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五1. 在饶恕的事上,基督徒所蒙的召是要效法神。所用的字眼(mimētai)在新约好几处地方,都是形容效法别人,用作效法神的只有本节。再者,这个动词更严格地说是“成为”(become )的意思。靠恩典成为神儿女的人必须恒忍,效法神的榜样(参:彼二21),以求更像天父(参:太五44-45、48;路六36)。信徒既得着作祂儿女这个难以置信的尊贵地位,就当以“忘我的恩慈”作为回应(慕勒,CB)。 2. 实际上,使徒更把“效法神”的范围,从饶恕的心进一步拓展到在其他各方面爱人。他再次使用“行走”一语(和合本:行事),可见爱心必须不断彰显(参看二2注释)。爱心,必须是基督徒在生命道上每日历程的特色。本节可说是全段的总结,以一个正面的诫命,摒除一切反面的行为。即使从人类肉体的角度来说,也可以找到完美的例子,可以作为仿效的对象。约翰书信的伟大主题之一,是爱心以爱心作为回应,爱心以爱心作为动机,因着基督最初的爱心,人才能够彼此相爱(参:约十三34;约壹四10-11)。对保罗而言,爱也是同样伟大的主题——将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写给我们的,正是他。
与四章32节一样,连接词正如(kathōs)在此也是显示以什么作为比较的标准。基督在世时,祂的爱如何具体地实践出来,基督徒就要怎样在生命中照样遵行。祂藉付出表达爱,甚至舍了自己(参:加二20)。本节表示基督徒的爱,也同样要透过付出和牺牲表达出来。使徒在本章第25节以此描述丈夫对妻子的爱。约翰壹书三16,则把它应用在全体信徒身上,该节经文道出了本节蕴含的意思:祂为我们舍命,因此“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参:约十五12-13)。然而,不论是保罗作品,或是整本新约圣经,没有一处地方,是单单提及以基督的死作为模范,而不进一步表达其中之救赎意义的。本节指出祂为我们死,并且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部分解经家辩称这里提到祂献上自己,与人类需要赦免无关。这种论调是毫无意义的。本节虽然和四章32节的劝诫没有直接关系,但却用了旧约祭礼的用语,同时形容祂是为我们而死的。
七十士译本的诗篇四十6(来十5引用此译文)中,同时使用供物(prosphora)和祭物(thysia)两个字。前者大抵可解作祂顺服的一生,后者则特指祂牺牲的死亡。然而新约的用法,并不容许我们过分拘泥两者间的分别。这话的主要思想是爱子讨神喜悦,所以在祂里面成为“蒙慈爱的儿女”(1节)之人,也是讨神喜悦的。旧约以“馨香”一语,来比喻所献祭的牺牲在神面前可蒙悦纳(创八21;出二十九18、25、41;利一9、13、17)。基督的祭讨神喜悦的程度,自然比这些祭物更为深刻优越。迈尔(F. B. Meyer)指出十字架对我们来说,只能代表“可怖的景象”,然而“无法量度的爱,无视于代价,为天生不配得着之人”所作的行动,却“使天堂充满了香气”62。由是观之,在基督里过着为神为人自我牺牲之生活的人,不论在神面前还是在世界里面,都满溢馨香之气;这措词在保罗作品中另外两处的用法,可作例证。对使徒而言,腓立比基督徒的馈送就有这种香气(腓四18);因此,保罗不但视自己终身所蒙的呼召“在神面前”是“基督馨香之气”(林后二14-16)更要“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参:约十二3)。
C 光明取代黑暗(五3-14)
3. 保罗在四章17-24节,粗略地谈及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在上一个段落(四25-五2),他比较具体地讨论要摒除虚谎和彼此间的冤仇,并且在言语、思想、行动中,以真理和爱心取而代之。在这里,原本探讨的主题突然从思想基督自我牺牲的爱,转移到奸淫和猥亵这些变态的爱上。使徒知道读者所生活的社会经常面对了什么样的危险,因此对他们坦言不讳63。淫乱,和几乎所有的性变态行为一样,都可以包在porneia一语之内。米登(NCB)说,它包括了“所有婚姻之永久关系以外,放纵性欲的行为;纯粹以性欲作为取乐的途径,不负责任,亦毫不关心其性爱的对象”。这种淫乱可以视作污秽,也可以视作贪婪(NEB作“无情之贪心”),四章19节已经以同样意思使用这字(pleonexia)。或是(or)一词,支持我们在该处经文的注释,即“贪婪”在这两段经文,是特指“肉体的罪”(参看AV之西二11)。淫乱所以是污秽或不洁,因为洁净是按照神的律法和旨意,将性的能力和冲动加以制约和引导。它是“无情之贪心”的原因,是因它自私放纵、损害他人。如此滥用神所赐予的能力,抵触属神生活模式可爱之处,他们必须连提都不可。这话令人联想到旧约不许提及外邦神祗之名,或不准讨论他们崇拜方式的禁令(出二十三13;申十二30;诗十六4)。以谈论这些事为乐,在言语中赞同或姑息这种行径,或闲言闲语、不视别人的罪为严重,或乘人不备引他作淫狎之想,都是与蒙召为圣徒之人(参看一1注释)身分不相称的行为(另参看12节)。
