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版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第三章   第 3 章 

  加 3:1> 魔术,好看呀,你问我知道其力量来源吗?这…… 

  3:1 加拉太信徒被假教师迷住了,他们简直像中了妖术一般。当时,魔术十分盛行(参徒 8:9-11 ; 13:6-7 )。魔术来自掩眼法和撒但的能力。人们只被魔术师的奇幻手法所吸引,而忽略了其来源是多么危险的。 

  加 3:2-3> 我要吃东西才可以长大;灵命成长,不是也要多守点律法,才更属灵,更茁壮吗? 

  3:2-3 有些加拉太的信徒是五旬节的时候在耶路撒冷接受了圣灵的。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因着遵守律法才领受到圣灵。保罗强调他们因为在圣灵的能力里开始了基督徒的生命,因此他们也应该靠着圣灵的能力成长。加拉太的信徒如果要坚持遵守犹太教的律法,其实就是在真理上后退了。我们必须明白自己的灵命成长并不是靠着遵守某些规矩,而是神藉着圣灵在我们生命里做工,才能成就的。 

  加 3:5> 单靠信心,就是觉得很不实在,再做一些,做多些我就会有多一点把握…… 

  3:5 加拉太人知道他们在信主时便领受了圣灵,并非是因遵守律法而得。但是他们仍然对自己的信仰不放心,认为单靠信心似乎太轻而易举了,因此希望遵守某些律法,好与神更加亲近。某些属灵操练(如读经、祈祷)和事奉,可以帮助我们成长,但是绝不能代替圣灵的工作。藉着提出这几个问题,保罗希望帮助加拉太的信徒重新以基督作为他们的信仰中心。 

  加 3:5> 你的属灵生命是奋兴的?是平淡的?给你选,你要──保罗说两者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3:5 圣灵赐信徒能力为神而活。但是有些信徒却要超越这一方面,他们认为应不断处在奋兴的状态。当日常生活过分平静的时候,他们就以为属灵生命出了岔子。其实圣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教导我们持守真道,做正确的事,即使这些事对我们不再有新意和刺激。加拉太的信徒很快就离弃了保罗所教导的福音,去随从城里新来的教师,其实他们所需要的正是圣灵所赐的持久能力。假如你的基督徒生命变得平淡,那就需要圣灵来激发你,每日赐给你一个挑战,使你可以警醒地为基督而活。 

  加 3:6-9> 我所信的我明白吗?单单为这因信称义就教我头痛了,你可以帮我解释一下吗? 

  3:6-9 犹太教士最主要的争论就是,外邦人必须先成为犹太人才能成为基督徒。保罗为要揭露这论点的错误,指出真正亚伯拉罕的子孙是那些有信心的,而不是靠守律法的;亚伯拉罕本人就是因信称义(参创 15:6 )。每一个时代的信徒,不管是什么国籍,都分享了亚伯拉罕的祝福。这对我们是一个安慰的应许、一分伟大的产业,也是生活的稳固基础。 

  加 3:10> 我想我也是个好人,谁说我不可以靠守律法得救?要守的是“所有”?怎不早说? 

  3:10 保罗引用了旧约来驳斥犹太教士,证明律法不能使人称义或得救,只是定人的罪(参申 27:26 )。尽管只是违反一条律法,也会带来刑罚。由于每一个人都曾违反律法,所以每一人都被定罪。律法不能撤销人的罪(参罗 3:20-24 )。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祂就承受了这个咒诅,免去了我们的刑罚,只要接受基督代死,我们就能得救(参西 1:20-23 )。 

  加 3:11> 给我一个机会,我可以做好一点点的,你竟说我不可以靠自己?有什么原因,说来听听…… 

  3:11 要凭藉自己的能力成为义人是徒劳的。你有良好的愿望,诸如“下一次我要做得好一些”,“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但是往往都以失败告终。保罗引用先知哈巴谷的宣告“惟义人因信得生”(哈 2:4 ),就是指出信靠神,相信祂为我们提供的消除罪的方法,靠着祂所赐的能力过每一天的生活,我们就可以打破这必败的定律。 

