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六章   Ⅲ 教会开始扩展(六 1 ~九 31 ) 

  一 委任七人(六 1 ~ 7 ) 

  使徒行传头五章论及耶路撒冷教会的建立,和因传讲耶稣而招致的敌对。下面一大段开始看见教会在各方面发展宣教的工作。第一、耶路撒冷教会不断增长,传至说希腊语的犹太人,这带来了司提反的殉道(六 1 ~八 3 ) 111 。第二、教会扩展至撒玛利亚(八 4 ~ 25 )。第三,一个埃提阿伯人信主(八 26 ~ 40 )。第四,扫罗归主,他将成为最重要的宣教士,向外邦人工作(九 1 ~ 30 )。犹太人对信徒的逼迫,在司提反殉道的事上达到高峰,同时这件事却带来教会在地域上的扩张,信徒开始超越犹太教的范围,向外作见证。这就成了非犹太人进入教会这尖锐问题的背景。 

  这段记载的开始,是说希腊语的信徒埋怨教会照顾贫困者不周,于是一直照管这事的十二使徒,开始体会自己的担子太重,在最重要的职责上分心了。于是选派了七人,经过按手的仪式,委任他们负责这工作。留意教会这等工作,也选派属灵的人去作。 

  很可能这七个人是从教会希腊语会众选出来的,起初提出不满的,就是他们。其中二人,司提反和腓利,后来亦与十二使徒一样,同样做传道的工夫,大有成绩。我们将发现,司提反的一番话,可以解作他对圣殿和律法的批评。有不少学者因此认为,救济品分配不均的怨言,只是一个更深问题的表层征象;真正的问题是说亚兰语的信徒与说希腊语信徒分作两派,后者对犹太教更具批判态度。这里经文所记述的,其实是选出一批希腊语信徒领袖。 

  这一类的建议颇有可能性;不过有些学者的看法则太极端,他们把初期教会分成两大派系,各持不同的神学观点。我们不如说,当时两组人关系仍很密切,虽然各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崇拜,十二使徒仍作整体的首领,那七人则做希腊语部份的领袖。虽然路加记载他们正式的委派是救济工作者,他也没有隐瞒实际上他们是属灵领袖和传道者。 

  1.  路加指出,这次教会问题的来由,是由于人数逐渐增多。“ 希伯来 ”和“ 希利尼 ”(九 29 ~十一 20 )显然是一个对比。经过许多研究,大部份人都同意希伯来人是指说闪族语系的犹太人,他们也懂一些希腊语。我们大可以肯定,几乎每一个犹太人都至少懂一点希腊语,因为这是地中海以东世界的 通用语 。他们所用的闪族语系,大概是亚兰语,不是希伯来语。相对之下,希利尼人则是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他们完全不懂亚兰语,或只懂一点点。这两班犹太人很可能是用自己的语言敬拜,他们信了主之后,也仍然这样行。前者主要是巴勒斯坦原籍的人,后者则主要是分散各地的犹太人,后来定居在耶路撒冷。后者比前者更易于接受各方面的影响,但我们必须强调,他们仍十分重视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希利尼犹太人对圣殿有很强的亲切感 112 。希利尼人的怨言,就是教会在供给穷人的事上,忽略了他们的 寡妇 。那时分散各地的犹太人,不少寡妇回耶路撒冷终老。她们不能工作自给,一旦用尽所有的,或钱财施赠完了,就会陷入困境。 

  2 ~ 4.  路加在这里才开始把使徒称作 十二使徒 (见一 26 ,二 14 ),可能是与下面的“七人”相对照。他们回答这批评其实是指向他们的,他们承认同时教导和济贫,担子太沉重。事实上,他们两样都未能做得完善。一方面照顾穷人的事遭受批评,一方面自己也觉得在祷告和传道的事工上,未能专心。这不是说 管理饮食 比祷告传道低一级,乃是说十二使徒被选召的本意,是见证和传道。解决的办法,就是另选一批领袖来 管理饮食 。虽然管理一字与译为“执事”的一字为同一字根,注意路加并没有称这七人为执事;他们的工作并没有正式的名称。七人的选派,正合犹太人的惯例,特别的职务多选出七位委员负责。这七人特出之处,就是具有 智慧 (六 10 ,七 10 ~ 22 )和 圣灵 ,也就是有圣灵所启发的智慧,这点与约书亚蒙选召相似。 

