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17:1 15章和本章记述神与亚伯兰立约的两个阶段。亚伯兰的信心在长久的等待中又受到考验。信靠是完全的奉献,有内心的坚信,也应有外在的见证。本章是神立约的重申。本节指出得神赐予的条件是在神面前“作完全人”,也就是全心全意的奉献和信靠。
“全能的神”,希伯来文作El sadday。此字有“全有”的意思,说明神的丰盛和无穷无尽的供应。祂能应许亚伯兰后裔繁多,也能让在试验中不犯罪的约伯有加倍的回报。西乃律法颁布前,以色列人用此词称呼神。圣经中用这名最多的为《约伯记》,“全能者”(shaddai)一名用了31次。《出埃及记》6章以后,因为着重记述以色列民怎样去作与神立约的选民,所以用“耶和华”取代了“全能的神”。
17:4 神向亚伯兰重申前约(见15章),在后裔之外更增添了“国度”与“君王”,应许他“作多国的父”。从本书已可见到从他而出的历史上许多民族,包括以色列和以实玛利,以及从他后裔大卫王一脉而生的耶稣基督。世人因祂得到救赎,基督徒遍布全球,亚伯兰成了《罗马书》4:17所说的:“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之父”。
亚伯兰从此叫“亚伯拉罕”(Abraham),意思就是“多民之父”。(Ab意为“父”,ram意为“高”,raham在阿拉伯文意为“众多”。)
17:10 这里首次提到割礼的设立。神与挪亚立约,以“虹”为标记(9:13;比较8:20-22),那个约纯出乎神的恩典,没有人的责任参与其中。但亚伯拉罕之约以“割礼”为记号,割礼须由人执行,尤其须赖父母之手,因此割礼涉及人的责任。受割礼是以色列人放弃异教,进入约中成为以色列民一分子的记号。
割礼手术简单,切割男子生殖器的包皮。此礼早行于当时中东的民族中,神现在拿来作为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后来并赋予道德上的意义,只有受了割礼的以色列男子,才可以在表明神救赎的逾越节上有分(出12:48)。
17:15 “撒莱”、“撒拉”二名含义相同,都是“公主”的意思。神给她一个新名字,表示可以得到特别为她而给的应许(16节)。
17:17 亚伯拉罕不只“喜笑”,还劝神就让以实玛利做他的后裔算了。这是他信心的又一次失足(参16:1注)。
神再次坚定他(19节)。信心的道路在神的慈爱中越走越坚定。
17:18 “以撒”就是“喜笑”的意思。以撒的出生与众不同,神的应许决不落空,祂能完成人认为绝无可能只有“暗笑”的事(18:12)。
17:20 神的祝福不只给以色列民,也有福分留给以实玛利。做后裔的不只是以色列民,神也为全人类预备了更美好的新的恩典之约(参罗9:9-33)。
17:23 亚伯拉罕全家,不分老幼,不分主奴,都在当天接受了立约的记号,进入了与神立的同一个约。不只确立了与神的关系,也是彼此间全新的关系的开始。有人把这一天称为旧约“教会”的诞生日,和新约五旬节圣灵降临,教会诞生,先后辉映。
希伯来人的家庭成员,有父母、子女、媳妇、孙辈、奴仆及奴仆所生的儿女。父亲是家长,在未设立祭司制度时,兼任祭司的工作(比较伯1:5;出1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