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利未记第二十五章
25:1 本章继续第23章讲圣日节期的定例,但把安息日的原则延伸到第七年,定为安息年(3-7节),和第七个七年,也就是叫做“禧年”的第五十年(8-17节)。
25:3 在“安息年”的定例中,土地要六年用来出产农作物,但到第七年须停止耕耘。设立安息年的目的有:1,让劳作者得到休息(4节);2,让贫苦寄居者得到粮食(5节);3,让土地自身得到休息与调节,不致过分使用(7节);4,希伯来仆人得着自由(出21:2);5,以色列百姓可温习律法(申31:10-13)。
25:8-17 “禧年”可直译为“羊角之年”,因这年以吹羊角为号。禧年在经过七个安息年之后的第五十年举行,在“赎罪日”当天吹羊角来宣布禧年的开始。
设立“禧年”表示土地为神所有;在这一年,所有奴仆可得释放,土地也归回本主,故又称为“自由之年”(结46:17)、“救赎之年”(赛63:4)、“耶和华的恩年”(赛61:2)。
禧年是完美正义社会的理想,耶稣基督宣告说,禧年的福气已应验在福音的救赎里(路4:18-21)。说明以色列的社会未曾真正遵行禧年的定例。
25:15 在以色列社会中,土地的售卖其实只是租赁。到禧年时便期满归还。参23节注。
25:20 禧年不得耕种,只可吃地中自出的土产(12节),粮食供应便成了重要问题。特别禧年来到的头一年一定是安息年,又是不可耕种之年,使问题更为严重。神在这里应许分外的丰收,足够用到禧年过后,田地可以再有收成为止。这是一个信心操练之年,对神供应的大能须有极大的信心;也是给穷人与债户生活更新的机会之年。土地有了休息,生产力得以提高,是古代有计划保存地力和注意生态循环的好例子。
有人指出,禧年消除社会阶级的划分,使富有的地主没有剥削穷人的机会,立法用意良善;但似乎未能真正实行,《以赛亚书》5:8和《阿摩司书》2:6,在主前八世纪,对此同表哀叹。
25:23 在以色列人社会中,田地不可永卖,因为最终业权在神手中。神将田地赐给人,自祖宗传给子孙保管,子孙不可出卖(但房屋可以,参29-30节)。人因贫穷把田地卖了,近亲要帮他赎回,以保障弱小的家族不被剥削(民36:7-10),贫民也不受欺负。在以色列人历史中,连君王也不可违背这条立法(参王上21:3-4)。
25:35-46 这些属于保障社会中贫穷人的律法:1,富有者不可放贷取利(36节),其目的不在禁止利息,而在帮助贫苦人。律法并不禁止借贷。但基本精神鼓励有力量者多多施舍。2,本地人不可被卖为奴(39-46;申24:7)。主人可从外面买回奴仆,但要明白自己是神的仆人,因此对奴仆应宽大(43节)。
这些法例说明,社会平等植基于道德与精神的健全原则上。禧年的基本精神也就是安息日与安息年的精神,确认神对人的权柄,以及祂的慈爱与救赎。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以色列的拯救,在基督的事工上实现。耶稣传道的第一篇讲道,就是宣读《以赛亚书》61:1关于禧年的那几节(路4:18-19)。人能脱离罪的捆绑,过人的生活,有做神子女的尊严,是基督为人类牺牲所结果实。
25:49 “赎”字希伯来文为goel, 为一专用语,指一个人尽至近亲属本份,在必要时履行几种义务:1,替卖身为奴或卖田地无力赎回的亲属赎身或赎田(25,47-49节);2,近亲若无子嗣承受产业,要娶他的遗孀;所生长子归在近亲名下(申25:5-10);3,为无故受害的亲人报仇(35:9-28)。至近亲属包括兄弟、叔伯或堂兄弟。路得与波阿斯的史事可为“赎”的一例(得2:1;3:10-18;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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