4. 重新开始正面讨论之前,使徒用三个字词来形容基督徒生命中,不得有任何地位的言行。首先列出的淫词(aischrotēs),比歌罗西书三8之污秽的言语(aischrologia)含义更广。一切无耻,也就是说,只要使道德上敏感之人觉得羞耻的事物(参:罗六21),都必须弃绝。保罗接着禁止妄语。蒲鲁塔克说,这是出自醉汉之口的言语,没有意义,亦于人无益。戏笑的话也在禁止之列。按照芬德莱,这词和上一个的分别,在于它不是愚笨人的言语,而是聪明人口中的无聊话。eutrapelia一字在古典希腊语中并没有不良的含义。它可以是指“多才多艺”,也可解作“机警的应对”,但在本节中,它对基督徒却是不相宜的。保罗不是说基督徒要时常不苟言笑,他大概是意指“轻浮机伶的俏皮话”,“往往流于进退失据的不得体”(罗宾逊)。
他用双关语劝勉读者以感谢的话(eucharistia)取代戏笑的话(eutrapelia)。罗宾逊如此翻译:“美妙(eu-)的机巧,要以更真实的美妙感恩超越其上。”加尔文等学者将eucharistia解作“恩典的言语”,因为四章29节说“污秽的言语”要被“叫听见的人得恩(charis)”的话语所取代。但这个希腊名词并没有这种含义较广的用法,其相应形容词倒是如此使用。最低限度,把它广义地解作感谢是可行的。到了本章第20节,保罗会进一步讨论感激的恩。在此,他坚持感谢是语言最理想的用处。他并没有道学地禁止讨论性,也不是要古板地压抑幽默,只是严禁有损属灵生命的“轻率话”(NEB)而已。反之,谈话的主题如果是性、财富,或人物的话,他会要求讲者让感谢和赞美的心引导他的说话(参:来十三15;彼前四11),以求看见并体认神赏赐的可爱和美丽。如此,言语便会纯洁光明。
5-6. 使徒郑重地指出,刚刚他所列出的人们生活中的罪行会导致什么结果。这些罪和所有未经悔过的罪一样,都能将人摒诸神国的门外。他说:“你们要肯定这一点”。RSV将这话作祈使语句翻译,但它亦有可能是陈述句:你们确实的知道。这句话在原文一共用了两个不同的“知”字,以加强语气。虽然由初闻基督福音开始,已经知道这教训,他们仍然不可被人欺哄。轻看罪,藐视其结果的人时常都有,当时也不例外。但保罗写这话时,可能是特别知道读者之中,有人受了早期诺斯底主义的影响,以为肉身上的罪与属灵生活是互不相干的。又有人以为从律法底下得了自由,就可以继续犯各样的罪(参:罗六1)。他坚称这些人所说的是虚浮的话。神的话是郑重而真确的。“爱好淫乱或污秽,或以得利为偶像的贪心人,没有一个在基督和神的国里是有分的。”(NEB)惟有真心悔改,离弃犯罪,信心才为人开路,使他在神的国中有分。不然,这人就会因这些事,继续作悖逆之子,不为神的儿女(参看二2注释);继续作“可怒之子”(二3),无法靠恩典承受神国为产业。没有了赦罪的赏赐,人就因罪站在神的忿怒之下,受祂审判。审判的部分结果,是他们如今与神生命隔绝的现实(参:罗一18-32)。但更大的部分,要等到全人类站在他们的主兼审判官面前的那日,才会发生。
本节列举的罪,基本上是第3节所用的字眼。“贪婪”和“贪心”,同样与淫乱有关。这里,更进一步将贪心的罪等同于拜偶像(参:西三5)。因为,所专注的无论是金钱还是放纵性欲,其果效都是将偶像或心中渴望的目标,放在比神更为优先的地位上。对犹太人来说,拜偶像是最严重的罪。布鲁斯说的大概没错:“不可贪心之诫命在保罗属灵经历中所扮演的角色(罗七7及下),无疑使他深切体会到这个不易捉摸的罪,是何等致命的罪。”关乎审判的郑重警告,在此与“肉体的罪”相连,令不少人联想起某些问题。这些罪是否比其他所有的罪严重?本节是否暗示与性有关的罪,是不能赦免的,能将人摒诸神国之外,万劫不复?保罗在与本段经文十分相似的哥林多前书六9-11,以及歌罗西书三5-7中,为第二个问题提供了答案。他能够对读者说,他们之中有人曾经犯过这些罪,但已受造为新人,得着赦免和洁净。事实上,我们也不可以说新约将这种罪,看得比骄傲和某些较难捉摸的自我中心行径恶劣。但无论是旧约的律法、先知,还是新约的福音、书信,都不容许人轻看能够割裂婚约、破坏家庭的圣洁、产生没有父母养育之婴孩的罪孽。最后需要一提的,是基督和神的国一语的形式。神的国就是基督的国。这里没有明言基督是神,然而本节的结构是将“基督”和“神”包罗在同一个定冠词(如英语之the)底下,以致如魏斯科所言,两者间的“联系,与认为主不过是人的看法,互不相容”(参:多二13;彼后一1)。
7. 所以基于神的审判,和这种罪与神国子民身分互不相容的事实,保罗呼吁读者不要与他们同伙。这字“不单是指合伙,更有参与的意思”(斯托得)。“作他们的伙伴”(NIV),是对宣称自己为基督徒的完全否认。
8. 保罗在此提出新约最普遍而鲜明的比喻,来描绘旧日在异教中和现今“在基督里”的生活,是如何地截然不同。“神就是光”(约壹一5)。光表达了神的威严、荣耀(提前六6),和完全的神圣;又表达了祂定旨要向人启示的真理(诗四十三3)。与神荣耀、圣洁、智慧相反的是黑暗,而与神隔绝的世界就住在这黑暗之中(参看一18注释)。“在基督里”得着生命的,基本上就是从黑暗国度转移到光明国度中的人(徒二十六18;罗十三12;林后四6;西一13;彼前二9)。无论在使徒行传还是新约书信,都可以看见这个象征在初期教会,特别是保罗的讲道和教训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本节需要特别留意的一点是,保罗不直说“从前你们是在黑暗里”。他们周遭的世界,其实并非完全没有亮光,因为神并非没有在世上留下见证。反之,他说的是“黑暗……在他们里面”(艾博特):从前你们是暗昧的。黑暗的是他们的生命,不仅是他们的环境。他又接着说: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他的意思是:“你们若在主里面,就是在光明中,光明也在你们里面。”他们得着了光,自己也就成了发光体(参:太五14)。使徒再一次的命令也是:“活出你们的所是。你们成了光,是光明的子女,光就是你们的本性。”他们必须每日按照在基督里所得着的新本性生活。使徒再次使用“行走”一语(和合本行事;参看二2注释),有效地表明这一点。他们必须有光明存于内心,彰显于生活,在有神旨意光照途径的光明中,行走人生旅程。
