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第26章   上一篇  下一篇

  拾肆·王的受难和死亡(二六~二七)

  一·杀耶稣的诡计(二六1~5)

  二六1,2 在这卷福音书中,我们的主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预先提醒门徒,祂必须受死(一六21;一七23;二○18)。祂这样宣告,暗示祂被钉十字架的日子与逾越节非常接近,“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逾越节真正的意义在这年展现出来。逾越节的羔羊最后终于来到,祂将要被人宰杀。

  二六3~5 正当耶稣劝勉门徒的时候,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还有文士)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他们正密谋计策。他们想鬼鬼祟祟地捉拿耶稣,然后杀害祂。他们再三考虑,认为当节的日子行动不是好时机,因为民间可能极力反对杀害祂。以色列的宗教领袖竟然计杀他们的弥赛亚,这是何等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他们应当最先认出耶稣,对祂为王。相反,他们却成了敌对耶稣的先锋部队。

  二·耶稣在伯大尼受膏(二六6~13)

  二六6,7 一幅众生相图展示在我们眼前:祭司悖逆顽梗,门徒心胸狭隘,犹大势利不义;然而有一个女人热切款待耶稣,使耶稣心里的苦楚稍为减轻。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有一个女人走来,把一玉瓶极珍贵的香膏浇在他的头上。女人不计较她所牺牲的钱财,深深反映她对主耶稣的爱。耶稣便说,她为祂作的,没有比这更好了。

  二六8,9 门徒认为女人太枉费了,特别是犹大(约一二4,5)。他们心想倒不如把钱赒济穷人。

  二六10~12 耶稣指正他们的歪念。她所作的,不但毫不枉费,而且是极美的事。不仅如此,她所作的,正是最合时宜的。救主在世界历史中,只有这么一次受膏,而这次受膏,是为祂安葬作的。这女人抓紧灵里的感动,她所作的事使当时的群众目瞪口呆,全然震撼。她相信主的预言,知道祂要死,所以必须把握机会,否则便永远不再有机会。主被埋葬后,那些计划膏主身躯的女人,因为主的复活,始终未能膏抹主(可一六1~6)。

  二六13 主耶稣宣布,她这简单的爱将永垂不朽:“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任何真心敬拜的表现,都会使天上的院子香气四溢,而且在主心里永不磨灭。

  三·犹大的背叛(二六14~16)

  二六14,15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曾与耶稣共同生活、周游各地、看过主耶稣神迹、听过主无与伦比的道,也见证过无罪的主耶稣的生命神迹。他就是耶稣说“我知己的朋友……吃过我饭的”(诗四一9)的一位,现在竟用脚踢神的儿子。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答应以三十块钱出卖他的主。祭司立即付了他钱价,大概十五美元,何等可鄙的数目。

  不久前,女人在西门家里才膏了耶稣,现在犹大却出卖主;两个对比实在令人震惊。女人看救主为无价宝,犹大却以为祂微不足道。

  二六16 除了受过耶稣的恩惠,犹大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他决意进行这宗可怕的交易。

  四·最后的逾越节(二六17~25)

  二六17 这是除酵节的第一天──这时,所有酵都会从犹太人的家里除去。当主吩咐门徒进耶路撒冷城,去预备……逾越节的筵席,祂必然是思潮起伏,百感交集。晚宴上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令人哀痛不已的意义。

  二六18~20 耶稣吩咐门徒去找某一位不知名的人,那人会带他们往他的家去。这含糊的指引,也许要打破阴谋之徒的计策。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看得出耶稣全然知道每一个人,包括他们所在之处,还有他们是否愿意听从祂。留心祂所说:“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我与门徒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祂安然地面对死亡的逼近。祂以全然的怜悯和恩慈,安排最后的晚餐。那愿意借出房子、让主和门徒守最后的逾越节的无名士,实在有何等大的殊荣!

  二六21~24 门徒用饭的时候,耶稣宣布令人惊讶的事。祂说十二门徒中间,有一个会卖祂。门徒心里满是忧伤和惭愧,因为他们不知道出卖主的人是不是自己,所以都不信任自己。他们一个一个问主:“主,是我么?”门徒一一问了主,余下犹大还没问。这时,主说同祂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出卖祂的人。然后主便拿了一块饼,蘸了肉汁,递给犹大(约一三26)──这做法是一种心意,表示特别的感情和友谊。他提醒门徒,说将要发生的事必然要成就,无法抗御。然而出卖祂的人也必然要付上责任;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犹大独自选择了卖主,自然也要自己承担后果。

  二六25 最后,犹大惺惺作态,假意问耶稣出卖者是不是自己。耶稣便答:“你说的是。”

