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六章   iv. 祂自己的城弃绝祂(六 1 ~ 6 ) 

  从地形上的不同细节来判断,睚鲁乃是加利利湖西岸一个傍湖小镇的会堂长老。如今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从湖边移往内陆之加利利高地,因为祂的教导显然是在拿撒勒的会堂里进行的(虽然马可没有提起地名),那里永远是祂 自己的家乡 ,祂在这座城镇里面度过了孩提生涯,虽然祂后来居住在迦百农,也在那里工作(太四 13 );祂至终是“拿撒勒人耶稣”(十四 67 ),即使祂生在伯利恒,又以迦百农为根据地。认为这一点乃是先知预言之应验的,是马太,而不是马可(太二 23 ) 65 。 

  2.  即使是在拿撒勒,祂的教训果效也是令人惊奇的;凡是听见的,没有一个人可以否认其中所展现出来的 智慧 。他们也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否认祂在别的地方所行的神迹,但他们却也没有把这些事存记在心,只是关切它们的来源。事实上,他们更为关切的乃是技术上的问题“如何”,而非神学上的问题“为何”。然而问题本身的确是个好问题,它其实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后来所操心的问题(十一 28 ):耶稣的权柄是从哪里来的呢?就像约翰的洗礼一样,祂的权柄只能是“从天上来的或从人间来的”。因为文士虽然提出第三个可能──从鬼魔来的;但从耶稣严厉的答覆看来,那是很值得怀疑的,虽然他们认真地考虑这个恶毒的提议。所以拿撒勒会堂里的会众所提的问题方向是正确的,只要他们能预备好接受那显而易见的答案。从一 22 开始,耶稣的权柄对于一切尚未被自己的神学成见弄瞎心眼的人而言,都是显而易见的,所剩下的就只是认识它的源头,而那将会在八 29 由彼得明确而直率地宣告出来。 

  3.  他们拒绝以耶稣属地的背景和关系作为祂能力的来源,乃是正确的。祂做这类的事,不是以马利亚的儿子,或约瑟家庭中长兄的身分,也不是以乡下 木匠 身分做的 66 。读者可以感受到他们逐一列举祂弟兄的名字时的困惑。但是他们在正确拒绝任何从人而来的可能之后,却迟疑不将祂的智慧与神迹归于属天的源头。他们对于将耶稣等同于神这件事踌躇不前,正如圣经所说的,他们就 厌弃祂 ,或“因祂跌倒”。关于耶稣,拿撒勒人“知道一切的答案”,他们不准备领受任何新的启示。引一句英语格言来说:熟识生轻视;甚至在祂自己的弟兄当中也是如此(见三 31 注释 )。耶稣自己在第 4 节也悲痛地引用一则类似的闪族格言:唯一不认拿撒勒先知的地方,正是拿撒勒(太二十一 11 )。 

  4 ~ 6.  所以,就在耶稣度过童年时代的地方,祂属天能力的彰显,也就只是医治几个生病的乡下人;他们是因着病痛和需要,而谦卑地相信祂( 5 节)。这一位即将因叙利亚非尼基妇人的信心而欢欣的主(七 29 ),对于祂自己的同乡所表现出来之不信的程度感到不可思议( 6 节)。他们可能会对祂感到诧异,但马可在这里却说祂也对他们感到诧异 67 。 

  65 江森引述黎弗的话,后者指出:这是被弃绝之过程的肇端,至终引致耶稣在耶路撒冷受死。 

  66 在那个时代,“木匠”的工作当然也包括“建筑工”的工作在内。耶稣很少使用源自木工的隐喻(但见太十一 29 ),然而祂却经常使用那些来自建筑的隐喻 [ 参安德生引述罗灵生( Rawlinson ),将木匠译为“建筑工”。 ] 耶稣的职业只有在这处经文与马太福音的平行经文中提及。 

  67 柯兰斐在此指出:其实只有这两个地方是以耶稣为动词 thaumazo{ (诧异、惊奇)的主词;但是在马可福音的其他地方,耶稣对人的不信的反应乃是忧愁,甚至愤怒(三 5 )。 

  v. 差遣十二门徒(六 7 ~ 13 ) 

