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G 耶稣的降生(二1-7) 1. 由于我们对当时的认识极不完全,而路加所说的事也不易配合我们已知的,这些事实遂产生了一些困难。在亚古士督时代,没有举行全国性人口普查的法律记录;但他的确重新组织了罗马帝国的行政部门,并且也有记录证明,在许多地方举行人口调查。在埃及,这习惯和邻近的叙利亚好像没有什么重要的不同(犹太地是叙利亚省的一部分),每十四年举行一次人口调查。事实上,残存的文件列举了从主后二十年至二七○年的每一次人口调查(Barclay)。但亚古士督去世后,在他的手稿中遗留了许多的资料,例如: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统计数值,最自然的解释是根据人口调查而来的136。如果我们将路加所写的旨意不是解作正规的法律,而是一个行政命令,让整个过程付诸行动,其果效甚至达到遥远的犹太地,那么这就可算是最佳的证据了。
路加当然不必提及这一点(其他福音书作者都未提及)。但这似乎是他计划的一部分,要把他的故事放在世俗的背景中(参,三1)。他认为神是历史的主,而远方之罗马皇帝的行动只是为神的计划和旨意而效力(Fitzmyer:“直译作‘事就成了’”正是暗示这一点)。
2. 居里扭的部分有更进一步的困难。他在主后第六年作叙利亚巡抚时举行过人口普查(约瑟夫,《犹太古史》XViii.26;徒五37也有提及),引起强烈的反对,加马拉的犹大(Judas of Gamala)领导百姓叛变(《犹太古史》XViii.3及下)。这次的人口普查要比这段经文所提的晚,但有些碑文证实,居里扭于主前十年到七年在叙利亚省担任罗马帝国的军职。如果人口普查的间隔是十四年,那他的官方资格就与此段经文所提的时间范围吻合。这一次的人口普查,除了路加福音之外没有任何记录,但这一点却也未必尽然。约瑟夫告诉我们:大约在这个时间,“全体犹太人”起誓效忠该撒(《犹太古史》XVii.42),这可能是反映一次人口普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特土良(Tertullian)说人口普查是在撒土尼努(Saturninus)治下举行的,他是主前九至六年的叙利亚巡抚(Adversus Marcionem iv.19)。这不在圣经的记载中,所以,如果这个说法可靠的话(有许多学者怀疑137),特土良必定是依靠其他的证据。在第二世纪中叶,游斯丁(Justin)向罗马人保证,他们可以看见居里扭的人口普查记录(I Apology 34)。有些人主张主后六年的人口普查一定是第一次的,因为百姓们是因不熟悉而背叛;反之,若曾举行过一次,第二次一定可以被人接受。但有一适当的主张是:在路加所写的这时间,希律必定安排了所有的细节,而且,“希律好像在治理犹太人方面非常娴熟,擅长托辞种族的爱国心,来隐藏命令的外国特性”〔Easton,引用于曼松(W. Manson)的书中〕。在路加福音的人口普查中,百姓回到他们的家乡,而罗马的人口普查一定是在居住地登记,这事实也可支持这个主张。杜纳(N.Turner)根据文法上的理由,主张我们应该将路加的话解为:“这次人口普查是在叙利亚巡抚的人口普查之前所举行的。”138。
3. 命令每个人返回自己的家乡,对我们而言,这种人口普查方式似乎很令人好奇;但至少有一个古代的这种命令保存下来,是主后一○四年埃及巡抚的布告,命令每一个人返家记入名簿139。
