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

申命记第十六章

16:1 关于以色列的节期,可看《利未记》书前〈参考资料〉中的“节期”。本节至8节有关逾越节的例,看《出埃及记》12:1-28;13:1-16及注。

“亚笔月”等于今阳历三、四月间,为以色列人所用宗教历法一年的开始。他们在这个月十四日晚上吃逾越的羊羔,当夜出埃及。以后就在每年此日守逾越节。看《利未记》书前〈参考资料〉中的“历法”,及《出埃及记》12:2注。

16:7 “回到你的帐棚”:以色列人来到敬拜的中心庆祝,在四周扎营居住。“帐棚”可以指这种临时居所。

16:8 逾越节只有一天,接上就是无酵节(正月十五日开始),一共七天,当作一个节期来庆祝,而以第七日的“严肃会”为结束;因此“严肃会”也可译为“闭幕会”或“结束的圣会”。参《民数记》28:16-25及注。

16:9 “七七节”从亚笔月16号算起,这也是“开镰收割禾稼时”。从开始收割到七七节中间一共有七个星期,给全民有充分时间把应献之物带到敬拜的中心,全国同时欢庆。这个节期只有一天,新约称此节为五旬节(参利23:15注)。

16:13 以色列人要守的节期共有七个,都在宗教历(以尼散月为正月的历法)的头七个月内举行。其中最重要的为逾越节、七七节和住棚节。

“住棚节”又名“收藏节”,守节时要住在用树枝搭的帐棚中,从第七个月的十五日开始,为期七天。参《利未记》23:34注。

在这三大节,以色列的男丁都要到敬拜的中心,也就是后来的耶路撒冷圣殿守节(16节;出23:14-17)。

16:17 “奉献礼物”,看10节。

16:18 本节至18:22为有关以色列人行政体制设立的规定,例如审判官、王、祭司及先知等。

各城须设立审判官和协助他的官长。做审判官的人应守三个原则:1,不屈枉正直(出23:6);2,勿看外貌(箴24:23);3,不可受贿(出23:8)。总的目标是做到“至公至义”(20节)。

16:21 “木偶”指迦南女神亚舍拉的木柱像,参7:5注。

16:22 “柱像”指男神巴力的石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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