  耶稣在地上的职事,似乎可以粗略分成两个时期:集中之地区性教导的时期,与比较一般性之巡回传福音的时期。差遣十二个门徒出去,乃是祂自己传福音事奉合理的延伸。事实上,这也正是祂最初呼召他们的部分目的(三 14 ),祂的目的就是要他们与祂同在(密集的教导),然后打发他们出去(向外广传福音)。 

  在这里和别的地方(如十一 1 ),耶稣似乎从来不曾打发一个门徒单独出去过,他们去的时候通常是以俩人为一组的 68 。门徒常以小组形式来往,或许可以说明何以留传下的门徒名单都是固定的模式,而不仅是为了教会在教导的需要上较为便利而已。这十二个人获得制伏污鬼的权柄( 7 节),所以他们就赶鬼,“传道,叫人悔改”( 12 节),用油“抹了”病人,治好他们( 13 节)。在这几节经文中,这三种功用全都“以行动”证明出来 69 。而这三种功用也全都是与神国的宣扬结合在一起,这国度已经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上临到了。 

  8 ~ 9  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可能是在加利利几个较大之人口聚集的中心断然拒绝耶稣之后,所进行的一次“乡村布道”计划(见 6 节)。这个工作要求所有人员分散到各处去,是一种巡回的服事,是一种刻苦、专注于简朴的生活方式,为的是要激励人信靠神,并且将这种信靠彰显出来。这种简单的解释要比试着找出每一刻苦项目的微妙意义来得好。除此之外,所列举的项目在不同的记载中似乎也有差别。所以,重点是在于刻苦,而不在于其细节、目的或程度。圣经从未将刻苦这件事的本身视作一件好事,而是只有在某些环境之下必须的。我们没有理由可以主张这种特殊的克己模式一定要成为一个普世通行的规则,施加在任何时候的所有门徒身上;然而他们这种单纯的信心的确是个普世通行的规则,无论是以什么方式表现出来。后来在客西马尼园中,耶稣首次确定门徒已经彻底学会了不倚赖物质上的援助,就吩咐他们可以带着所拥有的辅助品:钱囊、口袋,甚至刀剑(路二十二 36 )。这绝不是代表他们缺乏信心,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知道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那些单纯地信靠、顺服神的命令而前行,仰望神供应一切需要的人所不可或缺的 70 。在圣经中,贫穷绝对不是一个理想;然而,若是有需要,在服事神的时候却必须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欢喜接受。 

  10 ~ 11  门徒的使命可以从谦卑坚毅标明出来:他们要用尽一切的方法得到听众,但绝对不能强迫那些不愿意的人来听;然而,他们不把这样的拒绝看作是件小事,知道那拒绝福音之人会遭到什么样的审判。所以,传讲福音永远是一件喜乐的事,但是福音的教训关乎永恒,因此也绝不可等闲视之。 RSV 与 NEB 根据重要之大写古抄本,将第 11 节后半略去(“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还比较容易受呢”),这句话无疑是从马太福音十 15 加在这里的,它在该处当然是原来的经文所有的;虽然如此,它听起来的确像是耶稣的教导方式。正统的犹太人从外邦地区回到圣地时会“跺下尘土”( Anderson )。那些拒绝耶稣藉着祂仆人所传信息的人,不是“神的百姓”,但就神的国而言,他们同样使自己在律法所要求之“两个见证人”(申十七 6 )面前成为“外邦人”。 

  12 ~ 13  我们经常说到“属灵的”与“医治的”工作,仿佛是基督徒的见证中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样。早期的教会是否作如此的区分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他们虽然未必将疾病看作是与个人的罪有直接的关联(比较二 5 与约九 3 ),却是把所有的疾病看作是撒但权势的伸张。在这种情形下,抹油不是药物治疗,而是一个属灵的象征,虽然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路十 34 ),那个撒玛利亚人用“油和酒”倒在那个受伤之人的伤处,的确是当作药物来使用。门徒在这里所进行的抹油,似乎正是雅各书五 14 所说的抹油,伴随着祷告,可以使疾病得着医治。油是圣经用来表明圣灵同在的一个象征(王上一 39 ),所以,抹油本身就是一个“比喻性的动作”,象征神藉着圣灵的大能所施行的医治。在新约圣经中,似乎有两种医治。头一种是戏剧性的用法,把医病用作一个“兆头”,经常是为福音的传扬预备机会;第二种乃是没有壮观场面之牧者的医治,正如雅各书中所说的,在教会的“肢体生活”中自有一席之地,与圣灵许多其他的工作并列。 