4-5. 既然约瑟是属大卫家的人,他就必须回伯利恒去报到,这城称为大卫的城(虽然在大卫离开这城后,再没有与这城接触的记录;同样的,耶稣在那里降生后,圣经也从未说到祂曾访问过这城)。马利亚可能没有必要陪同前往,但也没有明文规定这种特殊情况;即使她有什么资产,约瑟处理也就可以了。这是有可能的。也可能是约瑟不愿把她留在拿撒勒。从马利亚怀孕开始,她有三个月时间与以利沙伯在一起(一56),而我们也无法知道多久之后举行婚礼,但若太晚举行,就可能要冒被人毁谤的危险。路加称马利亚为他所聘之妻,可能是因为:虽然他们已经结婚(太一24),但还未圆房(太一25)。
6-7. 神儿子的降生,描述得非常简略。布是长布条,可以将孩子层层包裹起来。马利亚亲自将孩子包裹起来,可见生产的过程很孤单。把孩子放在马槽里,传统上都被解释成耶稣是生在马厩里,可能是如此;但耶稣也可能是在非常贫苦的家庭中出生的,牲畜和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之下居住。有个传统可以回溯到游斯丁,说这事是发生在山洞中(Dialogue with Trypho 78),这可能是对的。有些人认为是在露天下出生的(可能是在客店的中庭里),那里可能有个马槽。事实如何,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每一件事都显出贫穷、卑微,甚至被弃绝的。客店里没有地方,可能是约瑟太晚出发,或者是客店的主人不愿让他们入内。另一个可能是这里所用的字,可能不是客店的意思,而是屋子里的一个房间(如:二十二11);可能是为约瑟和马利亚预留的,但在他们抵达之前被别人占用了。
我们可能应该思想:这件事结合了遥远之罗马皇帝的谕旨,以及拿撒勒人的闲言闲语,使马利亚在这时来到伯利恒,正好应验了基督降生地点的预言(弥五2)。神藉着所有的人来作工,好成就祂的旨意。
H 天使与牧羊人(二8-20)
8. 牧羊的人所牧养的羊群,不无可能是为圣殿献祭用的。犹太人认为羊群只能留在旷野里(米示拿,Baba Kamma 7:7;他勒目(Talmud), Baba Kamma 79b-80a〕,拉比规定:在耶路撒冷和伯利恒附近之间所发现的动物,都必须用来作献祭的牺牲(米示拿,Shekalim 7:4)。同一条规定也说到,逾越节的祭物必须在节期三十天内(即在二月份)找到。既然羊群可以这样牧放在冬天的田野中,就不能排除耶稣降生的传统日期。真正的日期,路加丝毫没有提及,仍是相当难以确知。牧羊人是声望很差的一班人,他们工作的性质使他们无法遵守律法上的礼仪,而这些礼仪对敬虔之人是极其重要的。更可惜的是:当他们在乡村附近过着游牧生活时,有易于混淆“我的”和“你的”这种不宜的习惯。他们被人认为是不可靠的,不许在法庭上作见证(他勒目,Sanhedrin 25b)。我们毫无理由认为,路加福音中的牧羊人不是虔诚的人,不然神为什么要把这种特权赐给他们呢?但他们的确是出身于受人蔑视的阶级。
9. 使者的身分不详。但因他的显现,“主的光辉在他们周围闪烁着”(Phillips),使牧羊人们极为震惊。
10-11. 天使首先叫他的听众们安心(参一13、30)。他继续解释说,他是带着好而喜乐的信息而来的(译作报……大喜的信息这个动词,后来特别用来指福音的好消息,在七十士译本中用来指神百姓的得蒙拯救,如:赛四十9,五十二7;亦参,赛六十一1)。大喜的音调那么早响起,是极令人震惊的。民(Laos)正常的意思是指“以色列民”,而不是指一般的人。救主的信息对每个地方的人都极为重要,但它最先临到的,是神古老的百姓。救主(对观福音中只有这里才用这称号来指耶稣,约翰福音中也有一次)称为主基督,希腊文的表达方式在新约圣经其他地方找不到,其字面意义为“基督主”,我们可能应该将之解为“基督和主”(参,徒二36;林后四5;腓二11)。基督是希腊文的“受膏者”,类似的意义在希伯来文的音译则是弥赛亚。受膏是为了祭司或君王的特别服事,但犹太人都期望神有一天会打发一个非常特别的拯救者前来;祂不只是“一位”受膏的,而是“那”受膏者——弥赛亚。天使所传扬的正是这一位。主在七十士译本中是用来指神的(它也用在别的方面,但这就是耶和华这个名字的希腊文译法)。这样,主基督是所能用来形容这孩子的最崇高的词句。