9. 这真理的另一个表达方式,是结光明……的果子。所有现代译本都如此翻译,其抄本证据比AV的“圣灵的果子”更为适切。惟现存以弗所书最早期的证据〔赤斯特·比提蒲纸抄本(Chester Beatty papyrus)〕,支持AV的译法,显出在很早的时期,这字已经被改作“灵”。保罗可能不是有意想象光明是种在生命中的种籽,最后结出果子来。他的意思大概是“基督徒的美德是……自然而自发地生长出来”,而不是来自“遵守书上的规例”(凯尔德)。一切良善、公义、诚实在原文都是抽象名词(和合本),RSV把它译成形容词:“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之事”。很多经文都提到“公义”是在基督里之生命所结的果子(如:罗六20-22;腓一11;来十二11)。人际关系的一切腐败、不公(参看四24注释),都没有立足之地。此外一切良善要取代“一切苦毒”(四31),生命的每个层面,都要积极追求良善。罗马书五7中,显示出“良善”(和合本:仁)和“公义”有教导上的分别;“良善”所指的是在道德正直之上,加上吸引人的美丽品格。最后,在无知和瞎眼的黑暗、谬误、虚谎都成为过去以后,基督所带来的光明果子就是“真理”(AV、NIV;和合本:诚实)。
10. 再者作为“光明的子女”,亦包括了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第9节是个插句,本节和第8节是紧密相连的。在日常的生活和抉择之中,他们要认知和遵行神的旨意,在实践之中“学习”(RSV)。第17节进一步讨论这一点。本节所用的分词(dokimazontes)所源自的动词,有时可以译作“认可”(如:罗十四22“自己以为可行”及林前十六3“举荐”),但最普遍的用法是为自己“求证”(AV)。它的要求是慎思明辨(是以和合本作察验)。神虽然赐下光明,却没有免除我们思想和选择的责任。罗马书十二2,要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是与本节最为相近的经文。该处经文译作“纯全”的希腊文euarestos,本节则译为较为个人化的“主所喜悦的”。支配行在光明中之人所渴想和抉择的,是他们已经下定的决心:求主的喜悦(林后五9;腓四18;西一10),不求自己的喜悦(加一10)。
11-13. 暗昧的旧生命基本上是无益的(参:罗六21)。使徒并不是在比较哪种果子比别的果子好。重要的是,在神的眼中,究竟有结果子、还是没有结果子;所栽种的是小麦、还是稗子;收成的是善行、还是行为。行为,只是人没有止境、耗费心力、到头来却是徒劳无功的挣扎,而不是神里面的生命之自然发展、足以使所有人得益的外在流露(加五16-23)。光明的来临既然已经将黑暗驱逐,基督徒就应该不再与人同行这些旧事。保罗在此再次强调第7节的命令。
基督徒对不敬虔行为所有的责任,是“反要加以揭发”(RSV,和合本:倒要责备)。动词elenchō的意义十分广泛,必须倚靠上文下理的引导,才能确定其诠释。它本来是指“使人丢脸”或“使受耻辱”,后来引伸为调查以便指摘或定罪,所以又有了“求证”或“驳斥”的意思(LS)。新约用这字形容人被律法(雅二9)、良心(约八9),以及圣灵的工作(约十六8)定罪。但这意思和本节的解释略有出入。虽然路加福音三19很清楚是“责备”的意思,提摩太前书五20和提多书二15,亦说明基督徒领袖有责备罪行的本分,在本节不可能是单指责备(AV、和合本)。原因是下一节(可算和3节相仿)继续说: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这话的意思是,基督徒不是用言语责备,而是藉着与周遭之人迥异的生命,揭发其罪行(参:所罗门智训二14-15)。“保罗所想中的是一个无声的过程,与光的作为相仿”(斯科特)。这字的用法和全段的思路,都类似约翰福音三20。光怎样显露污秽,在主里面成为光(8节)之人的生命(不单是言语),也会显露“暗昧无益之事……的本相”(NEB)。
在使徒的心目中,恩典在不信的人生命之中的工作,可分三个阶段——被揭发、容许自己被彰显,最后成为光。他们可耻的行为,开始时是在黑暗中行——“他们看不见自己的卑贱,以为神也看不见”(加尔文)。然而基督的光,却闯进了认识了祂之人的生命。光的来临,成了判断的契机(约三19-21)。恨恶光的人会试图规避,厌恶他们的作为被揭发。他们若容许生命的本相被光照揭露,就会被光显明出来(参:林前十四24-25)。如此,他们的一生会被带到基督面前;愿意降服让祂审视处理的人,就会因祂的怜悯成为光。黑暗被驱除,“一切如此显明的,都全是光”(NEB)。这就是本节的目标,第8节已经明言了这一点——人不但接受光,更成为发光体。这就是基督徒福音事工的真义:一个灵魂的光,造成另一个光。AV将分词phaneroumenon解作关身语态,译作“因为彰显一切的就是光”。但这种用法在新约中是独一无二的,并且可能性也不高,因为同一形式刚刚还以被动语态出现,并且被动语态使全段的意思更加有力。