  68 米 尼尔认为这是顺服摩西律法与其规定,因为律法总是要求有“两个见证人”(申十七 6 ),这个看法很可能是正确的。在这里,他们要去见证神的国已经近了;如果国度的信息被人拒绝,他们也要作定罪的见证。 

  69 今天的一个问题是:这些恩赐在门徒当中普遍到什么程度?因为在福音书中,它们似乎限于十二个使徒和那七十个门徒,除非我们简单把这些人视为全体的代表。在五旬节以后,这些恩赐似乎的确是普及开来了;然而,甚至在使徒行传里面,它们的运用似乎也是局限在比较广一点的“使徒”或“拓荒宣教士”圈子里面(包括司提反、腓利、保罗与巴拿巴)。学者们的意见有所分歧,有些人相信这类恩赐在使徒时代结束或不久之后就终止了(理由是不再有这样的需要了),另一些人则认为它继续传下来,一直传到今天的教会生活里面,而且实际上乃是福音的一个基要部分。在这一点上,马可福音无法帮助我们,除非我们将所谓的“较长的结尾”(十六 9 ~ 20 )看作是圣经正典的一部分。 

  70 孟逊以拉比在圣殿山上不准携带柺杖、鞋子和钱袋的禁令来解释,柯兰斐引述了他勒目上讨论这件事的语句;但这种解释似乎不如我们在正文中所说的。 

  vi. 希律给耶稣的评价(六 14 ~ 16 ) 

  耶稣这一次在加利利巡回传道之旅,头一次引起希律的注意,当时加利利人就是在他的司法管辖权下(路二十三 7 )。马可上一次提及施洗约翰只是简略(一 14 )说到他被囚,意味着他传道服事的结束,与耶稣之传道服事的开始。第 17 ~ 29 节将会以插句的方式说明约翰被捕,至终被杀的原因,但在这里,只是陈述他已死去的事实 71 (施维策与安德生都解释说:这是整卷马可福音中唯一一个不是以耶稣为中心的故事)。主要的重点,同时也实在是在此介绍这件事的理由,乃是在于希律听到耶稣的消息,立即有的罪咎反应。事实上,他已经把约翰杀了;但他却不能使自己的良心默不作声,所以他认为耶稣是约翰“回来了”──从死里复活了。有一些古抄本的确暗示这是一种流传甚广的观点;但那并不改变希律自己对这一点深信不疑的事实。奇怪的是:虽然约翰终其一生从未行过任何神迹(约十 41 ),然而希律却对所有神迹中这个最大的神迹──死人复活,发生在约翰身上的──毫不怀疑。即使希律也具有足够的神学洞察力可以明白:如果约翰真的从死里复活,那么其他的神迹──就像有关耶稣的报导──不单是可能的,更是合乎逻辑的。比较耶稣一贯的态度,祂从来都不给祂的仇敌任何神迹作为“证据”,除了预言最大的神迹──祂的复活──之外(八 31 )。希律显然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就一直想要看看耶稣,希望能看祂行个神迹(路二十三 8 )。希律的这个希望原先可能是真实的宗教情怀,后来却变成只是一种对感官上壮观的场面之渴望而已。这种渴望绝对不是神所创造的,所以祂也不会去满足它;然而这一点有时候的确是教会一个危险的试探。属灵的生命是不能单靠情绪激荡来喂养的;真实的信心,却能够藉着神迹而更多创造出来。 