12. 天使赐给牧羊人一个记号,藉以结束他的信息。这可以帮助他们认出那个婴孩,但也可以验证天使话语的真实性。那个晚上在伯利恒城里,可能有一个或两个婴孩包着布,但当然只有一个会卧在马槽里。
13-14. 信息结束了,忽然有一大队别的天使显现,赞美神。这里称他们为天兵,即“军队”,正如本革尔(John Albert Bengel)所指出的,一队军队传和平的消息,这是矛盾的。他们首先说到荣耀归与神,这是地上要有真正平安的先决条件。祂所喜悦的人,这句话在经文及翻译上都有问题,RSV与和合本的译法要比“平安、喜悦归与人”(AV、和合本小字)正确,后者是许多晚期抄本所支持。天使们正在说的,是神将要带来平安“给祂的恩宠所临及之人”(NEB)。这里所强调的是神,而不是人。天使所说的是神所拣选的人,不是拣选神的人。当然了,平安是指神与人之间的平安;是因人类罪恶而造成之疏离的医治。
15-18. 牧羊人急急忙忙地亲自去探个究竟。在中英文里很难传达语助词dē的急促感,但林尼(A. R. C. Leaney)试着译为“来罢!我们赶快去……”。他们发现一切都是像天使所说的:有个婴孩卧在马槽里(这是第三次提及这个卑微的物品)。路加记载了每一个听见这消息之人的诧异。
19. “但是”(中文只作却)将马利亚与牧羊人作一对比(深层的理解?)。他们把消息传开来,她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参,创三十七11)。她把这一切珍藏起来,把它保存在她心灵深处。
20. 路加完成了这个故事,记载牧羊人回去,“为着他们所听见的信息和所看见已经证实的事”(吕译)满心赞美神。
I 婴孩耶稣(二21-40)
路加对与婴孩耶稣有关的资料保留得比其他福音书多得多。
1.受割礼(二21)
耶稣是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在第八天接受割礼(创十七12)。祂是“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5),所以就顺服律法的要求。路加并未强调割礼,事实上,他甚至没有清楚说明割礼的举行。他所强调的是照着天使所起的名来为孩子命名。神的旨意要在这名中显明出来。
2.殿中奉献(二22-24)
这里包括两个相当个别的礼仪:奉献孩子、母亲的洁净。孩子未必要在场,但他们如此接近耶路撒冷,所以这也是很自然的。奉献婴孩所根据的事实是:凡头生的男子(这是指母亲头胎的儿子,但不一定是父亲的)必称圣归主(路加的引文不是逐字引用,而是把几处经文的意义表达出来:出十三2、12、15;民十八15)。虽然路加没有提起,但毫无疑问的,一般付五舍客勒银子赎回头生儿子的规定必然也有遵守(民十八15-16)。
利未记的律法规定: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妇女要不洁净七天,另外再加上三十三天要远离一切神圣的事(若是生女儿,则时间要加倍;利十二1-5)。然后她必须奉献一只羊羔,和一只雏鸽或斑鸠;如果她太穷,献不起一只羊羔,可以按她的财力用第二只雏鸽或斑鸠来代替(利十二6-13)。所以马利亚所献的是贫穷人的祭物。这里提及“他们”(思高、吕译)洁净的日子,相当奇怪;有些人认为耶稣也包括在其中,但较有可能的是:这里的“他们”所指的和下面所提的他们是同一班人,即约瑟和马利亚。马利亚在礼仪上既然是不洁净的,那么,约瑟会沾染污秽也几乎是可以确定的,所以他们两个人都需要洁净。