14. 接下来的引文十分切题,但内容的确出于圣经(赛九2,二十六19,五十二1,六十1),字句却不完全与旧约相符。其形式(它提到基督的工作)排除了这话是圣经中没有记载、却出自于主自己的口之可能。最合理的解释是,本节是另一首早期基督教圣诗的片段(参看19节注释)。它甚至可能是洗礼的诗歌,因为圣经也是用蒙了光照,来形容受洗皈信基督(参:来六4,十32)。布鲁斯(EE)指出,“很重要的一点”,是这句话的“节奏完全……与特别为(其他宗教)入教仪式而设的歌曲相符”。所以“基督徒沿用了这节奏,在基督教入教仪式中使用”的看法,是真有可能的。三个关乎转向神的比喻,在此互相连结——睡醒、从死里复活、出黑暗入光明。罗马书十三11也作出同样的挑战,要人从不负责任和犯罪的睡眠中“醒过来!”奥古斯丁(Augustine)就是因这经文皈信基督(参:帖前五6-7)。第二章开始时,曾经将罪形容为属灵上的死亡,又表明了基督的赏赐就是使人有新的生命。这几节的主要象征是光明和黑暗。本节所用的动词epiphauō,等同于七十士译本约伯记二十五5和三十一26中,形容日月发光的epiphauskō;又等同于马太福音二十八1和路加福音二十三54中,描述新一日晨曦破晓的epiphōskō。所以,最好是将这话解作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和合本NIV)。
D 智慧取代愚昧(五15-21)
15. 使徒说必须与异教生活的罪断绝关系时,又谈论到脱离旧生命的黑暗,在主里成为光。然而光除了象征纯洁以外,也是智识的象征。读者在基督里已蒙光照。因此必须每日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生活——保罗再次使用“行走”一语(和合本:行事,参看二2注释)。他们已得智慧的赏赐(一8),也能在凡事上祈求智慧的灵(一17),因此必须在生命中彰显神的智慧(三10)。按照上文下理,和保罗在歌罗西书四5所写的平行经文,可见“用智慧与外人交往”,是他对在非基督教世界中生活的看法。AV译作谨慎行事(和合本同),大概是不对的。副词akribōs在各抄本中有不同的位置。在AV所用的抄本中,它是位于动词“行走”之旁,连接词pōs(RSV:“如何”)之后。可能性较高的版本把它放在连接词的前面,这样用法的有RSV的“所以要谨慎看你们是如何行事”,摩法特的“因此对于你们所过的生活,要绝对谨慎”。“他吩咐他们要留意察看自己是依从什么原则,管理自己的生活。”(麦锐(J.O. F. Murray)〕这命令来自保罗笔下的可能性,远比要他们“准确地”或“严格地”行事为高。保罗自然大可使用这种措词,来形容他身为法利赛人的过去(徒二十六5),但如此形容基督徒生活,却有使律法主义死灰复燃之嫌。
16. 保罗在此也十分实际。行在智慧中尤其与光阴的正确运用有关。他所指的,不单是每日可以有多少时间为神工作(如果保罗心意如此,他所用的希腊文便会是chronos),而是指合宜的时间,即神所赐予的“时机”(故此本节用kairos——参看一10注释)。加拉太书六10的平行经文是:“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NIV则译作:“要尽可能使用每个时机。”所用的动词exagorazō,直译是“买自”(buying from)的意思。在加拉太书三13和四5,它的意思是“买赎”。然而其前缀ex-可能只有加强语气的作用,这字亦有可能已经不再是贸易用语,只剩下“用尽”(NEB)的意思。保罗提醒他们的话现今的世代邪恶,显出他深知使人荒废光阴和时机的压力十分巨大。基督徒不可松懈,反要在生命中胜过这压力,善用每个时机,使他人从黑暗转向光明。现今的世代邪恶,可能亦包括了他们因此是在神审判之下的意思,这也是“时日无多”(林前七29;AV)的原因。所以每个时机都不可放过,不然就太晚了。凯尔德说:“旧秩序在本身腐败的重压下,已经蹒跚地走向灭亡。”
17. 使徒重复说,不要作糊涂人。这次所用的字眼aphrones,表示所缺乏的不是智慧(如果是这含义,则会用15节的asophoi),而是在道德上作出愚昧的行为。如果真要“买下”每个时机,他们日日殷切追求的,就当是有明白的心。这种认知不仅是理智上的,最要紧明白的是主的旨意如何。认识主的旨意,是神为全人类所定的计划(参:徒二十二14);因此,寻求这种知识,远比其他知识更为重要。第10节已经说过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上面已经提过,罗马书十二2将两句话合而为一,说:“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因此,保罗一再将寻求认知、明白,进而遵行神的旨意,形容为基督徒每日当行的首要任务。
18. 旧生活何等愚昧,醉酒是其中一个独特而明显的表征。有史以来,历代的文献都见证人类经常借酒消愁,寻求兴奋和乐趣。除了许下特别的誓言之人以外,圣经从来没有戒绝酒精的要求;反而让每个人凭良心作出饮酒与否的抉择。然而,圣经经常谴责醉酒。这是新约时期教会面对的危险之一,即使是有可能被挑选为领袖的人,也不免受其影响,提摩太前书三3、8,提多书一7和二3都是例证。这里反对醉酒的理由,是它会导致放荡。asōtia一字不独意指醉汉失控的行为(参看这字在多一6与彼前四4的用法),更有浪费的意思。因此,NEB译本中所用的辞汇(dissipation),兼有“放荡”和“挥霍”的含义。其相应副词在浪子的比喻中,用来形容浪子的放纵生活(路十五13;AV)。浪费和缺乏自制都包含在这字义里头。这些都是已经得着基督,以祂为智慧之源头和道路的人生命中,不应存在的事物。