  15 ~ 16  正如耶稣后来在该撒利亚腓立比问祂自己的门徒时一样(八 28 ),当时对于耶稣的本性与工作已经盛行着几种不同的解释;但直到该撒利亚腓立比以前,却没有一个人充分明白这个真理。但希律却阴郁地死守着他不安的良心所引起的看法;而 我所斩的 这几个尖锐的字眼更强调出他的自我折磨。事实上,希律家族的个性确实怪异:冷酷残暴,又具有宗教狂热。这个家庭的背景乃是以土买人,而不是以色列人;但希律在希伯仑环绕着亚伯拉罕的坟墓建筑了一道巨大的石造围墙,刻意要表示亚伯拉罕也是他们的祖先。事实上,希律这么做,出于迷信居多,并非出于由衷的信仰,他对于与耶稣有关之消息的反应清楚说明了这一点。 

  71 就如安德生所说的,马可把约翰殉道的故事“夹”在差遣十二门徒( 7 ~ 13 节)与他们回来的记载( 30 节)之间。这是不是马可针对作门徒的代价所提出的警告呢?他也同样把洁净圣殿的故事“夹”在咒诅无花果树之故事的前后两半之间,使那个“神迹”(兆头)的含义更为清楚;所以,这乃是他的笔法中一个典型的特色。 

  vii. 施洗约翰的殉道(六 17 ~ 29 ) 

  与耶稣有关的这个不安的推论,与希律在道德上的认知是完全相等的。希律家(参:徒二十六 3 的亚基帕)对于宗教是一知半解的,但是这位分封王充分认识约翰的属灵声望( 20 节),对于他崇高的道德甚为畏惧。他不只乐意听约翰讲道,而且留意他所说的。第 20 节最好的读法是 游移不定 (和合本小字),暗示出约翰的讲道已经把希律逼到进退维谷之境,所以他就什么也不做,以避开这个问题。但约翰不屈不挠的态度却迫使他作个决定,先是将约翰下在监牢里,然后再将他杀害。第 20 节的“ 多照着行 ”(和合本),说明希律真的对约翰的教训有所反应,这是较不可能的读法,没有证据显出这一点来。同样的,本丢彼拉多也逐渐被迫违背自己的意思而对耶稣作个决定(十五 1 ~ 15 ),将祂钉在十字架上。 RSV 在第 20 节却加上 保护他 ,并无新意。 

  18 ~ 22.  约翰大肆抨击希律的乱伦,因而被囚;希律身为分封王,绝对无法容忍别人在他自己的领土内如此公然批评他;但约翰的抨击也带来一个更大的危险,就是希罗底那绝不死心的怀恨。约翰虽然已经身系囹圄,但对希律而言,约翰的生命可能没有太大的危险,这从第 20 节可以清楚看见。希律只希望堵住约翰的嘴,就算没有约翰的定罪,他所离弃之前妻的父亲亚哩达( Aretas )所施加予他之屈辱的打击,无疑已经是对他的淫行的一个痛惩。但对于希罗底而言,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不过是等待机会要杀约翰,她恨不得立刻就动手,却苦无机会( 19 节)。现在,机会终于来了,那是安提帕(正如希律家族通常称呼这个成员的名字)的生日宴会。浏览一下这个家族的家谱,就可以看出其中所含一连串之杀人犯与近亲相奸的名字,现在再多一个谋杀者也不足为奇 72 。 

  22 ~ 25.  希律将约翰下在监牢里,乃是出于他对希罗底的迷恋;所以,甚至是对于伴侣的热爱也可能使人误入歧途。就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使得希律的朝臣得以看见他冒冒失失地向一个跳舞的女孩许诺,还自以为是慷慨大方;向错误的要求妥协,还自以为是言而有信。在这件事情上,甚至连女儿对于母亲的顺服都变成了罪恶;所以,若是离了基督,甚至连“天然的”美德也会被扭曲而变成恶行。在旧约圣经中,耶洗别(王上二十一 7 )是另一个例子,她恶毒地反对神的仆人,由于对她忠诚,她的配偶也同样难辞其咎。同样地,在使徒行传中,亚拿尼亚似乎将她的妻子撒非喇引入欺哄圣灵的罪(徒五 2 ),神的国度所要求的,乃是更深的忠诚,越过了地上一切最亲密的人伦关系(十 29 )。 

  26 ~ 28.  毫无疑问的,希律的确对这个要求感到忧愁( 26 节),但他已经落入圈套,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使自己受到这种草率许下的诺言束缚,乃是错误的;照着去做更是大错特错;但若不照着去做,则会在他的贵族面前“有失颜面”,因为他们都已经听见王的誓言了。所以约翰就这样孤伶伶地丧命在死海( Dead Sea )边岸的玛盖耳斯堡( Machaerus )的阴暗地牢里。读者会很诧异:希律那些无情的朝臣面对盘子上的这一道菜究竟会不会大为震惊( 28 节);但马可并未强调道德层面,他只是让这个悲剧故事自己说话。约翰的门徒满有爱心地将他的尸首葬在坟墓里( 29 节),就这样结束了他一生的志业。马可是否认为亚利马太之约瑟的举动(十五 46 )与此类似呢? 

