒冷)和 罪孽 (参∶赛五十九 3 ;弥三 10 )之上。这里用的是动词衍生的形容词,显出这些不是单一的动作,乃是标明那些采此行动之人的特征。 

  13.  这里所描述的刑罚,可能是借用当代耶利米的预言(耶五十一 58 ),也有可能这节经文是耶利米预言的回响。在耶利米书的那节经文中,也提及巴比伦迫在眉睫的毁灭。所有建造和自我扩张的努力,都没有永存的价值,也都要像这里字面所说的一样烟消云散。这些审判是确定的,因为是来自“万军之耶和华”──祂是战士,是为自己百姓争战的神(三 8 ~ 15 ;参∶撒上十七 45 ;代下二十 15 ~ 17 ;赛四十七 4 )。 

  14.  前述的悲惨,以及后面诸祸,被一道照耀在只求满足自我之黑暗中的光线所划破。不仅压迫犹大的贪婪巴比伦要受审判,并且 知识 ──对耶和华及祂的同在之理解与认信──将要 充满遍地 (参∶民十四 21 ;赛六 3 ),要像 水 一样渗透每一个地方。光有理论上的知识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与立约的神有亲密的相交,从而影响伦理生活(参∶诗三十六 10 ,九十一 14 ;箴三 5 ~ 6 ;比较赛一 3 ~ 4 ;何四 1 ~ 2 、 16 )。这节经文是引述并修改自以赛亚描述的和平弥赛亚王国(赛十一 9 ),并将此一默示从单一论及巴比伦倾覆的经文提升至末世论的层面上。在末后的日子,神将施展大能,使祂的国度临到所有受造之物。巴比伦的强暴至终要被神的静憩所取代,普世都要享受神的宁静。在以赛亚书原来的那节经文中,虽然没有特别提及耶和华的 荣耀 ,这却是哈巴谷这节经文特别强调的;这是神本体的形像,是祂君尊的威荣,是祂可畏的大能(参∶出四十 34 ;诗六十三 2 )──不受限制的神恰与受限制、贪婪的人性成对比。这里提及的这位大能的神至终要胜过邪恶的人,将会在第三章进一步详述。 

  iv. 败坏者(二 15 ~ 17 ) 

  15.  巴比伦现在被定罪,是因为她使别人──她自己的 邻居 (现中;和合本作“人”)喝酒,以致喝醉,而陷入放荡中。希伯来文的第二个子句在经文校勘上有些困难,它似乎将对巴比伦的讲论和对耶和华的讲论混淆了,因为它的读法“他把你的忿怒倾倒出来”,这形式通常是与神审判的忿怒连在一起(参∶诗七十九 6 ;耶十 25 ),并不适合这里的上下文。昆兰文献中的经文则读作“他的忿怒”,其主词与上下文一致,指巴比伦人。有人提议说这个子句错误地重复了一个字母,只是一个单纯的文士笔误;若把重复的字母删去,结果就成了使人喝“杯”( RSV ; NIV 作“皮袋”)中的酒,这个字在别处是和醉酒连在一起的(参∶亚十二 2 )。虽然这说法没有抄本支持,却颇适合这段经文的文脉。 

  使人喝醉酒的目的,是要淫秽地看“他们”(吕译)的“裸体”(思高、 AV 、 JB )。使人显露出这种状态,乃是刑罚的一种形式(参 39 页,鸿三 5 注释 ,以及那里所列举的经文)。在挪亚和他儿子含的事件中,不经意看见人的裸体,却没有尊重地回应,即受到严厉的对付(创九 22 ~ 27 );酒醉在那件事中也有重要的影响(创九 21 )。巴比伦人受到更大的定罪,因为他们的行动是刻意的,不是无心做的。 

  16.  巴比伦因为想要使自己的邻居堕落,将要 满受羞辱 (参 RSV ),这刑罚对她正是恰当!她想要藉着贬低别人来荣耀自己,这狡计却未得逞,因为这国家自己也 喝 (见 15 节),并且喝醉了,显出自己赤裸的身体( AV 、 JB 、 NIV )。两个希伯来文字母的对调,使这句话的意思变成∶巴比伦人醉得“天旋地转”(吕译; RSV 、 NEB 、 NIV 边注;参吕译附注) 77 ,这读法合乎逻辑,也有一些抄本的支持(昆兰、 LXX 、 Syr. 、 Vulg. ;参∶亚十二 2 )。这里将希伯来文字的形式与耶和华手中的 杯 并列,也支持了后者的解释(赛五十一 17 、 22 ;参∶亚十二 2 )。巴比伦所用的,是照字面所说的酒醉之杯,而耶和华所用的却是喻义之杯,是由祂自己 右手 所传递的。这杯盛着神的忿怒和审判(参∶诗七十五 8 ;哀四 21 ;结二十三 33 ;路二十二 42 )。这节经文的结束,改写了它开头第一个子句,并使用字技讲巴比伦的 羞辱 ( RSV 、 NEB ) 78 。将最后这个字稍作修改,就与“呕吐”(见 AV ;文理作“哇吐”) 79 相连,这是喝酒过量自然的结果(参∶耶二十五 27 ),因此这修改也是一种可能的解释。 