但是,使徒在此不只是消极批评而已:他不会只是单单攫取人生的欢欣和乐趣,而不代之以更高更大的愉悦。使徒行传第二章同时提出被新酒灌满和被圣灵充满,并非偶然之事。该处经文所提出的,在此又再重复的暗示,是基督徒知道除酒以外还有更佳办法,能够使人超越低潮和枯燥乏味的人生;不必酒精,就可以挪除过度自我意识,并使人拥有敏捷的思想和言行。这办法就是被圣灵充满。本节希腊原文的结构,无可讳言是有一些奇怪之处,不然RV就不会在旁注提出另一个翻译“在灵里被充满”了。通常在新约希腊文中,“灵”字是以所有格出现在形容“充满”的动词或形容词之后(徒二4,四31,九17,十一24,以及十三52)。介系词en(in;“在……里”)虽不常作此用,但并非绝不可能,使徒行传一5“在圣灵里受洗”(直译)就是例证。罗马书八9,用“在圣灵里”来形容基督徒的经历,与仍“在肉体里”的非基督徒生命对照(和合本分别译作属圣灵、属肉体)。再者,在以弗所书中,“在圣灵里”和“在基督里”一样,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另参希腊原文中的二18、22,三5,六18)。被圣灵充满和“在圣灵里”生活(参看二18注释)这两个概念,似乎同时在这里表达出来。介系词en在新约中往往有“以……、用……、藉着……”(with)的意思,而且在上一个句子中,en亦与关系代名词同用(能使人放荡直译是“有放荡在其中”),都是对于上述概念合用的举证。仅将这话解作被圣灵充满,其实是剥夺了它在上文下理中清楚存在的含义。况且若不靠神的圣灵,基督徒怎能被圣灵充满呢?最后值得留意的是,在希腊原文中,动词为现在祈使式(present imperative),这时态表示接受圣灵,使人生每个细节都被祂所渗透控制,并非“一次过”(once for all)的经历。使徒行传开始的前几章,记载相同的几位使徒一再“被圣灵充满”(如:徒二4,四31)。这真理的实际应用,是基督徒必须容许生命不断地被神的灵一再充满。因此,NEB译作“让圣灵充满你们”。
19. 信徒非但不可藉放荡(asōtia)表达醉酒,反而要藉着唱诗和赞美,表达在灵里的欢欣。鉴于本节出现的次序,有人提出基督徒聚会时,可能也有上述的醉酒现象(参:林前十一20-21)。但是,这样限制醉酒和唱歌是没有必要的。本节说基督徒要如此彼此对说,意思是基督徒不论何时聚集在一起,圣灵充满将会彰显在团契生活中,并且以诗歌和赞美表达喜乐。诗章(psalmos)本来是指竖琴伴奏的歌曲,在此除了旧约的诗篇以外,大概还包括了与旧约诗篇精神相仿的新歌(如:路一46-55、68-79,二29-32)。在古典希腊文中,hymnos是赞美神祗或英雄的欢乐抒情诗。在以弗所书前面部分,已经有一些可能是早期基督教赞美诗(和合本:颂词)的例证(四4-6和五14)。其他可能是圣诗片段的经文,其中包括了提摩太前书一17,二5-6,六15-16;提摩太后书二11-13;启示录四11,五13,以及七12。颂词和灵歌是否可以严格区分,值得商榷。基督徒每个喜乐的表现都是受欢迎的,但都应该是发自内心——事实上“旋律”〔和合本:(心)和〕有时是可以只在内心,不须以言语表达的——并且要以主为颂赞的对象。新约有几处类似的经文(如:徒十六25;林前十四26;西三16;雅五13),显出诗歌在初期教会中的地位。第二世纪的蒲林尼(Pliny)和特土良(Tertullian)亦有同样的记载。唱歌素来在教会生活和崇拜中,有崇高地位。圣灵发起的每个运动,都带来了一连串的新歌。
20. 使徒教训说,基督徒无论是藉着诗歌还是依循其他途径,都要不住地感谢神。从上文(参看一16注释)可以看见,这是保罗一再复述的教训,从他的着作而至他的一生,都是此教训的典范。凡事谢恩、常常谢恩的命令,“反映出深切的信心,即使是最不利的环境,神也能把它化为美好。甚至灾祸和苦难,神亦会奇妙地把它变为日后赐福的途径。这个有把握的盼望,是信徒能有感谢之心的凭据”(米登,NCB)。从哥林多后书十一18及下,以及十二5一10等经文,可以参较保罗在软弱、患难、逼迫之时所存的感谢态度。父神是一切福气的源头,因此配得颂赞(参看一3注释)。但是,这必须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因为祂是我们得着一切福气的媒介。所以,我们赞美感谢父神,是藉着祂、奉祂的名而作的。
21. 使徒的劝诫至此话锋一转,虽然出人意表,却非不合常理,反而有引入接下来整个段落(五22-六9)之教训的功用。他在第19节暗示,圣灵所激发的热心并非是独自一人、而是透过团契表达出来的。他曾目睹个人主义对基督徒社群所构成的危险,并且在哥林多前书十四26-33加以指正(又参:腓二1及下,四2)。他根据过去的经历,知道各人甘愿彼此顺服所带来的秩序和纪律(参:弗四2-3),就是在社群中维持团契喜乐的秘诀。矜夸自己的地位和独裁的态度,都有损于团契。顺服一语在保罗书信出现了二十多次,可见这概念对于保罗是何等重要。我们必须留意,保罗未在下一段落具体讨论不同场合的实践之前,首先提出了一较完全、含义更广的应用。基督徒的团契必须不计年龄、性别、阶级,或任何的分歧,存愿意的心事奉所有人、向所有人学习,并接受任何人的指正。
存敬畏基督的心在全本新约虽然再无其他例证,无疑是正确的读法,而非AV的“存敬畏神的心”。“敬畏耶和华”,是旧约一再宣告的人生原则。对基督徒而言,这原则保持不变(林后七1;彼前二17),但他们是藉着基督认识神、蒙召作基督的门徒,而且整个生命都“在基督里”。因此,保罗如今即将表明的,是一切人际关系,都要在基督的权柄底下得着模式、意义、常规(参:林后四5)。马松更加强调,要谨记基督自甘成为众人的仆人(可十45)。家庭关系,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因为无论在什么时代,家总是基督的平安、和睦、爱心,以及纪律彰显得最清楚的地方。
Ⅴ 人际关系(五22-六9)
A 丈夫和妻子(五22-33)
