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34:1 本书20章所记为适用于全人类的“伦理十诫”,本章所记为“敬拜十守则”,着重敬拜神的律例。参20:1注。内容虽超过十条,但归纳后可以得出以下十个敬拜的原则:1.不可拜别的神(14节);2.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17节);3,凡头生的都是我的(19节);4.不可空手朝见我(20节);5.六日要工作,第七日要安息(21节);6.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除酵节、七七节和收藏节;23节);7.不可将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25节);8,逾越节的祭物不可留到早晨(25节);9.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26节);10.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26节)。
这些原则都是百姓在敬拜神的事上应遵守的例。
34:11 参3:8。以色列人不可和任何迦南地的人立约,准他们居留;要毁灭一切的偶像,免得去拜其它神祇。
34:13 “木偶”指迦南女神亚舍拉的像。亚舍拉为迦南主神伊尔之妻,也是“赐子观音”。她的雕像为迦南人所膜拜,敬拜的仪式且涉淫乱。
34:14 参20:4,5注。
34:15 异教人请以色列人吃饭,桌上摆有祭过偶像的肉,决不可以吃。保罗在《林前》8章也切切禁戒此事。
34:17 此处特别禁止铸造偶像。也许因为当日以色列人铸造过金牛犊,针对此情况特别立下戒条。
34:18-26 这里的经文与13:12-13,及23:12,15-19几乎完全一样,故可参已有各节的批注。
34:21 本节下半节为23:12所无。人们急于耕种收割,容易忽略安息,所以特别指出即令在农忙的日子也当守安息日。
34:22 “七七节”在23:16叫做“收割节”,庆祝暮春小麦的收获,时在逾越节后七周。这就是后来在逾越节后第五十天庆祝的“五旬节”。
34:24 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建都耶路撒冷之后,男丁都须在此三大节日去耶路撒冷圣殿朝见神。耶和华神对一切上耶路撒冷朝拜的人,必保障他们的地土,不受贪婪者侵害。
34:25 逾越节的祭物,包括全羊和油脂,必须吃尽不可留到早晨。
34:26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看23:19注。禁以民沾染异教拜偶像风俗。
34:28 参20:1注。
34:29 “发了光”的希伯来原文为karam,与另一字keren通,义为“角”;意思是说,摩西脸上的光像角一样迸发。拉丁文(武加大译本)误将此字译为cornuta est(生出了角),以致有些中古时代摩西的画像头上居然有角!
34:33 摩西蒙上帕子有两种作用:一是不让以色列人看见他脸上的光,因那光极其耀目(他进入会幕时则把帕子除下);一是不让以色列人看见那荣光逐渐消失(林后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