  29.  在巴勒斯坦,这件事似乎标明了那群颇有凝聚力之“约翰的门徒”就此告终;他们在礼仪上的习惯曾经被人引用来反对耶稣的门徒(二 18 )。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约翰的门徒就逐渐离开他,跟从了耶稣,而约翰对此甚表赞同,认为理当如此(约三 30 )。而今,约翰死了,他们回来安葬他,马太福音十四 12 加上一个意味深长的词句,说他们“就去告诉耶稣”,这可能是强调更进一步的联合,虽然马可没有提到这一点。然而,从使徒行传十八 25 与十九 3 看来,在巴勒斯坦以外,约翰的门徒仍然自成一群,那里说他们仍然是在等候弥赛亚来临的一个“小教派”。所以,约翰的门徒乃是十足的正统犹太人(二 18 ),具有弥赛亚的盼望,但仅此而已。他们当中那些没有被逐渐茁壮之基督教会吸收的人,可能已经回头投身基督教出现之前就已存在之爱色尼( Essene )派的活动,因为他们与这个团体有许多相似之处;或是投向异端群体,像曼底安派( Mandaeans ;译注:起源于巴比伦之混合宗教),施洗约翰在此派着作中有极显着的地位。 

  72 见 Johnson :甚至连希罗底的女儿撒罗米那时都是嫁给她的叔父。她乃是希罗底的第一个丈夫所生的女儿。 

  viii. 喂饱五千人(六 30 ~ 44 ) 

  使徒们不仅向耶稣报告他们所做的事,也包括他们所说的;这段记载流露出清新可喜的气息。耶稣甚至在提议有段安息时间之前,先让门徒有时间向祂吐露心意,这实在是耶稣的真智慧。经过宣教行程的疲惫、忙碌,接触陌生的面孔之后,门徒们渴望能够与耶稣独处,共享安息。祂虽然不在乎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参三 20 ),然而祂却没有要求那些疲惫的门徒作同样的牺牲。先前在加利利也有过一趟类似的巡回传道之旅,但有耶稣作伴;这次是那十二个人头一次单单倚靠祂的话语外出传道。 

  33.  在风尘仆仆之后,经由简短的湖上航行,回到熟悉的环境,这对于加利利渔夫们而言已经就是安息与松弛了。但加利利海面积很小,使得群众相当容易沿着湖岸步行,甚至超过小船,因为当时可能不顺风。现代的许多深水港都比整个加利利海来得大,今天普通的渡船也比他们这次所用的船只大得多 73 。在圣经上从来都找不到“大即是美”的理由,神经常在卑微不起眼的地方工作。与罗马或安提阿的规模相比较,基督徒这个小群诚然相形见绌,而这一点对他们而言是极为重要的。 

  34.  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想像到当这群筋疲力尽的门徒在距离岸边尚远,看见这批难以摆脱的群众已经抢先抵达,一定会发出绝望的怨声。他们理所当然是极其疲惫的,这可以说明他们在第 37 节所发的问题何以含有恼怒的语气,此外他们在第 36 节显然是在暗示说群众已经多得无法教导了。耶稣虽然跟门徒们一样疲惫不堪,也像他们一样看见了这批群众,但祂 怜悯他们 ( 34 节) 74 。要注意的是:祂亲自向群众讲道,祂如今并没有叫门徒参与这工作。祂急于想要使他们在疲惫的传道旅程之后可以得着适当的歇息,而祂却毫不顾念自己的困乏。 

