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撒迦利亚书第二章
B 1 异象三∶耶路撒冷有神的保护(二 1 ~ 13 ;希伯来经文二 5 ~ 17 )
1 ~ 5 不仅耶路撒冷的仇敌会失去力量,而且圣城还有神迹式超然的火墙作保护。第二和第三个异象综合起来,让人没有畏缩的理由。神正在以最合乎祂子民需要的方式工作,又保证必定护卫他们。
1. 这个异象直接关乎耶路撒冷,而不是论列国,不过先知仍然在城外,他看见 一人手拿准绳 。一章 16 节先知曾经传讲,准绳必拉在耶路撒冷之上。问题是∶当从哪里开始?倘若圣城毫无防敌之力,重建圣殿是否安全?有些人心存此疑问,或许会倡议先建城墙。因此,那少年人可能代表当日谨慎派的犹太人;也有可能他是想要与波斯对抗。
2. 他的目的是要量出圣城的边界。从撒玛利亚的敌意看来(拉四 1 ~ 5 ),小心谨慎的确必要,而从常识判断,巩固城墙应当是合乎神的旨意。
3. 然而测量者所持合乎常情的理由,却不合乎神的旨意。 另一位天使 (希伯来文 mal~a{k[ )向为撒迦利亚解释的天使传报了这个信息。
4. 这位报信的天使任务很明显∶ 跑去告诉那少年人 。称那人是少年人,因为他还没有学到神的方法不可以用人的理性来测度。人的推理、寻求安全,都没有错,但是这一回他们的计算太狭小了。耶路撒冷将如同 无城墙的乡村 ,凡愿意的都能进来(结三十八 11 ),不再有分隔的墙与国界的障碍,它的人口也将漫无限制。撒迦利亚不排除外人,反而将神的城向 众多的人民牲口 开展;它绝不会过度拥挤(参∶赛二 2 ;亚八 20 、 22 )。
八十年之后,到了尼希米时期,人口众多的盼望仍未实现,他们必须用抽签的方式强迫人搬进城(尼十一 1 、 2 ;参七 4 )。尼希米的城墙比大卫之城包括的范围更大 127 ,也许是估计未来人口将增加,但范围广而人口不多,就显得更空。到了耶稣的时代,这预言已近乎实现,每到节期,世界各处的朝圣者便蜂拥而至 128 。更重要的是,教会已遍及全世界;即使如此,我们还需要“勉强人进来”(路十四 23 ),因为仍有空间。
5. 虽然这座城很吸引人,但在没有城墙保护之下,要住进去实在需要胆量,因此这里应许∶ 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城。我 是强调语,动词也具强调意味,一般的希伯来文只用“是”来表达,这里却用未来式。查锐认为,此处有意暗指出埃及记三 14 ,因此将它译为“而我,我将成为她的 我是 ,这是耶和华说的” 129 。再说, 火 与 荣耀 都让人想起出埃及(出十三 22 ,十四 20 ,四十 34 )。撒迦利亚所得到的信息,乃是保证出埃及时所立的约仍然有效。以西结曾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回到圣殿(四十三 2 ~ 5 ),撒迦利亚则见到祂的荣耀延及全城,后来(二 12 )又遍布全地(参∶亚十四 20 、 21 )。
第二与第三个异象保证了耶路撒冷的安全。神既会对付可能的仇敌,也会保护祂的子民,与祂从前在出埃及时的作为相同,也基于同一个约。确立这点之后,接下来是一段神谕,将这些异象实际应用在先知当代人身上。
6 ~ 13. 从英译本看不出本章余下的部分都是诗体,只有摩法特( Moffatt )和 JB 译本以诗体翻译。不但 风格 改变,发言者与对象也有所不同。此处说话的不再是天使,而是撒迦利亚;首先向在巴比伦被掳之人说,再向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说;而且没有异象的痕迹。
这诗可分为两个相等的段落∶ 6 ~ 9 节与 10 ~ 13 节 130 。赞成这种分法的理由主要有三∶ (1) 这两部分的结构相似∶先为命令式的前言,接下来则是一句以“因为”开头的子句( 6 、 10 节);在神的话之后,先知评述道“你们便知道……”( 9 、 11 节;参四 9 ,六 15 )。 (2) 两段中都有神的话和先知的话。 (3) 从理念来看,这两段可互补。前者论到仇敌的倾覆,与第二个异象相关;后者宣告耶和华在锡安掌权,与第三个异象相关。简言之,先知乃在加强说明这两个异象的意义。