22. 自亚里斯多德以后,希腊人已经熟知“家庭规范”。这些规范成为基督徒训诲中众所周知的部分;参较歌罗西书三18-四1,和彼得前书二18-三7,可见一般。讨论人际关系时,保罗首先处理家庭中最基本的关系,那就是夫妻关系。全段自始至终所关注的焦点是丈夫和妻子的本分,而非权利,这一点很重要。此外阅读本段时,必须了解它紧接在第21节彼此顺服的教训之后,同时顾及加拉太书三28所提到的,在基督里男女平等的前提。然而在保罗的眼中,基督教家庭是有秩序的,他呼吁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参:林前十一3;西三18;多二5;彼前三1-2)。这句话在希腊原文是没有动词的,全节在结构上是从属于第21节的分词。新约一贯强调女性的尊严,一个接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妇女,因着基督的榜样和教训,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是不争的事实。在无数伟大的宗教中——犹太教和回教尤然——女人的地位远比男人为低,新约却强调他们在属灵上是平等的(加三28)。此外,特别是在哥林多前书七3-5,保罗更“鼓吹真正彼此满足的性关系”(艾伦)。身分平等和彼此顺服,是基督教关乎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尤达(J. H. Yoder )说得好,两人“在价值上没有分别”,但家庭要有秩序和合一,就必须有领袖;领导的责任落在为夫、为父者身上64。使徒接着加上短短的一句话如同顺服主,他不是说她和丈夫的关系与她和天上之主的关系完全同等,而是说“在主里面”履行本分,(借用西三18平行经文的措词)“在主里面是相宜的”(又参:六1、5)。
23-24. 男人在家庭之中,处于领袖地位。接下来的经节以爱的至高要求,对这地位加以节制。使徒并不以用“如同顺服主”来描述妻子的本分(22节)。夫妻二人对彼此间的关系,当以基督和教会的关系为模式。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在本段接下来的经文中,使徒反复以这两个关系互为例证。他用婚姻关系,来描绘基督和教会之间,爱和倚靠、权柄和顺服的深切属灵关系。如艾伦所说:“与圣殿之于基石,甚至身体之于头相比,婚姻为教会之于基督的关系,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描绘。比喻从无生命的物体和生物学的范畴,移转到最亲密的人际关系。”这比喻固然有旧约的背景,即众先知将耶和华形容为祂百姓的丈夫,与他们立婚姻的约。即使在他们拜偶像、有如不贞的妻子犯奸淫时,祂依然以坚定不移的爱爱他们(如:赛五十四1-8,六十二4-5;耶三6-14,三十一32;结十六,二十三;何一-三)。主所讲的比喻也用了同样的类比,并且在应用上加以延伸(如:太九15,二十二2-13;二十五1-10)。另一方面,婚姻亦因为可与基督和教会的关系相提并论,变得无限高贵。有关圣经中头(kephalē)字的意思学者间有不少的辩论。部分研究强调头是“源头”65,不是“领袖”。四章15-16节,形容基督是叫“全身都靠他……渐渐增长”的头;基督“使教会能以成长;把她结合为一;照顾每个肢体,使她得着喂养;给她力量,使她能够在爱中建立自己”(巴斯,AB)。我们可以明白这些学者的想法,创世记二18-24也包含了“源头”的概念,然而按照本节的上文下理,和这字在圣经其他地方(如:弗一22;西一18,二10)的用法,很难惕除领袖的概念。
不过,使徒并不以用头和身体来形容基督和教会的关系为满足,更进一步指出基督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或许,这话暗示上述类比的有限。然而鉴于下面的经文,使徒是否已经开始讨论类比的另一个部分,颇值得商榷。主为教会之救赎所作的牺牲,若从一较低的层次思考,其实与丈夫为妻子的好处付出的爱和牺牲平行。丈夫是“妻子的庇护者”(布鲁斯,EE)。
但进一步讨论这点之前,保罗再次强调妻子的本分。教会必须顺服基督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保罗说,妻子也要照样顺服丈夫。现代人重视妇女解放,女性又在家庭以外任何有男性涉足的事务中,都找到了立足之处;原文句末的凡事,在今天的情境下似乎不易被人接受。女人与男人相比,是否有同等的自主权利?已婚妇人是否可以投身于事业,达到与丈夫同等的程度?新约所提供的答案,是在不牺牲神为家庭所建立的生活和关系,以及整个基督徒社群所定模式之前提下,她可以这样作。女人能够在社会中担负任何职务或责任;但是如果她已经在神面前,接纳了婚姻和家庭所带来的责任的话,后者就是她的首要任务。用本节的词汇来说,这就是她与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之间的关系。“教会怎样全心献身于基督,妻子也当怎样全心接受她在家庭中的地位,毫无保留地投身执行为人妻、为人母的职责”(艾伦)。然而凡事顺服丈夫,并不表示她处于一个可以恣意发号施令的人手中。圣经对丈夫责任的形容,是自我牺牲之爱这个至高的要求。妻子的顺服是在此前提下,以及鉴于第28-31节所表达的合一理想而顺服的,以致她“永不会觉得委屈或受辱”(艾伦)。丈夫对妻子的完全忠诚和对家庭的责任,与圣经对妻子的要求相比,诚然同样的高——两者虽然不同,却彼此互补。