  加 3:17> 神真不可思义,一个承诺守了那许多年;可是有时我却会怀疑祂是否仍爱我,你不会这样想吧…… 

  3:17 神遵守了祂对亚伯拉罕的诺言(参创 17:7-8 ),即使已经过了几千年,祂仍然没有反悔。神因亚伯拉罕的信而拯救了他;又藉着他赐福给全人类,因为祂所差遣的弥赛亚是他的后裔。环境可能会改变,但是神却是不变的,也不会违背祂的承诺,祂应许藉着耶稣基督来赦免我们的罪,我们可以确信祂必定会如此做。 

  犹太教士与保罗的争论 

  加 3:18-19> 我们常说不要过于遵守律法,免得变成律法主义,但原来律法也很有用的…… 

  3:18-19 律法有双重的功效:从正面来说,它彰显了神的本性和旨意,教导人如何生活;从反面来说,它指出了世人的罪,使人明白不可能靠完全遵守律法而得到神喜悦。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是在于他的信心,而律法在乎人的行为。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显示出惟独信心使人得救,而律法则只告诉我们如何心存感恩地来回应和顺服祂的旨意。越认识神,我们就越看清自己的丑恶,这样,就驱使我们只信靠基督是我们得救的惟一途径。 

  加 3:19-20> 如此说来律法是那么有用,难道救恩也在律法之下?还是…… 

  3:19-20 神赐应许给亚伯拉罕,并没有透过天使或摩西作中间人,是祂亲自赐下的。虽然出埃及记没有提到,但犹太人相信十诫是天使传给摩西的(参徒 7:38 , 53 )。保罗在此指出救恩超越律法;凭信得救与成长超越守犹太律法而得救。基督是神赐给我们最好并惟一到祂那里去的途径。 

  加 3:21-22> 罪,你说它是这么丑陋,谁人喜欢?但人总在其中兜转…… 

  3:21-22 在我们信靠基督蒙拯救之前,我们被罪捆绑,被过去的过失所谴责,也被私欲操纵着去做些我们明知是错的事。神知道我们是罪的俘虏,但是祂为我们开了一条出路,这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人人都被罪所控制,只有相信基督的人才能摆脱它。仰望耶稣吧!因为祂会亲自来释放我们。 

  律法是什么? 

  加 3:24-25> 训蒙老师,我想要,你说律法就是了?这…… 

  3:24-25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就好像老师启蒙孩童,给予启发、引导。律法让我们知道救恩的需要;神的恩典则把救恩赐给我们。今天旧约仍然有它的功效。在旧约中,神启示了祂的本性、对人类的计划、祂的道德规范以及生活的原则。 

  加 3:26-27> 既受了洗,就披戴了主基督?人怎可以披戴了基督? 

  3:26-27 在罗马社会,一个年轻人进入成年阶段,就会换上成年人的外袍,以显示他已成为成年公民,拥有公民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保罗把这一文化理念和洗礼的概念结合起来;当成为基督徒和接受洗礼之后,加拉太信徒的灵命也已经成长,可以担负起更多的权利和责任了。保罗说他们已将律法的旧衣服脱去,穿上了公义的基督新袍(参林后 5:21 ;弗 4:23-24 )。 

  加 3:28> 或男或女,在基督里都归于一,男女原来是平等的…… 

  3:28 有些犹太男人每天早上祈祷说“主啊,我感谢你,因为我不是一个外邦人、奴隶或女人。”基督教把女人的地位提高了。基督教信仰超越了歧视和差异,使所有的信徒在基督里成为一体。不要把基督所废除的等级观念,再次提出来,因为所有的信徒都是祂的后裔,没有谁是高人一等或享有特权的。 

  加 3:28> 我就是觉得与他有点格格不入──尝试欣赏他?这,我…… 

  3:28 若身边的人跟我们截然不同,我们会感到不自在;我们总喜欢跟同一类的人在一起。但是当我们容许自己因某些差异而和其他信徒分隔时,便是蔑视那明确的圣经教导。尝试欣赏跟你或你的朋友不同的人,你可能也会找到彼此的相同点。 

  加 3:29> 神与亚伯拉罕的约,意义重大! 

  3:29 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原是对全人类的,并非单单跟他的后裔有关(参创 12:3 )。所有信徒都分享这个应许,也蒙祝福而成了亚伯拉罕的后裔。──《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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