6. 哦!哦! 这个感叹词在许多地方译为“祸哉”,但在这里和在以赛亚书五十五 1 则带出具同情、怜悯意味的劝勉 131 。这段话是向留在被掳之地的犹太人所说,鼓吹他们 从北方之地逃回 ,回来加入重建耶路撒冷的阵营。他们的逃脱,不是因有政治压迫,而是惟恐寄居之地的经济条件太舒适,让他们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参 NEB ∶ 离开,离开 )。“北方之地”,耶利米曾用这词指入侵之国的来向(耶六 22 ,十 22 ),以及被掳之人应当离开而归回的所在(耶三 18 ,十六 15 ,二十三 8 ,三十一 8 );在此则与 四风 和“巴比伦的女子”( 7 节)平行。以赛亚书四十三 5 、 6 和四十九 12 也说,他们将从四面八方回来。“北方”只是象征的说法。这个呼召是要被掳之人归回,不论他们置身何处。 因为 ( ki^ ) 我从前分散你们 。犹太人被掳后分散在各处,除了巴比伦,还有许多国家。亚述在掳掠以色列时,将百姓分散在歌散河流域──尼尼微以西二百哩,以至三百哩以东的玛代一带地区(王下十七 6 );尼布甲尼撒掳人至巴比伦时,不少人逃到摩押、亚扪和以东(耶四十 11 、 12 ),而耶利米与一些人则下到埃及(耶四十三 7 )。
7. RSV 参照一些译本,译为 逃到锡安 ;如果这个译法正确,其意思即为∶列国眼前似乎十分安全,但却快要受到审判,因此留在那里的犹太人必会遭同样的命运;所以先知的命令相当急迫。查锐认为,逃脱的急迫性,以及神应许掳掠压迫他们的人( 9 节),使人联想到出埃及 132 。然而,希伯来文只是“哦!锡安”,称呼那些被掳之人为锡安;以赛亚书五十一 16 ,五十二 2 也相同;因此 JB 译为 锡安,兴起!巴比伦的女儿 一词指“住在”巴比伦城或国中的“居民”(参“锡安的女儿”, 10 节;九 9 ;但参九 9 的注脚 )。在被掳之后的时期,因巴比伦乃是使耶路撒冷陷落、加痛苦于犹大的祸首,所以这个名字成为所有被掳之地的代号,它所代表的地域不限于地理上的巴比伦。
8. 本节是全卷最难的经节之一。 在显出祂的荣耀之后差遣我 ,至少有两个难题。第一为“之后”( ~ah]ar )一字的意义与用法,第二为“荣耀”( ka{b[o^d[ )一字的重要性。 RSV 将“之后”作为连接词,意思可解为“在耶和华于祂的荣耀中差遣我之后”。先知可能是指他蒙召向列国传信息之时,所见到的荣耀异象 133 。然而这个字多半被视为前置词, 在荣耀之后 ( RV )。例如,米其尔的翻译为“在荣耀(异象)之后,祂差遣我” 134 。倘若这是原文,先知乃是说∶在见到异象之后,这个神谕临到他;不过这种说法相当暧昧。有人辩称, ~ah]ar 也有“以,同在”( with )之意 135 。在传道书十二 2 ,这样解很容易明白∶“在云彩 同 雨回来……之前”(参∶出十一 5 ,“ 与 磨子 同在 的婢女”,和合本∶“在磨子后的婢女”;诗七十三 24 ,“将 以 荣耀接纳我”,和合本∶“必接我到荣耀里”)。查锐相信,这里是用此意;他又采用 ka{b[o^d[ 的另一个意思“沉重”,因此翻译为“祂以坚持差遣我” 136 。在以上的各种解释中,最后一种意思最佳,令人信服。
撒迦利亚向列国的使命,使我们对他的呼召有进一步的了解。虽然他主要是奉差遣到以色列人当中,但他的信息也与列国有关联。有些人认为,这则神谕原先是在主前五三八年对被掳之人讲的;如此一来,它就成了全卷最早的一段话 137 。
在引用神的信息之前,先知提到申命记三十二 10 的比方(“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这又是借用出埃及的事。虽然在敌军抢掠耶路撒冷时,耶和华似乎漠不关心,但先知相信,这些事件都不能抹杀神的爱。撒迦利亚回顾了一段以约为中心的经文(申三十二),其中预见必有管教临到,因此他提出一个解释∶他们的受苦是在神允许之下临到,为达成祂爱的旨意。这个主题便带出以下主要的肯定宣告。