  五·第一个主的晚餐(二六26~29)

  约翰福音十三章30节让我们知道,犹大接了饼,便出去。那时候是夜间。因此,我们可以推论他没有参与主设立的晚餐(虽然有不少人不同意这讲法)。

  二六26 救主守过最后的逾越节,便设立我们所称的主的晚餐。最重要的材料──饼和酒──已准备妥当,放在桌上,以作逾越节的食物;耶稣给晚餐新的意义。首先,祂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祂递给门徒时,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由于祂的身体还未被钉十字架,很明显祂说的是比喻了,用饼象征祂的身体。

  二六27,28 同样,杯也含有象征的意义,用来表达所载的东西。杯里载着葡萄汁,象征立约的血。这新立的约是主无条件的恩典,藉祂宝血的流出,赦免一切的过犯。祂的宝血足以赦免所有人的罪。然而,这里说为多人流出来,表示只有在相信的人,这血才能生效,涂抹众罪污。

  二六29 救主提醒门徒,祂不会与他们同喝这葡萄汁,直到祂再来掌权。那时,喝的酒有新的意思,表示父的国满有喜乐和祝福。

  人们经常问该用有酵,还是无酵的饼;该用发酵过的,还是未经发酵的葡萄果实,作为主的晚餐。无疑主是用了无酵的饼和未经发酵的汁(今天,所有的酒都经过发酵处理)。那些争议发酵的饼会腐坏(酵代表罪)的人,也当明白发酵过的酒才不致腐坏。可悲的是,我们往往着重所用的材料,而看不见主自己。保罗强调,饼含有属灵的意义,而不是饼本身如何重要。“……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五7,8)饼里的面酵算不得甚么,但我们生命中的酵才是最致命的!

  六·自信的门徒(二六30~35)

  二六30 享用了主的晚餐,门徒便齐声唱了诗。他们可能在唱诗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的“伟大赞美”。然后,他们便离开耶路撒冷,横过汲沦溪,然后攀上橄榄山的西面,往客西马利园去。

  二六31 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一直忠心地提醒门徒关于前面要走的路。祂现在告诉他们,说他们那夜会与祂分散。他们一旦看见暴风狂吼,便战栗不已。为要保存性命,他们都离弃他们的主。撒迦利亚的预言将要应验:“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亚一三7)

  二六32 然而祂留下盼望给他们。虽然门徒因离弃主而羞愧不已,但主却永不离弃他们。祂从死里复活后,便在加利利与他们相遇。好一个奇妙的、永不失信的真朋友!

  二六33,34 彼得莽撞地冲口而出,保证必不离开主,他永不会这样做。耶稣指正他说的“永不”:“今夜……你要三次不认我。”在鸡叫之前,这轻举妄动的门徒将要三次不认他的主。

  二六35 彼得仍然坚称他对主忠心不二,说他情愿与基督同死,也不会不认祂。众门徒都齐声效忠。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心肺腑之言,只不过他们不晓得自己的心。

  七·客西马尼园的折腾哀痛(二六36~46)

  人不知道主正踏在圣洁的土地上,就无法晓得这段客西马利园的记载。人们提到此事,焉能不强烈感到肃然敬畏,同时又沉默无声呢?正如金尔所写:“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实在令人畏惧万分,不敢随意提到,恐防有损其真实性。”

  二六36~38 到了客西马尼(意思是橄榄桶或橄榄压榨机)园,耶稣吩咐十一个门徒中的八个坐在那里等候祂,然后带了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走进园里去。这是否表示不同的门徒,他们能够分担救主的痛楚也不一样?

  祂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祂坦白告诉彼得、雅各和约翰,祂心灵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圣洁无瑕的主,预见自己将要为众人献上作赎罪祭,难怪祂的圣洁的心突然忧伤,这种病实不足为外人所道。满有罪污的人,又怎能想到主的心情──无罪的主为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

  二六39 无怪祂离开三个门徒,在园里稍往前走。无人能分担祂的苦楚,更是无人像祂这样祷告:“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我们不要以为主的祈祷表示祂不愿意受死,或想出尔反尔。我们当记得祂在约翰福音十二章27至28节所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甚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因此,祂祈求苦杯或许可以离开祂,并不是指祂祈求不上十字架。因为,祂正是为此而来到世上的!