25. 现在,使徒转过来对作丈夫的说话。屈梭多模说:“你看见衡量服从的标准没有?再听听衡量爱的标准。你想妻子服从你好像教会服从基督吗?关顾她,好像基督关顾教会吧。”圣经要求丈夫对妻子所付出之爱的品质,从所用的爱字已经可见端倪。希腊文中还有三个字,可以用来形容丈夫对妻子的爱;对古典希腊文的作者来说,这三个字都是比较自然的选择。表达男对女之强烈情欲的字是eraō,phileō和storgeō则用作形容家人间的感情。这些字本节一个也没有用到。保罗反而选择了典型的基督教字眼agapaō(亚迦贝),即完全无私的爱。这爱不求自己的满足,甚至不求对方以感情回报感情,反而为所爱的对象争取最大的益处。基督对教会的爱,是这爱的标准和模范。“它不但是指对别人实际的关心,更是不断地愿意将对方的利益,放于一己的乐趣和有利地位之上。它包含了忍耐和恩慈、谦卑和善意、信任和支持(林前十三4-7)。这爱代表切望明白对方需要和爱好的心,愿意竭尽所能来满足其需要,助长其爱好”(米登,NCB)。
26-27. 通常来说,保罗提到基督因爱教会所作之事时,要他不同时进一步阐述是不可能的。基督舍了自己,死在十字架上,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这就是祂牺牲的宗旨。我们经常将称义视作一次的作为,成圣则视作一个过程;新约有时容许我们这样作。在RSV中,这里译作洗净之分词的时态,似乎显示成圣是现在发生的事——先洗净,后使之成圣——其实成为圣洁在希腊原文是不定过去式,表示它是一次的作为,而非进行中的经历。新约好几次描述成圣是已经成就的作为,和称义与赦免一样(参:林前一2,六11;提后二21;来十29)。本节所用的两个字眼,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描绘同一个经历。基督的工作是“洁净旧的,将新的分别为圣”,“在时间上两者是同时发生的”(罗宾逊)。
用作洁净的媒介有二:用水和藉着道。究竟用水……洗,即基督教圣礼之一的洗礼,如何有助于成圣的果效,使内心从罪得洁净呢?提多书三5再次将两者相提并论。加尔文无疑道出了其中真义:“谈论过内在、隐藏的成圣之后,他如今又加上了外在的表征,藉可见之事物加以证实。他仿佛是说,洗礼是提供了我们成圣的证物。”在此加上的藉着道一语,排除了任何外在礼仪能够自动传达属灵恩典的想法。道(直译“话语”)大概是指福音(参:罗十8;彼前一25),而非人的誓言(布鲁斯)、信仰的“告白”(摩法特),或“洗礼公式”〔施利(H. Schlier)〕了。这两样是使成圣在人生命中产生作用的媒介,若不相信,就没有果效。如约翰福音十五3和十七17所言,道若被接纳,就能洁净、使人成圣。使徒所用的字句十分简略,他所说的每句话可能都和婚姻的类比有关。本节可能暗指婚礼前新娘进行的沐浴仪式。犹太人的这个习俗可能在当时经已存在,新郎给她婚戒时,说:“看哪,你已分别为圣归给我”(麦锐)。
婚姻和基督要求教会所作之事,两者间还有更明显的类比。保罗呼吁读者思想新娘在婚前所作的准备工夫,目的是使自己能以最美丽的姿态迎见丈夫,被视为荣耀……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教会也要如此迎见天上的新郎(参:启二十一2)。但教会与一般新娘不同之处,是她自己完全无法使自己能够在她的主眼中看为美丽。这一切都必须是祂的作为。祂要这样把教会献给自己。译作荣耀(endoxon)的字眼,是尊贵、荣耀、华美的意思,但本节却暗示教会“一切荣耀都得归功于祂的工作”(慕勒,CB)。惟有倚靠祂成圣和更新的果效,她的玷污、皱纹、罪污和岁月风霜,才能一一除去。保罗进一步使用一章4节出现过的圣洁没有瑕疵;主洁净的工作就是为此。事实上,第一章把它形容为基督工作的整个宗旨和目标。保罗为自己事工所定的目标,也是如此。在哥林多后书十一2,他提及自己对教会有“神那样的愤恨”,要将她“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在歌罗西书一28,他又同样说自己的工作不单是要领人认识救恩,更是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66。
28-29. 本段的构思和论证,就是这样反复进行:丈夫对妻子之爱,当以基督对教会之爱为模式;基督对教会的挚爱和渴望,则以新娘准备迎见丈夫来描绘。如今他接着说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第26-27节虽然是特指基督为教会所作的工作,经文却似乎无可避免地暗示说,即使在有天壤之别的较低层面上,丈夫也不单只是因为妻子美好才爱她,而是要使她更加美丽。基督看见教会一切的软弱和失败,但仍然爱她,以她为自己的身体,要使她真正成圣。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本章虽然到第31节才引用创世记二24,保罗在此可能已经想到这句经文。爱妻子便是爱自己的意思,不是丈夫延伸自私的爱来爱妻子,也不是这样作对自己有利。动词agapaō再次出现,证明了保罗并无此意。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追求最大的属灵福祉,这福祉也是与他藉婚姻结合为一的妻子,从任何一方面来说,同样拥有的最大好处。妻子不是社会地位比他低的人,更不是他拥有的财产,而是他自己的一部分。