  35.  门徒们所提出的抗议绝对是合理的。天色的确 已经晚了 ,而那个地方也真的是 野地 。如果一定要让群众有饼可吃,就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买,而且当然要花费很多的钱,最保守的估计,也要 二十两 银子才能喂饱所有人。所以,他们的估计是相当正确的,只不过遗漏了耶稣这个无可估算的因素。由于耶稣似乎“不讲道理”,他们压抑着的怒气逐渐滋长,因为神的道路对于“天然”人而言永远是愚拙的(林前一 18 )。所以,这个神迹乃是基督教最具关键性之绊脚石的一个例证,所有的人都与这些门徒一起遭受谴责;这是马可将他的材料用在“劝勉”方面的一个例子,而他从未特别引人注意这种用法,就更值得我们注意了。 

  36 ~ 38.  这里的顺序十分有趣。先是门徒们看见群众的需要( 35 ~ 36 节),然后耶稣把供应这个需要的工作加诸他们身上( 37 节)。他们既愤怒亦羞愧地承认自己不足以承担这工作。然后,耶稣提醒他们:他们能够应付任何一个不是他们自己所引起的意外事件(因为我们不能“试探”神,太四 7 )。虽然他们所拥有的完全不足以应付,但只要先把它完全献给耶稣,让祂使用,他们就能够用所仅有的来满足这些需要。神不常引我们看见一个需要,除非祂的心意是要供应那个需要,而且是透过我们来供应,虽然我们自己可能不愿意。 

  39 ~ \cs17 40.  门徒们有信心,相信耶稣能够,而且一定会使用他们的不足,而这个信心一定得显在叫群众按着耶稣所希望的次序── 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 ──坐下。我们若说这个细节暗示神是一位有次序的神也不为过。祂在时间破晓之时从混沌中产生出次序(创一 2 ),祂甚至在崇拜中也喜爱次序(林前十四 40 ),以防人滥用属灵的自由而引起混乱;哥林多与罗马教会的信徒可能面临过这个危机 75 。但门徒们光有信心还是不够的,信心必须以某种与他们有关的行动彰显出来,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群众企盼的眼神注视之下,如果喂饱众人的神迹没有发生,门徒们这个时候看起来的确是愚昧的;但这信心必须冒险,才能显其真伪。“没有冒险,就没有信心”,即或太过简单,仍是一条极佳的经验法则。 

  41.  耶稣把饼拿起来,祝福了 76 ,就擘开,最后又递给门徒,分给众人。这么作的时候,门徒们几乎是不情愿地被拉入有分于神迹的施行。所以,在较深的层面上,耶稣自己在成为肉身之时也取了人的身体,而且祝福它,虽然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其实没有提到这一点。但马可的读者一定会记得:在最后晚餐时,耶稣如何拿起饼来,祝谢、擘开,然后才递给祂的门徒吃,说:“这是我的身体”(十四 22 )。只要我们把生命交在祂的手中,祂也能够照样拿起我们的生命,祝福、使用,使我们四围之世界中渴慕神的群众能够蒙福 77 。然而,我们灵意解释这件神迹固然合理,但是如贝罗所坚称的,一定不可忘记,很久以前那一天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五千个人的确吃饱了。由于长时间聆听神的话语,他们的确已经饿了,但那并不能降低这件事的真实性。 

  42 ~ 44.  神的供应有一个标志:它永远是够用的,而且超过我们的需要而有余;然而神也有一个典型的管理方式,就是绝对不可以浪费( 43 节),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习成为神丰盛恩赐的好管家。十二个门徒大概每个人都收集了一个篮子的零碎,而且我们也可以确定这是他们往后几日的食物。他们不能够随便将耶稣已经预备的食物扔在一边,然后期望祂每一天都再施行类似的神迹。虽然那么做一定会非常令人振奋。我们必须注意:神保证要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但未必会满足我们所有愚昧的愿望:湖畔的那一餐使人饱足,但食物却很简单。总是会有一些人埋怨神的供应。在旷野中的以色列人很快就对“天使的食物”(诗七十八 25 ;中译“大能者的食物”)感到厌烦,要求更多属地的食物(民十一 6 )。当门徒们第二天,或第三天嚼着鱼干和不新鲜的硬面包时,许多人无疑会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神的经营中,我们所谓的超然逐渐变为自然;祂透过这两种方式来满足我们的需要,但就着祂的供应而言,这两种方式并没有分别。 