  这个祷告是修辞性的,意思祂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想教导我们一个功课。耶稣确实在说:“我父,假如有别的方法,使不虔敬的罪人能得救,而不用我上十字架,请祢现在告诉我吧!然而无论如何,我希望祢知道,我只渴望顺从祢的旨意。”

  神有回答么?没有,天上沉寂无声。默然寂静,显示神别无他法,称罪人为义,只有让基督──无罪的救主──受死,为我们作代罪羔羊。

  二六40,41 祂回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他们的心灵愿意儆醒,然而肉体却软弱。当我们想到自己的祷告生活,便不敢责备他们。我们投入睡梦中,多过专心祈祷;当儆醒祈祷时,我们的心却游荡四方。有多少次,主向我们说话,就如祂对彼得所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么?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二六42 主第二次又去祷告;表示愿意顺服父的心意。祂愿意喝苦杯,承担一切的罪而死。

  在祂的祷告生活中,祂必须单独祷告。祂教导门徒祷告,也在他们面前祷告,但却从没有与他们一起祷告。祂有独特的位格,也肩负着独特的工作,这使别人无法在祷告生活中分担祂的轭。

  二六43~45 祂第二次去见门徒,发现他们又睡着了。同样,第三次也如是:祂祈祷,门徒睡着了。祂便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二六46 门徒与主共同儆醒守夜的机会终于溜走了。卖主的人渐渐走近,他的脚步声从远处移近。耶稣说:“起来,我们走罢”──不是逃避敌人,而是面对敌人。

  离开客西马尼园之前,让我们再次聆听主的啜泣,体会祂的忧伤,然后衷心感谢主。

  八·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遭背叛并被捉拿(二六47~56)

  无罪的救主,竟被祂创造的人出卖。这是历史上一件极为异常的事。除了人类的堕落腐败,我们根本不能解释,促使犹大作出令人无法原谅的背叛,是基于甚么其它动机的了。

  二六47 耶稣与十一个门徒说话之间,犹大与一群带着刀棒的人来到。我们可以肯定,犹大并没有意思要他们带武器而来;他从没看过救主反抗或还手攻击。他们带着武器,也许意味着祭司长和长老已下定决心,捉拿耶稣,不会给祂机会逃走。

  二六48 犹大亲吻耶稣,让众人从主的门徒中辨认出耶稣。这种普遍表达爱的方式,竟被滥用,成为最低劣的行为。

  二六49 犹大走近主面前,说:“请拉比安。”然后过分地与他亲嘴。经文中用了两个不同的亲嘴。第一个在第48节,是一般的亲嘴;第二个在第49节,是语气较为强的字,表示重复或刻意的亲嘴。

  二六50 耶稣安然面对他们恶意的闯入,祂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罢。”主的话当然使犹大极为意想不到,非常纳闷,而事情立时起了急剧的变化。众人立刻涌上前,毫不犹豫地捉住主耶稣。

  二六51 其中一个门徒(从约翰福音十八章10节,我们知道那门徒正是彼得)伸手拔出刀未,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一个耳朵。似乎彼得并非旨在砍掉人家的耳朵;无疑他是想作出致死的一击。他的目的跟他的判断一样,都是很差劲的;但事情有神的安排管理。

  二六52 这时主耶稣显出祂道德上的荣美。首先,祂斥责彼得:“收刀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在基督的国里,得胜不是凭血气争夺回来的。在属灵的争战上动干戈,只会带来灾祸;就让天国的敌人动干戈吧,他们最终必然溃败。让基督的战士诉诸祈祷、神的话和圣灵充满的生命能力。

  我们从路加医生知道耶稣医治了马勒古的耳朵──马勒古是受害者的名字(路二二51;约一八10)。这岂非奇异的恩典?主连恨祂的人也爱,并向寻索祂命的人施予慈爱。

  二六53,54 假如耶稣想对付群众,祂当然不单只有彼得的一把刀。祂大可以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数目为三万六千至七万二千)。然而这种做法只会破坏神的计划。圣经上预言祂要被出卖、受苦、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复活;这些预言必须应验。

  二六55 耶稣便提醒众人说,他们实在不当带着武器出来捉拿祂。他们从没有见祂强暴或抢劫。相反,祂一向都是个沉静寡言的教师,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他们大可以轻易地捉拿祂,但他们却放弃采用温和的方法。他们为何要带着刀棒?按人性而言,他们的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二六56 不过,救主明白,人的恶念最终却成就神指定的计划。“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门徒知道无法拯救他们的主,便都离开他,痛苦地逃走了。如果他们的儒弱是无可宽恕的,那么,我们的软弱就更加不可原谅了。因为那时圣灵尚未住在他们心里,但我们却有圣灵的内住。

  九·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二六57~68)

