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8.确认约(二四1~8)
二四1~2 神在出埃及记第二十至二十三章向摩西颁布律法时,摩西是在西乃山上。摩西离开山顶时,神叫他和亚伦,以及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再到他那里去。可是,只有摩西可亲近耶和华;其它人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律法下,罪人与神之间必须保持距离。在恩典下,我们却“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一O19)。律法说:“他们却不可亲近。”恩典说:“来到神面前。”(来一O22)
二四3~8 摩西下山,向百姓颁布律法。他们立即答应遵行,却不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为确认神与以色列民所立的约;摩西先用十二根柱子……筑一座坛(依以色列十二支派),然后将献祭的血。一半洒在坛上(代表神是立约的一方),又将另一半血洒在百姓身上(代表他们立志守约)。
在旧约时代,他悦纳牲畜的死以代替罪人。牲畜流出的血,证明它的生命为另一个生命舍出。献祭的血一方面表明祭牲之死,同时,也象征因这牲畜的代死,罪人就免死而得生。旧约中以牲畜的代死赦免人的罪,只是神暂时的安排,使人仰望耶稣基督为罪人受死,永远除罪(参来9:9-10:24)。摩西在这次的立约仪式中,将祭牲的血一半洒在祭坛上,告诉罪人可以再一次来到神面前,因为那献上的祭牲已经代替他们死了。他将祭牲血的另外一半洒在百姓身上,用以表明他们的罪债已经付清,可以与神和好。藉着这象征的行动,神重申对以色列人种种应许,也教导我们关于耶稣基督舍己受死(赎罪)的功课。
9.神彰显地的荣耀(二四9~18)
二四9~11 接着,摩西和同人再次上西乃山,正如第1和2节所述。他们看见神在荣耀中显现。普遍说,看见神足以致命,但这里却不然。他们都没有被消灭;他们观看神,他们又吃又喝。换言之,他们看见神,并在那里吃平安祭之祭肉。
圣经在“看见神”这题目上似乎出现矛盾之处。一方面,有经文指出不能看见神(出三三20;约一18;约壹四12);但另一方面,又有经文提及人看见神;如创世记三十二章30节、出埃及记二十四章10节和三十三章23节。事实上,神毫不遮蔽的荣光是烈火,足以使观看他的人消灭。然而他也以人、天使或云彩显现出来(申五24),叫人得以看见他,而又能存活。
二四12~18 这里描述上西乃山显然有所不同。这次,约书亚陪同摩西上山,走了一段路程。在摩西离去时,便委派亚伦和户珥作百姓的审判官。摩西在山边等候了六天,那时荣耀云彩遮盖着山顶。然后,神唤请摩西,摩西便到山顶,进入云中,又过了四十昼夜。四十是试炼或试用的数目。这里是试炼以色列人;而非摩西。然而他们却因陷在罪中而失败了。可见,主借着律法显出人心的光景。
摩西这时领受的训示一直记载到第三十一章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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