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数记

民数记第二十八章

  

28:1 祭祀为以色列人敬拜神的中心活动。本章到29:40所记诸事,例如祭坛的建造,一早一晚要献祭等,已见《出埃及记》29:38-41。《利未记》也记有不同的祭祀条例;本书15章已说明素祭与奠祭应与火祭同时举行。因此本章和次一章所讲的祭祀条例和以前有相当程度的重复,不过着重点明显不同。在权力转移期间,祭司担负的责任分外重。重申神为生活中心,强调祭司的地位及以民与神的关系实有必要(看27:18注)。

  本章记的是祭司每天必须为全民献的祭,所侧重的为祭司的责任,和在百姓为罪、自洁、许愿等等自愿献的祭之外,一年至少应献的祭(29:39)。

28:2 有关每天应献的祭,参看《出埃及记》29:38-41;各种祭祀的条例,可看《利未记》1-7章。“火祭”指部分祭物烧在坛上的祭,献供物给神,并非神需要食人间烟火,而是要人确认生命万物乃神所赐,必须心存感谢(诗50:8-15)。

28:4 “黄昏的时候”参9:3注。

28:9 安息日当献的祭,为在每日应献的燔祭、奠祭等之外再加上的祭。

28:11 “月朔”是每个月的初一。以色列人在这一天奉献更多的祭物(11-15节),敬拜时还要吹号(10:10)。

28:16 本节至25节教导祭司如何准备在每年正月十四日开始守逾越节,一共庆祝八天。参看《出埃及记》12:15;《利未记》23:4-8;本书9:1-3及注解。紧接逾越节的为除酵节。

  献祭所需祭牲的数目

节日名称 公牛 绵羊 羊羔 山羊
每天 ( 包括早、晚)     2  
安息日 (包括早、晚)     4  
月朔 2 1 7 1
无酵节 2 1 7 1
(七日共计) (14) (7) (49) (7)
七七节 2 1 7 1
吹角节 1 1 7 1
赎罪日 1 1 7 1
住棚节 第一日 13 2 14 1
第二日 12 2 14 1
第三日 11 2 14 1
第四日 10 2 14 1
第五日 9 2 14 1
第六日 8 2 14 1
第七日 7 2 14 1
第八日 1 1 7 1
(八日共计) (71) (15) (105) (8)

28:26 “七七节”在无酵节后五十天举行。参看《利未记》23:9-22及注解。新约时代,此节又叫“五旬节”(徒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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