3.西面之歌(二25-32)
路加记录了西面受了感动,对把耶稣带进圣殿中这件事所作的反应。我们似乎总是把这个人想成一个老人,虽然没有证据,除了他欣然预备面对死亡之外(29节,参26节)。尝试要确认他的身分是个祭司或重要的市民,是毫无必要的。这个名字相当普遍;除了这个故事外,我们对他一无所知。
25-26. 西面是个公义之人。公义说明他对人的行为是合宜的,而虔诚(eulabēs;在新约圣经中只有路加用过这个字)的意义则是“挂念宗教上的责任”(它在古典作品中的意义是“慎重的”)。他所盼望之以色列的安慰者,是那要来之弥赛亚的另一个名字(参SB)。在预期中,祂来临之前有段受苦的时间(“弥赛亚之祸”),所以祂当然要带来安慰。在国家受到压迫的日子中,忠心之人更热切仰望拯救者来到,解决他们的问题。圣灵在他身上,这似乎意味着继续不断在他身上。在旧约圣经中,我们谈到圣灵在特殊时机降在人身上,但很少有持续不断地同在。西面的经历可能是特别的恩赐。圣灵用某种未特别指明的方式指示西面,在他未死之前,将要看见弥赛亚——主所立的基督(参二11)。
27-28. 在应验神的应许中,圣灵带领西面,与约瑟和马利亚同时进入圣殿。西面是“在灵里”(参,启一10等),这包括和合本所译的受了圣灵的感动,但所指的似乎还有更多、更特别的感受。这里称约瑟和马利亚为父母,这并非说路加已经忘了他刚刚告诉我们童女生子的事,也并非他在此用的是一个不知道这件事的来源。“父母这字只是用来指约瑟和马利亚在此时出现的身分”(Godet)。律法的规矩所指的,是为孩子的缘故奉献五舍客勒银子,而不是指为母亲献祭,因为路加说他们如此做是办理“祂的事”(吕译)。西面称颂神,即献上感恩的祷告(这通常是以“主啊!祢是可称颂的”来开始的)。
29-32. 就像第一章中的诗歌一样,这首短歌也是以它拉丁文开头的字而知名——西面颂(Nunc Dimittis)。西面所说的如今是很重要的。如今,他既已看见了神的救恩,即神要藉着祂及时带来救恩的这个婴孩,所以他已预备好要安然去世了。他所用的词句,是指释放奴隶的,他可能认为死亡是“他从长期工作中得了释放”(Plummer)。西面继续说明这救恩不是给任何一个国家的,而是给所有国家的,这从万民已足以清楚看出,但西面更清楚说明是指外邦人和祢民以色列。将照亮……的光与前者联在一起,荣耀与后者联在一起,可能只是诗歌的结构,因为祂的启示也要临到以色列人,像临到其他人一样。但将荣耀与以色列人联在一起则是合适的。在旧约圣经中有许多论及荣耀的地方,尤其是与神向祂的百姓彰显祂自己有关之处。但以色列人看见神的儿子时,将会看见真正的、丰满的荣耀(参,约一14)。祂是外邦人的光,意思并不是减低以色列的荣耀,而是它更丰满的实现。
4.西面的预言(二33-35)
根据约瑟和马利亚希奇这个事实,有些人主张路加在此是引用了一个没有先前来源的故事,因为他们在牧羊人来访之后一定不会再感惊奇。但这说法毫无根据。对于西面知道这一切的事,确有可以诧异之处,无论如何,他所说的远超过牧羊人所说的。我们现在发现这整个故事并非甜美而光明的。救恩必须付上极重代价才能得着,西面忧郁地说出这一点。他为耶稣的“父亲和母亲”(吕译;和合本仅作父母;见第27节之“父母”的注释)祝福。然后他继续用如谜的语句说到耶稣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在新约圣经其他地方,译成兴起的这个字经常用来指复活)。我们无法确定西面所说的究竟是一群人或两群人。若是一群,他就是在说:除非人们失去他们自己属灵成就上所有的骄傲,就毫无他们的地位,他们必要跌倒,落于卑微之地;然后他们才能兴起(参,弥七8;亦参,比喻中的税吏,十八9-14)。