保罗进一步讨论这点。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这句话,与创世记二24的思想更为接近。慕勒说,一个人的妻子“在奥妙而圣洁的层面上,是他赖以存活之躯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CB)。保罗说,人会保养顾惜自己身体,所用的正是六章4节和帖撒罗尼迦前书二7描述养儿育女的词汇。这话间接显出,他对于为了苦修而苦修的禁欲主义,是绝不赞同的(参:西二23)。这种对自己的爱并没有错;这是生命的定律。这种生命律的延伸,其实与照顾终身伴侣的婚姻的律是一样的。但当他想到丈夫所欠妻子的“债”,应当给她的是如此亲密的关爱时,保罗又情不自禁地,把这句话再次用来形容基督怎样待教会的完美、奇妙。
30. 保罗如今从纯粹属灵类比的角度,说: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四章25节的主要思想是基督徒“互为肢体”。一章23节和四章12、16节,则以教会为身体、基督为头。虽然AV作“就是祂的骨、祂的肉”(和合本小字),应不是原文所有的字句,而是受创世记二23影响而加上去的;本节的文理依然显示使徒在此的思维,是更深刻地思索基督徒和基督的亲密关系。肢体是祂的一部分,正如在约翰福音十五章,枝子是葡萄树的一部分一样。按照神的旨意,妻子成为丈夫整个生命的一部分,而且丈夫要保养顾惜妻子,正如主以我们为祂身上的肢体一样,使我们成为祂生命的一部分。
31. 我们终于来到影响使徒全盘思想,引自创世记二24的经文。这句出自创造记载的话,是全本圣经关乎神对婚姻之计划,最奥妙、最基本的语句。教会来到容许一夫多妻的社会时,这段经文是反对这制度继续存在的论证,是教会终极的堡垒。它是驳斥性滥交终极的反证;也是婚约因离婚被迫解除时,教会绝不可能感到满足的原因了。被诘问律法为何准许离婚时,主的答复也是现今必须一再重提的答案。在不完美的、需要这种法律的社会中,“因为你们的心硬”(太十九8;可十5),离婚是可以的;然而,离婚总是对神旨意的否定,这是永远不可能更改的事实。主在这件事上没有赐下新的教训,只是就这句经文加以回应(太十九3-9;可十2-12)。在结婚之前,人与父母的关系最为密切,对他们也有最大的责任。婚姻所带来的新结合、新责任,凌驾旧的关系之上。孝顺的本分并没有终止,但如今最亲密的关系、最大的忠诚,则属于夫妻彼此。父母若是试图介入,只会危害这个关系。夫妻二人必须离开父母,父母亦当相应地放弃某些原本天经地义的权利。接着二人要结合而为“一体”;这是神所祝福的关系,也是夫妻双方彼此的安慰和祝福。
32. 然而,保罗在其使徒事工中全心注重的,却是使教会好像婚前的新娘一般预备自己,并且好像妻子一般,在爱、合一、忠贞中与丈夫同住。他看见神为婚姻所定的模式和理想的美好之处,因此竭力劝勉作丈夫和妻子的人,要在日常生活之中,活出这个模式来。但这也是他在个人生命和工作中所遇见过,最能表达基督和教会之奇妙关系的类比。因此,他总是情不自禁地,多次回到这个主题。一方面指出,这是每个家庭都当活出的实际真理;另一方面也是奥秘(mystērion)。这个字在上面的经文,曾经用作描述神在亘古之时,为人类所定旨的伟大秘密;这秘密从前是隐藏的,如今却在基督里启示出来(参看一9注释;又参:三3-4、9,六19)。用作复数时,它则比较广义地形容神的真理(如:林前四1,十三2,十四2)。但有时亦能以单数形式出现,描述神的计划中,某一个已经启示出来的深奥真理(参:罗十一25;林前十五51);本节是例子之一。这是极大的奥秘的意思,是“这个从前隐藏,但在基督里启示出来的真理,是奇妙的”67NEB译得好:“这里所藏的是个伟大的真理。”(在这方面,提前三16是极之近似的平行经文。)本节下半的说话,并非暗示保罗漠视创世记二24按照字面指的是什么。魏斯科说,在说出mystērion一字之后,“圣保罗似乎踌躇了一会,思考这个原始礼仪无数的应用……然后点出其中最伟大的一个”。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两者已合为一体。丈夫为首的地位,他牺牲之爱和投身看顾妻子的本分,都不过是对于基督为首、祂的爱、祂的自我牺牲,以及祂的看顾教会之描绘而已;虽不完美,今世却已无法找到更适切的一幅理想图画。妻子对丈夫的倚靠和接受他领导的本分,描绘出教会在她神圣之主面前,应当如何生活行事。
33. 然而结束全段的,应该是和使徒本来之主旨有关的实际应用。他放下离了题的类比,总结道: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丈夫的本分,是以纯洁、简单,却超然的爱,亦即是包含每一种爱心的最纯洁之部分,以真正属于基督徒的爱(agapē),来爱妻子。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妻子的本分是敬重丈夫。这句话的动词直译是“惧怕”(RV),和第21节“敬畏的心”相同。这字令人联想到惧怕,与本节的意思大异其趣。爱和惧怕是不能共存的(参:约壹四18),然而妻子对丈夫深切的爱心,只能是基于同时包括“恭敬”(AV)或“尊重”的“惧怕”。圣经屡屡呼吁人的,就是要对神心存这种“敬畏”的态度(参看21节注释。译按:和合本的“敬畏”和“惧怕”,在原文是同一个字);应用在人的层面上,也是儿女对父母(利十九3)、百姓对统治者(书四14;箴二十四21)、仆人对主人(彼前二18)的本分。按照本节,这也是妻子对丈夫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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