  73 葛伦伯( Grollenberg )收集的加利利海照片是最佳说明。 

  74 我们要留意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有多少最初都是源自怜悯人的物质需要,无论它们也同时具有什么神学目的。然而,这又是耶稣的神迹与旧约先知(如以利亚和以利沙)的神迹另一个连接的环结。耶稣之工作在属灵上乃是承接这些“先知的神迹”,而不是承接希利尼人之所谓的 theioi andres (“神圣的人”)所行的奇事。而这种希利尼人的群体是否存在,近来已经受到质疑,见 Craig Blomberg, The Historical Reliability of the Gospels ( IVP , 1987 ) , pp. 81ff ;也见 Kee , IDBS ,在 'Divine

  Man' 项下。 Kee 正确地指出:“在主后第一世纪之基督教或异教作品中,没有这方面的可靠记载”。所以他认为马可福音中之耶稣的神迹与犹太人末世盼望的观念一致:神迹是国度降临的征兆。 

  75 姑且不论对错,初期教会常认为这些喂饱群众的神迹是圣餐的预示,这种观点必然不会被忽略,而这种解法也就不像乍看之下那么离题。但它也可能只是目击证人所留下来的一个栩栩如生的细节,以示记载的确凿。 

  76 柯兰斐认为 bera{ka{h (祝福)主要对象是神,而不是饼;这是正确的。然而,对于犹太人而言,在神的名被尊为圣之时,擘开的饼也连带着一起被分别为圣。这一点阐明了新约圣经中许多的经文,或许“陈设饼”(二 26 )也是一样。 

  77 后来有些人读马可福音,或认为这件神迹与喂饱四千人的神迹有主餐的含义:约翰无疑作如是想(约六)。但是这种解释却令当代注释学者如贝罗等甚为恼怒,他们认为这种说法无异要推辞使人饱足的责任。倪恩瀚则认为这件神迹明显与弥赛亚的筵席相关,也指涉以色列人在旷野以吗哪饱足的神迹。初期教会的主餐也是爱( Agape )的表现。 

  ix. 在水面上行走(六 45 ~ 52 ) 

  耶稣打发那些疲劳过度的门徒到更远的地方去,更显出耶稣善体人意的慈爱;而祂自己则留下来叫众人散开,或许是给他们临别的忠告。然而,甚至在完成这件事之后,祂到山上去,却不是去休息,而是去祷告;事实上,只因为看见门徒们的船被暴风摇荡,才使耶稣停止祷告,前去救援他们( 48 节)。这里未必是暗示超然的异象,虽然那也不无可能。从耶稣正在祷告的高山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船,特别是在有月光的夜晚。超自然的因素将会在稍后出现,就是 在海面上走 ( 49 节) 78 。笔者回想起曾经在天黑以后在加利利海上观看这类的船只,在银白色的水面衬托之下,可以清楚看见其黑色的轮廓。 

  这整件事是门徒生活的一个很好的例证,那是不断接受试验,并得拯救的经历;门徒们再次发现到(参四 35 ),他们之所以陷入险境,不是由于自己顽梗的意志,而是由于直接顺服耶稣的命令。起了暴风,并不代表他们偏离了神的旨意所命定的道路;相反的,神为他们所定的路是经过暴风,而到达湖的对岸。而且,耶稣这一次仿佛又把他们给遗忘了似的,他们在夜间独自在海面上摇橹,与恶劣的天气搏斗。然而,这场暴风,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像先前平静风浪之前的那场暴风一样(四 37 );而是一阵讨厌的、持久不断的逆风,需要非常辛苦地摇橹,才能使船稳定。然后,就在黑夜最深、他们最需要的时候,耶稣以他们完全预料不到的方式来拯救他们。在这两场海上风暴(参 4 节)上,门徒们起先必定觉得耶稣好像对他们漠不关心:头一次,祂在船尾睡觉;第二次,祂根本就不在现场,而是在山上祷告。在这两个场合中,祂仿佛对他们的危险毫不在意;然而,结果证明事实并非如此。马可为什么会说耶稣 意思要走过他们去 ( 48 节)呢?或许是要试验他们的信心,就像祂前一次在船尾睡觉一样(四 38 )。他们若有充分的信心,即使耶稣不在场,他们也必定能够安心。另一方面,耶稣或许是在帮助他们之前,要门徒充分体认他们何等需要祂;马可并未告诉我们答案是哪一个。 