  5 ~ 6.  十二使徒的建议,是在教会的一个聚会中提出,得着大家的赞同。七个候选人是由教会会友提出来的,不是使徒所提。七人的名字全是希腊文,表示他们全都不是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当然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也有用希腊名字的(安得烈、腓力),但除了腓利之外,这些名字都不像巴勒斯坦人会取的。 司提反 和 腓利 列在名单最前头,原因是他们在后面故事中地位重要;作者更让我们多认识司提反,描写他是大有信心的人。最后的一位是个进犹太教的人,他也可以算作正宗的犹太人。这里的腓利不是作使徒的腓力(见八 5 ,廿一 8 ~ 9 )。人既选定了,就带到十二使徒面前,把工作委托他们,为他们祷告并按手在他们头上 113 。整个故事叫人联想起选马提亚时的情形(一 15 ~ 26 ),但最接近的故事,就是摩西的助手约书亚被按手委任,记在民数记廿七 15 ~ 23 。这仪式代表了权力的委任,伴随的祷告就是求圣灵充满受托的人(参申卅四 9 )。委任拉比时也用同样的仪式,不过我们不清楚这仪式可否追溯自第一世纪。参八 17 ,十三 3 ,十九 6 。 

  7.  路加描述委派七人的效果,是信徒的见证大为兴旺。他用一个惯用辞句(十二 24 ,十九 20 ): 神的道兴旺起来 114 ;传扬的工作兴旺,得人归主的果效也兴旺。因此门徒的人数继续增加,甚至有些祭司也信了,可见使徒在“希伯来人”中的工作大为扩展,跟着在 8 节之后,又提到在希利尼人中的工作。 祭司 大概是指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祭司,那时为数甚多(估计有一万八千祭司和利未人;他们每年轮值两个礼拜,路一 8 )。有一理论说,这些祭司属于昆兰集团,是被圣殿解职的,这种说法不大可能。 信从了这道 ,就是顺从了福音中信心的呼召(参帖后一 8 )。 

  111 M . Hengel, 'Zwischen Jesus

  und Paulus', ZTK 72, 1975, pp.151-206. 

  112 见 I. H.

  Marshall, 'Palestinian and Hellenistic Christianity', NTS 19, 1972 ~ \cs15 73, pp.271-287. 

  113 L . Morris, Ministers of God ( London , 1954), pp .59f , 88, 他认为是会众按手在七人头上。在此无论如何,不会有“承袭使徒”的思想存在。 

  114 J. Kodell, "The Word of God

  Grew", Bib. 55, 1974, pp.505-519. 

  二 司提反之争(六 8 ~ 15 ) 

  这时用希腊语的信徒开始向同类的犹太人传福音。司提反做了使徒传道与医病的工作。他遭遇到希腊语会堂成员的攻击,他们终于决定控告他毁谤“摩西和神”;更准确一些,就是他说耶稣要改变摩西传递的律法与规条,还要毁坏圣殿。这些控诉不但触怒了希腊语的犹太领袖,也激怒了坐在公会中听控告的希伯来语的犹太领袖。 

  路加指出他们的控诉是假见证( 13 节),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从第七章司提反的讲辞中,就可以看出为什么路加认为控诉不实。不过,也可能司提反的确讲过某些话,只是被他们歪曲了。当然,耶稣曾讲过一些话,成为信徒教导的根据(耶稣曾批评文士对律法的诠释,也预言过圣殿被毁)。可是司提反似乎会比十二使徒更强调这些教导。若他攻击文士对律法的夸张,就被算为是攻击摩西;若他的攻击犹太人将神局限于圣殿里,也足够招致他所面临的敌对。注意后来保罗被捉拿(廿一 28 ),也同样是因散居各地的犹太人对圣殿那种嫉妒的情怀所造成的。评论家发现,路加在写耶稣受害时,省略了假见证的那一段(可十四 57 以下),于是认为他乃是将那一个题目插在这里。然而路加的记载相当重复( 11 、 13 、 14 节),证明他极可能是根据一种资料而写;虽然他特别侧重耶稣与司提反所受的攻击相互呼应。 

  8.  说司提反 满得恩惠能力 ,也许用意在把他和使徒们平列(四 33 )。他是恩赐是由于他被圣灵充满──留意这是他未被立为七人之一 以前 ,已经具备的了。 恩惠 的意思不甚明确,但正如四 33 ,可能是指神恩惠的大能。 