若是两群,他的意思是说:耶稣要把人们分开来;那些拒绝祂的人最后一定会跌倒(参,赛八14-15),而那些接受祂的人必要兴起,进入救恩之中。祂要被人毁谤,这是不足为奇的。但祂也要成为“记号”(思高;和合:话柄),这意义就不是那么清楚了。这语句的意思是:祂要显出神的作为来。西面继续说到马利亚的代价。刀(rhomphaia,指一把大型的刀,不是二十二36、38、49、52之小型的machaira)要刺透马利亚的心,是指着耶稣的死说的。祂的受苦不能让她无动于衷。西面最后的话语说出耶稣工作的启示性功能。人们藉着对祂的态度来表白自己。我们至终不能是中立的。当人们看见基督受苦时,他们的反应就显出他们是站在那一边。
5.亚拿的感恩(二36-38)
路加在西面的预言之外,又加上另一个人的感恩,这个人代表的是有组织的宗教,一个名叫亚拿(这名字的意义是“恩典”)的女先知。虽然有许多宗教人士不接受耶稣,但这个最早期的承认,却是出自那些忠心遵守他们宗教之要求的人。除了我们在这里所谈到的以外,对亚拿没有进一步的认识。
36-37. 已有数百年之久,没有出现过先知,所以神兴起这位女先知来是很值得注意的。他勒目只承认有七个女先知(Megillah 14a),所以这不是普通的荣誉。亚设是失落的十个支派之一,但它的一些成员显然仍旧活着,并且保存着他们的家谱。亚拿曾经结婚,七年之后,就寡居了。她究竟是八十四岁,或是守寡八十四年之久,并不清楚。如果是后者,那她一定是年纪非常老迈的妇人,但许多人比较偏好前者。她并不离开圣殿,这可能是指她在圣殿范围内有其应守的岗位,或者较有可能的是指她继续不断的敬拜(“她从不忽略一次的事奉!”参二十四53)。禁食祈求,是个人在团体敬拜之外可以进行的礼仪,指一个很有纪律的生活。
38. 亚拿在这重要时刻进前来称谢神,主要是为着祂差遣祂的弥赛亚来。然而,路加并未详加叙述感恩的内容,或亚拿自己进一步的解释。耶路撒冷得救赎,是用来指弥赛亚完成拯救的另一个方式。所以,在古老的宗教里面,有一群人盼望弥赛亚的来临。
6.返回拿撒勒(二39-40)
路加用约瑟和马利亚回到拿撒勒来结束他的这段故事。他没有提及逃往埃及之事(太二13及下),也无法得知他究竟晓不晓得这件事,或者这件事究竟是在访问耶路撒冷之前或以后。他说到满足了律法的要求,然后就回加利利去了。耶稣的童年,用简略的话语一笔带过祂的成长:身体的、心智的和属灵的成长。
J 孩童耶稣在圣殿中(二41-52)
除了路加所记载的这个意外事件之外,我们对耶稣的童年一无所知。
41. 关于祂父母,请见第27节的注释。犹太人所有的男性,都必须一年三次前往圣殿:在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时(出二十三14-17)。米示拿清楚免除了女人在这方面的义务(Hagigah 1:1),但有些拉比似乎认为她们也应该上去过节,而且有些妇女也的确这么做。对于分散在整个罗马世界或者甚至更远的犹太人来说,三次节期都要全部参加是有困难的,但有许多人尽自己所能地一年参加一次。约瑟和马利亚的习惯是上去过逾越节,这节期是要纪念国家得拯救,脱离埃及(出十二)。
42-45. 当耶稣十二岁的时候,他们照着他们的习惯在这时上去过节。在十三岁那年,犹太男孩就成为“诫命之子”,或成为会堂的正式成员(参,米示拿,Aboth 5:21;Niddah 5:6)。然后,他必须尽他受割礼所代表的一切义务。至少,为了某些该遵守的事,米示拿规定男孩在十三岁前的一两年就该遵守,以致他们可以预备妥当(Yoma 8:4),现在所提的可能就是这时候所发生的事(虽然也可能是耶稣每年都上去,但我们无从得知)。这一次,当祂父母动身回家时,耶稣却仍旧留在那里。在一大群的“旅行队伍”(Rieu)中,父母不易知道一个男孩在哪里。如果是照着后来的作法,妇女和较小的孩子走在前头,男人和大男孩们则跟随在后。约瑟和马利亚可能各自认为耶稣是跟对方在一起。在旅行了一整天之后,他们在旅行队伍中到处找祂,最后想祂一定还在耶路撒冷,所以又重返该处。这里称耶稣为孩童(pais),可能是刻意要与婴孩(brephos, 16)和孩子(paidion, 40)成对比的,这在记载上是有其进展的。