9. 看哪 (直译“因为,看哪”),先知们用这个字引介所要强调的话(参∶赛三 1 ,六十五 17 ;耶一 15 ,二十五 29 ;亚二 10 ,三 8 、 9 ;弥四 1 )。耶和华用抡手的动作就能推翻列国现有的状况(赛十一 15 ,十九 16 )。曾经是奴隶的犹太人,必可从压迫者抢夺掠物;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撒迦利亚强调这是耶和华的作为,而不是人的成就。犹太人理当归回,预备面对这件事。在“服事他们……(和合本∶的掳物)”之后,应当插入引号,以表明现在是先知发言。 你们便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了 。预言的应验可证实传信息者的真实性。先知的话不一定是指当代人怀疑他或拒绝他,而是反映出他的把握,自己的话必然实现。这一次他没有说“差遣我到你那里去”(参 12 节,四 9 ,六 15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使命是针对列国的。
10. 欢乐歌唱 。第二段诗的开头是命令句,正如第一段一样( 6 、 7 节)。赞美诗中惟独此处将两个命令连在一起;其他颂扬神拯救的诗歌只说∶“歌唱”、“欢呼”、“扬声欢呼”(赛十二 6 ,四十四 23 ,五十四 1 ;耶三十一 7 )。耶和华在锡安作王,常成为欢呼的背景(诗八十四 2 ,九十六,九十八,一三二;赛五十二 7 ~ 10 ),但西番雅书三 14 、 15 则讲得更清楚。因此,论到耶和华在锡安作王的庆典,经文中多次提到欢乐(参九 9 )。 锡安的女子 是指耶路撒冷城(二 4 、 5 ,八 3 ),但也包括四围的居民(番三 14 ),转喻而言,可指远超耶路撒冷住民的一大群人,正如下一节所示。 因为,看哪,我来 。正如第 6 、 8 节,“因为”( ki^ )引进了一段重要的启示。 要住在你中间 ,动词“住在”〔 s%a{k[an ;“耶和华的荣光”( shekinah )一字源于此〕让人忆起会幕的建造( mis%ka{n ),“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二十五 8 )。圣殿的建造也基于同一理由(王上六 13 );而当以西结瞻望新圣殿时,他看见耶和华的荣光(结四十三 2 、 4 ),祂接受圣殿为祂立定宝座之处( 7 节),直到永远( 9 节)。会幕与圣殿是那位将他们领出埃及、信实守约之神同在的表记(出二十九 43 ~ 46 )。新圣殿既在盖造中,这个应许就包括了约的延续,以及耶和华在锡安作王;这是何等大的鼓励。
11. 耶和华回到耶路撒冷祂的宝座,是一个记号,表明列国都将前来承认祂是至高的神,正如诗篇经常提到的事(如∶四十七 9 ,九十六 1 ,九十七 1 ,九十八 4 )。先知对列国的使命( 8 节),并不限于第 9 节所宣布的惩罚,也包括神长远的旨意,要将他们纳入祂的国度,造成伟大的宇宙运动,而中心便是圣殿。他们 归附耶和华 ,诚意接受祂的条件,不再理会他们自己神只的告白。他们将 作我的子民 ,这是立约的用语,耶利米在展望未来,人人将持守约之律法的那一日时,常用这个说法(耶三十一 33 ,三十二 38 )。神的子民必须像祂,列国成为祂的子民也要如此(参∶赛五十六 6 ~ 8 ,六十 3 、 21 )。这些国家必须在道德和宗教上都合乎规定;而耶和华要住在中间的重复声明,就证实了这一点。
12. 6 ~ 9 节的肯定段落之后,先知插入“你们便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了”;同样,这里亦然,只是这回他加上“ 到你那里去 ”。耶和华必收回犹大作祂……的分。当然,犹大与耶路撒冷的人民是祂的产业,这不是指地理范畴(出三十四 9 ;申三十二 9 );他们与耶和华的关系建立在约之上。 圣地 一词旧约仅在此处出现,它是诗人“圣山”(诗二 6 ,十五 1 ,四十八 2 ,九十九 9 ;参∶亚八 3 )的延伸。神的殿所在之地便称为“圣”,然而这种圣洁超越圣殿,甚至超越圣城,而临及全地(一 17 ;参十四 20 、 21 ,那里提到俗物成圣,因为拿来事奉神)。 也必再拣选耶路撒冷 ,因为未来所有具决定性的宗教事件都将在这里发生∶圣殿将是神莅临之地( 10 节),由这个中心将宣告新约,将列国都含括在内( 11 节)。