  17.  巴比伦施行 强暴 (见一 9 )的对象,不只是犹大,也有其他被征服的国家,包括 利巴嫩 ;在历史上,自主前六○五年的迦基米施战役(见 47 页 )后,利巴嫩必然感受到巴比伦的残酷、暴力。利巴嫩素来以其苍翠繁茂的植物与森林而声名远播(参∶诗七十二 16 ;何十四 5 ~ 7 ),这里可以很适切地隐喻,说明巴比伦人甚至剥光了他们被树木覆盖的土地。上下文也支持这一隐喻式的理解,因为这里也说巴比伦的野蛮行为范围愈来愈广,不仅 杀人流血 ,而且残害惊吓 野兽 ,乃至大地本身都受摧残!巴比伦被定罪,不仅因她毫无人性的残暴行为,也是因着她对生态胡作非为的暴行。 

  77 将 v#he{`a{re{l ( MT )读作 v#he{ra`e{l . 

  78 这节经文开头所用的是 qa{lo^n ,这里用的则是 qi^qa{lo^n . 

  79 读作 qi^~qa{lo^n ,“呕吐羞辱”。 

  v. 异教的偶像崇拜者(二 18 ~ 20 ) 

  巴比伦寻求自己好处的手法,不仅是强暴和掠夺,也在倚靠无力的偶像。这默示的形式与前四个略有不同,因为它的“有祸了”子句出现在中间( 19 节),而不是在开头( 6 、 9 、 12 、 15 节)。耶路撒冷圣经( JB )提议将 18 、 19 两 节位置对调,这点没有抄本支持。在这里,倚靠偶像被判为无益,因为这些偶像根 

  本无能力帮助倚靠它们的人。 

  18 ~ 19.  巴比伦人为要寻求神的启示和指引,而发明了 偶像 。这里用了三个不同的词语来形容这些虚假、人造的神,不过现今可以不用太过注意它们原先的细微差别。头二个字关系这些偶像的造法,它们是从木头或石头(王下二十一 7 ;赛四十五 20 ) 雕刻 ( AV 、 NIV )而成的,或是用金属(出三十二 4 、 8 ;利十九 4 ;参∶赛四十 19 ) 铸造 的。第三个字则巧妙地运用了指以色列神的常用字( ~elo{hi^m ),而称这些偶像为 ~eli^li^m ,直译为“没有益处的东西”(耶十四 14 ;参∶伯十三 4 ;亚十一 17 )。巴比伦人期望这些偶像能提供他们从神而来的引导,但它们实际上却是 哑吧 ( RSV )。 倚靠 它们,呼求它们,期望有所回应的,必定会失望,因为它们毫无生命气息(参∶诗一三五 15 ~ 17 )。一个人来到偶像面前,非但不能找到真理之源,反倒是找到了 虚谎 的“师傅”(参∶赛九 15 );它非但不能发挥预期的功用,事实上反倒引导敬拜它的人进入错谬,因为它使他们远离了那位真的、自我启示的神(参∶林前十二 2 )。 

  20.  相反地,启示真正的源头,就在祂恒常的地方, 在祂的圣殿中 (参∶诗十一 4 ;弥一 2 )。要亲近耶和华就必须静默,这是人对祂的圣洁 和 君尊的适当反应,并且也是敬仰祂同在的表征──信赖祂的恩典、降服于祂的旨意(参∶诗四十六 10 ;赛四十一 1 )。不仅是犹大,乃是 全地的人 ,都要如此静默;他们至终都会承认∶神才能真正赐予知识(参∶诗二十二 27 ;赛二 2 ~ 3 )。这样恰与人类创造“会说话”之神像的狂热举动,及崇拜者试图唤醒哑吧偶像的喧嚣叫喊成对比。人扰嚷地亲近无生命的偶像,它们却静默不语;而人在静默与敬畏中所亲近的永生神,却是说话的神。 

  这节经文是一个桥梁,引进下一个主要段落的预言;从上面消极的一面──注意巴比伦的罪,转向积极的一面──注视神。──《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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