  49.  门徒们的喊叫只不过是害怕,甚至未必是祷告的呼喊,更遑论是直接向耶稣发出之信心的呼喊了;但那已足以获得祂即时的回应。神乐意回答我们,并不受到我们贫乏的祈求所限制;有些初步对神的回应,我们自己都嫌不足(九 24 ),却常令耶稣满意。 

  50.  一如往常,耶稣所彰显神奇的能力只有令门徒们更为害怕与困惑。所以,耶稣开始进入他们的处境中,却徒增他们作困兽之争(参九 26 ,医治那被鬼附的孩子),不过很快就会平息。米尼尔指出:耶稣回答时所说的 是我 ,可能是刻意使用神的名字(出三 14 )。这只有增加门徒的敬畏之心,然而它也可以给门徒们一点线索,使他们认识耶稣真正的本性,如果他们心里尚未刚硬的话( 52 节)。 

  51 ~ 52.  就像前一次在湖面上的暴风一样(参第四章),耶稣的同在带给门徒平安与宁静。但福音书的作者却说他们没有从先前喂饱五千人的神迹学到功课,显露出他们的惧怕与惊讶。在马可福音中,甚至是在门徒身上,小信与心硬都是持续出现的两个罪。心硬乃是缺少属灵的知觉力,没有预备好要学习,至终我们只能怪自己;而更严重者如文士,最后犯下冒犯圣灵的罪。小信则是不能记住神过去的作为,不能将我们对祂本性的认识应用在目前的问题上。如果早期的基督徒,尤其是居住在像罗马这些重镇的,将这些暴风看作是他们必须经受的逼迫,那么这就是一个必须学习的重要功课了。 

  78 在这段上下文中,把海面解释为“浅水”,或者“沙滩”,或者更糟的是把 在海面上走 这个片语译作“在湖畔行走”,在解经学上真是荒谬绝顶。而且这些景象根本不会让这些熟稔的加利利渔夫如此害怕,甚或惊讶。无论我们是否喜欢,马可都是将它描绘成另一个“自然界的神迹”,为耶稣的神性作见证(参 51 节的 风就住了 )。在福音书中,没有一个门徒曾经在水面上行走,只有彼得例外,他是在基督直接邀请之下才得以如此(太十四 29 ),而且甚至连他也失败了。耶稣将某些能力分赐给祂的使徒(如:医病和赶鬼),但绝非祂的位格──神──中与生俱来的那些能力(所谓之自然界的神迹)。在伯九 8 ,神自己被描写为行走在水面上( Schweizer );在创一 2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x. 在革尼撒勒医病(六 53 ~ 56 ) 

  马可福音中这段简洁的记载,一定是在许多类似场合中所发生之事的撮述。耶稣在一个地方医病,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自然而然就传开来。正是因为这样,今天有许多基督徒宣称身体得医治乃是全备福音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种说词似乎越过了圣经上的说法),或者至少是它一个重要的附属品 79 。群众对耶稣有了认识,对于自己的需要有所体认,相信耶稣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且决定要把握有祂同在的机会:在身体或心灵得着医治的每一个例子中,这一切的因素全都存在。群众的反应既率真又不自私。一定有很多病人由朋友用褥子抬来( 55 节),而病人只求能摸摸耶稣衣裳的繸子,这样的信心也使我们回想起患血漏的妇人(参五 28 )。就像她得着痊愈一样,叫这些人得着医治的,不是摸衣裳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而是他们对穿着那件衣裳的人抱持的信心。 

  79 动词 So{zo{ 在新约圣经中的意思既是“医治”也是“拯救”(原先之闪语动词也是如此),这是圣经所用的一种简易的关联用法,从物质的意义衍生出属灵的隐喻。但属灵方面的得救乃是那些信靠基督之人必定可以得到的,而身体得医治却未必然,因为它乃是取决于神的全权旨意。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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