46-67. 过了三天,可能是指从他们开始找不到耶稣起的三天。在一座像耶路撒冷这样的小城,不需花费三天来找祂,更何况祂是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并没有藏起来。他们在圣殿里面,发现祂在教师中间。这是习惯上进行教导的所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孩喜欢这个圈子,显然是毫无问题的。祂一面听、一面问,说明祂渴慕要得知识。在拿撒勒一定缺乏好的老师,所以当耶稣置身在首都中,就善用一切的机会来学习。当日的教育体系似乎很强调问题的讨论(SB)。这给活泼的学生有机会自由地发问并回答问题。教师们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
48. 约瑟和马利亚就很希奇。他们显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类的事。在马利亚质问: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以及提及他们伤心地来找祂时,有着责备的口吻。
49-50. 耶稣实在没有想到,这件事竟然会这么难以理解。对祂来说:最自然的地方是“在我父亲的家里”(现中、和合本小字;参,吕译、思高)。这是耶稣在这本福音书中所说的第一句话。希腊文也可以译成以我父的事为念(AV)。但RSV及现中、和合、吕振中、思高等译本的译法可能是对的,因为父亲的事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做,而祂父母的问题是祂在哪里,而不是祂正在做什么。祂的回答证实了,耶稣很早就对服事神的重要性有清楚的概念,可能也显示出祂与神有特殊的关系。我父这词句是值得注意的,似乎没有类似的经文可引用(犹太人加上“在天上的”,或用“我们的父”或类似的用法)140。这样,有记录可循之弥赛亚最早的话语,是承认祂与神那独一无二的关系,以及祂在天父家中的必要性(应当)。有个犹太人的教训,说到弥赛亚是直接认识神的,不需要人类的帮助,共享这份殊荣的只有亚伯拉罕、约伯和希西家(Midrash Rabbah, Numbers xiv.2)。但路加所说的不止这个。耶稣与神的关系是没有人可以共享的。约瑟和马利亚不了解这一点。他们是一点一滴地认识耶稣的弥赛亚身分。
51. 耶稣是个孝顺的孩子,所以祂就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这是路加最后一次提起约瑟;他是否在耶稣开始服事之前就已过世了呢?)。这还不是祂完成使命的时候,所以祂自然留在家中。至于从前牧羊人所说的(19节),马利亚并未忘记。她可能并不了解,但她记得。
52. 耶稣继续在心智上和身体上成长。神和人喜爱祂的心(参,撒上二26;箴三4)指出属灵上和社会上的进程。类似的说辞也用在施洗约翰身上(一80),但却没有神和人喜爱他的心这句话。在性格上可能有早期的差异,约翰严肃的性格使他缺乏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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