  二六57 主耶稣要受两次主要的审判:在犹太领袖前受宗教的审判;在罗马政权下受民事的审判。归纳四卷福音书,可见每次的审判都分为三个阶段。约翰叙述的犹太人审判,耶稣首先被带到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面前。马太的叙述是从第二阶段开始,那时审判是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家中进行。公会已经在那里聚会。一般来说,被告人会给予时间作好准备,替自己辩护。然而不法的宗教领袖仓卒审判耶稣,要赶快把祂定罪(赛五三8),不让祂得到公平的审判。

  这晚,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文士和长老组成公会,漠视应当遵守的规则。他们其实不应在晚上聚集,不应在犹太人的节期中聚集。再者,他们根本不可贿赂证人作假证供。裁决死罪,必须过了当晚,第二天才可宣判。还有,除非是在圣殿范围的大石堂聚集,否则他们的裁决就不合法。但他们急不及待要除掉耶稣,这个犹太团体不惜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二六58 该亚法是主持案件的法官,而公会显然担任陪审团和检控官;至少这样的组合并不按例执行。耶稣就是被告。彼得是旁观者,他在远处安全的地方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二六59~61 犹太领袖发现要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并非易事。如果他们履行责任,依循审判程序,他们便会发现主是无辜的。最后,有两个人前来,歪曲耶稣的话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二19~21)根据那些证人所言,耶稣曾恐吓说要拆毁耶路撒冷的圣殿,然后把它重建起来。其实,耶稣是在预言自己的死和复活。犹太人这时竟把预言当作借口,乘机杀害耶稣。

  二六62,63 审判期间,耶稣不发一言,“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三7)。大祭司看见耶稣默然不语,便不耐烦起来。他逼祂发言,但主却拒绝作答。大祭司便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根据摩西的律法,如果大祭司起誓,犹太人便要作见证(利五1)。

  二六64 作为一个奉公守法的犹太人,耶稣就说:“你说的是。”祂更肯定地说自己弥赛亚的身分和神性:“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其实祂是说:“我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正如你所说。我的荣耀藏在我肉体之躯;我以另一个人的姿态出现,你们在这受辱的日子看见我了。将来你们这些犹太人必看见我就是那荣耀的一位,看见我与神同等,坐在祂右边,驾着天上的云来临。”

  本节中,第一个你50是单数,是指该亚法。第二个你是众数(第三个你也是众数),是指基督荣耀地显现之时,仍然存活的以色列民的代表──犹太人。他们会清楚看见主就是神的儿子。

  蓝斯基写道:“人们有时作出这样的声明:耶稣从没有称自己为‘神的儿子’。然而祂在这里(第64节)郑重地说祂不是别的一位。51”

  二六65~67 该亚法没有错过机会。耶稣暗示了但以理关于弥赛亚的预言,“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上的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从大祭司的反应,可见他明白耶稣将自己和神当作同等(参看约五18)。于是他就撕开祭司的衣服,表示见证人感到亵渎。他向公会说出煽动的话,要证实耶稣有罪。当人们问及耶稣的判决,公会答道:“他是该死的。”

  二六68 陪审员向被告人动武,又吐唾沫在祂脸上,并且讥讽祂,叫祂显出基督的能力,指出打祂的是谁。审判的第二阶段也随之完结。整个程序不但不合司法规矩,而且令人发指。

  十·彼得不认耶稣并悲痛落泪(二六69~75)

  二六69~72 彼得最黑暗的日子终于来到。他在外面院子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经过,说他是耶稣一伙的。彼得立刻猛然否认:“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他走到门口,可能想逃避别人的注目。然而又有一个使女公开说他曾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这次,彼得发誓说不认得那个人。“那个人”就是他的主。

  二六73,74 过了不多的时候,有些途人又来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单单否认似乎不再奏效;这时,彼得发咒起誓,坚称:“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打破四周的沉默。

  二六75 惯常的鸡叫声刺破清晨的宁静,也深深刺伤彼得的内心。这个泄气的门徒记起主曾说的话,就出去痛哭。

  各卷福音书记述彼得否认耶稣的次数时间也不一样,似乎互相矛盾。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这样记述耶稣所说:“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太二六34;也见路二二34;约一三38)而马可福音就这样预告:“……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可一四30)

  可能鸡叫不只一次,一次在晚上,一次在黎明。此外,福音书也许记载彼得否认耶稣,一共至少六次。他在这些人面前否认基督:(1)使女(太二六69,70;可一四66~68);(2)另一个使女(太二六71,72;可一四69,70);(3)旁边站着的人(太二六73,74;可一四70,71);(4)一个男人(路二二58);(5)另一个人(路二二59,60);(6)大祭司的一个仆人(约一八26,27)。我们相信这仆人并不是上述的一个人,因为他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么?”圣经没有记载其它人说过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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