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廿四章
第 24 章
利 24:13> 人若连神也不惧怕,这是最可怕的……
24:13 以现代人的标准来看,对于亵渎圣名(就是咒诅神)者的刑罚,似乎是过于严厉了。不过这件事显明,神对于祂所期望的──我们与祂的关系,看得多么认真!我们常常以祂的名字起誓,或者行事为人如同没有神一般。当小心自己的言行,要敬畏神,凡事由祂作最后的决定。
利 24:17-22> 心中有冤屈……你会让神替你伸冤吗?
24:17-22 这是给审判官的法规,而不是赞同人亲身报复。实际上,它是说刑罚必须与罪行相符,不可超越限度。──《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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