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马唐纳注释   诗  篇   

  第八十二篇地上的统治者受审 

  八二 1 法庭宣布开庭。法官坐在法官席上。那是神自己。祂召开神圣议会的一次特别会议,目的是责备地上的统治者和审判者。他们被称为诸神,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是受按立作祂仆人,以维持社会秩序的。当然,他们事实上只是人,象我们一样。但由於他们的职分,他们是耶和华所膏立的。纵使他们并不认识神,但他们是神正式的代行人,因此在这里有诸神的尊称。这名字的基本意思是大能者。 

  八二 2  首先神责备他们的渎职。他们因贪污腐败而有罪。在他们的管理下,有钱的人得到偏袒,穷人受压制。罪犯逃离法网,无辜的人蒙受损失,不能追索。公平的天秤变成压迫的天秤。 

  八二 3,4  跟着全地的审判者再次提醒他们,他们在社会公平上有什麽责任。他们要保卫贫寒的人和孤儿 .. 困苦和穷乏的人的权利。他们应该作所有受剥削和被践踏之人的帮助者。 

  八二 5  但无论主作何警告,他们似乎都没有任何改善。耶和华好象自言自语一样,祂叹息他们不能按着知识和理解来行事。由於他们自己都在黑暗中摸索,所以我们不能盼望他们可以帮助其它需要指引的人。由於他们不能按着公义和智慧来行事, 所以社会的根基都摇动不稳了。律法和社会秩序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八二 6,7  虽然他们有被提升到天上的权利,但他们将要被扔下来受罚。神称他们为神和至高者的儿子,并不表示他们可以免受审判。他们与世人一样,要受到相同的对待,并且要仆倒,象王子中的一位。事实上,他们受罚的程度较大,因为他们有较大的权利。 

  我们的主有一次跟反对者对质时,曾引述第 6 节的话(约一○ 32 ~ 36 )。当时他们控告祂亵渎神,因为祂自称与神同等。耶稣(回答)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 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 

  对於西方的人来说,这争论可能不是那麽清晰或有说服力,但对於耶稣的听众来说,这显然是强而有力的。他们明白耶稣正在以较小的,来辩明较大的。这论证的说服力如下: 

  在诗篇第八十二篇,统治者和审判者都被神称为神。事实上,他们并不是神性的,但由於他们是神的代理人,所以被尊称为神。他们跟世人最大的区别是,神的话临到他们。那就是说,他们由神正式任命,他们在管理和司法上有较高的权力(罗一三 1 )。 

  倘若神的名字可以象他们一样,这麽宽松地用在人身上,把神的名字应用在主耶稣身上,不是更完全和准确吗?祂已经成圣, 被父神差遣到世上来。这暗示祂自亘古以来,就已经与父神住在天上。其後父神把祂分别为圣,来到世上要完成使命,并且差遣祂降生在伯利恒。 

  犹太人完全明白祂是自称与神同等,他们设法要逮捕祂,但祂却避离了他们(约一○ 39 )。 

  八二 8  我们现在回到本诗篇的最後一节: 

  神啊,求你起来审判世界,  因为你要得万邦为业。 

  那是亚萨呼吁耶和华干预人类的事务,为他们带来公义和公正,代替腐败和不公平。当主耶稣回来统治全地的时候,这祷告将要得到应允。那时候,正如先知所预言: “公平要居在旷野,公义要居在肥田。”  (赛三二 16 )这地享受一段社会有公平和自由,而没有贪污和欺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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