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注释   六.要求及选得一个王(八~九)

  八1~5 撒母耳年纪老迈了,便想立他两个儿子继承他士师之职。奈何他们是败坏之徒,收受贿赂、屈枉正直。撒母耳象以利般,没有教悔儿子归入正途,故此他一家同样被厌弃了。以色列的长老拒绝撒母耳的儿子约珥和亚比亚作士师;他们希望象别国一样得一位君王统治他们。百姓坚持要立王,以为有了新政体,就会使国家完善。但是由于基本问题乃是人不顺服神,所以其他的问题在这新政府之下仍会照样发生。

  八6~18 神的旨意当然是他亲自作以色列的王。他的百姓要圣洁,不象地上别国的民族。但是以色列人不想与别的民族有所不同,反而想融入这个世界。百姓想跟列国看齐。这正是神所不愿见的事。立王之后,人就容易忘记神才是他们真正的君王。撒母耳为这个要求感到哀伤,然而耶和华吩咐他照他们的要求去行。说到底,他们不是厌弃先知,而是耶和华。求立王并不是错,错在立王的动机和原因。事实上人民不要神作他们的王和领袖。他们要建立法律、军队,并选立一位王来代替神。他们想藉着人的力量管理全族,而实际上只有神的大能,才能使他们在充满敌意的迦南地兴旺。虽然神确曾颁布君权统治的律法条文(申一七14~20),可是在他完美的旨意下,理当由他亲自作以色列的王(八7;一二12),申命记的律法是用来约束日后必出现的恶行。

  撒母耳应允他们的愿望时,严正地警戒他们要求王的行为。简略地说,那王将征收苛税而自富,迫使青年男女服兵役和掌杂务。他们势成奴隶。一个王会给予一些利益,但不可否认也会取去一些。事实上要求军队会带来征兵和纳税,除了这些不能避免的代价外,君王喜爱奢华宴乐,故此最坏的后果是百姓要被强逼作苦工,正如十七节中的奴隶。这种制度后来成为所罗门王之后,以色列国分裂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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