13. 凡有血气的,都当在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 先知揭示了两件大事∶耶和华将使列国的荣华变为无有,又要在耶路撒冷出现。既然如此,“凡有血气的”(希伯来文 ba{s*a{r ,强调人类的软弱)都应当震惊敬畏,并静默无声(参∶哈二 20 ;番一 7 )。 祂兴起 ,好像人从睡眠中醒起(亚四 1 ),所有潜力都准备发挥。先知或许想到了诗篇四十四 23 ∶“主啊,求睡醒,为何尽睡呢?求兴起,不要永远丢弃我们!”和以赛亚书五十一 9 ∶“耶和华的膀臂啊,兴起,兴起,以能力为衣穿上。”对这些呼求的回答已近在眼前。 从祂的圣所出来了 是指天上的圣所,耶和华从那里出发,前往耶路撒冷。虽然有些地方这个词是指圣殿(诗二十六 8 ,七十六 2 ),但这里是将耶和华在天上永远的居所与祂要前往之地作一个对比 138 。
这段抒情诗首先谈到被掳之人归回,与圣殿的峻工,进而逾越这些事件,保证列国将经验神的能力,承认祂的主权,在耶路撒冷与祂立定新约。全地的人都当期待神来到,住在他们中间。
127 尼希米的耶路撒冷之范围,有三种理论,见 IDB , Ⅱ , p. 854 ,“耶路撒冷”一文的说明。可确定的是,尼希米的耶路撒冷城墙没有建在耶布斯的墙上。见 K. M. Kenyon, 'Excavations in Jerusalem ', BA , XXVII, 2, 1964, p. 45.
128 J. 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SCM Press, 1969), pp. 58 ~ 84.
129 Chary, p. 67.
130 RSV 将 6 ~ 12 节列为一段,第 13 节独立。注释家们曾主张,这一节是后加的,来自仪文的使用。 NEB 分为三段∶ 6 、 7 节, 8 ~ 12 节, 13 节。 F. Horst, HAT ,分为两段∶ 6 ~ 9 节, 10 ~ 12 节;视 13 节为后来加入的( 225 、 226 页)。 A. Petitjean 对这几节结构的理论,作了详尽的整理, 89 ~ 94 页。
131 BDB, p. 222, 223.
132 Chary, p. 69.
133 A . Petitjean ,采纳这个意义,他引用希伯来圣经的利未记十四 43 ;约伯记四十二 7 ;耶利米书四十 1 ,四十一 16 ;这几处都以 ~ah]ar 为连接词。
134 ICC , 142 页。 T. C. Vriezen, 'Two Old Cruces' in Oudtest . Stadie/n ( Leyden,
1948 ) ,
80 ~ 91 页,主张 荣耀之后 为文士的笔记,指出以下将随第 5 节的“荣耀”之后来到;但他自己承认,这种对经文秩序如此变动的说明,并无先例可循。见 Petitjean, 113 、 114 页。
135 R. Y. B. Scott, 'Secondary Meaning of ~ah]ar ', JTS , 50,
1949, pp. 178, 179; M. Dahood, Biblica , 44, 1963, pp. 292, 293.
136 Chary, p. 70.
137 见 G.
A. Smith, EB , pp. 259, 260.
138 为这缘故, K.
Elliger 声称( ATD , p. 119 )这是用于圣殿的仪文教训之说,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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