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第二十二章

 

22:1 亚伯拉罕一生有过四次重要的抉择,每次都舍弃了一样本来很看重的事物。1.离开本地本族,他放下了自己的家乡(12:1)2.与侄儿罗得分手。罗得是他所爱的,有继承亚伯拉罕产业的可能(13:1-18)3.在以撒和以实玛利间作抉择。他舍弃了夏甲所生的儿子(21:14)4.奉献独生儿子以撒(1-9节,比较来11:17-19)

 

22:2 摩利亚地在耶路撒冷附近。此名在《历代志下》3:1再出现过一次。神在这里停止过瘟疫的蔓延(代上21:14-15);后来,所罗门在此建殿。其地近新约所记的加略山,即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

    亚伯拉罕父子往摩利亚地去,先后走了三天(4),约有80公里的路程。这次旅行,对亚伯拉罕来说,是一次信靠和顺服的大考验。

 

22:5 亚伯拉罕告诉仆人,他与孩子去了之后会回来。要是他对神的应许(21:12)没有坚决的信心的话,此语不易出口。他相信献上以撒之后,神能叫他复活(11:17-19)

 

22:8 “神必自己预备”是亚伯拉罕一生的箴言,也是一切在苦痛绝望中的人的盼望。从亚伯拉罕到今天,凡是信靠神的人都能见证“耶和华以勒”。

 

22:13 像夏甲看见水井一样(21:19),亚伯拉罕看见那公羊。神早有预备。

 

22:16 参看《希伯来书》6:13-15

 

22:20 拿鹤是亚伯拉罕的兄弟(11:26)。亚伯拉罕全家离开吾珥的名单中没有拿鹤的名字。他可能随父亲在哈兰住下,没有去迦南。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是拿鹤的孙女(22:22)。这里记下拿鹤的家谱,是24章以撒娶妻的伏笔。亚伯拉罕得到神重申的应许,又听到了他的兄弟在故乡的消息,可能因此决定派仆人返乡为子择媳(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