  9.  司提反的活动,触犯了会堂的成员。可能他在会堂内,或在会堂之外,站起来奉耶稣的名说话。 利百地拿 (英译: Freedmen )是罗马囚犯(或囚犯的后代),后来获得自由的。我们知道罗马将军庞贝( Pompey )曾俘掳不少犹太人,后来又在罗马释放他们,这里指的可能是这些人。下面几个团体,与利百地拿的关系,和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楚。不同学者提出不同的说法,从一个会堂(所有人同属一个会堂),以至五个会堂(每组人一个会堂)都有。布鲁斯( Book p.133 )认为是指一个会堂,其中包括四组人里面的利百地拿人(被释放的人);而按希腊文的结构,则似乎两个会堂较恰当,前三者同属一个会堂(利百地拿、古利奈和亚力山太),后两组人属另一个会堂(基利家、亚西亚)。不同地方的人有自己的会堂在耶路撒冷敬拜,是很自然的事 115 ,聚会的人包括移居耶路撒冷的人,和来访的旅客。 

  10 ~ 11.  耶稣应许门徒,当他们要为自己辩护的时候,祂会赐下 圣灵 (路十二 12 ),及 智慧 (路廿一 15 )。早期教会证实了这个应许。他们有能力持守信仰立场,不被驳倒。司提反的对手敌挡不住,就挑唆一些人当众控告他,说听见他谤讟摩西和神。虽然后期谤讟的用法是指妄称神的名,新约此处的用法则较为广泛,指任何冒犯神的大能与威严的事。这项控告的详情,要看 13 、 14 节。 

  13 ~ 14.  说希腊语的犹太人耸动了 百姓 和公会的人,他们就下手捉拿司提反,要查究这件事。很奇怪,这里没有把祭司列在公会的成员中。说希腊语的犹太人就在议会中,设下见证攻击司提反。他们一口咬定(依路加看是虚构的)司提反不住的蹧踏圣所和 律法 。更明确点,就是宣耶稣要毁坏圣殿,又要改变摩西所传的规条。 规条 一定是指口传的解说,是文士对律法的注释,他们看这些是从摩西来的,正如用文字记载的律法一样。因此,攻击口传的律例,等于攻击全部律例。我们不知道,司提反是否已开始按照耶稣在这方面的教训来教导;而这是十分可能的事。至于攻击圣殿,我们也知道耶稣预言它的毁灭(路廿一 5 ~ 6 ),祂受审时,控辞之一是祂说祂要毁坏圣殿,另建一座(可十四 58 ,十五 29 ,参约二 19 )。约翰对这段话的说明,就是用门徒属灵的敬拜,代替在圣殿中物质化的敬拜。在这经文的背后,有一个历史核心,即耶稣曾评论圣殿,教导说它会被祂自己取代。祂就是与神相交的新途径,要取代旧的宗教仪式。消极的说,这教训是对当时的圣殿和敬拜尖刻的批判;积极来说,这教训是指出与神新的相交集中在祂身上,取代了圣殿 116 。如果司提反明白了这一点 117 ,我们就不难了解他的教训可能被敌人解作消极、表面的意思,而成为控告他攻击圣殿的根据,这样,赫肯( p.274 )认为路加把耶稣被审时所受的假控告,转移到这段经文上,就成为无须有的解释了。神命定教会代替圣殿这个观念,从十五 16 ~ 18 可见。 

  15.  公会的人注目看被控告的司提反,要听他怎样分诉,就见他的面貌 好像天使的面貌 。这句话很不寻常,次经中的以斯帖书(十五 13 )记载,以斯帖说王面貌的荣耀,像天使一般;还有第二世纪着名对保罗的描写,也说他有时有天使般的面貌。这是形容一个人与神十分接近,在神的面前,因此反映出祂的荣美(出卅四 29 以下)。这是神加给司提反的尊荣,也表明他的辩辞是神所感动的。 

  115 会堂的核心只需十人可以组成。 

  116 B. Ga/rtner , The Temple and the Community in Qumran and the New Testament ( Cambridge , 1965), pp .120f . 

  117 A . Cole, The New Temple ( London , 1950); but see R. J. MacKelvey, The New Temple ( London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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